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
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解锁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 1 人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其余 59 名解锁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达 B 级(含 B)以及上,可按本次解锁比例
的 100%解锁。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
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5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合计 927,800 股限
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