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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紫江企業:公開發行2020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公告

2020/03/24 00:0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32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 2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48.88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54.97%;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04 亿元(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3、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4.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第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

结 果 确 定 本 期 债 券 的 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发 行 人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 ( T 日 ) 在 上 证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进行新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

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

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

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

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

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4 、 有 关本 期债 券发 行的其他 事宜,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 视需要在上 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本期债券 指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指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基础规模为 2 亿元,可超额

本期发行 指

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募集说明书 指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易所、上交所、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构、上海新世纪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

债券持有人 指

之投资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

《管理办法》 指 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工作日 指

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

选择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需于公司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

幅度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10、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由

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11、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安排: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

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债券首日:本期债券的首日为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0年3月26日。

16、起息日:自2020年3月26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

息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8、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

2023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兑付日:2025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0、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

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

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2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拟上市地及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2020 年 3 月 24 日)

T-1 日 簿记建档

(2020 年 3 月 25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T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上

(2020 年 3 月 26 日)

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T日

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

(2020 年 3 月 26 日)

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1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0 年 3 月 27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4.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T-1 日)14:00-16:00 间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10 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100,000

张)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

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T-1 日)14:00-16: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

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

一);

(2)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

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5)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

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

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6)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

(7)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

关证明;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

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

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

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

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

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债券分类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为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合格机构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

行为无效。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 2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1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3 月 26 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

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须参与网下询价,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网下合

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

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

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3 月 26 日(T 日)

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 紫江债认购

资金”。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17050101400011999

大额支付号:30939100011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若合格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20 年 3 月 26 日(T 日)15:00 之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

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

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紫

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

住所:上海市申富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沈雯

联系人:王艳、甘晶晶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2272 号虹桥商务大厦 7 楼 C 座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传真:021-62377327

邮编:200336

(二)簿记管理人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高洋洋、张伟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 层

联系电话:021-20730733、20730714

传真:021-68583076

邮编:200135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署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经办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传真号码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如有获配比例限制请在表中注明)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2、此表的有效性由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核定;3、债券简称/代码: 20 紫江债/163344;

询价利率区间:3.5%-4.5%;发行基础规模 2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期限:3+2 年;债项/主体评级:AA+/AA+;起息日:2020 年 3

月 26 日;缴款日:2020 年 3 月 26 日;4、 投资者将本表填妥(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请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 14:00

点至 16:00 点间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5、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同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1)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附件二);(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

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4)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

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

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5)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6)主

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

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与主管机关协商

后,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文件

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8、申购人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申请表中《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9、申购人承诺参与本次

申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

中勾选

(一)(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

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

(二)(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

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

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特别提示:

本期债券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

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投资者

确认

年 月 日

( )符合本函(一)、(二)、(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证券经 ( )符合本函(四)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营机构

复核

评估人: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在参与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充分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

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

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

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

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

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

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

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

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

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与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与交易

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

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

与认购及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

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90% 8000

3.95% 3000

4.00% 5000

4.05%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7,000 万元(即 8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5%,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6,000 万元(即 8000 万元+3000 万元

+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1,000 万元(即 8000 万元+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5%,但高于或等于 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0%,有效申购金额为 0 万元。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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