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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

華勝天成:關於收購北京中域昭拓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財產份額的進展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12/04 00:00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 2018-12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

产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8 年第十五次临时

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44612 亿元的价格收购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持有的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TOP 产业基金”)2 亿财产份额,(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临 2018-122《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民生加银、TOP 产业基金签署了正式协议,并按照协

议约定向民生加银支付了转让款 244,611,200.00 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财产份额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在丙方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即贰亿元(200,000,000.00

元),转让给乙方。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包括甲方对丙方的出资和因持有

财产份额而享有的收益分配权等合伙人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合伙人义务。

(二)转让价款

1、双方确认甲方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即贰亿元(200,000,000.00 元)

财产份额转让价款为:244,611,200.00 元减去甲方从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如有)。

2、乙方应当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将上述转让价款 244,611,200.00 元人民

币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转让生效

各方确认,本协议所述财产份额转让自乙方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

(简称“转让生效日”)起生效。自转让生效日起,甲方不再具有丙方有限合伙

人身份,不再依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承担任何合伙人义务、享有任

何合伙人权利;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取得丙方有限合伙人身份,依据《合伙企

业法》和《合伙协议》承担合伙人义务、享有合伙人权利。

(四)变更登记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当于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依据

《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办理完毕与本协议所述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通知

等手续。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除应当继续支付

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迟延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

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会依据提交仲

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