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债券代码:118740 债券简称:16 京威 01
债券代码:114146 债券简称:17 京威债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通过发行
股份购买了如下资产:
1、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100%的股权;
2、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宇龙”)100%的股权;
3、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太隆”)54.4%的股权。
根据公司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回购意愿以及公司发展的需
要,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以上三家公司全部股权对外出售(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出
售”)。以上三家公司评估值如下:
1、公司持有的福尔达 100%的股权评估值为 213,049.91 万元;
2、公司持有的福宇龙 100%的股权评估值为 58,127.52 万元;
3、公司持有的福太隆 54.4%的股权评估值为 9,383.36 万元。
本次股权出售将不低于上述标的的评估值,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水
平,采取询价协议转让的方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目前具体的交
易对方、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等尚未确定,相关股权出售合同尚未签署,待后续
交易对方等交易要素确定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披
露义务。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公司持有的福宇龙和福太隆两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
福尔达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预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后续如确定公司关联方为本次股权出售的交易对方时,
交易对方应符合其作出的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其他承诺或相关协议约
定,或者履行法定程序批准变更其相应承诺或约定义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福尔达100%的股权
公司名称 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66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南路
普通货运(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智能电子产品(含汽车空调智能集
成控制系统、汽车无钥匙进入智能集成控制系统、汽车车身智能集成总控
系统、汽车轮胎防爆预警系统、汽车智能控制动力转向系统)、汽车内饰顶
主营业务 灯(地图灯)智能控制模块、汽车关键功能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
模具、专用智能化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 1995年3月27日
主要股东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各自持股比例
2、福宇龙100%的股权
公司名称 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888万元
注册地 嘉定区安亭镇园汽路999号
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系统及内饰件的设计、生产、加工及销售,电子科
技、通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
主营业务 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 2008年07月23日
主要股东及各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自持股比例
3、福太隆54.4%的股权
公司名称 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600万元
注册地 嘉定区安亭镇园耀路55号1幢2层
从事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控制器的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
主营业务 器仪表、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办公用品、珠宝首饰、机电设备的销售,
软件开发,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 2003年4月28日
主要股东及各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4.4%;成都华太科技(集团)股
自持股比例 份有限公司持股45.6%
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正常运营,公司持有的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的
股权权属清晰,公司持有的该等股权上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重大争议、担保、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福
太隆涉及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正在依法履行相应的提前通知义务以确
认其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出售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本次股权出售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不再持有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的股权,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提供担保的情形,
亦不存在委托其理财的情形,该等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标的资产财务状况
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三家公司最近一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福尔达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资产总额 85,457.48 89,801.99
负债总额 24,223.39 32,181.80
应收账款 10,535.08 13,941.09
净资产 61,234.09 57,620.18
营业收入 28,676.59 121,179.48
营业利润 4,238.48 21,728.31
净利润 3,613.91 19,44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0.21 15,346.01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一季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2、福宇龙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资产总额 41,724.02 41,376.30
负债总额 10,751.75 11,827.01
应收账款 12,458.88 10,324.28
净资产 30,972.27 29,549.28
营业收入 13,378.64 48,231.38
营业利润 1,672.67 7,007.82
净利润 1,422.99 6,26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05 4,765.64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一季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3、福太隆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资产总额 18,065.07 19,373.78
负债总额 5,021.43 6,453.72
应收账款 3,211.05 4,701.63
净资产 13,043.64 12,920.06
营业收入 2,982.23 17,971.72
营业利润 142.21 1,703.12
净利润 123.58 1,71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4.38 -183.69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一季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持有的股权权益评估值(2017 年 12 月 31 日)
福宇龙 58,127.52
福太隆 9,383.36
福尔达 213,049.91
合计 280,560.79
三、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目前标的公司与公司及公
司参股公司存在零部件采购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该等交易规模
扩大。
后续如确定公司关联方为本次股权出售的交易对方时,交易对方应符合其作
出的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其他承诺或相关协议约定,或者履行法定程序
批准变更其相应承诺或约定义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届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需在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
序时予以回避表决。
四、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股权出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将受到一定影响。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发展现有业
务,尽量降低本次股权出售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