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新水泥 股票代码:600801
华新 B 股 900933
债券简称:16 华新 01 债券代码:136647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发行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897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一八年四月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新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华新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
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安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
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
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
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安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4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第四节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付息兑付情况 ......... 12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3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14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5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九节 其他情况 ..................................................................... 18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XIN CEMENT CO., LTD.
二、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5 号”文核准,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 13 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成功发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2 亿元。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华新 01、136647。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
4、票面利率:4.79%。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
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
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2021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
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中诚信证评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上调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
定。
2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是经原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1992]60 号文批准,
由原华新水泥厂等八家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于 1993 年 11 月 30 日
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
额折合为总股本 9,227.24 万股,合计 9,227.24 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993 年 11 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3]53 号文及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63 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4,472.76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公开募股后华新水泥总股本为 13,700 万股。1994 年 1 月,
除内部职工股之外的社会个人股 3,600 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4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
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6,440 万股,其中国有股份 9,152.688 万股,境内股份 2,487.312
万股,流通股 4,320 万股(“流通 A 股”),内部职工股 480 万股。1994
年 7 月,公司 480 万股内部职工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流通
A 股变为 4,800 万股。
1994 年 11 月 26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133
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B 股 8,700 万股,并于 1994 年 12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140 万
4
股,其中国有股份 9,152.688 万股,境内股份 2,487.312 万股,流通 A
股 4,800 万股,流通 B 股 8,700 万股。
1999 年 3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1999]1 号文批准,公司向 Holchin
B.V.定向发行 B 股 7,7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2,840 万股,其中国有
股份 9,152.688 万股,境内股份 2,487.312 万股,流通 A 股 4,800 万
股,流通 B 股 16,400 万股。
2005 年 9 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200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A
股市场相关股东现场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 A 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
方式获得其所持股份在 A 股市场的流通权,流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 A 股获赠 3 股流通 A 股股份。200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实施
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A 股股票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恢复交易,股
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32,840 万股,其中国有股份 7,925.0648 万股,境内股份 2,274.9352 万
股,流通 A 股 6,240 万股,流通 B 股 16,400 万股。
2008 年 1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08]22 号文
批准,公司向外国战略投资者 Holchin B.V.定向发行 7,520 万股人民
币 普 通 股。 武汉众 环 会 计师 事务所 有 限 责任 公司出 具 众 环验 字
[2008]015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2008 年 2 月 4 日,
5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
记手续。
2008 年 12 月 29 日、2009 年 12 月 29 日、2010 年 12 月 29 日以
及 2011 年 2 月 4 日,华新集团代持的国有股份以及 Holchin B.V.所持
有的在公司 2008 年 2 月 4 日定向增发中获得的 7,520 万股流通 A 股
股份分别解禁上市,且 Holchin B.V.持有的公司 8,576.13 万股流通 B
股的三年限售期亦届满。
201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80,720 万股。
2011 年 8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1]1299 号
文批准,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完成非公开增发 128,099,928 股人民币
普通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11)第 32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验资。
201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2011 年 11 月 14 日非公开增发的
12,809.992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中的 7,701.1892 万股限售期届满并上
市流通。
2014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
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
为 149,647.9885 万股。
2014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
6
件已满足,可行权激励对象共 15 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1,560 份。2015 年 7 月 17 日,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
数量为 1,091,440 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大信验字[2015]2-00044 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行权募集资金
9,888,446.4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091,440.00 元,实际出资额超
过注册资本的 8,797,006.40 元列入资本公积。)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97,571,325 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新水泥总股本为 1,497,571,325 股,
其中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为 972,771,32 股;境内发行人民
币外资股(B 股)524,800,000 股。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6.9%,同比增速增加 0.2 个
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 7.2%,增速低于去年同期
0.9 个百分点,但全国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 19%,高
于去年同期 1.6 个百分点。
经济增速的提升及基建投资持续保持高增长,保障了水泥需求的
平稳,2017 年中国水泥产量 23.16 亿吨,仍处高位平台期。在国家加
大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督查和矿山合规整治力度、扩大错峰生产区域
等政策措施的影响下,水泥价格在恢复后继续上涨,2017 年水泥行业
实现收入 9,149 亿元,同比增长 17.89 %,利润总额 877 亿元,同比
增长 94.41%(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7 年,发行人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保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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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及错峰生产等方面的政策,着力实施“环保转型、海外发展、电商
创新、高新建筑材料拓展”战略,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三个聚焦”
为抓手,以创新发展为方向,加快推进环保、骨料、新材料等新兴业
务发展,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2017 年,发行人实现水泥和熟料销售总量 6,871.6 万吨,同比增
长 30.4%;销售骨料 1,152.6 万吨,同比增长 53.8%;环保业务处置总
量 181.6 万吨,同比增长 21%;商品混凝土实现销量 319.3 万方,同
比增长 11.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08.89 亿元,同比增长 54.44%;
实现利润总额 28.1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8 亿元,
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48.46%和 359.72%。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30,499,323,197 27,426,749,410 11.20
负债总额 17,343,752,065 16,053,051,983 8.04
归属于母公司股
11,899,804,274 9,994,864,233 19.06
东的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55,571,132 11,373,697,427 15.6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04.99 亿元,较年
初增长 11.20%;负债总额为 173.44 亿元,较年初增加 8.04%;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19.00 亿元,较年初增加 19.0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0,889,291,990 13,525,759,490 54.44
营业利润 2,579,502,935 783,745,715 229.12
利润总额 2,812,034,511 806,995,484 248.46
8
净利润 2,211,758,228 620,832,712 25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
2,077,640,568 451,940,413 359.72
有者的净利润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208.8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4.44%;营业利润为 25.8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9.12%;利润总
额为 28.1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8.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0.7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59.72%。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74 亿元,增长
54.4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合并了并购的原拉法基中国
水泥有限公司云南、贵州、重庆工厂的财务报表,产能扩大,经营大
幅改善;二是受益于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引致的
供求变化,发行人主导产品水泥及熟料的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
的增长;三是报告期同口径水泥及熟料销量增长约 3%。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6
亿元,增长 359.7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并购的资产贡献(包
括产能增加和经营大幅改善);二是因骨料及环保业务业绩改善。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
3,904,076,048 3,096,150,887 26.09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634,307,187 -2,004,536,441 18.47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359,485,781 679,952,145 -447.01
现金流量净额
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9.04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26.09%;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
16.34 亿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 18.47%;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23.59 亿元,呈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偿还到期债务
支付的资金增加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说明
并购导致产
能增加和经
营大幅改善
息税折旧摊销 以及骨料及
4,939,292,252 3,024,500,833 63.31
前利润 环保业务业
绩改善,使
得净利润有
较大增加
流动比率 0.95 0.76 25.00 -
速动比率 0.77 0.64 20.31 -
资产负债率 57% 59% 降低 2 个百分点 -
并购导致产
能增加和经
营大幅改善
EBITDA 全 部 以及骨料及
0.28 0.19 47.37
债务比 环保业务业
绩改善,使
得净利润有
较大增加
并购导致产
能增加和经
营大幅改善
以及骨料及
利息保障倍数 6.01 2.50 140.40
环保业务业
绩改善,使
得净利润有
较大增加
EBITDA 利 息
8.89 5.79 53.54 -
保障倍数
现金利息保障
8.16 7.53 8.37 -
倍数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 -
10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5 号”文
核准,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2 亿元
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受托管理报酬后的净
募集款项共计 119,350 万元,已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汇入发行人为本
期债券设立的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
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59,4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
之间陆续使用 59,4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贷
款,并使用 59,95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2017 年末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11
第四节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付息兑付情况
2017 年度,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
发生变更。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2021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7 年度,本期债券已按时兑付利息。
12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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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4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证评”)。根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
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
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
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
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
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
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
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
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
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
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
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15
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
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
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上调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
望稳定,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评级调整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1、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发生影响。
2、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
购资格等造成影响。本次评级调整后,16 华新 01 仍可作为债券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16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
况
由于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负责人贺德勇先生已离职,负责处理
公司债券相关事务负责人变更为黄开顺先生。
17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发
担保方 担保是
生日期 担保 是否存
与上市 担保起 担保到 担保 否已经 担保逾 是否联 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协议 是否 在反担
公司的 始日 期日 类型 履行完 期金额 方担保 关系
签署 逾期 保
关系 毕
日)
华新水 西藏日喀
2014 年
泥(西 控股子 则 高 新 雪 2014 年 2 2022 年 2 连带责 其他关
102,700,000 2 月 28 否 否 0 是 是
藏)有 公司 莲 水 泥 有 月 28 日 月 27 日 任担保 联人
日
限公司 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40,8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02,700,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427,552,11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365,600,76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468,300,76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0.7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1,047,113,712
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047,113,712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诉讼
(仲
承担
诉讼(仲 裁)是 诉讼(仲
起诉(申 应诉(被申 连带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
裁)涉及 否形成 裁)审理结
请)方 请)方 责任 类型 本 情况 情况 判决执行情况
金额 预计负 果及影响
方
债及金
额
天行集团有 详 情 请 见 2015 年 2 月 25 日,应 诉 方 四 川 公 司 申 请 执 行
华 新 水 泥限 公 司 、 永 www.sse.com.cn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广 汉 三 星 堆 后,德阳市中级
股 份 有 限康 市 天 一 搪 民事诉讼 《公司 2012 年 6,000 否 院已作出二审判决。水 泥 有 限 公 人民法院继续冻
公司 瓷制品有限 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度 无 新 进 司 等 股 东 双 结了被执行人所
公司、浙江 2014 年 6 月 13 展。 倍 返 还 定 金 持有的三星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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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铝业有 日《华新水泥关 6,000 万元,司 100%股权。因
限公司、武 于四川广汉三星 应 天 行 先 生 西南水泥有限公
义华欧家具 堆水泥有限公司 对 三 星 堆 股 司对股权提出执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诉讼一 东 前 述 返 还 行异议之诉,目
徐 伟 强 先 审判决情况的公 责 任 承 担 连 前法院正在审理
生、刘礼国 告》、《华新水泥 带责任。 之中,2015 年 12
先生、徐联 股份有限公司 月,德阳中院以
胜先生、林 2015 年 年 度 报 执行异议之诉未
宽德先生、 告》第五节第八 结、三星堆公司
刘 明 燕 女 项“重大诉讼、仲 100% 股 权 不 具
士、程东庆 裁事项”。 备执行条件为
先生、徐联 由,裁定终结执
盟先生、孙 行程序;并告知
富松先生、 在具备执行条件
李元洪先生 时,公司可凭裁
等四川广汉 定书向法院申请
三星堆水泥 执行并不受申请
有限公司股 执行期间的限
东及应天行 制。
先生
2016 年 4 月 29 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2012)鄂武汉中民
商初字第 00332 号
民事判决,判决应诉
方向起诉方赔偿直
接损失加固 工程 款
16,671,239.27 元,相
关检测和设计费
543,400 元,间接损
失租金收益 500 万
元。起诉方向应诉方
详情请见 偿付所欠的货款
www.sse.com.cn 4,963,525 元及逾期
《公司 2013 年 付款资金占用费
年 度报告》、 744,396.16 元,以及
湖 北 国 新华 新 混 凝 土 《华新水泥股份 从 2013 年 1 月 1 日
置 业 有 限( 武 汉 ) 有 民事诉讼 3,638.17 否 起至货款本金支付
有限公司 2016
公司 限公司 完毕之日止、按照中
年年度报告》第
国人民银行同期
五节第十项“重
贷款罚息利率计
大诉讼、仲裁事 算 的逾 期付 款资金
项”。 占用费用。
应诉方不服一
审判决,向湖北省高
级人民法院 提起 上
诉,湖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 2016 年 12 月
16 日开庭审理,审理
后以原审认定事实不
清为由发 回武 汉市
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
之中。2017 年度无
19
新进展。
详情请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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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3 年
年度报告》、
华新混凝 《华新水泥股份
湖北国新置
土(武汉) 民事诉讼 490 否 同上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16
有限 公司
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第十项“重
大诉讼、仲裁事
项”。
2015 年 8 月,江门市
详情请见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起诉方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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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提起上诉。
《公司 2013 年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年度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作出(2015)粤高
北 方 重 工华 新 水 泥 《华新水泥股份 法民二终字第 1082
集 团 有 限( 恩 平 ) 有 民事诉讼 有限公司 2016 25,850.78 否 号民事裁定,以原审
公司 限公司 认定事实不清为由,
年年度报告》第 撤销广东省江门市
五节第十项“重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民事判决,发回广东
大诉讼、仲裁事 省江门市中级人民
法院重审。目前案件
项”。
正在审理之中。2017
年度无新进展。
详情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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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
2016 年度恩平市人
江苏火花 年度报告》、
华 新 水 泥 民法院已进行了第
钢结构集 《华新水泥股份
(恩平)有 民事诉讼 494.97 否 三次开庭审理。目前
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2015
限公司 案件尚未判决。2017
司 年年度报告》第
年度无新进展。
五节第八项“重
大诉讼、仲裁事
项”。
应诉方因陆续从
起诉方借支往来
款,到 2015 年 6
2017 年 5 月襄阳高
月 仍 欠 款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773,864.31 元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未能偿还,起诉
判决,驳回起诉方诉
华新混凝 方于 2015 年 7 月
襄阳建山科 讼请求。起诉方提起
土襄阳有 民事诉讼 起诉。详情请见 2,477.39 否
技有限公司 上诉,2018 年 2 月,
限公司 www.sse.com.cn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
《华新水泥股份
院裁定撤销一审判
有 限 公 司 2015
决,并发回一审法院
年年度报告》第
重新审判。
五节第八项“重
大诉讼、仲裁事
项”。
起诉方前期运作
期间,因与运输
提供方在柴油购
买使用上有纠
纷,法院判决起
2016 年 3 月第一次
华新混凝 诉方向供油方偿
襄阳建山科 开庭。目前案件尚未
土襄阳有 民事诉讼 还油款;同时在 240 否
技有限公司 判决。2017 年度无
限公司 生效判决发出
新进展。
前,应诉方承诺
若起诉方承担责
任,则由应诉方
承担。法院判决
后,从起诉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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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240 万元,起
诉方要求应诉方
兑现承诺,支付
款项,并于 2015
年 12 月起诉。详
情 请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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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第八项“重
大诉讼、仲裁事
项”。
起 诉 方 于 2012
年 3 月、5 月分
别向案外人借款
1000 万元,以案
外人与应诉方之
间有资产转让关
系为由,要求应
2015 年 9 月第一次
诉 方 承 担 该
开庭。2018 年 1 月,
襄阳建山 华 新 混 凝 土 1000 万元,协商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
科技有限 襄 阳 有 限 公 民事诉讼 无果,起诉方于 1,000 否
开发区人民法院作
公司 司 2015 年 6 月起
出裁定,裁定按起诉
诉。详情请见
方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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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第八项“重
大诉讼、仲裁事
项”。
襄阳建山科技有
限公司因陆续从
华新混凝土襄阳
有限公司借支往
来款,为偿还款
项,襄阳建山科
技有限公司与华
新混凝土(武汉)
有限公司、襄阳
兴士达塑胶有限
公司、刘建山先
生经多次协商,
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签订《股权
华新混凝土
转让及往来款冲
(武汉)有
抵协议》,约定襄
限公司,襄
阳建山科技有限 2015 年 9 月第一次
襄 阳 建 山阳 兴 士 达 塑
公司、襄阳兴士 开庭。目前案件尚未
科 技 有 限胶 有 限 公 民事诉讼 1,091.3 否
达塑胶有限公司 判决。2017 年度无
公司 司,刘建山
将所持有华新混 新进展。
先生,华新
凝土襄阳有限公
混凝土襄阳
司的股权转让给
有限公司
华新混凝土(武
汉)有限公司,并
以股权转让款冲
抵襄阳建山科技
有限公司欠华新
混凝土襄阳有限
公司往来款;同
时约定襄阳建山
科技有限公司及
襄阳兴士达塑胶
有限公司的分
红、刘建山先生
依合资协议的奖
励等亦作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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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在对分红、
奖励方面经多次
协商,约定总额
1000 万元,为有
效使用资金,并
约定为襄阳建山
科技有限公司分
红款 435 万元、
襄阳兴士达塑胶
有限公司分红款
565 万元、刘建
山先生放弃奖
励。但之后,刘建
山先生反悔,并
提起诉讼。其中
襄阳建山科技有
限公司要求将分
红 款 变 更 为
1091.3 万元。
华新混凝土
(武汉)有
限公司,襄
案件情况同上,
襄 阳 兴 士阳 建 山 科 技
起诉方要求将分 该案尚未开庭。2017
达 塑 胶 有有 限 公 司 , 民事诉讼 1,421.7 否
红 款 变 更 为 年度无新进展。
限公司 刘 建 山 先
14,217,000 元。
生,华新混
凝土襄阳有
限公司
华新混凝土
(武汉)有 该案 2016 年 1 月第
限公司,襄 一次开庭。起诉方于
阳建山科技 案件情况同上, 2017 年 12 月提出撤
刘 建 山 先有 限 公 司 , 起诉方诉讼请求 诉申请。2018 年 1
民事诉讼 否
生 襄阳兴士达 为撤销放弃奖励 月,襄阳高新技术产
塑胶有限公 条款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司,华新混 裁定准许起诉方撤
凝土襄阳有 回起诉。
限公司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担保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
发生变动。
四、其他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除评级发生变化外,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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