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
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绍兴向日光电新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浙江
向日葵聚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绍兴向日葵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向日光电
及聚辉新能源股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收购、出售等资产交易行为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评估价值987万元的多晶铸锭炉和多线切片机、
焊接机、层压机等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落后淘汰的机器设备及电脑、空调等电子
设备出售给袁超等10名交易对方。
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
顶上并为其所使用的 4.1MWp 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及车辆以人民币2,203.304万元
的价格出售给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7日,浙江优创光能科
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全额支付本次交易价款,双方签订了《资产移交确认书》,
并已完成了相关资产转移手续。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5,500万元的交易价格
购买向日葵投资持有的贝得药业60%股权。2019年6月21日,交易双方完成了相
关资产交割手续。
除此之外,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
的交易行为。
上述交易行为中,出售多晶铸锭炉、多线切片机、焊接机、层压机等机器及
电脑空调电子设备,以及出售屋顶光伏发电设备与本次交易属于相关资产出售,
应当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公司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累计计
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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