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9-02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416,64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1、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6 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550 范洪泉
3 01*****205 邓乐安
五、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 266 号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
2、咨询联系人:段丽媛
3、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4、传真电话:0731-22337798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