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7-112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 10 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事项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
申请融资 10 亿元,期限 24 个月(从贷款发放日起计算),用于补充新能源 EPC
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期限:24 个月
融资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 长春市人民大街 9889 号
成立日期 2002 年 03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伟
注册资本 15966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123916641Y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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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
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
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
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
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X(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吉林省财政厅 97.49%
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 0.63%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63%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0.63%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63%
吉林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子公司亦无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借款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10 亿元
4、 贷款期限:24 个月
四、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涉及风险投资,符
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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