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80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1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已于2019年9月11日发行结束,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
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最
终票面利率为4.00%。
特此公告。
2019 9 12
2019 9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