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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深科技:關於擬擇機出售參股公司部分股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04/12 00:00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2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基本建设及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未来期间(含一年及一年以上,以下同)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参

股公司捷荣技术(002855.SZ)、昂纳科技集团(00877.HK)的部分股票及所持有的参股公

司东方证券(600958.SH)余下全部股票,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本市

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

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 根据东方证券、捷荣技术、昂纳科技集团2018年3月股票交易均价初步测算,

公司出售所持前述股票可实现的投资收益(按顶格测算)预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及交易定价的情况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前述参股公司未来期间(含一年及一年以

上)的经营及分红情况、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参考初始投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

素,适时选择合理的价位区间,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

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前述部分或者全部股份。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

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于2015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621,545.20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持有东方证券433.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0.07%,该股份

初始投资成本约2,834万元,账面价值约5,645万元。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的初始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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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018-022

相关变动具体可参阅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东方证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 捷荣技术

捷荣技术于2017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总股本约24,000万股,该

等股份已于2018年3月21日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捷荣技术1,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7.5%,该股份初

始投资成本约3,298万元,账面价值约20,219万元。公司持有捷荣技术股份的有关情况具

体可参阅2012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捷荣技术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 昂纳科技集团

昂纳科技集团于2010年4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总股本约79,846.72万

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持有昂纳科技集团17,139.42万股,持股比例21.47%,该股份初始

投资成本约13,026万元,账面价值约94,918万港元。本次拟出售股份7,000万股,账面价值

约31,01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昂纳科技集团股份的初始情况及相关变动具体可参阅公

司2010年4月29日、2010年11月2日、2016年1月4日、2017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昂纳科技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4、 截至目前,公司所持东方证券、捷荣技术股份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所持

有的昂纳科技集团股份按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份,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降低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比例,满足公司基本建设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公司资产的流

动性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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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按计划出售前述股份,将可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但由于二级市场中股

价波动性大,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上述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

影响,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具体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未来期间择机办理前

述股份出售的相关交易事宜。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将提交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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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