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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出售资产公告

中國軟件:出售資產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09/22 00:00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临 2018-04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子公司安人股份拟增发股票不超过 1200 万股,发行

价格不低于 4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5400 万元。安人股份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

为新增外部投资者 1-3 名,具体股票发行价格、数量,将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

定进场交易遴选投资者后确定。增发完成后,安人股份股本总额不超过 6200 万

股,公司的持股数量 2250 万股不变,持股比例不低于 36.29%。安人股份将进行

董事会改组,公司不再对安人股份控制和并表。

本项议案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项交易尚须本公司和安人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风险事项提示:本项增发股票发行对象不确定,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

定进场交易,存在遴选投资者不成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人股份)拟增发股

票不超过 1200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4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5400 万元。安

人股份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为新增外部投资者 1-3 名,具体股票发行价格、数量,

将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场交易遴选投资者后确定。增发完成后,安人股份

股本总额不超过 6200 万股,公司的持股数量 2250 万股不变,持股比例不低于

36.29%。安人股份将进行董事会改组,公司不再对安人股份控制和并表。本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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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进场交易的挂牌价格为 4 元/股,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率为 135.94%。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人股份增发股票的议案》,全部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项交易尚须本公司和安人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并征集、遴选外部投资者,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项增发股票发行对象不确定,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场交易遴选投资

者后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项交易标的为安人股份拟增发的不超过 1200 万股股份,属股权类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本项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安人股份基本情况

1.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 45.00%

程德生 1,199.90 24.00%

盛丽玲 992.55 19.85%

黄旱青 149.825 3.00%

汪苑 125.00 2.50%

叶秀琴 102.275 2.05%

张卫星 100.45 2.00%

宋国彩 67.50 1.35%

康力 5.00 0.10%

徐顺 5.00 0.10%

王永根 2.50 0.05%

合计 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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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专注于工商、税务、信访、社保、药监、交通以及政府综合服

务等领域的呼叫中心开发、集成、运维服务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17 日

5.注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 99 号东软创业大厦 3 楼 A 座

6.安人股份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

挂牌公司(股份代码 835963)

7.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相关法规,安人股份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

购。本公司及现有股东程德生、盛丽玲、张卫星、宋国彩将放弃优先认购权。

8.安人股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338,360.48 139,510,855.37

负债总额 45,571,419.49 58,072,677.70

资产净额 84,766,940.99 81,438,177.67

2018 年 1-8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8,757,706.21 80,184,949.67

净利润 6,628,763.32 10,688,607.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738,716.56 7,341,503.30

注:上述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该所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9.安人股份最近 12 个月内未曾进行增资、减资或改制。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安

人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0297 号),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安人

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7,200.00 万元,折合每股权益估值为人民

币 3.44 元。具体如下表:

账面净资产(万元) 收益法评估值(万元) 增值额(万元) 增值率(%)

8,143.82 17,200.00 9,056.18 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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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下面一些主要的假设前提基础下:

(1)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在此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

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

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3)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

虑评估基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

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

策,各种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

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

(6)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

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

等。

(7)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2.公司董事会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

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

的合理性发表了意见,认为:安人股份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反应了在

一定前提假设下安人股份的经营情况;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考虑到了行业对

比公司资产结构、安人股份的业务特点等因素,其市场风险溢价、企业风险系数

等参数取值合理,折现率取值合理;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安人股份于评估基准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合理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评估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综合排名、历史案例、历史合规性、业务资质等各

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本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银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安人股份等相

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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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根据《安人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

沪第 0297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安人股份

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7,200.00 万元,较审计后所有者权益 8,143.82 万元,

评估增值 9,056.18 万元,增值率 111.20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

12.92%,预期主营收入年均增长率为 11.39%、销售毛利率为 63.36%、年度收益

的复合增长率 24.73%、年度经营现金流复合增长率 17.70%。

结合安人股份近年经营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目前业务拓展情况,以及

行业市场发展趋势,对企业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

现率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得出评估值,具备合理性。

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及折现率等参数的选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

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及评估惯例的要求;预测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现金流符合安人股份历史和行业

发展趋势。上述评估参数的选取和确定能有效支撑评估结果。

(四)安人股份本次增发股票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安人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 4 元/股,该发行底价较每股账面净资产

1.70 元增值率 135.94%。该发行底价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不低于净资产评

估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安人股份和市场情况后确定,具体则将在进场交易遴选

投资者后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增发股票,将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场交易遴选投资者后,与投资

人签署相关合同。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安人股份本次增发股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二)安人股份本次增发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 5400 万,将用于“政务服务

呼叫中心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三)安人股份董事会将进行改组,公司不再对安人股份控制和并表。安人

股份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四)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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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股份主营业务将专注于工商、税务、信访、社保、药监、交通以及政府

综合服务等领域的呼叫中心开发、集成、运维服务,今后将按照既定战略做好业

务规划,避免与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安人股份本次增发股票,拟通过募集资金助力其继续研究政务服务呼叫中心

领域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开发、完善并运营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及技术服务平台,

布局行业、区域市场,推进服务化业务转型,利于其抓住产业机遇,主动迎接产

业变革,引入多元化资源,实现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公司不再对安人股份实施控制和并表,将采用权益法核算,预计将使公司产

生 5185.49 万元投资收益(暂以发行价 4 元/股和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为基准测算)。

本公司不存在为安人股份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安人股份不存在占用公司

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人股份专项审计报告》;

(二)《安人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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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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