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0-00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基于
业务发展布局的考虑,将公司持有的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易贷”、“目标公司”)10%的股权,以 3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
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集团”、“受让方 1”)及方颂先生(以
下简称“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州易贷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该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接到广州易贷的通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记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协议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同
日签订并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翠竹路 18 号裕丰大厦楼裙一至三层
法定代表人:冯耀良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085094
主营业务:策划创意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广告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实际控制人:冯耀良
主要股东:冯耀良持股 99.314%;冯雪华持股 0.49%;黄颖桥持股 0.196%。
(2)截止目前公司与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交易
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华新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集实业投资、商业地产、金融股权投资等业
务为一体的大型多元化集团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方颂
方颂先生,中国国籍,系广州易贷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
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方颂先生除在广州易贷任职外,亦在广州始祖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企
业担任股东及法人代表,具备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方颂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自编2栋之402房(仅限办公用途)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
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州易贷总资产2,943.75万元,净资产2,423.55万元;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9.59万元,净利润-22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广州易贷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1 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 3120 26.00% 4080 34.00%
2 冯耀良 1620 13.50% 1620 13.50%
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00 10.00% 0 0
4 广州市雍桦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200 10.00% 1200 10.00%
5 广州佳力投资有限公司 840 7.00% 840 7.00%
6 区颖斯 840 7.00% 840 7.00%
7 广州市基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40 7.00% 840 7.00%
8 林敏 840 7.00% 840 7.00%
9 广州市智林投资有限公司 600 5.00% 600 5.00%
10 方颂 480 4.00% 720 6.00%
11 朱青山 180 1.50% 180 1.50%
12 陈若平 120 1.00% 120 1.00%
13 顾凝雨 120 1.00% 120 1.00%
4、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第三方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转让方
持有目标公司 10%股权,实际出资 300 万元。
2、现转让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 10%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受让方 2,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受让方 1 受让目标公司 8%的股权,转让价款
240 万元;受让方 2 受让目标公司 2%的股权,转让价款 60 万元。
3、受让方 1、受让方 2 均系目标公司的原有股东。目标公司承诺其已于董
事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前询问了其所有股东,除本次受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均同
意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任何其他优先权利。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转让后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已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通过。
4、股权工商变更办理完毕视为股权交割完毕。股权工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转让款支付给转让方。
5、自股权交割完毕之日起,受让方享有目标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权益并承
担股东责任,转让方不再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权益及不再承担股东责任。
6、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各类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如遇相关法律约定不明确负担方的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 50%。
7、本合同自各方盖章、签字,及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易贷公司股权主要是基于业务布局的考虑,交易定价是以目标
公司净资产为参考,结合公司对广州易贷的实际出资情况,经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广州易贷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31.48 万元,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
对公司 2019 年度损益影响金额约为-30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
为准。本次股权转让金额较小,对公司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