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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关于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同興達:關於收購贛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9/25 00:00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与王军民

(转让方)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签署《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军民关

于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或“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1,020 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王军民先生收购赣

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或“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主要用来实施偏光板裁切项目,优化公司产业链的垂直整合,提升

消费性电子 5G 相关产品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加速实现公司异形全面屏、盲孔产

品的快速开发战略,丰富“一站式”采购服务项目,综合服务客户的能力进一步

增强,满足中高端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的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企业综合市

场竞争力,更好的把握行业变革和技术升级带来的新机遇。

2、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王军民先

生所持展宏新材 5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2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展宏新材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外,无需

其他部门核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展宏新材自然人股东王军民,王军民持有展宏新材 80%的股

权 。 王 军 民 , 1970 年 12 月 出生 , 汉 族 ,无 境 外 居 留权 , 身 份证 号 码 :

3621321970********,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

住所

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保彰

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MA362FKD38

登记机关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显示器所用偏光膜(板)、光学功能膜及光学补偿膜及相关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显示器所用偏光膜(板)

与电子材料的批发(以上项目除危化品);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国

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06 月 22 日- 2027 年 06 月 21 日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本次股

王军民 1,200 80%

权转让协议签订

日) 陈思燕 300 20%

合计 1,500 10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 765 51%

股权结构(本次股

权转让协议签订 王军民 435 29%

后)

陈思燕 300 20%

合计 1,500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展宏新材 2019 年 1-3 月、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545 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314,677.70 51,224,667.74

负债总额 73,308,874.87 53,239,955.86

净资产 -6,994,197.17 -2,015,288.12

项目名称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营业收入 6,489,888.80 22,760,439.52

净利润 -4,978,909.05 -15,972,495.52

3、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标的公司不涉及尚待审理、

正在审理、尚待执行、正在执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

(2)本次收购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务重组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标的估值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 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作价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转让方拟将

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20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王军民

受让方(乙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1、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中所持有认缴额 765 万元,占公

司5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20万元。

2、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署后 9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转

让款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义

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研发及销售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本次收购展宏

新材主要是为了整合公司在液晶显示领域核心上下游供应链,不受缺料之苦,由于

偏光板作为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部件,本次收购可以降低偏光板的高精度加工成本,

同时使公司产品良率提升,实现极低库存管理指标,使定制率呆滞部件库存降低;

且加速实现公司新型产品的快速开发战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加产品的附加

值,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展宏新材有利于公司优化在液晶显示领域的供应链生态,加速新产品开

发,降低成本,对未来经营发展利多,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利益。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新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

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

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报备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展宏新材审计报告》。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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