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9 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 6 月 10 日、6 月 16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于 6 月 23 日、6 月 30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和《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进展公告》。停牌期满 1 个月,根据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并分别于 7 月 15 日、7 月 22 日、7 月 29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停牌期满 2 个月,根据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进展,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8 月 5 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9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
过 1 个月。因预计无法在 2017 年 9 月 9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
方案,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自 2017 年 9 月 9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停牌期间,
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了发行股份
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推进中:
公司仍在与交易对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待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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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
复牌。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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