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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金龍汽車:關於超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11/07 00:00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8-07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

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金龙汽车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 2018-016)和 2018

年 4 月 18 日《金龙汽车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8-02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中市协注[2018]SCP293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620 号《接

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现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

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

备案发行的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

径披露发行结果。

1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信息披

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7 日

2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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