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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12/11 11:00

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瑞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

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

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3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

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

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

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

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

用新的票据置换。

2、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商业

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实施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

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

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

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

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

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

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

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

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且每季度末结束后向董

事会汇报相关进展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

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

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