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说明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税后利息97,579,522.61元,扣除后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6,311,952.66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

  说明3: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两大主业,“供应链运营分部”和“房地产业务分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供应链运营业务

  今年是公司新的五年规划开局之年,供应链运营业务持续深化“专业化”、“走出去”和“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供应链服务价值。核心优势品类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新兴业务布局成效显著。

  2021年1-9月,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达到4,421.65亿元,同比增长82.05%;供应链运营业务分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23.87亿元,同比增长90.06%。公司经营的黑色、有色金属及矿产品、农产品、浆纸、能化产品等主要大宗商品的经营货量超过12,400万吨,同比增速40%,多个核心品类继续维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国际业务方面,公司实现进出口和国际贸易总额超26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90%,在供应链运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超过40%;在新兴业务方面,公司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链的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超50亿元,同比增长超66%。

  2、房地产业务

  2021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分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确认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公司房开业务(二级开发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较大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加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卓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加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加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卓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本公司于 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永达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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