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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戴維醫療:關於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2019/04/12 00:0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0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8 年实

现的净利润为 46,753,933.3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675,393.34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52,084,824.18 元,母公司

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66,328,673.08 元。

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8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

红利人民币25,920,000.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26,164,824.18元,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

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10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