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泰钢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钢业”)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2018 年 9 月 12 日、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中泰钢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3,105,882 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
押,用于中泰钢业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事宜进行担
保。
二、 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中泰钢业的通知,根据《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8 中泰 E1”,
证券代码“11712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 年3月29日进入换股期,
换股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3日止。
三、其他风险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泰钢业持有本公司131,058,825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总数的52.52%。
中泰钢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进入换股期之
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按照当前换
股价格,交换上限6,901,408股测算,完成换股后,中泰钢业将至少持有本公司
124,157,417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7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换股期间,中泰钢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要求。
关于中泰钢业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