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关联方股权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交易事
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029 号《关于对神
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股权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交
易事项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现将函件所提事项回复如下:
一、根据公告,尼龙新材的主要生产原料采购于公司,主要
包装材料销往公司,收购后可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请补充
披露尼龙新材与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
类别、具体产品或服务、金额及占尼龙新材同类交易收入的比例。
【回复】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10 月
占尼龙 占尼龙 占尼龙
单位 关联交易内容 新材同 新材同 新材同
金额 金额 金额
类交易 类交易 类交易
比例 比例 比例
河南神马尼龙新
采购 纸管 1970.86 100% 2934.39 100% 2157.42 100%
材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神马鹰材
包装
包装有限责任公 采购 762.44 21.55% 578.77 16.12% 122.09 4.83%
物
司
1
河南神马尼龙新
销售 废丝 2271.30 100% 5009.91 100% 7284.97 100%
材有限责任公司
5004.60 8523.07 9564.48
合计
二、请结合评估情况补充披露尼龙新材 100%股权的交易价
格,若与评估值存在差异,请说明差异原因。
【回复】
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锋评报字
(2018)第 243 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河
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尼龙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 1,860.53 万元;根据公司与神马集团签署的《股权收购协
议》,尼龙新材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860.53 万元,与评估
值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结合公司、神马集团现有业务情况及新设公司首恒新材
料的业务领域,说明首恒新材料与公司、神马集团的业务协同性,
以及公司参股设立新公司的原因和必要性。请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
【回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
地和亚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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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煤为主、相关多元”发展战略,构建了煤炭采选、尼龙化工、
煤焦化工、煤盐化工四大核心产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拥有年产
氢气 2.5 亿立方、精苯 10 万吨的生产能力,氢气和苯是生产环
己酮的主要原料。首恒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环己酮项
目,其要产品为环己酮,环己酮是生产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料。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拥有年产 30 万吨己内酰胺生产能力(包括在建
的年产 20 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己内酰胺是生产尼龙 6 切片的
主要原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拥有年产 7 万吨尼龙 6 切片生产能
力,尼龙 6 切片是生产锦纶 6 纤维的主要原料。神马股份目前正
在建设年产 10 万吨锦纶 6 民用丝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4 万吨
纺丝项目,其主要产品为锦纶 6 纤维。从整体上看,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通过首恒新材料打通了煤焦化工到尼龙化工的链接,拥有
了完整的尼龙 6 产业链:氢气和苯——环己酮——己内酰胺——
切片——纺丝,首恒新材料位于产业链的上端,与神马股份正在
建设的年产 10 万吨锦纶 6 民用丝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4 万吨
纺丝项目有一定的业务协同性。神马股份参股设立新公司,主要
是为了充分利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产业协同优势,延伸尼龙 6
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在审阅成立合资公司议案时,对环己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环己酮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尼龙 6 相关业务开展情况,首恒新材料与公司、中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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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神马集团的业务协同性程度,进行了研判分析,我们认为,神
马股份参股设立新公司,可以充分借助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产业
协同优势,快速拓展自身的业务发展空间,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自身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延伸尼龙 6 产业链条,进一步
提高和巩固公司在全球尼龙行业的地位,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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