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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9/03/05 00:00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9-01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

日、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7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3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7,046,647.67元(不含交易费

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既定方案,自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

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5 日

以上内容仅用作资讯或教育之目的,不构成与富途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富途竭力但不能保证上述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