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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Lianchuang Optoelectronics: Announcement on Transfer of Part of the Shares and Related Transactions of Wholly-owned Subsidiaries

Sensex a share ·  Feb 28, 2019 00:00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1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上海联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暄电子”)51%股

交易金额:人民币5,100万元

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联暄

电子 51%股权转让给上海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宏投资”)。因联

暄电子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故本次交易价格按联暄电子注册资本(即

10,000 万元)计算,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转让联暄电子 51%股权的交易价格

为人民币 5,100 万元,转让价款以现金支付。

鉴于亦宏投资是邓凯元先生控制的企业,邓凯元先生持有公司 5.89%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联暄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成

员中无关联董事,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717 号 2307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09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邓凯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邓凯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类别和名称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标的为联暄电子 51%股权。

(二)交易标的相关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联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三路 77 号 2 幢夹 113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07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 胡著平

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

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

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联暄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1,351,381.94 51,617,803.26

净资产 51,351,381.94 51,617,803.26

项目 2018 年 1-9 月份

2017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66,421.32 -29,388,721.80

3、联暄电子不存在担保、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任何权益争议或纠纷;公

司不存在为联暄电子提供担保、借款、委托其理财等情形。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策

略。本次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联暄电子将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

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董事会

成员中不存在关联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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