【財華社訊】天立教育(01773.HK)公佈,由於《民辦教育促進法》於2021年9月1日生效,集團仍與公司核數師就實施條例可能對集團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八個月的年度業績“2021年年度業績”造成相關的會計處理的影響進行討論,且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公司無法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及13.49(2)條的規定於2021年11月30日前發佈2021年年度業績。公司確認其遵守相關上市規則的責任,並將盡最大努力在可行情況下儘快向股東發佈2021年年度業績。
儘管延遲發佈2021年年度業績,但於本公告日期,集團的業務營運維持正常。鑑於延遲發佈2021年年度業績,董事會會議將押後至董事會決定及公佈的另一日期舉行。
公司的股份將自2021年11月29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短暫停牌,以待發布2021年年度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