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1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闽发斐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份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闽发斐君(上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发斐君资本”)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闽发斐君资本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与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斐君资本”)签订了《关于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金(暂定)】及【闽
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的框架合作协议,共同设立“闽发
斐君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公司将作为基石投资人,以自有资
金 245 万元参股设立闽发斐君资本,持股比例为 49%;同时以自有资金 1,000 万
元参与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认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斐君资本进行了友好协商,同意由斐君资本提出
的引入第三方发起人—自然人:王蕾,并重新签订了《关于设立【闽发斐君并购
基金(暂定)】及【闽发斐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框架合作
协议》。引入第三方发起人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第三方发起人王蕾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为斐君资本的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产业投资并购基金“闽发斐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实际出资,闽发斐君资本亦未开展任何业务,闽发斐君并购基金尚未正式设
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参与该基金的设立及认购。
二、转让闽发斐君资本份额的原因及对象
公司原拟通过产业投资的方式加快自身的产业布局与发展,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合理的财务收益,提高公司的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但在后续推
进过程中,闽发斐君资本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未实际到资,亦未实际开
展业务。
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战略转变及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决定以 0 元转
让 持 有 的 闽 发 斐 君 资 本 49% 的 份 额 给 自 然 人 — — 俞 思 远 , 身 份 证 号 码 :
31011419******0011,住址:匣北区晋城路弄 19 号 202 室。公司与俞思远不存
在关联关系,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闽发斐君资本份额。
三、本次转让闽发斐君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对闽发斐君资本实际出资,并购基金亦尚未正式设立,
本次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自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并没有实际出资,并购
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基于公司的战略转变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市场环境的
变化,本次转让闽发斐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份额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转让闽
发斐君资本份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