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12035 债券简称:11 国脉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债券兑付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债券到期日:2018 年 7 月 26 日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7 月 24 日
兑付兑息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1 年 7 月 26
日发行的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国脉债”或“本债券”)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将期满。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 年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1、债券名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7 年期,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3、债券代码:112035。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总额:4 亿元人民币,2016 年 11 国脉债的回售金额为 4,090,000.00
元,剩余金额为 395,910,000.00 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8%。本债券在存续期前 5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6.8%,在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未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 6.8%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1 年 7 月 26 日。
9、付息日: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本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债券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本债券兑付方案
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
规定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 国脉债”
的票面利率为 6.8%,本次每手“11 国脉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68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68.00 元。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为 1,054.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
为 1,061.20 元。
三、本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2、兑付兑息日:2018 年 7 月 26 日
3、摘牌日:2018 年 7 月 24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 国脉债”持有人。
五、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债券
兑付本金及利息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等规定,本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债券
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债券将于
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0591-87307336
邮政编码:3500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剑敏、赵亮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700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