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前锋股份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
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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