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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关于不提前赎回“泰晶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泰晶科技:關於不提前贖回“泰晶轉債”的提示性公告

深證信a股 ·  2020/03/07 00:00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7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泰晶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4 号文核准,泰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215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15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46 号文同意,公司 21,5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

晶转债”,债券代码“113503”。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

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股票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泰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27 元/股),已触发“泰晶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基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和实际情况,放弃了行使“泰晶转债”

的赎回权。

公司股票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泰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27

元/股),已触发“泰晶转债”的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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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泰晶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触发“泰

晶转债”的赎回条款确认放弃行使赎回权,同时,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继续不行使“泰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

回“泰晶转债”。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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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