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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信:关于签订重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ST華信:關於簽訂重組意向協議書的公告

2019/08/09 00:00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 华信 公告编号:2019-11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重组意向协议书》为协议双方就公司重组事宜的初步意愿表达,具体

的重组方案的落实与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公司将按照规定对《重组意向协议书》的进展情况作持续披露,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重组意向协议书》仅为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与焦

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州炭素”)于 2019 年 8 月 8 日签订

了《重组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书”),双方就由中州炭素协调帮

助公司摆脱债务危机等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西化工总厂西邻

法定代表人:韩健华

成立时间:2001 年 0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400.000000 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173512012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广州德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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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石墨电极,炭块,炭糊类制品,炭电极及煅后

焦,SIC 脱氧剂,非标准石墨电极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2001 年 02 月 23 日至 2033 年 02 月 22 日

三、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简称“甲方”)

乙方: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协议中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是一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018),

乙方成立于 1964 年,是一家长期专业从事炭素制品生产、研发和销售的科技型

企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积极协调为甲方摆脱债务危机等事宜达

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使甲方尽早摆脱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乙方积极与甲方沟通、商

定,拟尽快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资产

重组协议》等必要的重组文件。

第二条 本次合作,乙方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平台和资源优势,尽早使

甲方尽早摆脱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项严格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双方只能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项下的交

易目的, 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条 甲方承诺将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向乙方或其聘请的专业机构

披露有关的信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其自身以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收到的甲方等相关方披露

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关于重组的初步意愿表达,具体重组方案以甲乙

双方签订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第七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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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签订意向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书为协议双方就公司重组事宜的初步意愿表达,若具体

的重组方案能够落实并实施完成,可推动公司债务危机的解决,缓解公司经营压

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意向协议书为协议双方就公司重组事宜的初步意愿表达,具体合作方案的落

实与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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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