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航民股份”、“上市公司”或“本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杭州航民百泰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航民百
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7 年 7 月,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向航
民百泰出售其拥有的单项资产,包括建筑面积合计 16,014.0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面积 17,766.50 平方米。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等资
产出具了坤元评报[2017]374 号《杭州航民百泰首饰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萧山航民
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拥有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依据该报告
作价 1,372 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位关联董事朱重庆、朱建庆和高天相均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和 3 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
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属于本次重组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除上述资产出售外,本公司本次交
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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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12 个月
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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