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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设:关于“18浦建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浦東建設:關於“18浦建01”票面利率調整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深證信A股 ·  2020/02/13 00:00

股票代码:600284 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债券代码:143479 债券简称:18浦建0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浦建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发行的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43479,简称“18浦建01”)期限为4年,附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8

浦建 01”债券。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5、回售申报日: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

6、本次利率调整: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即在存续期后2年下调票面利率至

3.35%。

本公司现将关于“18浦建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1

一、“18 浦建 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18 浦建 01。

3、债券代码:14347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5、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4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57%,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

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起息日:2018 年 3 月 8 日。

9、付息日: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8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22 年 3 月 8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2 年的利息在

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2

12、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13、本次利率调整: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即在存续期后 2 年下调票面利率

至 3.35%。

二、“18 浦建 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42;回售简称:浦建回售。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3、回售登记期: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0 张(即面值 1,000 元)

为 1 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选择回售

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

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

业务。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年3月9日(原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3月8日,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7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57%。

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8浦建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70元(含税)。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70元,扣

3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56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8浦建01”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

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8浦建01”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

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

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幢)

联系人:奚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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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8206677

传真:021-68765763

邮政编码:201206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联系人:时光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50873521

邮政编码:20004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5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