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9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
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
批复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