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19,321.56 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87,449,699.08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491,669,020.64 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每股收益大于 0.05 元的情况下,
公司年度应当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金额,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符合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坚
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十。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董事会应在利
润分配预案中和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
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18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6 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18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
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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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
款余额,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同时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
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
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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