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 4 月 23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租赁”)、
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金控”)、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北京国资租赁”)以售后回租或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融资租赁业务总额度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如下:
与公司 融资租赁额度
交易标的所属单位 业务方式 标的物类别 期限
关系 (万元)
不超过
售后回租 固定资产 1,500
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 控股子 3年
限公司 公司 不超过
委托贷款 - 1,500
3年
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 控股子 不超过
委托贷款 - 2,000
料有限公司 公司 3年
不超过
售后回租 固定资产 1,800
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 控股子 3年
司 公司 不超过
委托贷款 - 1,200
3年
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 控股子 不超过
售后回租 固定资产 4,000
有限公司 公司 3年
合计 12,000
其中: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泰”)、宁国市开源电力
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开源耐磨”)和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都
江堰瑞泰”)拟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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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河南瑞泰”)拟与无锡金控、北京国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平安租赁、无锡金控及北京国资租赁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公司将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221120.815100 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37 层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万美元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 601 号
法定代表人:华婉蓉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
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注册资本:90000.0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楼 5 层 501
法定代表人:孙婧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医疗器械;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
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
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安徽省宁国市、四川省都江堰市、河南省新郑市。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
2、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 3 年。
3、公司下属公司尚未与平安租赁、无锡金控、北京国资租赁签订合同,租
赁利率、实际租赁期限、预计租赁费用、租金的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
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履约能力分析
承租人经营情况正常,有能力支付各期租金。
六、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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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改善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不会损害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对
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下属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
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与平安租赁、无锡金
控、北京国资租赁合作,以售后回租或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
租赁业务总额度为 12000 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