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一)拟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拟置入资产为深
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份,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及负债
2018 年 3 月 1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方式收购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交易相关方签订了《重组意
向书》,并就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事项达成初步意见。经相关方初步协商,交
易方案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三部分组成,上述事项互为条
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其他两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传
音控股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
为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目前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非洲、中东、南亚、南美
和东南亚等全球新兴市场国家所在区域。
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18 年 6 月 12 日,
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
票复牌。
该事项与本次重组无关,也不互为前提。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