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
或“公司”)曾于2017年12月12日与何敏女士、赵焱女士和张蕊女士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共计2,700万元收购何
敏女士、赵焱女士和张蕊女士持有的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延华小贷”)共计18%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 12 月 13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经上述协议签订主体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交易。同时
公司与延华小贷另外两位股东上海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景房地产”)和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扬君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共计2,700
万元收购新景房地产和华扬君伟持有的延华小贷共计18%的股权。其
中,公司收购新景房地产持有的延华小贷10%的股权,收购华扬君伟
持有的延华小贷8%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延华小贷3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延华小贷52%的股权,成为延华小贷的第一大股东。延华
小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1%,根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85181760Y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1001室-5
法定代表人:孟明荣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装潢,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的销售。
新景房地产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二)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5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89510509Q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浦区联民路1881号1幢5层A区519室
法定代表人:孙伟
经营范围:建筑装潢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计算机网络
工程(除专项审批),水电安装工程,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材、装
潢材料、金属材料(除专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管道及配套设
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
华扬君伟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3日
企业名称: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78376E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701-7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国敬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以及相关咨询活动。
延华小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6,987.69 17,107.13
负债总额 47.16 179.68
所有者权益 16,940.53 16,927.45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
营业收入 61.97 757.51
利润总额 17.44 30.63
净利润 13.08 54.24
注:以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延华小贷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号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1 5,100 34% 7,800 52%
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3,000 20% 3,000 20%
上海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
3 1,500 10% - -
公司
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
4 1,500 10% 300 2%
限公司
5 何敏 1,500 10% 1,500 10%
6 胡黎明 1,200 8% 1,200 8%
7 赵焱 600 4% 600 4%
8 张蕊 600 4% 600 4%
合计 15,000 100% 15,000 10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上海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二):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甲方拟以人民币2,700万元的总价款向乙
方出让其合计持有的延华小贷18%股份。
其中:甲方(一)向乙方出让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甲方(二)
向乙方出让其持有的公司8%股份。
(一)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
1、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人民币2,700万元的总价款向乙方出
让其合计持有的延华小贷18%的股份;
2、协议各方同意,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
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50%,股份转让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
部股份转让款;
3、协议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中发生的各项税收、费用由各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二)协议的解除
协议各方同意,除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
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三)协议生效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协议经乙方履行上市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并
经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生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及本协议其他条款,
乙方有权选择:(1)单方面终止和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
方为股份转让事宜已花费的成本费用,或(2)在与甲方达成补偿或
赔偿谅解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转让价款,则每延迟
付款一日,须向甲方承担延迟付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的罚息。
延迟付款超过1个月以上,甲方有权选择:(1)单方面终止和解除本
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股份转让事宜已花费的成本费用,或(2)
在与乙方达成补偿或赔偿谅解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股权转让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系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9544号《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
报字(2017)第1841号《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
权收购涉及的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壹亿
陆仟柒佰柒拾叁万伍仟柒佰伍拾玖元陆角贰分(RMB167,735,759.62
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延华小贷 18%的股份转
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700 万元。
上述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7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借助金融资本,推动智慧城市业务发展
公司围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服务的综合提供商”的转型定
位,借力金融资本,通过产融的深度结合,更好的推进智慧城市整体
建设。本次收购延华小贷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以延华小贷为支点,
盘活可用资源,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推动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发展的作
用,为将来公司承接智慧城市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以便公司全面、快
速地实施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加强内控管理,规范参控股公司运作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延华小贷将从公司的参股公司变成控股公
司。本次交易将加强公司对延华小贷的控制和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完善参控股公司的规范运作。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协议尚需经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
生效,存在审批无法获得通过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