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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关于发行人提议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提前兑付的持有人会议决议(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Daming City: Announcement on the issuer's proposal to privately issue 2016 corporate bonds (second instalment) for early payment (resolution of the first bond holders' meeting in 2019)

Sensex a share ·  Aug 7, 2019 00:00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35815 债券简称:16 名城 0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人提议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提前兑付的

持有人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拟提前兑付债券: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

2、拟提前兑付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成本,经发行人提议,提

前向债券持有人兑付本期债券本息。

3、拟提前兑付本金金额:19.9 亿元

4、拟提前兑付时间: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前,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剩

余的 19.9 亿元本金并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期间

的利息。

5、提前兑付议案决议结果:《关于提前兑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赞成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通过。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2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共 15 名,参会

机构所持表决票共 19,400,000 张,面值总额共计 1,940,000,000 元,占本期债

券有表决权的债券余额 19,900,000 张的 97.49%,超过了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面

值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本

次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前兑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及《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自行兑付的议案》。

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 19,400,000 张,实收表决票 19,400,000 张,实收表决

票总数占应收表决票总数的 100%。根据对实收表决票的统计,《关于提前兑付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9,400,000 张同意,0 张反对,0 张弃权,赞成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超过《会议规则》规定的最低比例,本

议案通过。

根据对实收表决票的统计,《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自行兑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860,000 张

同意,0 张反对,12,540,000 张弃权,赞成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所持表决权的 35.36%,本议案未通过。

本次会议经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布决议如下: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前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剩余的 19.9 亿元本金,并

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具体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付息日:2019 年 8 月 16 日

2、还本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3、债券利率:8%

4、债券面值:100 元

5、计息期限:2018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

备查文件:《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提议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提前兑付的持有人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8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提议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提前兑付的持有人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盖章页)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6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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