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
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18-053)、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当日回购股份数量1,0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
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7,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购买的最高价为6.82元/股、最低价为5.2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960,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50,375,900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
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50,375,900股的25%,即12,593,975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