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编号:2020-00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
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10%
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请况
(一)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了股权转让
款的支付义务。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向江苏医药支付了增资款 5,224.2222
万元。
(二)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医药已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已取得江苏医药 10%股权。
二、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包括:
(一)协议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交易
实施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
公司相关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或无法实现所作
出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交割
程序,交割实施过程操作规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相关的后续事项合法、
合规,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法律障碍及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增资
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
的资产过户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支付全部增资款;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
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上市公司
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形;标的公司已经完成上市公司提
名董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相关承诺方均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在相关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及
本次交易相关方完成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