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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Guodian Electric Power: Summary of the 2019 Public Issuance of Corporate Bonds (for Qualified Investors) (Phase 1) Prospectus

Jul 10, 2019 00:00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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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1,779,719.66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

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77,326.33 万元(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2017 年 11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18 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

券。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

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

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

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

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

修订)》。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

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及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

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

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

转让,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

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

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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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

流动性风险。

五、本期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六、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债券受托管理人与

公司已经协商一致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公司协商一致而制定的《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

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

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

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

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七、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

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

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由于本期公司

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

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

定性,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可能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对债券

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

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

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进

而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及结果

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www.dfratings.com)、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

以公告,且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

开披露的时间。

八、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和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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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

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将

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该事项构成公司的重大

资产重组。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神华组建合资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

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合资公司名称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持股 57.47%,

中国神华持股 42.53%。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约定,2019 年 1 月 31 日合资公司标的资产

完成交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公告的信息请参考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九、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和原神

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

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合并完成后,中国国电注销。中国国电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中国国电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

签署的合并协议,并于 2018 年 2 月 5 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收到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

垄断审查函[2018]第 26 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

实施集中。《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

股股东将由中国国电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目前控股股东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十、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3 月末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66%、73.49%、73.84%和 68.47%。公

司所属的电力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导致公司

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在电力行业核心上市公司中仍处于较低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

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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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电厂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生

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随着公司企业发展的

持续推进,未来仍有较大的项目投资支出计划,大规模的项目投资支出可能会加重公

司的财务负担,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

目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义............................................................................................................................................ 8

一、常用词语释义 ................................................................................................................ 8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2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12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7

三、认购人承诺 .................................................................................................................. 19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0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21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1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7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0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 46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 50

五、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6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66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 7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8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8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8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 8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93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95

六、发行本次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 97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99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9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99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0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00

五、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10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02

7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国电电力、公司、本公司、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意,也

发行人 可指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

的全部子公司

国电集团、中国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为“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 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神华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含 80 亿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含 80 亿元)的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项下的第四期债券,即发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

要》

发行公告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

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

告》

8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之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认购人、投资者、债券持有 指 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国电

人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的投资者。就本

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

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牵头簿记管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

泰联合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 指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

理人 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 指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指 国电电力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

/本次交易 权及资产(即国电电力出资的标的资产)与中国

神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

(即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国电电力拥有合资公司控

股权

重组报告书(草案) 指 国电电力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

9

英力特股份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渡河水电 指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同发电 指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仑一发 指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北仑三发 指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东北电力 指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辽宁电力 指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 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

修订)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最近一期、一期 指 2019 年 1-3 月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工作日 指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或休息日)

10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

特别说明,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装机容量 指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控股装机容量 指 发电公司所属内部核算、全资、控股企业装机容量

的总和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

电量

利用小时 指 统计期间机组(发电厂)实际发电量与机组(发电

厂)平均容量(新投产机组按时间折算)的比值,

即相当于把机组(发电厂)折算到按额定容量满出

力工况下的运行小时数

千瓦 指 电功率的计量单位

千瓦时/kwh 指 电能数量的计量单位。一千瓦时为一千瓦的发电机

按额定容量连续运行一小时所做的功,俗称“度”

标煤 指 每千克含热量 29,271.2 千焦的理想煤炭

供电煤耗 指 火电厂每供一千瓦时电能平均所耗用的标煤数量,

单位为克/千瓦时

脱硫 指 对于燃煤发电机组燃烧含硫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采

用化学方法使之成为沉淀或其他不易挥发的稳定的

物质的处理工艺,可以减轻燃煤发电对环境的污染

募集说明书以及摘要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略有差异,系四

舍五入所致。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

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

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D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3、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4、注册资本:19,650,397,845元

5、总股本:19,650,397,845股

6、股票简称及代码:国电电力(600795)

7、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1183735667

8、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9、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10、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11、邮政编码:100101

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冯树臣

13、联系电话:010-58682100

14、传真:010-64829902

12

15、公司网址:http://www.600795.com.cn

16、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

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

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规模

1、2017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

合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80亿元(含8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的公司债券。

2、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

交的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的公司债券。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18”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

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2018年5月1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

投资者)(第一期)已完成发行,发行规模18亿元,期限为3年期;2018年6月5日,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已完

成发行,发行规模25亿元,期限为3年期;2018年7月10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已完成发行,发行规模23亿

元,期限为3年期,在完成三期发行后,本次债券剩余规模为14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

13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

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面利率由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

市场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定价流程:合格投资者在公司与主承销商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提交询价文件。

按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定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

9、发行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风

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

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

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

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机构面

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

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

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②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③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

经历。(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①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

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

14

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

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

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6)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

他投资者。

11、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发

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

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

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

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

优先。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发行日和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日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本期

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7月15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17、付息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本金支付日(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

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2、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账户号码:110060587018170023038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对外有息

债务。

28、拟上市地: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交

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0、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16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法定代表人: 乔保平

联系人: 徐伟中

电话: 010-58682100

传真: 010-64829902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住所: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项目负责人: 冯博

项目组成员: 冯博、梁姝、崔月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500

(三)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住所:

1807-1819室

法定代表人: 朱寒松

项目负责人: 邓仑昆

项目组成员: 丁琳、王端阳、邓仑昆、秦思、左咏薇、李沣峻

电话: 010-66273333

传真: 010-66273300

(四)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

住所:

融中心75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17

项目负责人: 田园

项目组成员: 周婷、孙竞博、陈昱东、宋雨辰、耿琳、李桑、姜永玲

电话: 021-20336000

传真: 021-20336040

(五)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12层

负责人: 刘鸿

经办律师: 张玉凯、刘雷

电话: 010-65028888

传真: 010-6502-8866/8877

(六)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大志、李民、刘宁宇

电话: 010-88095901

传真: 010-88091190

(七)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玉平、苏国芝

电话: 010-58132111

传真: 010-88217272

(八)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 罗光

评级人员: 张伟、唐骊

18

电话: 010-62299800

传真: 010-62299803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户名: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110060587018170023038

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120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十一)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 聂燕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68870059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

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

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19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

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3月31日,除下述情况外,本公司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的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电电

力A股(600795.SH)股票数额为2,601,765股。

截至2019年3月31日,高盛高华的关联方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持有国电电

力A股(600795.SH)股票数额为3,713,331股。

20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委托进行

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AAA,与本期评级情况无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东方金诚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标识

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东方金诚认为,近年来,国电电力控股装机容量大幅增长,规模优势显著,发电

设备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较强,且自身信用融资能力很强,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良好,

均为到期债务偿还提供了极强的保障。

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受全国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并维持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

公司2017年以来盈利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

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东方金诚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信用

和本期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分析和评估,东方金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具备极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优势

(1)随着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正式成立,公司合并范围

增加原属中国神华的17家子公司,装机容量大幅增长,居火电上市企业前列,规模优

势显著;

21

(2)公司发电设备以大容量火电机组为主,同时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较高,有助于

保持较高的机组运营效率和降低过度依赖单一电源结构带来的经营风险;

(3)公司自身信用融资能力很强,银行授信额度充足,且近年来经营性现金流表

现良好,对到期债务和利息支付的保障程度很高。

2、关注

(1)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并维持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公司2017年以来盈利能力

处于较低水平;

(2)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

诚”)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等可能影响

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

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

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并在启动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

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

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

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

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

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22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3

月31日,发行人本部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约525.38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

317.53亿元。

公司拥有较充裕的授信额度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

有力的保障。公司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

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本部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用授信额度 可用额度

1 建设银行 57.70 35.50 22.20

2 招商银行 30.00 10.00 20.00

3 浦发银行 53.13 0.00 53.13

4 邮储银行 50.00 25.30 24.70

5 农商银行 27.00 18.00 9.00

6 北京银行 38.00 10.00 28.00

7 中国银行 34.55 34.55 0.00

8 工商公司 93.00 9.50 83.50

9 农业银行 80.00 24.00 56.00

10 交通银行 50.00 35.00 15.00

11 兴业银行 12 6.00 6.00

合计 525.38 207.85 317.5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1、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明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如下:

23

单位:亿元、年、%

类型 发行主体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发行金额 期限 发行利率

国电电力 14 国电 03 2015-10-16 15.00 5.00 3.87

国电电力 18 国电 01 2018-5-15 18.00 3.00 4.74

公司债 国电电力 18 国电 02 2018-6-5 25.00 3.00 4.72

国电电力 18 国电 03 2018-7-10 23.00 3.00 4.43

小计 81.00 -

14 国电

国电电力 2014-11-17 17.00 5+N 5.45

MTN001

16 国电

国电电力 2016-10-12 40.00 3.00 2.94

MTN001

17 国电

国电电力 2017-9-8 15.00 3.00 4.43

MTN001

18 国电

国电电力 2018-8-8 20.00 3.00 3.85

MTN001

18 国电

国电电力 2018-10-10 20.00 3.00 4.13

中期票据 MTN002

18 国电

国电电力 2018-10-24 20.00 3+2 4.07

MTN003

18 国电

国电电力 2018-12-13 10.00 3+N 4.31

MTN004

19 国电

国电电力 2019-1-25 20.00 3.00 3.54

MTN001

19 国电

国电电力 2019-4-10 20.00 3.00 3.80

MTN002

小计 182.00 - -

19 国电

超短期融资 国电电力 2019-2-26 30.00 0.74 2.96

SCP001

小计 30.00 - -

国电电力 19 国电 CP001 2019-5-22 20.00 1.00 3.28

短期融资券

小计 20.00 - -

合计 313.00 -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上述债务融资工具付息/兑付情况正常,不存在延期

偿还债务的情况。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及尚存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

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期,于2018年5月14日发行,募集资金为18亿元,具体用途

为偿还超短期融资券“17国电SCP005”。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于2018年6月4日

发行,募集资金为25亿元,具体用途为偿还超短期融资券“17国电SCP006”。国电电

24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为本次

债券项下的第三期,于2018年7月9日发行,募集资金为23亿元,具体用途为偿还超短

期融资券“17国电SCP007”和部分银行借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西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章制

度使用和管理各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公司在年度报

告中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无差异。公司募集资金

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要求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公司合并口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以14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

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为95亿元,合计占公司2019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的比例为8.0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8.47% 73.84% 73.49% 72.66%

流动比率(倍) 0.40 0.25 0.23 0.18

速动比率(倍) 0.36 0.22 0.20 0.15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2.79 2.99 3.84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012,788.52 2,316,180.12 1,977,791.23 2,341,426.22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5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

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D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3、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4、注册资本:19,650,397,845元

5、总股本:19,650,397,845股

6、股票简称及代码:国电电力(600795)

7、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1183735667

8、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9、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10、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11、邮政编码:100101

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冯树臣

13、联系电话:010-58682100

14、传真:010-64829902

15、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公司网址:http://www.600795.com.cn

17、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

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

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992年12月31日,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68号文”批准,

27

国电电力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设立时名称为大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号为大开工商企法字11837356-6,注册地址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电电力由东北电力、建行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和大连发电总厂三名发起人共同发

起设立,设立时股本为5,100万元,资本公积2,040万元,由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验资报告》(验字[1992]600号)。设立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30,700,000 60.20 国有法人股

建行辽宁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0 9.8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2,500,000 4.90 国有法人股

内部职工 12,800,000 25.10 内部职工股

合计 51,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1、1996年股份转让

1996年12月30日,建行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和东北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建行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电电力的5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东北

电力。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企一[1997]5号”文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该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35,700,0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2,500,000 4.90 国有法人股

内部职工 12,800,000 25.10 内部职工股

合计 51,000,000 100.00

2、1997年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1997年3月5日以“证监发字[1997]第50号”文批准,1997年3月18日,

国电电力将设立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1,280万股股份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该次上市

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35,700,0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2,500,000 4.90 国有法人股

公众股东 12,800,000 25.10 流通股

合计 51,000,000 100.00

28

3、1997年度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1996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原有总股本5,100万元、原有股份总数5,100万股为基数,以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按每10股送红股3股、转增3股的比例,共计向股东派送3,060万股。该

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加至8,160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8,160万股,

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57,120,0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3,998,400 4.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20,481,600 25.10 流通股

合计 81,600,000 100.00

4、1998年度送红股

1998 年 4 月 6 日,国电电力召开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 199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原有总股本 8,160 万元、原有股份总数 8,160 万股为基数,以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的比例,共计向股东派送 2,448 万股。该

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10,608 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 10,608

万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74,256,0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5,197,920 4.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22,626,080 25.10 流通股

合计 106,080,000 100.00

5、1998年中期送红股

1998 年 8 月 16 日,国电电力召开 199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

电力 199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原有总股本 10,608 万元、原有股份总数 10,608

万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的比例,共计向股东派送

6,364.8 万股。该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16,972.8 万元,股份

总数增加至 16,972.8 万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118,809,6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8,316,672 4.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42,601,728 25.10 流通股

合计 169,728,000 100.00

29

6、1998年度送红股

1999年5月5日,公司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1998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即以原有总股本16,972.8万元、原有股份总数16,972.8万股为基数,以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按每10股送红股5股的比例,共计向股东派送8,486.4万股。该次利润

分配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加至25,459.2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25,459.2万股,

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东北电力 178,214,400 70.00 国有法人股

大连发电总厂 12,475,008 4.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63,902,592 25.10 流通股

合计 254,592,000 100.00

7、1999年国有股权划转

1999 年 11 月 8 日,原国家电力公司作出了《关于划转东北电力开发公司、大连发

电总厂持有大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国电财[1999]613 号),将

东北电力所持有的国电电力 17,821.44 万股股份和大连发电总厂所持有的国电电力

1,247.5008 万股股份,分别划转予原国家电力公司、辽宁电力和龙源电力。

2000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作出《关于大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

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2000]28 号),同意上述股权划转。此次股权划转完成

后,原国家电力公司、辽宁电力和龙源电力分别持有国电电力 34%、31%、9.9%的股

份,国电电力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家电力公司 86,561,280 34.00 国有股

辽宁电力 78,923,520 31.00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25,204,608 9.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63,902,592 25.10 流通股

合计 254,592,000 100.00

8、2000年配股

2000年5月29日,国电电力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配股

议案》,决定国电电力向其当时的股东按每10股配售8股的比例配售股份,配售价格为

每股16元。2000年7月28日,财政部以《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配股

30

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0]148号),批准国电电力配股。

此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0月24日核发的“证监公司字[2000]168号”文

批准,并于2000年11月24日完成配售。该次配股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45,826.56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45,826.56万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家电力公司 155,810,304 34.00 国有股

辽宁电力 142,062,336 31.00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45,368,294 9.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115,024,666 25.10 流通股

合计 458,265,600 100.00

9、2001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1年3月8日,国电电力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0年末股份总数45,826.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转增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股本转增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

额增加至82,487.808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82,487.808万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家电力公司 280,458,547 34.00 国有股

辽宁电力 255,712,205 31.00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81,662,929 9.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207,044,399 25.10 流通股

合计 824,878,080 100.00

10、2002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2年9月2日,国电电力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1年末股份总数824,878,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国电电力

的股本总额增加至140,229.2736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140,229.2736万股,国电电力的

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家电力公司 476,779,530 34.00 国有股

辽宁电力 434,710,749 31.00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138,826,979 9.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351,975,478 25.10 流通股

合计 1,402,292,736 100.00

31

11、2003年国有股权划转

经国务院“国函[2003]18号”文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电力[2003]173

号”文批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组建成立,原国家电力公

司所持有的国电电力的股份全部划归国电集团持有,同时,龙源电力划归国电集团,

成为其全资附属企业。2004年3月9日,国资委以《关于国电电力国有股变更和长源电

力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31号)对前述股权划转进行了批复,

同时,2004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4]46号)对该次划转

触发的国电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予以豁免。在该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电集团 476,779,530 34.00 国有股

辽宁电力 434,710,749 31.00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138,826,979 9.90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351,975,478 25.10 流通股

合计 1,402,292,736 100.00

12、2003年发行可转换债券

2002年2月28日,国电电力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电电力发行20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2002年5月30日和2003年1月27日,国电电力分别召开200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条款进行部分修改。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79号”文核准,03国电转债于

2003年7月18日发行,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发行数量200万手,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2003年8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03国电转债期限5年(自发行之日起),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8%,第二年为1.1%,第三年为1.8%,第四年为2.1%,第五年为

2.5%,初始转股价格为10.55元,转股期间为2004年1月18日至2008年7月17日。

截至2004年4月1日,由于部分03国电转债转换为国电电力的股份,国电电力的股

份总数由1,402,292,736股增加至1,407,384,922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电集团 476,779,530 33.88 国有股

辽宁电力 434,710,749 30.89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138,826,979 9.86 国有法人股

32

流通股股东 357,067,664 25.37 流通股

合计 1,407,384,922 100.00

13、200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4年3月26日,国电电力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4年4月1日的股份总数1,407,384,9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

增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

增加至225,181.5875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225,181.5875万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变

更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国电集团 762,847,248 33.88 国有股

辽宁电力 695,537,198 30.89 国有法人股

龙源电力 222,123,166 9.86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股东 571,308,262 25.37 流通股

合计 2,251,815,875 100.00

14、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8 月 14 日,国电电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国资委分别下发“产权函[2006]47 号”文和“国资产权

[2006]1080 号”文,批准了国电电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 年

8 月 28 日,国电电力董事会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国电电力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国电集团向在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1)每 10 股支付 2.5 股(作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及(2)

每 10 股无偿发行 2 份存续期为 12 个月的认购权证(初始行权比例 1:1,初始行权价格

4.8 元,认购责任由国电集团、辽宁电力和龙源电力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

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因股权分置改革而发生相应变动。

15、2007 年赎回 03 国电转债

2007 年 4 月 23 日,国电电力对未转股的 03 国电转债全部进行赎回,自该日起 03

国电转债已停止交易和转股。截至 2007 年 4 月 23 日,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753,998,287 29.60 国家股 677,127,461

辽宁电力 617,419,735 24.24 国有法人股 617,419,735

龙源电力 203,028,423 7.97 国有法人股 197,163,477

33

流通股股东 972,497,445 38.18 流通股 -

合计 2,546,943,890 100.00 - -

注:国电集团和龙源电力持有的社会公众股为03国电转债转股所得。

16、2007 年股权转让

2007 年 5 月 30 日,国电集团与辽宁电力等相关方签署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2007 年 6 月 25 日,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7]562 号”文批复

同意辽宁电力所持的国电电力全部股份根据该转让协议转让给国电集团。2007 年 8 月

10 日,证监会以《关于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27 号)批复同意豁免国电集

团因以协议转让方式直接、间接持有国电电力共计 1,574,446,445 股(占当时国电电力

股份总数的 61.82%)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

龙源电力分别持有公司 47.95%、7.97%的股份,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国电集团 1,221,312,536 47.95 国家股 900,850,176

龙源电力 203,028,423 7.97 国有法人股 75,367,710

流通股股东 1,122,602,931 44.08 流通股 -

合计 2,546,943,890 100.00 - -

17、2007 年公开增发 A 股

2007 年 9 月 24 日,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7]326 号),核准国电电力增发新股不超过 40,000 万股。根据该

核准,国电电力发行共计 176,940,639 股 A 股股票。该次增发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

总额增加至 2,723,884,529 元,股份总数增加至 2,723,884,529 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

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国电集团 1,251,971,577 45.96 国家股 931,509,217

龙源电力 203,028,423 7.45 国有法人股 75,367,710

流通股股东 1,268,884,529 46.58 其他流通股 -

合计 2,723,884,529 100.00 - -

18、2008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 年 2 月 29 日,国电电力召开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 2007 年末的股份总数 272,388.4529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34

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8 年 3 月 17 日,国电电力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国电电力股份总数达 5,447,769,058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13,753,854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34,015,204 股。该次转

增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国电集团 2,503,943,154 45.96 国家股 1,863,018,434

龙源电力 4,060,56,846 7.45 国有法人股 150,735,420

流通股股东 2,537,769,058 46.58 其他流通股 -

合计 5,447,769,058 100.00 - -

19、2008 年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13 号”文核准,国电电力于 2008 年 5 月 7 日发行

了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债券的数量为 3,995 万张,扣除发行费用后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总额 39.30 亿元;

认股权证共计发行 42,746.5 万份,每一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的权利,初始行权价格为 7.5 元。2008 年 5 月 22 日,债券和认股权证同时在上交所上

市。债券简称“08 国电债”,债券代码 126014;权证简称“国电 CWB1”,权证代码

580022。债券期限为 6 年,票面利率为 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其上市

交易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存续期的最后 5 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 1:1。

20、2008 年股份无偿划转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8]442 号”文批准,2008 年 10 月 14 日,龙源电力持有

的国电电力 406,056,846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电集团持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国电集

团持有国电电力 53.42%的股份,龙源电力不再持有国电电力的股份。该次无偿划转

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2,910,000,000 53.42 国家股 1,314,517,284

流通股股东 2,537,769,058 46.58 其他流通股 -

合计 5,447,769,058 100.00 1,314,517,284

21、2009 年股份全流通完成

2009 年 8 月 31 日,国电电力 1,314,517,284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至

35

此,国电电力全部股份 5,447,769,058 股全部成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2009 年国电集团增持国电电力股票

2009 年 12 月 18 日,国电集团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国电电力

12,322,272 股 A 股股票,增持后国电集团持有国电电力 2,922,322,272 股 A 股股份,约

占国电电力当时股份总数的 53.64%。

23、200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送股、认股权证行权及国电集团增

持国电电力股票

2010 年 4 月 20 日,国电电力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 200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国电电力 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国电电力

2009 年末总股本 5,447,769,058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进行每 10 股送 7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共计 424,925,986.52 元,以资本公积金进行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0 年 5 月 10 日,上述转增和送股完成,国电电力股份总数达到

10,895,538,116 股。经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13 号”文核准,国电电力于 2008 年 5 月 7

日发行了总计 39.95 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

100 元,每 10 张为 1 手。每手债券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无偿获得国电电力派发的认

股权证 107 份,认股权证共计发行 42,746.5 万份。2008 年 5 月 22 日,债券和认股权证

同时在上交所上市。2010 年 5 月 17 日至 2010 年 5 月 21 日之间的 5 个交易日是认股权

证的行权期。截至 2010 年 5 月 21 日收市时止,共计 29,081,107 份认股权证成功行权,

导致国电电力股份增加 58,743,648 股,股本总额增至 10,954,281,764 股。其中,国电集

团通过认股权证行权获得国电电力 58,743,648 股 A 股股份。继 2009 年 12 月 18 日国电

集团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国电电力 12,322,272 股 A 股股票后,截至

2010 年 5 月 27 日,国电集团累计增持国电电力 158,643,087 股 A 股股票(包括通过认

股权证行权获得的国电电力 58,743,648 股 A 股股份),占国电电力当时股份总数

10,954,281,764 股的 1.45%。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国电集团 5,978,643,087 54.58 国家股 -

流通股股东 4,975,638,677 45.42 其他流通股 -

36

合计 10,954,281,764 100.00 -

24、201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2010 年 6 月 24 日,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57 号)和《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58 号)核准国电电力向

国电集团非公开发行 1,440,288,826 股 A 股股份,国电集团以其持有的江苏公司 80%的

股权认购该等股份。根据该核准,国电电力发行共计 1,440,288,826 股 A 股股票。该次

增 发 完 成 后 , 国 电 电 力 的 股 本 总 额 增 加 至 12,394,570,590 元 , 股 份 总 数 增 加 至

12,394,570,590 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7,418,931,913 59.86 国家股 1,440,288,826

其他流通股股东 4,975,638,677 40.14 流通股 -

合计 12,394,570,590 100.00 1,440,288,826

25、2010 年公开增发 A 股

2010 年 11 月 26 日,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0]1718 号),核准国电电力增发新股不超过 30 亿新股。根据该

核准,国电电力发行共计 30 亿股 A 股股票。该次增发完成后,国电电力的股本总额增

至 15,394,570,590 股,国电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7,962,343,482 51.72 国家股 1,440,288,826

其他流通股股东 7,432,227,108 48.28 流通股 -

合计 15,394,570,590 100.00 1,440,288,826

26、2010 年国电集团增持国电电力股票

国电集团自 2010 年 9 月 8 日首次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十二个月内,累计增持 170,496,427 股,累计增持比例占首次增持日时公司

已发行总股份的 1.38%。此次增持行为完成后,国电集团持有公司 7,971,873,482 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8%。国电集团获得了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1]1911 号”文件《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了国电集团此次收购行为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

37

务。

27、2011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1]1296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5,5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5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约 543,577.57 万元。经上交所“上证发字

[2011]36 号”文同意,公司 5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起在上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电转债”,债券代码“110018”。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期限为 6 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2.0%、第

五年 2.0%、第六年 2.0%,初始转股价格为 2.67 元/股,转股起止日期为 2012 年 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8 月 19 日止。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国电转债”累计共有 1,260,000 元转成公司股票,转股

股数为 484,060 股。“国电转债”尚有 5,498,740,000 元未转股,占“国电转债”发行

总量的 99.97%。

28、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国电电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2】17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834,862,384.00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的股本为 17,229,761,285.00 股,国电集团持有公司 51.23%股份。

29、2013 年限售股解禁及可转债转股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发布《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该部分限售股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解禁,相应增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0,288,826 股。

2013 年度,公司可转债转股共计 155,333 股。2013 年可转债转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9,033,709,571 52.43 国家股 917,431,192

38

社保基金 917,431,192 5.32 国家股 917,431,192

其他流通股股东 7,278,775,855 42.25 流通股 -

合计 17,229,916,618 100.00 - 1,834,862,384

30、2014 年可转债转股

2014 年度共有 3,616,032,050 元国电转债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 1,592,959,330

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 18,822,875,948 股,国电集团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 48.08%的股份。2014 年可转债转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9,033,709,571 47.99 国家股 917,431,192

社保基金 917,431,192 4.87 国家股 917,431,192

其他流通股股东 8,871,735,185 47.14 流通股 -

合计 18,822,875,948 100.00 - 1,834,862,384

31、2015 年可转债转股

截至 2015 年 2 月 26 日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电转债”余额为人

民币 4,231,000 元(42,310 张),占“国电转债”发行总量人民币 55 亿元的 0.08%;累

计有 5,495,769,000 元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2,420,964,871 股,占“国

电转债”进入转股期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5,394,570,590 股的 15.73%。“国电转

债”转股工作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19,650,397,845 股,“国电转债”已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摘牌工作。

2015 年 7 月 9 日,国电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5,000,000 股,增持后,国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46.09%的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9,038,709,571 46.00 国家股 917,431,192

社保基金 917,431,192 4.67 国家股 917,431,192

其他流通股股东 9,694,257,082 49.33 流通股 -

合计 19,650,397,845 100.00 - 1,834,862,384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 19,650,397,845 股,国电集团及其全资

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持有公司 46.09%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国电集团 9,038,709,571 46.00 流通股 0

39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959,145,267 4.88 流通股 0

有限公司

其他流通股股东 9,694,257,082 49.12 流通股 0

合计 19,650,397,845 100.00 - 0

32、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和原神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

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合并完成后,中国国电注销。中国国电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中国国电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

并协议,并于 2018 年 2 月 5 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

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

函[2018]第 26 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

中国国电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

前控股股东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以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与中国神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

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国电电力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他人合资设立公司,不涉及公司层面股权变动。本次交易前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其通过国电集团或国家能源集

团合计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仍为46.09%。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4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

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重要问题

进行研究论证。目前,国电集团已完成对国电电力出资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国家能源集团完成对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

经国电电力及中国神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1)本次交易预

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本次交易初步方案已经中国

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3)国电集团完成对国电电力出资的标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国家能源集团完成对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6)本次交易正式方

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中国神华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4月28日,国电电力和中国神

华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合资公司成

立事项内部程序已履行完毕。(7)2019年1月3日,公司与中国神华组建合资公司取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合资公司名称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

公司,国电电力持股57.47%,中国神华持股42.53%。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约定,2019

年1月31日合资公司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3月2日公告的《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对公司的

影响分析如下:

1、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控

股装机容量5,300.04万千瓦,其中火电3,374.75万千瓦,水电1,314.68万千瓦,风电

535.31万千瓦,太阳能光伏21.20万千瓦。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控股装

机容量2,783万千瓦,合资公司设立后,公司所从事的电力业务在装机规模、发电量以

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将有大幅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自有控股装机容量将增

41

加至8,036.29万千瓦,增幅约为51.63%;国电电力2016年全年发电量约为1,969亿千瓦

时,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2016年发电量约1,182亿千瓦时,相对于公司

2016年发电量增加约60.03%,公司装机规模及发电量显著提升。

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发电量将主要送往浙江、安徽、江苏等地,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浙江、安徽、江苏区域电力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市

场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本次交易将显著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大幅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

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电力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为国电电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

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8]01470001号),假设按

交易完成后架构模拟编制国电电力备考报表,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公司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净利润都将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增

强公司竞争实力。

(1)资产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总资产规模将提高30.63%。流动资产及非

流动资产比例基本维持稳定,截至2017年9月30日,流动资产规模将增加49.88%,非流

动资产规模将增加29.05%,公司整体资产实力将得到提升。

(2)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总负债规模将提高21.92%。流动负债及非

流动负债比例基本维持稳定,截至2017年9月30日,流动负债规模将增加39.84%,非流

动负债规模将增加10.64%。

(3)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从73.25%降低至68.37%,流动比率从

26.86%上升至28.78%,速动比率从23.03%降低至21.8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流动比率有所上升,速动比率略有下降。

(4)资金周转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从16.00%上升至20.39%,流动资产周

42

转率从2.11上升至2.34,应收账款周转率从6.77上升至7.4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

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5)利润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得到有所提升,在2017年1-9月备考报表中,

营业总收入增加2,942,860.67万元,增幅达到66.46%,净利润增加95,049.39万元,增幅

达到29.32%;2016年备考报表中,营业总收入增加61.77%,净利润增加47.86%。

(6)盈利能力分析

2017年1-9月毛利率由17.75%小幅下降到备考报表中17.01%,净利率由7.32%下降

至5.69%,基本每股收益由0.118元/股上升至0.12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毛利

率基本维持稳定,净利率有所下降,基本每股收益有所上升。

(7)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232元每股,2016年度合并备考每股收益为0.216元每股。

假设本次重组在2016年1月1日完成,2017年1-9月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将上涨0.0057元。

3、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

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人员独立。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

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国电电力与中国神华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重组报告书(草案)》

43

公告日,国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电电力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国电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之间购买燃料、生产和环保设备,以及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等之间的资

金往来等;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发电资产及相关股权等。前述关联交易在保障

燃料供应、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已按照规范关联交

易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批准,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

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神华,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为神华集团。预计合并后的国

家能源集团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成为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

上市规则》,中国神华为国电电力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公司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包括关联交易的历史年度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比重等),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节、二、关联交易情况之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中进行详细分析。

(4)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重组后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少及规范与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为减少及规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电力发生的关联交易,国家

能源集团特不可撤销地作出承诺如下: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国电电力及其下

属企业的关联交易。若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国家能源集团及控制的

企业将与国电电力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

44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国电电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国家能源集团将消除及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国电电力资金、资产的行为;未经国

电电力股东大会批准,不要求国电电力及其下属企业向国家能源集团及控制的企业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③国家能源集团承诺不利用国电电力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国电电力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5、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新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国电电力的股权

结构产生影响。

6、对本期公司债券偿债能力的影响

总体上来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

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净利润都将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增强公司

竞争实力。本期公司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依然充足,另外公司也制定了充分的偿债保障

措施,预计对本期公司债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组工作相关公告

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9日起停牌至2017年9月1日,停牌、

复牌公告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报告列示如下:

公告名称 公告日期

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27) 2017-06-05

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30) 2017-06-12

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31) 2017-06-19

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33) 2017-07-04

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40) 2017-08-0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

6 2017-08-29

50)

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7-09-01

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54) 2017-09-01

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64) 2017-11-29

1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65) 2017-12-28

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3) 2018-01-29

45

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8) 2018-02-27

1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03-02

1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8-03-02

15 《国电电力七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02

16 《国电电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31

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29

1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11-30

1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1-05

2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2-01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电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6.09%,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电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国电集团直接持股国电电力 46.00%,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电资本间接持股国电电力

0.09%,合并共持股国电电力 46.09%。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和原神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

46

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合并完成后,中国国电注销。中国国电已于2018

年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中国国电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

合并协议,并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

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

[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

中国国电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

前控股股东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公司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性质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9,038,709,571 46.00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59,145,267 4.88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213,970,000 1.09 0 无 0 国有法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0,000,000 1.02 0 无 0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4,870,908 0.74 0 无 0 境外法人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142,500,300 0.73 0 无 0 未知

47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三)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电集团持有本公司9,038,709,571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的

46.00%(不包括国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

(国资改革[2017]909号)批准,国电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

制后名称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

股东职责。2017年9月21日,有关变更事项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更名

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之间控制权结构及比例均未

发生变化。

国电集团于2003年4月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300.00亿人民币,是依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

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关

于组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8号)、《关于印发〈中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组 建 方 案 〉 和 〈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的 通 知 》 ( 国 经 贸 电力

[2003]173号)的要求,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五大全国性发

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

国电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

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供应;

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

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电集团目前拥有近二百家基层发电企业;拥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

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及H股上市公司龙源电

48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遍布全国31个省、市、

自治区。

截至2019年3月末,国电集团资产总额为9,012.82亿元,负债总额7,151.35亿元,净

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861.47亿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70.59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71.49亿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

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

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

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

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3、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4、未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变化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和原神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

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合并完成后,中国国电注销。中国国电已于2018

年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中国国电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

合并协议,并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

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

[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

中国国电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

前控股股东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5、股权质押及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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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本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

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结合本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置有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办公室)、

法律事务与信息管理部、计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证券融资部、人力资源部(党委

组织部)、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燃料管理部、监察部(纪检办)、

审计部、政治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采购与物资管理部、

国际业务部、新能源事业部、煤化事业部、财务共享中心,各职能部门按照相互配合、

相互负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原则,通过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责分

工合理、权责分配明确。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运作,加强公司制

度建设,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规范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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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作,努力提升公司价值。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设立了董事会、

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

长1-2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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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12)履行内部审计的主体责任,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负责人,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者解聘负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内部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

(13)履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职责,对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

(1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6)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9)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具体职权如下: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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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制度管理体系,已全面推行制度化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包括法

人治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内部审计、工程建设、市场营

销管理、燃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控制等各方面的一系列

管理制度。

法人治理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法人

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方面,为加强资金管理,有效筹集和安排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制

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资产、

资金、成本费用、基建财务、税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已形成权责明确、标准

明晰的财务会计管理运行系统。

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公司

的资金管理机构是财务产权部,统筹规划资金运作,整合资金资源,各单位建立资金

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和监督的不相容岗位

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各单位对资金业务必须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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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建设、资产置换与收购、兼并与设立公司以及出资于其他公司等股权投资。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拟投资项目和重大资产重组、兼

并与收购的方案等。对于单一项目投资额度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年末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

以上的投资事宜,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直属各单位无权进行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公司

只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单一项目担保额度在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下

(不含本数),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单一项目担保额度在公司上一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1%以上和5%以下(均含本数),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后,报请公

司董事会审批;单一项目担保额度在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经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查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内部审计方面,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公

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本部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

效、投资以及基建工程、物资、燃料采购、资金使用和管理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

度》,对公司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工作进行了原则性界定,适用于公司控股建设的各

类新、扩、改建工程。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提高项目效益为核心,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至上”的原则,积极应用创新技术,全过程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技术先

进、安全可靠、造价合理、资源节约、绿色和谐、循环经济”的绿色工程,提高工程

项目投产后的竞争力。

市场营销管理方面,为规范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公司系统营销网

络管理和营销队伍建设,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

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开发、营销管理以及综合管理等。计划经营部是公司市场营

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发电企业是公司市场营销工作具体执行单位,公司各

发电企业厂长(总经理)是市场营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燃料管理方面,为规范公司的燃料管理工作,确保燃料供应,控制燃料成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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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制度》,

燃化管理部是公司燃料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火电企业燃料工作的归口管理,

在公司指导下,各火电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燃料订货、结算和经营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

本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

干部管理、薪酬绩效管理、劳动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加

强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控制和指导,并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获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子公司所有的对外贷款、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须事先经公司批准。

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公司燃料采购实行采购供应、

入厂数量质量验收、入炉质量监督职能“三分离”的管理模式,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公司各火电企业负责本单位的煤炭调运工作,建立与煤矿、铁路和地方政府部门等单

位的有效联系,确保煤炭调运工作有序开展。各火电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国电集团及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验收管理规定、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进厂煤炭验收的

设备配置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检

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验收各环节必须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及《国电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验收视频监控管理办法》。公司还制定了《调运管理办

法》、《结算与成本管理办法》、《煤炭采购化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确保公司燃

料管理从采购到保管、使用、销售等全过程的风险控制。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包括安全工作规定、安全监督、安全奖惩以及应急管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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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2家,情况如下: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质 直接 间接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生产 69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石棉县 四川省石棉县 生产 10.2 8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深溪沟水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汉源县 四川省汉源县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甘孜州 四川省甘孜州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沙坪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 四川省乐山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阿坝州 四川省阿坝州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雅安市 四川省雅安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投资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辽宁省大连市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生产 6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甘肃省酒泉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省沈阳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国电和洁风能有限公司 内蒙古突泉县 内蒙古突泉县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国电优能风电开发(凌海)有限公司 辽宁省凌海市 辽宁省凌海市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吉林风神永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吉林省洮南市 吉林省洮南市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鄂尔多斯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生产 70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投资 7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 山东省烟台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 山东省威海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文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文登市 山东省文登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生产 - 55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太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 山西省长治市 生产 - 90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锡林郭勒

国电电力太仆寺旗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大理市 云南省大理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云南国电电力富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昆明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珠海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天唯康保风能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国电崇礼和泰风能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 生产 - 90 设立或投资

山西雁门关风力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 山西省代县 生产 - 9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甘肃省酒泉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 辽宁省朝阳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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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性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质 直接 间接

国电宁波北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国电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国电优能(康平)风电有限公司 辽宁省康平县 辽宁省康平县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鄂托克前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鄂尔多斯

国电东胜热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生产 - 70 设立或投资

泰州国泰热力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 江苏省泰州市 生产 - 60 设立或投资

常州国电常发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甘肃省酒泉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福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生产 - 60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青海省西宁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

浙江省舟山市 浙江省舟山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 生产 - 75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长沙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北屯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阿勒泰市 新疆阿勒泰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检修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 新疆昌吉州 生产 - 75 设立或投资

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托里县 新疆托里县 生产 - 65 设立或投资

国电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宁波联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 64.22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敦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甘肃省酒泉市 生产 - 89.52 设立或投资

格尔木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省格尔木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 生产 - 65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湖南郴州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 湖南省郴州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哈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 生产 - 65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银川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诸城市 山东诸城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 生产 - 5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奉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奉化市 浙江省奉化市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邯郸 河北邯郸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 甘肃省酒泉市瓜

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县 州县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 新疆哈密地区哈

国电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市 密市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灵武市 宁夏灵武市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云南省昆明市禄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

国电电力云南禄劝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劝彝族苗族自治 生产 - 90 设立或投资

彝族苗族自治县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 湖南省邵阳市新

国电电力湖南崀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县 宁县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50 3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宣威市 云南省宣威市 生产 66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 河北省邯郸市 生产 49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7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质 直接 间接

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6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7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内蒙古鄂尔多斯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生产 55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 江苏省泰州市 生产 - 4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5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 江苏省镇江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库车县 新疆库车县 生产 - 84.17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塔城铁厂沟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托里县 新疆托里县 生产 83.77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尼勒克县 新疆尼勒克县 生产 76.794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阿拉山口市 新疆阿拉山口市 生产 - 89.1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吐鲁番市 新疆吐鲁番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巴楚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巴楚县 新疆巴楚县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 新疆克拉玛依市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大渡河咸丰小河水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恩施州 湖北省恩施州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大渡河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恩施州 湖北省恩施州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大渡河陡岭子水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郧西县 湖北省郧西县 生产 - 63.04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长源堵河水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竹山县 湖北省竹山县 生产 - 6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安徽省宿州市 生产 - 74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 安徽省蚌埠市 生产 - 5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 安徽省铜陵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宿州热力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安徽省宿州市 生产 - 55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松县 安徽省宿松县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宁国水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市 安徽省宁国市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安徽岳西天力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 安徽省安庆市 生产 - 75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安徽毛尖山水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 安徽省安庆市 生产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寿县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 安徽省淮南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 安徽省安庆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生产 5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丹巴县 四川省丹巴县 生产 - 8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银川市 生产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 51.2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银川市 生产 - 4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浙江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 浙江省丽水市 生产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黑龙江金湾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 生产 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云南勐来水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昆明市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保山市勐来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省保山市 云南省保山市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电力青海万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青海省西宁市 生产 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8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质 直接 间接

内蒙古阿巴嘎旗

内蒙古阿巴嘎旗洪

锡林郭勒盟天和风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洪格尔高勒镇灰 生产 - 9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格尔高勒镇灰腾梁

腾梁

国电大渡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 四川省乐山市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九龙县泛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九龙县 四川省九龙县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省九龙县巨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九龙县 四川省九龙县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同阳光脱硫制剂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销售 - 57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攀枝花热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攀枝花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 生产 - 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攀枝花泽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攀枝花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 生产 - 89.4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服务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湖南城步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城步县 湖南省城步县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服务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象山县 浙江省象山县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望江县 安徽省望江县 生产 - 51 设立或投资

泰兴市常电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兴市 江苏省泰兴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生产 6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连国电晨龙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辽宁省大连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库尔勒市 新疆库尔勒市 生产 55.61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市 新疆阿克苏市 生产 63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 新疆阿克苏地区

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 2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车县 库车县

国电新疆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 销售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江苏燃料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贸易 - 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 江苏省宿迁市 生产 -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江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 四川省乐山市 生产 - 100 设立或投资

国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生产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煤炭批

国电朔州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松县 安徽省宿松县 生产 51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南昌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银川市 销售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省南宁市 广西省南宁市 生产 100 - 设立或投资

国电浙江售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销售 100 -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销售 100 - 设立或投资

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

单位的依据:

①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50%的股权、持有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

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

59

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

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因

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3)本公司间接持有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但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签订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31%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因此对该公司

具有实质控制。

②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根据本公司下属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

招待所(以下简称“第二招待所”)资产5,462,626.33元,与国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更名前:

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的股利进行

等额置换,其中:安徽能源销售公司应分得的资产金额为4,042,343.48元,相应占第二招待所74%

的股权。四家股东均未办理第二招待所的产权登记证,且安徽能源销售公司对第二招待所不具有

控制或重大影响,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在成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427,523.10万元,是集水电、新能源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大型能源开发公司,

大渡河水电公司股东分别为国电电力(出资比例为69%)、国电集团(出资比例为

21%)、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水

电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经营、管理;

水电厂检修、水电工程建设咨询、科技开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大渡河水电资产总额8,934,975.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

者权益2,002,013.6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7,494.22万元,净利润131,740.86万

元。

2、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国电电力(出资比例60%)和北京京能国际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共同投资组建的;大同发电于2002年4月26日组建成

60

立,在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90,277.6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

括:电热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及电热销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方可经营);电

力工程技术咨询、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粉煤灰及石膏综合利用、石灰粉加工与销售、

保温材料;运输、电力物资采购与经营;集中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大同发电资产总额526,758.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

益265,937.8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659.48万元,净利润33,894.73万元。

3、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国电电力100%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68,435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

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末,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5,822.14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110,198.0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984.92万元,净

利润28,502.46万元。

4、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100%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2631.8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的开发、发电及运营;风电技术

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末,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1,887.19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160,696.4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20.12万元,净

利润31,414.63万元。

5、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是国电电力100%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94,453.03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投资与资产管理;煤炭销售;电力技术服务和

信息咨询及办公楼出租;(以下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热力生产、销

售;发电运营;发电设备检修;发电固体废弃物销售;生活污泥处置;为船舶提供码

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发电成套设备及其配件设备的

61

销售。

截至2018年末,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93,553.40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696,146.9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659.48万元,

净利润33,894.73万元。

6、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是国电电力(出资比例70%)和浙江省电力开发

公司(出资比例30%)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5,000万元。公司的经营

范围包括:电力电量的生产、销售及派生的副业,热力生产和供应。

截至2018年末,北仑一发公司资产总额236,319.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

者权益194,469.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508.03万元,实现净利润19,389.90

万元。

7、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是国电电力(出资比例50%)、浙江省电力开发

公司(出资比例40%)、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出资比例10%)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截至2018年末,北仑三发公司资产总额286,724.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

者权益242,228.1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6,128.82万元,实现净利润41,115.92

万元。

8、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国电电力(出资比例73.32%)、新疆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61%)、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出资比例

8.37%)、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2.14%)和新

疆智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56%)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5481.76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站投资开发,电力生产及经营,住宿、餐饮、

烟酒零售,观光旅游,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供水,水产养殖,房屋及设备租赁,

提供后勤服务,承接各类会议,旅游纪念品销售,设备安装及检修。

62

截至2018年末,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78,01.75万元,所

有者权益146,324.5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970.53万元,实现净利润24,856.05

万元。

(二)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共19家,具体情

况如下: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电力生产 40 - 权益法

内蒙古鄂尔 内蒙古鄂尔多斯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电力生产 50 - 权益法

多斯市 市

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 其他煤炭采选 50 - 权益法

内蒙古赤峰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赤峰市 电力生产 33 - 权益法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电力生产 30 - 权益法

河北省石家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商业银行 19.02 - 权益法

庄市

浙江省宁波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电力生产 49 - 权益法

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电力生产 26 - 权益法

山西省大同

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生产 28 - 权益法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燃料销售 40 - 权益法

广东省珠海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软件 6.2 - 权益法

内蒙古上海

国电内蒙古上海庙热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上海庙镇 火力发电 40 - 权益法

庙镇

浙江省乐清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 电力生产、销售 23 - 权益法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存贷款业务 12.68 11.95 权益法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环保工程 39.19 - 权益法

山西省大同

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生产 40 - 权益法

甘肃省连城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连城市 电力生产 25 - 权益法

银川新源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银川市 能源运输、销售 - 27.91 权益法

甘肃省酒泉 水泥、保温材料

酒泉市宏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 49 权益法

市 的销售

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

63

据:本公司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虽然未达到20%,但在上

述单位有派驻董事,对上述公司的决策构成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

公司重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在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413,460.00万人民币,股东分别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0%)、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出资比例50%)。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热力以及与

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煤炭销售;工程煤销售;兼

营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29,602.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

益599,945.2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4,898.26万元,净利润146,016.02万元。

2、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9日,注册资本322,000.00万人

民币,股东分别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比例40%)、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公司的经营范围包

括:2×900MW机组火力发电、外供热蒸汽、综合利用及其他,生产、销售粉煤灰及其

他有关的附属产品(除专项审批),电气、机械、热工、化学、环保、粉煤灰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72,833.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

429,901.7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394.41万元,净利润22,562.02万元。

3、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606,377万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前两大股东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分别持股39.21%和39.19%。公司经

营范围为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风力发电;烟气治理;环保科技技术服务;光伏

发电技术开发;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厂的计算机

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64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26,515.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

益533,694.7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7,749.49万元,净利润6,851.02万元。

4、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

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101,850万元,股东为大

同煤矿集团(持股72%)和国电电力(持股28%)。公司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开采:煤

矿开采、煤炭洗选、煤炭销售。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48,600.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

益626,433.9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1,689.28万元,净利润141,342.31万元。

5、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2月05日,注册资本182,682.20万

人民币,股东分别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2X1000MW机组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其它,外

供热蒸汽,生产、销售粉煤灰及其它有关的附属产品(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63,803.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

263,691.1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208.62万元,净利润20,210.99万元。

6、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分别为申能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和国电电力(持股40%)。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

营,销售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金属材料,焦炭,

钢材,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

毒化学品),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电力技术、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

屋租赁。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7,84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所有者权益

35,010.5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2,725.19万元,净利润5,561.85万元。

65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乔保平 男 董事长 2017-01-23

于崇德 男 董事 2012-09-19

张国厚 男 董事 2012-09-19

高嵩 男 董事 2012-09-19

米树华 男 董事 2014-04-15

鲍绛 男 董事 2014-09-10

李秀华 女 独立董事 2011-05-05

高德步 男 独立董事 2015-08-17

肖湘宁 男 独立董事 2015-08-17

吕跃刚 男 独立董事 2016-04-06

谢俊 男 监事会主席 2017-01-23

谢长军 男 监事 2013-03-29

陈斌 男 监事 2014-04-15

张紫娟 女 巡视员、职工监事 2012-09-19

吴强 男 总审计师、职工监事 2012-09-19

董事 2013-07-09

冯树臣 男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2-09-19

吕志韧 男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8-09-28

姜洪源 男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2012-09-19

许琦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2-09-19

顾玉春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6-06-03

贾吉林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7-01-06

云天宝 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8-05-20

注:1、2017年5月5日,独立董事李秀华女士递交书面辞职函,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李秀华女士的辞职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监管机构核准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在此期

间,李秀华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志韧为公司副总经理。许明

军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2018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忠军的书面辞职报告,李

66

忠军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冯树臣先

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乔保平先生,历任内蒙古土左旗毕克齐镇知青组长、生产队长、大队革委会副主

任、内蒙古公路工程局机械筑路队分队长;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79级党支部书记、校

学生会主席、天津市学联主席;全国学联副秘书长、全国学联办公室副主任;团中央

直属机关团委书记、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团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

委书记、团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团中央常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团中央常委、

组织部部长;中央企业工委群工部部长、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群众工作局(党委群工部)局长(部长)、统战部部长;中国电力投资集

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共十八大代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

董事长。现已退休。

于崇德先生,历任山东沾化发电厂汽机车间副主任;山东沾化发电厂副总工程师、

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山东黄台发电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山东电力局局长助理;

江西省电力局总工程师;江西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国家电力

公司西北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生产部主

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

兼秘书长。

张国厚先生,历任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

务部会计成本处副处长、处长;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东北

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党组成员;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主任兼资金

管理中心主任;国家电网公司首席财务顾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副书记。

高嵩先生,历任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锅炉室副主任;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副

总工程师;河北省马头发电厂总工程师;河北邯峰发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河北

67

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助理;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

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委主任。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米树华先生,历任通辽电厂分场技术员、副主任、主任;通辽热电厂厂长;通辽

发电总厂副总工程师兼生技处处长、副厂长、厂长;东北电网公司多经部主任、副总

工程师;东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党组书记、

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组书记、

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

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鲍绛先生,历任财政部外事司科员、主任科员;香港紫荆杂志社财务经理(副处

级);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东方艺术大厦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办公厅值班室副处长级秘书、正处长级秘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

部(实业投资部)项目投资一处处长。现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

业投资部)副主任。

李秀华女士,历任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预算执行处和总会计处副处长、处长;财政

部预算司助理巡视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副局级稽察特派员助理,办事处负责人;

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办事处副主任;中央企业工委和国务院国资委

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办事处主任。现已退休。

高德步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副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

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在美国UCLA做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承担并完成多项国

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

肖湘宁先生,历任华北电力大学科研处处长、电力系主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常务副院长,电力系统保护与动态安全监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曾作为高

级访问学者赴意大利巴里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68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吕跃刚先生,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测控技术与仪器教研室主

任,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代会主席。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

授,检测技术与自动化学科带头人。

谢俊先生,历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国家经贸委政策

法规司、研究室主任科员,研究室新闻宣传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企业报社总编辑,

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组织部副部长(副司级),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

委组织部)副司级干部、副局长(副部长),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

党委统战部)局长(部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纪

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谢长军先生,历任水利电力部(电力部)科技司工程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

技部副处长;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党组书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陈斌先生,历任辽宁大连发电总厂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电力

部东北电业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成本处处长、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预算财务处处长、资产处处长;中国水利

水电工程总公司总会计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电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产权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紫娟女士,历任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主任、常务副总编、校长

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综合管理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

纪检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监察部副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组

成员、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

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巡视员。

吴强先生,历任北京市石景山发电厂总厂财务处会计,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计划财

69

务部经理助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

责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察

审计部经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现任国电电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冯树臣先生,历任朝阳发电厂热工分场技术培训员,自动控制、计算机班技术员,

自动控制班班长、专工、副主任、主任,朝阳发电厂厂办主任、运行副总工程师、生

产副厂长、厂长,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兼第一副厂长,厂长

兼党委书记,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总

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吕志韧先生,历任华能精煤公司计划部干部、工程师,神华集团公司计划部工程

师、综合处副处长、年度计划处副处长、年度计划处处长、计划部副经理,神华能源

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神华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神华能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姜洪源先生,历任财政部工交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资金计划部副经理,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会计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党组成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许琦先生,历任江苏谏壁电厂锅炉运行丙3班值班工、第一司炉、发电部锅炉运行

专职、检修部锅炉专职、生产技术部锅炉专职、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国电江苏谏壁电

厂副总工程师;国电谏壁发电厂(公司)副厂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电江苏

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顾玉春先生,历任中南电力设计院工程师、副设计总工程师、工程处副处长、副

70

总工程师,ALSTOM武汉工程公司项目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电源发展

部副主任、主任,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

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电电力副总工程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贾吉林先生,历任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助工、工程师、专业组长、

土建室副主任、发电部主任、党委委员、副院长,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

展部副主任,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现任国电电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云天宝先生,历任北京城建集团三公司办公室秘书,城建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

城建美尔广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办公厅干部、综合处助理调研员,神

华能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神华集团公司、神华能源公司办公厅秘书,神华集

团公司、神华能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

委书记。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兼职情况如

下: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乔保平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书记、董事长

张国厚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副书记

高嵩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米树华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陈斌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注:1、经中央批准,中国国电与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立国家能源集团,合并完成

后国家能源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宣布了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

2、2019年3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宣布了中央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任职的决

定,乔保平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职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

71

下: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 副理事长

APEC 中国工商理事会 副主席

乔保平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环境与能

主席

源委员会

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 特邀副会长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专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中国能源研究会 副理事长

于崇德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会长

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 会长

中国电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副会长

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 理事

张国厚 中共国家能源集团党校 校长

国家能源集团年金理事会 理事长

中国税务学会 常务理事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副理事长

高嵩

中国能源研究会 副理事长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院长

米树华 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 常务理事、副会长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副理事长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委员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谢 俊

中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副会长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谢长军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副会长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 斌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理事

北京国源时代煤炭资源优化整合投

委员

资中心投资决策委员会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张紫娟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

吴 强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72

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监事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

冯树臣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吕志韧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工会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主席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姜洪源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会副主席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程师

许 琦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顾玉春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贾吉林 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云天宝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债券,持有公

司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陈斌 75,252

张紫娟 100,000

吴强 19,400

冯树臣 134,000

姜洪源 100,000

许琦 100,000

合计 528,652

73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以及

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

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

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截至2018年底,公司拥有直属及控股企

业91家,参股企业24家,筹建处4家。公司资产结构优良,所属企业分布全国24个省、

市、自治区。公司控股装机容量5530.59万千瓦,其中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含燃气机

组)占总装机容量的37.29%。

表:公司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各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行业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249.41 88.24 557.29 86.54 525.39 89.03 507.24 88.39

热力行业 14.56 5.15 29.36 4.56 24.94 4.23 19.95 3.48

化工行业 4.76 1.68 23.29 3.62 26.09 4.42 23.00 4.01

煤炭销售行业 - - 73.78 11.46 91.19 15.45 76.04 13.25

其他 24.15 8.55 3.78 0.59 4.25 0.72 3.09 0.54

内部抵销数 -10.24 -3.62 -43.55 -6.76 -81.74 -13.85 -55.47 -9.67

合计 282.65 100.00 643.95 100.00 590.12 100.00 573.85 100.00

74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热力产品、化工以及煤炭业务的生产和销

售。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3.85 亿元、590.12 亿

元、643.95 亿元和 282.65 亿元,报告期间呈现稳步上升趋势。电力业务收入是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分别实现收入为 507.24 亿元、

525.39 亿元、557.29 亿元及 249.41 亿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80%以上。

报告期内,随着电力需求逐步增加,公司水电、风电等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使得公司

电力业务销售收入逐渐上升,从而带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8 年,公司营

业收入完成 643.95 亿元,较 2017 年度上升 9.12%,主要系公司发电量较 2017 年度上

升所致。

表:公司 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行业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192.76 86.58 436.51 83.07 433.99 88.19 370.16 86.17

热力行业 17.27 7.76 35.13 6.68 28.92 5.88 20.95 4.88

化工行业 4.5 2.02 20.00 3.81 20.83 4.23 19.33 4.50

煤炭销售行业 - - 73.26 13.94 89.22 18.13 75.48 17.57

其他 19.08 8.57 2.96 0.56 2.88 0.59 1.94 0.45

内部抵销数 -10.97 -4.93 -42.38 -8.06 -83.70 -17.01 -58.28 -13.57

合计 222.64 100.00 525.48 100.00 492.13 100.00 429.5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电力、热力产品、化工以及煤炭业务的采购、设备

构建。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429.57亿元、492.13亿元、

525.48亿元及222.64亿元,呈现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较为一致的趋势,2016年营业成本

增加比例较营业收入增加比例稍快,主要系2016年煤炭价格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

公司营业成本为492.13亿元,较2016年度上升14.56%,主要原因为燃煤价格上涨,同

时发电量较2016年增加导致燃煤消耗量增加,营业成本上升,2018年,得益于技术改

造,公司供电煤耗持续降低,营业成本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

表:公司2016-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行业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120.78 101.95 91.40 93.27 137.08 95.02

75

热力行业 -5.77 -4.87 -3.98 -4.06 -1.00 -0.69

化工行业 3.29 2.78 5.26 5.37 3.67 2.54

煤炭销售行业 0.52 0.44 1.97 2.01 0.56 0.39

其他 0.82 0.69 1.37 1.40 1.15 0.80

内部抵销数 -1.17 -0.99 1.96 2.00 2.81 1.95

合计 118.47 100.00 97.99 100.00 144.27 100.00

表:公司2016-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行业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电力行业 21.67 17.40 27.03

热力行业 -19.66 -15.96 -4.99

化工行业 14.14 20.16 15.96

煤炭销售行业 0.70 2.16 0.74

其他 21.74 32.24 37.23

综合毛利率 18.40 16.61 25.14

2016-201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44.27亿元、97.99亿元和118.47亿

元,其中电力生产和销售业务贡献占比分别为95.02%、93.27%和101.95%;同期,公

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14%、16.61%和18.40%,2017年,因燃煤价格上涨,

导致公司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18年,得

益于技术改造,公司供电煤耗持续降低,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此外,热力产品、化工产品、煤炭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较低,毛利率相对

处在较低水平,其中热力产品的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居民供热价格由当地政府制

定,供热价格较低,因此导致公司供热毛利率为负。

2、按地区分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表:公司2016-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亿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地区 43.26 6.72 35.45 6.01 36.94 6.44

华北地区 97.16 15.09 91.58 15.52 85.94 14.98

华东地区 324.86 50.45 347.77 58.93 328.49 57.24

西北地区 1.01 0.16 105.54 17.88 95.74 16.68

西南地区 3.89 0.60 85.73 14.53 77.43 13.49

76

华中地区 117.10 18.18 4.68 0.79 3.64 0.63

华南地区 100.21 15.56 1.11 0.19 1.14 0.20

内部抵销数 -43.55 -6.76 -81.74 -13.85 -55.47 -9.67

合计 643.95 100.00 590.12 100.00 573.85 100.00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来看,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最高,报告

期内一直保持50%以上的占比,主要系华东地区人口聚集,经济发达,对电力需求量

大。

(二)电力与热力业务情况

1、电力与热力业务基本情况

(1)电力业务

电力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为507.24亿

元、525.39亿元、557.29亿元及249.41亿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86%。报

告期内电力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137.08亿元、91.40亿元、120.78亿元及56.65亿元,占

毛利润比例93%以上,毛利率分别为27.03%、17.40%、21.67%和22.71%。电力业务收

入以及毛利率受电价以及煤炭价格影响较大。2016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

2016年度,公司标煤单价完成423.99元/吨,同比增长29.36元/吨;2017年,公司标煤单

价完成585.38元/吨,同比增长160.52元/吨;2018年,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09.53元/吨,

同比增长24.15元/吨。

2016年,受上网电价下调及煤价上涨影响,电力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但仍维持

在较高水平;2017年,受燃煤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降至

17.40%;2018年,受燃煤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回升至21.67%。

(2)热力业务

热力产品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低,报告期内,热力产品在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3.48%、4.23%、4.56%和5.15%。居民供热价格由当地政府制

定,供热价格较低,因此导致公司供热毛利率为负。

2、机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5,530.59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3,491.20万千瓦,

占总装机的63.13%;水电机组1,431.3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25.88%;风电机组586.81万

77

千瓦,占总装机的10.61%;太阳能光伏21.20万千瓦,占总装机的0.38%。

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装机容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

年度 控股装机容量 占全国比重

2018 年 5,530.59 2.91

2017 年 5,222.49 2.93

2016 年 5,088.15 3.08

火电方面,平均单机容量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末,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31

台,装机容量2,204万千瓦,占火电总装机比例63.13%;超(超)临界机组34台,装机

容量2,209万千瓦,占火电装机比例63.27%。公司综合供电煤耗持续降低,2018年燃煤

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为297.71克/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85克/千瓦时。

表:报告期内公司火电机组结构情况

单位:万千瓦/台、克/千瓦时、%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300MW 以下机组占比(%) 7.62 8.28 8.41

300MW 及以上机组占比(%) 92.38 91.72 91.59

平均单机容量(万千瓦/台) 45.34 44.68 43.83

综合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297.71 299.55 300.15

截至2018年末,清洁可再生能源方面,公司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包含燃气机组)

占总装机容量的37.29%。2016年,公司水电新投机组149.65万千瓦,分别是新疆塔勒

德萨依8万千瓦、新疆开都河水电51万千瓦,新疆阿克苏水电28.15万千瓦,大渡河龚

嘴水利发电总厂铜街子水电站13号机技改增容2.5万千瓦、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2号机

组65万千瓦。2017年,公司水电新投机组144.90万千瓦,分别是猴子岩水电站127.5万

千瓦,沙坪二级水电站17.4万千瓦。2018年,公司水电新投机组56.80万千瓦,分别是

投产和禹公司2.7万千瓦、猴子岩水电站42.5万千瓦、沙坪二级水电站11.6万千瓦。

公司加快优质风电资源开发,2017年,公司风电新增装机102.19万千瓦,分别是

和风公司4.65万千瓦、河北新能源30万千瓦、山西新能源4.8万千瓦、昆明风电3万千瓦、

湖南新能源4.99万千瓦、青海新能源4.95万千瓦、新疆新能源4.95万千瓦、哈密能源

20.1万千瓦、景峡风电19.95万千瓦、安徽新能源4.8万千瓦。2018年,公司风电新增装

机22.10万千瓦,分别为和风公司0.3万千瓦机组、山西新能源3.8万千瓦机组、诸城风

电3.6万千瓦机组、舟山海上风电14.4万千瓦机组。

78

2017年及2018年,公司未新增光伏装机。

预计未来,公司清洁及可再生能源装机仍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3、电源结构情况

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火电机组在公司电源结构中虽然仍占主

导,但总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末,火电机组比例为63.13%。截至2018年末,公

司累计完成64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新建火电机组在机组投产的同时实现超低排

放,合计超低排放装机容量为3311.2万千瓦,占公司燃煤发电总装机容量的94.84%。

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面对国

家风电发展的形势变化,公司不断调整发展策略,风电发展重心由“三北”陆上风电

逐步转向北部风电基地、中东南部山地风场、海上风电协调发展。

表:报告期内公司电源结构情况

单位:万千瓦、%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装机容量 占比 装机容量 占比 装机容量 占比

火电 3,491.20 63.13 3,262.00 62.46 3,374.75 66.33

水电 1,431.38 25.88 1,374.58 26.32 1,229.68 24.17

风电 586.81 10.61 564.71 10.81 462.52 9.09

光伏发电 21.20 0.38 21.20 0.41 21.20 0.42

合计 5,530.59 100.00 5,222.49 100.00 5,088.15 100.00

4、发电业务情况

公司的发电业务分布于东北、华中、华东、华北、西南及西北地区,公司全资及

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报告期内发电量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18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2,132.2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50%。其中,火电企业、水电企业、风电企业

及光伏企业发电量分别完成1,488.53亿千瓦时、508.41亿千瓦时、132.20亿千瓦时和

3.07亿千瓦时。2019年1-3月,公司完成发电量864.5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5.38%。

表: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年度 发电量 占全国比重

2019 年 1-3 月 864.52 5.16

79

2018 年 2,132.21 3.14

2017 年 2,021.09 3.11

2016 年 1,968.85 3.33

报告期内,公司上网电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8 年,公司完成上网电量 2,029.26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5.44%。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设备利用小时 4,058 小

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96 小时,其中:火电完成 4,556 小时,水电完成 3,644 小时,

风电完成 2,309 小时,光伏完成 1,519 小时。2019 年 1-3 月,公司完成上网电量 816.47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5.15%。

表:报告期内公司上网电量及设备利用小时数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小时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029.26 1,924.56 1,865.53

设备利用小时数(小时) 4,058 3,962 3,994

全国利用设备小时数(小时) 3,862 3,786 3,785

公司主要从事发电环节的相关业务,上游主要为煤等能源供应商,下游主要为负

责输电的电网公司。

5、电煤采购情况

公司以火力发电为主,煤炭是其主要原材料,公司煤炭主要源自外购。公司持续

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千方百计控制公司煤炭采购价格,细化

“三单”管理,实施“三精”管控,力求做到精准负荷预测、精确燃料采购、精细配

煤掺烧。2018年度,公司入炉标煤单价完成609.53元/吨,同比增长24.15元/吨;全年累

计掺烧经济煤种5574万吨,节约成本12.53亿元。智能化创新不断完善,系统消缺和投

运率良好。

2016-2018年,公司电力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公司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

为32.56%、44.73%和49.00%。具体详见下表:

表: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额的比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2018 年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1,148,203.32 32.0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01 6.95%

80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54,545.89 5.53%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96,647.55 2.9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8,617.25 1.57%

合计 1,660,119.02 49.00%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604,059.00 24.27%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210,334.00 8.45%

2017 年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68,424.00 6.77%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70,322.00 2.83%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148.00 2.42%

合计 1,113,287.00 44.73%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793,511.40 27.4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3,795.65 2.55%

2016 年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109.55 1.28%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762.71 1.06%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5,720.53 0.20%

合计 940,899.84 32.56%

公司燃料智能化建设已取得新突破,东胜公司已实现全自动制样机投入商业结算,

并在煤样传输、储存环节实现气力输送和数字化储样间。公司燃料信息系统得到进一

步完善,新增杂费管理、入炉量质数据上传、数据痕迹化管理等模块。

公司煤炭运输方式包括铁路、公路和海上运输。面对煤炭成本控制压力,公司坚

持以大型煤企为煤炭供应主渠道,积极与大型煤企建立和巩固战略合作关系,做好煤

炭资源衔接与订货,保障重点合同订货量和提高合同兑现率;根据煤炭市场形势适时

采购进口煤炭。大力开拓煤源,优化来煤结构;建设数字化煤场,科学开展配煤掺烧;

优化储煤结构,开展商业储煤。

(三)化工业务情况

公司化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上市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力特股份主要从事PVC、PPVC糊状树

脂、烧碱等化学原料的制造和销售业务。截至2018年末,英力特股份PVC业务产能为

26万吨/年,烧碱产能20万吨/年,低于行业平均规模。虽然规模不占优势,但公司拥有

自备电厂,产品质量稳定,成本控制有比较优势,在同行业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公司化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23.00亿元、

26.09亿元、23.29亿元和4.76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5.96%、20.16%、14.14%和5.46%。

81

公司化工产品产量略有波动,最近三年及一期,PVC产量(含糊树脂)分别为25.58万

吨、25.02万吨、25.80万吨和6.78万吨,烧碱产量分别为18.94万吨、18.33万吨、19.25

万吨和4.98万吨。受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化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均有所下降。

(四)煤炭销售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76.04亿元、91.19亿元、73.78亿元和0.00

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3.25%、15.45%、11.46%和0.00%,收入波动

较大。公司煤炭销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原子公司国电镇江燃料有限公司和宣威和源

煤业有限公司。由于公司煤炭销售业务主要是采购后再对外销售的经营模式,煤炭购

销业务的毛利润普遍不高。由于业务板块重新划分,目前公司无煤炭销售板块。

(五)其他业务情况

公司其他业务为对外检修,2016-2018年在公司业务中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不产

生重大影响;2019年1-3月,其他业务实现收入24.1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55%。

(六)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划化和标准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

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资产免遭损失。

公司深入贯彻“一五五”战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专业、规范化管

理水平。开发推广智能巡点检管理系统,从策划、执行、评价、改进形成闭环,有效

提高巡点检质量;深入开展全员安全风险管控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北仑、

大同、东胜等单位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狠抓设备和隐患治理,建立

防磨防爆互查机制,严控非停事件发生,大力实施汽轮机高效化检修和辅助设备节能

改造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技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施工组织、后评估管理和技术

鉴定工作,机组可靠性明显提升。

(七)公司节能环保情况

82

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建设绿色低碳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公司积极实施燃

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完成64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新建火电机组在机组投产的同时实现超低排放,合计超低排放装机容量为3311.2万千

瓦,占公司燃煤发电总装机容量的94.84%。抓实节能基础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指标对

标工作,推动机组整体优化,积极拓展供热市场,提升机组综合节能效果,主要技术

指标持续改善,公司19台火电机组在全国大机组能效对标竞赛中获奖,公司全年燃煤

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为297.71克/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85克/千瓦时。

(八)发行人重要在建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重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万元

工程累计投 未来

电源 装机 总投资规模

项目名称 入占预算比 计划投资

类型 容量 (预算)

例(%) 规模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火电 2*100 762,506.00 90% 76,250.60

2*1000MW 机组基建项目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电 2*35 309,600.00 85% 46,440.00

2*350MW 上大压小项目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 2*660MW 基

火电 2*66 545,287.00 90% 54,528.70

建项目

四川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项目 水电 34.80 528,406.27 98% 10,568.13

国电舟山普陀 6 号六横海上风电 2 区

风电 25.20 451,322.00 78% 99,290.84

工程

合计 - - 2,597,121.27 - 287,078.27

83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

公司 2016 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9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分别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字[2017]

第 01470003 号和瑞华字[2018]第 01470012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9]第 022157 号)。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24,111.76 432,199.79 492,170.85 333,404.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622.27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62,921.12 774,889.31 697,177.99 -

应收票据 - - - 153,372.45

应收账款 - - - 541,141.82

预付款项 136,365.93 50,583.23 19,914.17 18,111.61

84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83,260.68

其他应收款 283,593.93 120,845.72 173,318.97 30,760.58

存货 376,985.90 267,194.37 222,839.90 246,525.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25.47 4,520.64 500.00 1,256.25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3,485.96 212,355.39 198,909.02 162,689.58

流动资产合计 3,528,190.07 1,862,588.44 1,804,830.92 1,571,145.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48,220.42 182,052.80 212,358.09

长期应收款 25,719.35 17,939.54 18,743.23 15,900.02

长期股权投资 1,920,252.31 2,071,959.74 1,956,819.08 1,800,044.9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1,031.27 - - -

投资性房地产 30,534.96 27,555.31 29,094.84 21,937.63

固定资产 27,414,432.43 20,134,861.57 19,637,014.70 18,373,781.19

在建工程 2,721,933.20 2,333,784.80 3,111,452.77 3,807,129.38

工程物资 - - - 615,919.42

无形资产 855,885.01 251,918.45 244,416.35 269,267.15

开发支出 500.18 342.82 - -

商誉 100,074.53 35,543.22 43,109.69 43,323.08

长期待摊费用 17,472.67 9,732.49 6,239.80 6,15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518.34 38,451.42 49,833.57 44,695.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3,587.72 318,238.14 329,384.85 345,042.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828,941.98 25,388,547.93 25,608,161.67 25,555,549.51

资产总计 37,357,132.05 27,251,136.37 27,412,992.59 27,126,694.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68,516.82 2,404,220.58 3,542,912.11 2,796,938.5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43,586.01 1,382,508.31 1,507,875.69 -

应付票据 - - - 486,254.42

应付账款 - - - 1,284,360.55

预收款项 62,543.76 34,483.74 39,092.63 93,978.97

应付职工薪酬 92,940.44 38,266.08 28,819.02 28,245.13

应交税费 178,067.87 120,494.59 92,746.65 72,411.94

应付利息 - - - 64,369.96

应付股利 - - - 57,432.95

其他应付款 1,046,721.89 772,529.70 738,986.06 991,569.67

85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60,423.18 1,917,583.55 857,004.88 900,522.33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60,922.07 645,000.00 1,000,000.00 2,174,6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813,722.04 7,315,086.56 7,807,437.04 8,950,684.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179,415.58 10,305,309.47 10,559,191.78 9,109,086.64

应付债券 910,231.57 808,893.77 249,229.21 248,894.41

长期应付款 1,141,868.98 817,344.34 827,657.67 783,549.6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5,275.36 - - -

预计负债 24.69 24.69 1,176.82 -

递延收益 137,984.31 125,599.94 132,375.10 177,384.25

专项应付款 - - - 1,48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834.14 2,763.78 3,095.68 2,907.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51,055.72 747,882.12 566,947.94 435,543.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763,690.35 12,807,818.11 12,339,674.20 10,758,854.07

负债合计 25,577,412.39 20,122,904.67 20,147,111.24 19,709,538.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65,039.78 1,965,039.78 1,965,039.78 1,965,039.78

其他权益工具 268,321.95 268,321.95 267,494.95 267,494.95

资本公积 489,858.07 535,500.16 537,395.22 548,029.14

其他综合收益 110,605.92 70,439.02 68,226.92 100,306.15

专项储备 1,294.09 1,294.09 2,003.76 1,970.26

盈余公积 478,984.41 478,984.41 454,213.86 417,629.66

未分配利润 2,090,023.61 1,757,877.82 1,855,292.79 1,901,572.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404,127.84 5,077,457.25 5,149,667.29 5,202,042.0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375,591.83 2,050,774.45 2,116,214.05 2,215,113.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79,719.66 7,128,231.70 7,265,881.35 7,417,155.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37,357,132.05 27,251,136.37 27,412,992.59 27,126,694.55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858,650.57 6,548,965.20 5,983,317.78 5,841,604.98

其中:营业收入 2,858,650.57 6,548,965.20 5,983,317.78 5,841,604.98

二、营业总成本 2,591,847.14 6,640,648.22 5,904,960.57 5,148,585.79

86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2,236,558.65 5,330,333.50 4,964,101.04 4,347,318.05

税金及附加 41,464.48 100,253.86 63,295.82 70,210.61

销售费用 10,034.00 7,103.48 3,654.59 3,263.83

管理费用 72,144.68 89,617.04 84,041.29 76,369.63

研发费用 2.66 663.06 1,601.52 -

财务费用 231,553.45 761,307.13 654,920.20 601,944.82

资产减值损失 -0.25 351,370.14 133,346.12 49,478.85

信用减值损失 89.46 - - -

加:其他收益 6,209.01 35,525.55 37,093.8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622.27 622.27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32,381.50 369,671.37 247,567.75 171,390.7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32,192.13 202,681.72 203,951.65 165,343.29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196.63 1,899.70 -4,195.13 -

三、营业利润(亏损

305,590.58 315,413.61 358,201.39 865,032.22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152.17 19,900.80 39,201.10 52,690.27

减:营业外支出 1,865.83 29,012.09 18,976.67 6,824.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 3,560.19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326,876.92 306,302.32 378,425.82 910,897.70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1,518.97 125,422.67 102,005.45 209,049.23

五、净利润(净亏损

255,357.95 180,879.65 276,420.37 701,848.47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41,810.53 136,926.39 222,324.23 472,728.37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13,547.42 43,953.26 54,096.14 229,120.10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3,057,913.06 7,171,496.59 6,467,231.76 6,418,212.20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96.19 16,470.46 22,064.01 13,207.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787,424.84 129,564.57 119,791.87 180,149.08

关的现金

87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47,934.09 7,317,531.62 6,609,087.63 6,611,568.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617,262.09 3,716,223.59 3,433,189.20 2,856,613.99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21,710.12 555,782.25 496,677.13 483,360.9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8,699.15 581,598.46 526,497.27 776,400.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667,474.22 147,747.20 174,932.80 153,766.46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5,145.57 5,001,351.50 4,631,296.40 4,270,14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12,788.52 2,316,180.12 1,977,791.23 2,341,426.2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800.00 58,657.50 49,207.20 1,80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7,418.75 143,393.22 96,619.84 86,122.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389.23 42,212.26 35,160.92 80,432.51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6,228.00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54,159.04 1,891.40 122,655.99 52,118.08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767.01 246,154.39 309,871.96 220,478.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72,289.57 1,270,185.86 1,500,044.33 2,002,363.0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759.00 65,863.51 81,919.75 5,352.9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1,082.61 178.22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6,962.18 91,240.20 74,310.49 20,729.98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1,010.75 1,428,372.18 1,656,452.80 2,028,44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9,243.74 -1,182,217.80 -1,346,580.84 -1,807,967.0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659.00 163,661.28 60,005.56 63,575.4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11,659.00 63,661.28 60,005.56 63,575.47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92,002.54 10,125,849.32 11,997,750.97 12,814,362.9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21,373.16 328,750.56 209,072.89 83,067.12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25,034.70 10,618,261.15 12,266,829.42 12,961,005.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41,399.93 10,304,683.04 10,994,368.99 12,205,214.97

88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239,208.62 1,151,885.12 1,145,009.30 1,158,442.79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500.00 167,396.30 207,282.96 229,165.48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99,571.22 359,113.65 600,717.29 154,390.57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0,179.77 11,815,681.81 12,740,095.57 13,518,048.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55,145.07 -1,197,420.66 -473,266.16 -557,042.79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 28.15 4.08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8,399.71 -63,458.34 157,944.24 -23,579.48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479,710.54 489,709.51 331,765.27 355,344.75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918,110.25 426,251.17 489,709.51 331,765.27

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477.88 22,289.85 29,450.81 22,557.8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724.81 50,903.33 40,458.05 -

应收票据 - - - 1,520.23

应收账款 - - - 55,010.00

预付款项 3,677.60 3,307.56 1,084.85 2,656.26

应收利息 - - - 15.95

应收股利 - - - 190,631.37

其他应收款 2,707,705.17 1,677,554.69 1,773,999.80 1,704,480.62

存货 3,781.41 20,861.68 13,675.32 16,975.07

其他流动资产 1,883.83 2,209.30 1,854.69 3,783.60

流动资产合计 2,760,250.69 1,777,126.41 1,860,523.51 1,997,630.9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382,490.14 6,818,727.22 6,324,762.79 5,994,226.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8,153.44 47,538.17 83,870.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6,207.77 - - -

89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固定资产 268,172.61 601,926.29 629,017.23 650,541.09

在建工程 110,154.45 116,917.57 125,478.90 135,202.70

工程物资 - - - 2,100.54

开发支出 - 342.82 - -

无形资产 3,227.13 18,283.31 17,258.33 17,776.38

商誉 787.01 787.01 - -

长期待摊费用 648.08 443.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37.13 3,637.13 3,637.13 3,63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0.07 271.39 219.0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25,484.39 7,609,489.70 7,147,911.58 6,887,354.94

资产总计 10,585,735.08 9,386,616.12 9,008,435.09 8,884,985.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20,000.00 705,000.00 1,319,000.00 56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4,133.92 104,784.72 51,548.37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 - 63,015.86

预收款项 27.12 3,807.30 3,666.07 212.11

应付职工薪酬 1,376.47 3,653.21 2,913.45 3,023.42

应交税费 2,150.17 3,058.48 4,286.68 3,184.01

应付利息 - - - 35,264.40

应付股利 - - - 9,093.64

其他应付款 751,108.41 409,339.29 406,542.35 215,05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530,493.04 51,120.85 519,409.14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00,000.00 600,000.00 1,000,000.00 1,7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038,796.09 2,360,136.04 2,839,077.77 3,188,258.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5,500.00 227,700.00 230,000.00 -

应付债券 906,906.89 808,893.77 249,229.21 248,894.41

长期应付款 3,206.80 3,206.80 273.12 2,601.86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8,786.07 21,527.89 22,335.04 22,922.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50,000.00 747,882.12 548,747.94 4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24,399.77 1,809,210.58 1,050,585.32 674,418.55

负债合计 5,363,195.85 4,169,346.62 3,889,663.09 3,862,677.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65,039.78 1,965,039.78 1,965,039.78 1,965,039.78

其他权益工具 268,321.95 268,321.95 267,494.95 267,494.95

90

2019 年 3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本公积 1,036,310.24 1,036,310.24 1,000,013.18 1,005,293.20

其他综合收益 78,560.36 70,439.02 68,226.92 100,306.15

盈余公积 446,698.37 446,698.37 421,927.82 385,343.62

未分配利润 1,427,608.53 1,430,460.13 1,396,069.35 1,298,830.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22,539.23 5,217,269.50 5,118,772.00 5,022,308.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0,585,735.08 9,386,616.12 9,008,435.09 8,884,985.92

总计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227.00 334,984.47 338,518.99 346,524.13

减:营业成本 21,523.13 340,789.39 346,205.06 300,983.63

税金及附加 589.60 8,106.71 6,317.47 6,408.18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5,668.72 22,425.12 18,847.68 16,087.49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9,835.07 97,980.57 78,925.92 54,295.38

资产减值损失 - 14,491.07 4,273.27 505.33

加:其他收益 15.60 2,773.21 2,523.84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26,471.96 406,702.49 484,417.29 508,901.9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26,471.96 200,177.23 201,136.02 160,277.89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9.44 414.32 170.4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3,892.51 261,081.62 371,061.17 477,146.1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00 830.64 405.54 10,531.75

减:营业外支出 1,078.23 14,197.44 5,622.97 3,873.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 2,938.92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4,960.74 247,714.82 365,843.74 483,804.38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9.33 1.75 -5.6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960.74 247,705.49 365,841.99 483,810.03

"-"号填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9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47,279.83 400,941.49 710,152.71 404,904.03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38 1,292.30 1,275.43 2,755.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21,507.50 16,474.13 40,527.63 64,324.02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813.71 418,707.92 751,955.76 471,983.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20,437.45 251,684.58 245,246.10 171,048.12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2,737.48 75,857.12 79,430.62 84,773.66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62.93 27,667.42 25,962.52 44,265.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3,144.61 98,176.81 41,094.42 65,544.1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082.46 453,385.92 391,733.66 365,631.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0,731.25 -34,678.00 360,222.10 106,351.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5,145.01 1,70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597.85 339,809.55 399,315.77 426,264.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1.01 595.35 1,341.67 4,938.1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7,800.00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40,115.46 190,438.51 382,742.02 501,849.1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724.33 530,843.42 836,344.46 934,758.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490.27 37,800.42 31,492.30 43,799.38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00.00 146,275.47 230,903.23 203,960.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1,082.61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1,044,324.90 221,733.52 265,885.01 231,944.47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8,615.17 406,892.02 528,280.54 479,704.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00,890.84 123,951.40 308,063.93 455,053.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80,000.00 5,450,716.00 5,681,059.03 4,994,987.03

92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4,845.00 0.01 9.47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0,000.00 5,555,561.00 5,681,059.04 4,994,996.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9,126.90 5,227,343.00 5,792,059.03 5,184,987.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0,621.68 324,139.68 386,026.38 372,884.32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100,512.67 164,366.73 8,979.9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9,748.58 5,651,995.35 6,342,452.14 5,566,851.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90,251.42 -96,434.35 -661,393.10 -571,854.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91.83 -7,160.95 6,892,93 -10,448.87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386.05 29,450.81 22,557.88 33,006.75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477.88 22,289.85 29,450.80 22,557.88

余额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9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萨拉齐电厂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3

17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桓仁明昊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桓仁鑫淼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宽甸龙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国电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5 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6 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7 国电浙江售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8 宽甸龙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 减少 注销

9 桓仁明昊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 减少 注销

10 桓仁鑫淼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 减少 注销

11 广东国电电力北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12 国电电力清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13 国电电力昆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4 国电电力民勤新能源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5 大同洁源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6 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 减少 破产清算

17 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减少 破产清算

18 国电镇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注:宽甸龙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桓仁明昊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桓仁鑫淼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独立法人,成为本公司之分公司。

(三)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国电江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3 国电新疆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4 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5 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有限公司 减少 转让

6 大连普湾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减少 转让

7 国电电力朝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8 国电电力和禹(镇赉)风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9 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10 宣威和源煤业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94

11 大同怡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减少 注销

12 国电泰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13 国电和风大安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4 国电凌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5 国电兴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6 国电和风黑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7 宁波市北仑精稀磨石粉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8 国电电力宁夏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19 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20 阿巴嘎旗安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21 四川大渡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减少 吸收合并

22 国电电力朝阳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减少 其他股东单方增资

(四)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国电大武口热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国电朔州煤业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8 国电和风黑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9 国电电力湖南城步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0 国电电力昆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1 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2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3 国电电力清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4 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5 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流动比率 0.40 0.25 0.23 0.18

95

速动比率 0.36 0.22 0.20 0.15

资产负债率 68.47% 73.84% 73.49% 72.66%

净资产收益率 10.80% 2.51% 3.77% 9.61%

总资产收益率 3.16% 0.66% 1.01% 2.65%

利润总额 326,876.92 306,302.32 378,425.82 910,897.70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41,810.53 136,926.39 222,324.23 472,728.3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2.79 2.99 3.84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72 11.00 10.69 10.76

存货周转率 27.78 21.75 21.15 19.75

总资产周转率 0.35 0.24 0.22 0.22

(二)母公司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流动比率 0.91 0.75 0.66 0.63

速动比率 0.91 0.74 0.65 0.62

资产负债率 50.66% 44.42% 43.18% 43.47%

净资产收益率 -0.38% 4.79% 7.22% 9.86%

总资产收益率 -0.20% 2.69% 4.09% 5.51%

利润总额 -4,960.74 247,714.82 365,843.75 483,804.38

净利润 -4,960.74 247,705.49 365,842.00 483,810.0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1 7.56 7.24 6.15

存货周转率 6.99 19.73 22.59 24.97

总资产周转率 0.01 0.04 0.04 0.04

注:2019年1-3月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以及总资产周

转率已年化。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5、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6、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

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6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六、发行本次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

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 14 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4 亿元计入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对外有息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本公司合并口径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资产合计 37,357,132.05 - 37,357,132.05

流动资产 3,528,190.07 - 3,528,190.07

非流动资产 33,828,941.98 - 33,828,941.98

负债合计 25,577,412.39 - 25,577,412.39

流动负债 8,813,722.04 -140,000.00 8,673,722.04

非流动负债 16,763,690.35 140,000.00 16,903,690.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79,719.66 - 11,779,719.66

资产负债率 68.47% - 68.47%

流动比率(倍) 0.40 - 0.41

本期债券发行对本公司母公司口径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资产合计 10,585,735.08 - 10,585,735.08

流动资产 2,760,250.69 - 2,760,250.69

非流动资产 7,825,484.39 - 7,825,484.39

负债合计 5,363,195.85 - 5,363,195.85

流动负债 3,038,796.09 -140,000.00 2,898,796.09

97

非流动负债 2,324,399.77 140,000.00 2,464,399.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22,539.23 - 5,222,539.23

资产负债率 50.66% - 50.66%

流动比率(倍) 0.91 - 0.95

本次债券发行是本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

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拓宽

了本公司的资金来源,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并更加适合业务需求,从而为本公司资产规

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98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

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

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对外有息债务。本公司承诺募

集资金将用于上述用途,不会转借他人。

公司拟用于偿还的对外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拟用本期募集

序号 借款人 借款日 到期日 金额

资金偿还金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10 2020-01-10 1.00 1.00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17 2020-01-17 6.00 6.00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2-25 2020-02-22 2.00 2.00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30 2019-07-29 5.00 5.00

合计 - - 14.00 14.00

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最终发行规模相应进行调整。

(二)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所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因本期债券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发行情况确定。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对外有息债务,具体偿还明细如上表所示。

本期募集资金用途若涉及调整,根据审议本次公司债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冯树臣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审批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的事项。

99

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调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用途的决定》,并经本次公司债券授权人士审批,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由“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70 亿元用于偿还对外有息债务和 10 亿元用

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对

外有息债务”,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程序。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偿还对外有息债务,发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负债率保持不变,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

一定的成本优势。通过合理安排,灵活掌握发行时机,公司债券的市场化发行能够有

助于本公司募集到低成本资金,有利于提升本公司整体收益水平,锁定公司财务成本,

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

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

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

力,拓宽公司资金来源,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

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

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

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100

公司将与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

行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

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

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

偿债风险。

五、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

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10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本期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承销机构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

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102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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