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28.SZ 债券简称:17拓日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证券)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17拓日债,下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下
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2019年5月16日出具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
会已进行换届及选举,发行人总经理亦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由陈五奎(董事长)、李粉莉(副董事长)、林
晓峰(董事、副总经理)、杨国强(董事、总经理)、陈琛(董事)、张
学斌(董事)、李青原(独立董事)、杜正春(独立董事)和王礼伟(独
立董事)9位董事组成。
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由黄振华(监事会主席)、艾艳君(监事)和苏
孝亮(职工监事)3位监事组成。
发行人总经理由杨国强先生出任,原总经理刘强先生因换届原因离
任。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2019年5月16
日出具的相关公告。
广州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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