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6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3.2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参股子公司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软件”)
23.24%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骏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惟”),
交易作价人民币 7,669.2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转让微创软件 23.24%股权事宜尚需经微创软件股东会审议批准,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近几年公司实施完成了一系列资产收购及传统业务的剥离,伴随着优质资产的注
入及传统业务的止损,公司的资产结构及盈利能力正在改善。
2017 年公司加快推进业务优化整合:通过收购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夯
实基础云架构及云服务能力;集聚资源推进大交通、大金融、大健康三大重点行业,
放大优势业务效应;并继续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战略,对人工智能领域进行持续投
入与布局。与此同时,公司加快对存量资产的处置,集聚资源推进公司进一步转型升
级。
微创软件是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23.24%的股权。微创软件主要从事软件
外包业务,是微软在中国最重要的软件外包合作伙伴。近年来,微创软件整体业务未
能得到有效提升,利润水平波动较大,且公司自 2008 年投资微创软件以来从未获得
分红,投资回报率较低。考虑到微创软件业务存在不确定风险,现公司拟将持有的微
创软件 23.24%股权全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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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上海骏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参股子公司微创软件 23.24%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骏惟,标的股权转让作价为人民币 7,669.20 万元。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微创软件股权。
上海骏惟不是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骏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05 月 23 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4、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1287 号 1 幢三层 303A 室
5、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投资管
理,网络科技及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状况: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骏惟的总资产为 10,836.68 万元,
净资产为 10,836.68 万元,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24.52 万
元。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海骏惟的总资产为 12,106.77 万元,净资产为 10,836.77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 916.11 万元。
8、关联关系:上海骏惟不是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子
公司和附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本次交易的收购资金来源:上海骏惟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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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3、成立时间:2002 年 05 月 22 日
4、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紫星路 1000 号
5、法定代表人:唐骏
6、经营范围:开发、营销,向国内外信息技术市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保证期内
的技术支持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开发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
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经营状况: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微创软件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69,520.74
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663.95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 96,317.51 万元,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9.7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微创软件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81,070.73 万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1,599.54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合
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 49,602.85 万元,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0.9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微创软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40646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8、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担保情况
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为微创软件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微创软件无资金
占用。
(二)交易标的主要股东情况
1、交易标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 持股比例
上海骏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24%
微软公司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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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世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2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24%
合计 100%
2、交易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北京晶世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834,646 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05 月 15 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2 号京信大厦 123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维
主要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微软公司
公司总股本:770,224.40 万股
成立时间:1975 年 4 月 4 日
办公地址:One Microsoft Way Redmond Washington 98052-6399
主要业务:公司产品包括计算设备,服务器,手机和其他智能设备的操作系统;
用于分布式计算环境的服务器应用程序;生产力应用;业务解决方案应用;桌面和服
务器管理工具;软件开发工具;视频游戏和在线广告。同时还设计和销售个人电脑,
平板电脑,游戏和娱乐游戏机,手机,其他智能设备及相关配件的硬件。
(三)交易标的内部审批程序
微创软件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
权事宜。本次转让微创软件 23.24%的股权事宜尚需经微创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上海骏惟转让微创软件 23.24%的股权,作价人民
币 7,669.2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在 2017 年 12 月 25 日之前,由上海骏
惟向公司支付 51%的股权转让款 3,911 万元,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剩余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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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转让款 3,758.20 万元。
2、其他约定
上海骏惟实际控制人唐骏自愿为上海骏惟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范围为上海骏惟应向公司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3、定价政策
根据微创软件 2016 年审计报告,微创软件的净资产为 2.066 亿元。 经各方协商
确认微创软件估值为 3.3 亿元,上海骏惟以人民币 7,669.20 万元的价格收购标的股权。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股权转让收益 1,188.50 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微创软件股权。
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微创软件无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是公司对存量资产的处置,有利于集聚资源加快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
持续布局,更好地聚焦大交通、大金融、大健康三大重点行业发展。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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