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8-03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减持承诺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投曾于 2008 年 7 月出具《减持承诺函》,承诺于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称“该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宁波城投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自上述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 15.00 元/股,若上述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自该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至今,控股股东宁波城投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鉴于,公司拟出售与住宅相关的房地产业务板块,此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宁波城投于 2008 年 7 月出具《减持承诺函》的主营业务环境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宁波城投持有公司股份达 76.95%,该股权结构不利于公
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亦限制了公司下一步资本运作和业务发展空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致力于商业地产和水泥及其制品业务,并以
外延式并购等方式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为打开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通道,
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控股股东宁波城投拟申请将上述《减持
承诺函》变更如下:自本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 36 个月内,宁波城投
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 15.00 元/股,若上述
承诺有效期间(2008 年 7 月起)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减持承诺的申请》,并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承诺,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拓展公司下一步资本运作和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