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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关于收购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天目藥業:關於收購杭州三慎泰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51%股權的公告

2017/09/30 00:00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 2017-08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

业”)以现金出资 2,140 万元收购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门诊”)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审批。

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

一、交易概述

(一)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

药业”)为适应行业政策的变化和近年来产业并购整合的趋势和局

面,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现金出资 2,140 万

元收购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门诊”)

51%股权,通过实施本次交易,进行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收购和企业兼

并,加快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多的投资回报。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天目药业持

有三慎泰门诊 51%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并

综合考虑三慎泰门诊的整体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经双方协商

一致收购三慎泰门诊 51%股权定价为 2,140 万元,与其账面净资产

740.41 万元的 51%相比,溢价 466.72%。

(二)此次收购三慎泰门诊 51%股权事项已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当日签署收购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

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事项的交易对方为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豪懿投资”),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目前持有三慎泰门诊 100%股份,系三慎泰门诊控股股东,为本

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城区清吟街 110 号 619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077342439T

法定代表人:许旭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服务:停车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

可经营)。 服务:医疗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实业投资”。

2、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城区西湖国贸大厦 A 区 11003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05674261X2

法定代表人:许旭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劵、期货)”。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三慎泰门诊 51%股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城区建国南路 17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39962325XH

法定代表人:许宇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服务: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

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

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

业;中西医结合科;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浙江省老字号——三慎泰,始创于 1912 年,至今已有百年历史,

现今的三慎泰门诊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成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建国

南路 173 号,营业面积近 1200 平方米,门诊部拥有后勤保障人员 20

余人,中医医师 41 人,高级职称 36 人,国家级名医 4 人,开设西

医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

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

针灸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特色专科,秉承传承与创新的理念,

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纯中医诊疗服务,为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贡献

力量。

三慎泰门诊于 2015 年 4 月开通了杭州市医保,2015 年 7 月开通

了浙江省医保,目前门诊部已开通杭州市一卡:萧山、余杭、富阳、

桐庐、临安、淳安、建德七地医保均已互通,此举为杭州市以及周边

城区百姓就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股东情况

本次交易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1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00

合计 100

本次交易后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1

2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49

合计 100

4、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17】4864 号《审计报告》,三慎泰门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609,565.16 20,013,281.08

负债总额 11,093,061.03 12,609,181.53

资产净额 7,516,504.13 7,404,099.55

营业收入 29,537,814.6 21,709,167.38

净利润 2,181,422.48 1,887,59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181,422.48 1,887,595.42

净利润

(三)交易标的的资产概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天目药业不存在为交易标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占用交易

标的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综合考虑三慎泰门诊的

整体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拟使用

人民币2,140万元以收购方式取得三慎泰门诊51%股权。

资金来源:本次收购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 1 条 本次股份转让

1.1 豪懿投资将不存在任何索赔、质押等法律障碍或第三者权益

的标的股份转让给天目药业。

1.2 股份转让:豪懿投资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

天目药业转让三慎泰门诊 51%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办理三慎泰门诊 51%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 2 条 收购对价及价款支付方式

2.1 收购对价的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三慎泰门诊的整

体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豪懿投资将三慎泰

门诊 51%股份转让给天目药业的对价为 2,140 万元;其中第一期股份

转让价款为 856 万元,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为 428 万元, 第三期股份

转让价款为 428 万元, 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为 428 万元。收购对价将

根据三慎泰门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分别及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情况作相应调整。

2.2 价款支付方式

2.2.1 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在本协议下述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成立且本次交易之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856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①乙方提供目标公司股东放弃对目标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书面

声明。

②目标公司股东会出具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决议

文件。

③本协议已经正式生效。

2.2.2 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

在三慎泰门诊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20 日内,且在三慎泰

门诊实现 2017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由天目药业向豪懿投资支

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 20%(即 428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如果三慎泰门诊 2017 年度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天目药业应

支付给豪懿投资的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须扣除根据本协议第 3.1.2

条计算的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剩余部分再支付给豪懿投资。

2.2.3 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

在三慎泰门诊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20 日内,且在三慎泰

门诊实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由天目药业向豪懿投资支

付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 20%(即 428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如果三慎泰门诊 2018 年度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天目药业应

支付给豪懿投资的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须扣除根据本协议第 3.1.2

条计算的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剩余部分再支付给豪懿投资。

2.2.4 第四笔股份转让价款

在三慎泰门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20 日内,且三慎泰门

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三慎泰门诊实现

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由天目药业向豪懿投资支付第四笔

股份转让价款(为收购对价的 20%(即 428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

如果三慎泰门诊 2019 年度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天目药业应支

付给豪懿投资的第四笔股份转让价款须扣除根据本协议第 3.1.2 条

计算的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剩余部分再支付给豪懿投资。

第 3 条 未来盈利的承诺及对价调整

3.1 未来盈利的承诺及补偿

3.1.1 豪懿投资承诺三慎泰门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20 万元、490 万元、560 万元。

3.1.2 若三慎泰门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净利润未

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豪懿投资应向天目药业进行现金补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各年度应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龄在 6 个月以上

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2,140 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金额≤0,则豪懿投资应向

天目药业补偿的金额为 0,天目药业亦不因当年度应补偿金额≤0 而

向豪懿投资支付额外价款。

在三慎泰门诊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20 日内,上述当年度应

补偿金额由天目药业直接在当期应支付给豪懿投资的股份转让价款

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豪懿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天目药业。

3.1.3 若三慎泰门诊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中当年

的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当年盈利承诺的 50%,则天目药业有权解除本

协议。天目药业应当向豪懿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

天目药业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天目药业根据本款解除本协议

的,无需对豪懿投资承担违约责任,且豪懿投资应向天目药业退还所

有已付的股权转让款。

第 4 条 过渡期安排

4.1 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完成日之期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内,

豪懿投资应促使三慎泰门诊:

(1)在未得到天目药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采取非正

常的购买、出售、租赁、管理、会计、营运方式或其它任何方式,导

致与本协议签署之前相比,三慎泰门诊出现实质性的变化;

(2)尽最大的努力保持其业务联系,保持与客户及其他有业务

联系双方之间的现有关系;

(3)在未经天目药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签订不属于其

正常运作范围之列的新的合同、承诺或交易;

(4)在未经天目药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对现行合约、

承诺或交易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或修正,或取消及终止,但三慎泰门诊

正常运营所要求的除外;

(5)过渡期内,豪懿投资不得将其持有三慎泰门诊的股份进行

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托管给第三方;

(6)过渡期内,三慎泰门诊不对其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第 5 条 期间损益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安排

5.1 三慎泰门诊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交割完成日后的三慎泰

门诊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5.2 三慎泰门诊在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交割完

成日后的三慎泰门诊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第 6 条 后续安排

6.1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目标

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目标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

交易的实施而发生解除、终止,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目标

公司依法继续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决定及管理其人力资源事项等。

6.2 为保证目标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乙方作为目

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内应确保在目

标公司持续任职。

6.3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名,甲

方有权委派2/3及以上人数的董事。三慎泰门诊现有经营管理团队应

保持稳定。

6.4目标公司须遵守《上市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建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控要求的财务制度,执

行上市公司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

6.5 自股权交割日起,目标公司须采用上市公司统一的信息管理

平台和财务核算系统,对目标公司经营进行日常管理和账务核算。

第 7 条 税费

7.1 协议双方若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全部税收和费

用,除本协议及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法律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 8 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8.1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以最

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准)正式生效。

(1)豪懿投资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

(2)天目药业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六、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二)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

易。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功收购三慎泰门诊后,将拓宽公司业务类型,推动上下游

产业链整合,进行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收购和企业兼并,逐步实现全产

业链运营模式。

本次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三

慎泰门诊的控股股东,将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

的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同时,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

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交易事项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收购具有因国家药价改革、医保控费变化和门诊内部

科室缩减或医疗服务水平下降导致预计收益难以达成的风险,公司在

交易协议中与三慎泰门诊约定了未来三年的业绩补偿,盈利预测补偿

责任主体如果内部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

的违约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慎泰门诊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双方需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完善三慎泰门诊法人治理结构,加强

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

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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