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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戴維醫療: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2020/04/10 00:0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0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9 年实

现的净利润为 63,401,638.37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340,163.8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83,226,298.71 元,母公司

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66,328,673.08 元。

结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9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

红利人民币11,520,000.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71,706,298.71元,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10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