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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后的进展公告

沙鋼股份:關於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修訂稿)後的進展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1/16 00:00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内容,在重大事项提示和

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

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

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

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正在进行中。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临2016-063)。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

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67)。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1

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

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

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7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回

复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

员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

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

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

回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

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披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

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2

重组的相关工作。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内容。基于预案披露的相关内容,以下事

项已取得部分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富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苏州

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8%股权的交易已完成交易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工作,该股权转让的交割已完成。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上海道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完成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

合伙人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的合伙企业20%份额(对应出资额

为1,000万元)全部转让给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已办理完毕。

(4)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已在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

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

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

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

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3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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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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