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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伍德: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深證信A股 ·  2017/07/28 03:52

c

A 股简称:科斯伍德 A 股代码:30019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名称

马良铭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新三

明旻

板成长 1 号基金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汇盈

董兵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稳盈

方锐铭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马良彩 上海德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丁文波 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颖 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孙淑凡 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谢闻九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田珊珊 西安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慕远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

完整。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

1

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1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1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 ......................... 21

三、本次重组的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 22

四、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 23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 24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4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25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25

九、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未参与 IPO 或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39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9

十一、标的公司经专项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原先公告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 41

十二、不同交易对方交易作价不同 ..................................................................... 42

十三、标的公司下属培训中心的后续安排 ......................................................... 42

十四、标的公司部分办学场所尚未取得消防合规证明 ..................................... 43

十五、标的公司部分下属公司存在经营范围瑕疵 ............................................. 44

十六、标的公司部分下属部分无形资产权利人尚未办理名称变更 ................. 45

重大风险提示 ............................................................................................................. 4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 47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49

三、其他风险 ......................................................................................................... 52

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5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53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54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7

一、基本情况 ......................................................................................................... 67

二、历史沿革 ......................................................................................................... 67

三、最近三年控制权变更情况 ............................................................................. 69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9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0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70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71

八、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 72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情况 ......................................................................................................... 73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 ................. 73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5

一、马良铭 ............................................................................................................. 75

二、明旻 ................................................................................................................. 77

三、方锐铭 ............................................................................................................. 79

四、董兵 ................................................................................................................. 80

五、马良彩 ............................................................................................................. 82

六、徐颖 ................................................................................................................. 83

七、翊占信息 ......................................................................................................... 84

八、丁文波 ............................................................................................................. 87

九、田珊珊 ............................................................................................................. 88

十、孙淑凡 ............................................................................................................. 89

4

十一、德睦投资 ..................................................................................................... 90

十二、智百扬投资 ................................................................................................. 93

十三、申瑞汇赢 ..................................................................................................... 95

十四、慕远投资 ..................................................................................................... 99

十五、谢闻九 ....................................................................................................... 101

十六、汇君资管 ................................................................................................... 102

十七、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 105

十八、新材料创投 ............................................................................................... 107

十九、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 111

二十、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 112

二十一、西安丰皓 ............................................................................................... 114

二十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116

第四节 标的资产情况 ............................................................................................. 118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18

二、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57

三、标的公司的业务与技术情况 ....................................................................... 166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96

一、资产评估情况 ............................................................................................... 196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34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发表的意见 ................................................................................................... 242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44

一、标的资产定价及支付方式 ........................................................................... 244

二、标的股权的交割 ........................................................................................... 246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 247

四、期间损益归属 ............................................................................................... 250

五、交易完成后人员及其他安排 ....................................................................... 250

六、违约责任 ....................................................................................................... 252

5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 254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56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256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 259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0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60

二、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及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266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27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288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8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 298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299

第十节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300

一、龙门教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 3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03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11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31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 319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321

三、其他风险 ....................................................................................................... 324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5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 325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及因本次交易增加负债情况 ....................... 325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 32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27

6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的说明 ................................................................................................................... 330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37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42

第十三节 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44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44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45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46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 348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48

二、法律顾问 ....................................................................................................... 348

三、审计机构 ....................................................................................................... 348

四、评估机构 ....................................................................................................... 349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 350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50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351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2

交易对方声明 ....................................................................................................... 354

交易对方声明 ....................................................................................................... 356

交易对方声明 ....................................................................................................... 357

交易对方声明 ....................................................................................................... 358

交易对方声明 ....................................................................................................... 359

交易对方声明 ....................................................................................................... 360

交易对方声明 ....................................................................................................... 361

交易对方声明 ....................................................................................................... 362

交易对方声明 ....................................................................................................... 363

交易对方声明 ....................................................................................................... 364

交易对方声明 ....................................................................................................... 365

7

交易对方声明 ....................................................................................................... 366

交易对方声明 ....................................................................................................... 367

交易对方声明 ....................................................................................................... 368

交易对方声明 ....................................................................................................... 369

交易对方声明 ....................................................................................................... 370

交易对方声明 ....................................................................................................... 371

交易对方声明 ....................................................................................................... 372

交易对方声明 ....................................................................................................... 373

交易对方声明 ....................................................................................................... 374

交易对方声明 ....................................................................................................... 375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76

专项法律顾问声明 ............................................................................................... 377

审计机构声明 ....................................................................................................... 378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9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与备查地点 ............................................................................. 380

一、备查文件 ....................................................................................................... 380

二、备查地点 ....................................................................................................... 380

8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草案)》

科斯伍德、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丁文波、

徐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

百扬投资、申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汇君资

交易对方 指 管(包括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三板

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

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西安丰皓

马良铭、明旻、方锐铭、董兵、马良彩、徐颖、翊

利润补偿责任人 指

占信息、丁文波、田珊珊

标的公司、龙门教育 指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陕西龙门教

龙门有限 指

育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目标资产 指 龙门教育 49.22%股权

北京见龙云课 指 北京见龙云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跃龙门 指 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龙们教育 指 北京龙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龙门培训 指 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新龙门培训 指 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龙门教育

组、本次重组 49.22%的股权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翊占信息科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 技中心(普通合伙)等 5 家合伙企业、汇君资产管

补偿协议》 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名法人及马良铭等 10

名自然人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汇君资管 指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

金 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

基金 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汇君资产

私募基金 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德睦投资 指 上海德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智百扬投资 指 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翊占信息 指 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9

新材料创投 指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慕远投资 指 广西慕远投资有限公司

申瑞汇赢 指 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丰皓 指 西安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被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采用,是指从幼儿

K12 指 园(Kindergarten,通常 5-6 岁)到十二年级(grade

12,通常 17-18 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审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基准日 指 2017 年 2 月 28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2 月 28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2 月

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3561

《评估报告》 指

号评估报告

立信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343

《龙门教育审计报告》 指

号审计报告

立信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344 号

《备考审阅报告》 指

的审阅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准则》 指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上市规则》 指

修订)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10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

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

马良彩、丁文波、徐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

申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汇君

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新材料创投、西安丰皓持有的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

担业绩补偿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

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749,360,780 元。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承

序 担业绩 转让单价(元 转让比 转让对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号 补偿责 /股) 例(%) (元)

1 马良铭 是 11.95 11,812,000 9.11 141,153,400

2 明旻 是 11.95 21,000,000 16.20 250,950,000

3 董兵 是 11.95 2,625,000 2.02 31,368,750

4 方锐铭 是 11.95 2,800,000 2.16 33,460,000

5 马良彩 是 11.95 1,023,000 0.79 12,224,850

6 丁文波 是 11.95 2,085,000 1.61 24,915,750

7 徐颖 是 11.95 525,000 0.40 6,273,750

11

是否承

序 担业绩 转让单价(元 转让比 转让对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号 补偿责 /股) 例(%) (元)

8 田珊珊 是 11.95 210,000 0.16 2,509,500

9 翊占信息 是 11.95 1,890,000 1.46 22,585,500

10 孙淑凡 否 11.28 1,398,000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否 11.28 4,200,000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否 11.28 3,144,000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否 11.28 2,205,000 1.70 24,872,400

汇君资产新

17 三板成长 1 否 11.28 2,100,000 1.62 23,688,000

号基金

汇君资产汇

18 盈 5 号股权 否 11.28 1,470,000 1.13 16,581,600

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

盈 6 号股权

19 否 11.28 819,000 0.63 9,238,320

投资私募基

20 新材料创投 否 11.28 1,470,000 1.13 16,581,600

21 西安丰皓 否 11.28 105,000 0.08 1,184,400

合计 63,821,000 49.22 749,360,78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为龙门教育单一

最大股东;同时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关于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安排,龙门教育董事会 5 名董事中将有 3 名董事由科斯伍德提

名人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同时科斯伍德法定代表人吴贤良

任龙门教育董事长。

同时,为实现并维护上市公司对龙门教育之控制权,龙门教育股东翊占信息、

12

丁文波、方锐铭将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持有的龙门教育合计 3,410,000(占龙

门教育总股份数的 2.629%)股份对应之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和出

席龙门教育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龙门教育章程需要股

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委托上市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自上市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实施,直

至翊占信息、丁文波、方锐铭不再持有该等股权后终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龙门教育的控制权,龙门教育

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丁文波、徐

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瑞汇赢、慕远投资、

谢闻九、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

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新材料创投、西安丰皓。其中,马良铭、明旻、方锐铭、董兵、马良彩、徐颖、

翊占信息、丁文波、田珊珊为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三)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门教育 49.22%股权。

(四)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

1、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筹资方式

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其中自有资金主要

为货币资金及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银行借款主要拟通过并购贷款方式取得,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的使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

金需求。

2、上市公司拟在本次收购中使用自有资金的比例

13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 749,360,780 元,上市公司拟

在本次收购中使用自有资金的比例约 40%。

3、上市公司是否已经与银行签订借款框架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相关程序正在

办理中,预计于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

签署正式银行借款文件。

(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为

754,337,759.6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

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

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

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 749,360,780 元。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八)股权交割及相关安排

1、交割过户方式

因龙门教育为股转公司挂牌企业,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同意按照股转公司认

可的交易方式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14

2、交割过户时间

全体转让方转让股权须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办理转让股权解除限售手续,并

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过户。如

果届时明旻可以选择在新加坡缴纳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则明旻须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割过户。

若届时因股转公司交易规则限制导致无法于前述规定时间完成交割过户的,

本次交易双方须根据交易规则尽快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交割先后顺序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 马良铭 9.11 141,153,400

2 明旻 16.20 250,950,000

3 方锐铭 2.16 33,460,000

4 董兵 2.02 31,368,750

5 马良彩 0.79 12,224,850

6 徐颖 0.40 6,273,750

7 翊占信息 1.46 22,585,500

8 丁文波 1.61 24,915,750

9 田珊珊 0.16 2,509,500

10 孙淑凡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1.70 24,872,400

17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1.62 23,688,000

18 新材料创投 1.13 16,581,600

19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1.13 16,581,600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 0.63 9,238,320

20

21 西安丰皓 0.08 1,184,400

合 计 49.22 749,360,780

3、若届时明旻转让股权交割过户日确定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的,则上表

中排位于明旻后之转让方相应提前至马良铭之后明旻之前。

15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按比例享

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扣除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则亏损

部分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科斯伍德有权在交

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十)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1、利润补偿责任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买入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1)本次交易经科斯伍德股东大会通过后 10 日内,科斯伍德与利润补偿责

任人须共同开设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合计向前述账户存入人民币现金 14,200 万元,具

体步骤及方式如下:

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按下述约定向前述账户存入人民币,具体金额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比例(%)

1 马良铭 31,569,200 22.23

2 明旻 64,245,876 45.24

3 方锐铭 10,566,117 7.44

4 董兵 8,030,734 5.66

5 马良彩 3,132,750 2.21

6 徐颖 1,606,147 1.13

7 翊占信息 5,782,129 4.07

8 丁文波 16,424,588 11.57

9 田珊珊 642,459 0.45

合计 142,000,000 100.00

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目标资产能够一次性完成交割过户,则

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科斯伍德受让龙门教育股权完成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

按照前款比例向前述账户足额存入资金。

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标的资产须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则前

述各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每笔转让股权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所取得的转

16

让价款全额存入前述账户直至其存款义务履行完毕;若利润补偿责任人未能按时

履行存款义务,科斯伍德有权暂停标的资产受让及转让价款支付并有权要求利润

补偿责任人回购科斯伍德已受让的龙门教育股权,价格按本次交易价格计算加计

对应的同期银行借款利息,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回购比例由其本次出让的股权比例

确定,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就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前述账户余额不足 14,20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利润补偿责任人均不得动用其所获得的目标资产转让款,

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就按时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各方同意由利润补偿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成立专项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利润补偿责任人以前述账户内全部现金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4)前述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仅可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5)自前述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履行完

毕业绩补偿责任(如有),利润补偿责任人不得赎回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得以

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出质,亦不得擅自动用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内资金(用于

业绩补偿的情形除外)。

2、业绩承诺

为保护科斯伍德中小投资者利益,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

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7 年度完成,则科斯伍德和利润补偿责任人应就 2020 年度

承诺净利润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的计算

如龙门教育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利润补偿责任人应在承诺期

内科斯伍德各年度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科斯伍德支付

补偿。

17

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若业绩承诺期各年度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

不冲回。

交易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龙门教育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3 个月内聘请经科斯伍德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2)补偿的具体方式

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原则上按本次转让股份之相对比例计算各自应补偿金额,

但同时各利润补偿责任人之间就补偿义务向科斯伍德承担连带责任。利润补偿责

任人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

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质押给科斯伍德之龙门教育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

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

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科斯伍德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龙门教育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在《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目标资

产作价-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须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利润补偿责任人累计补偿金额,则利润补

偿责任人应对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超过累计补偿金额部分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质押给科斯伍德之龙门教育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

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进行补偿。

18

4、剩余股权质押及锁定

(1)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订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将持有的龙门教育股份(以下简称

“剩余股权”)质押给科斯伍德作为履约保证直至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科斯伍德

名下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履行完毕前述存款义务。

前述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利润补偿责任人须继续质押合计龙门教育总股本

的 20%给科斯伍德直至业绩承诺期满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有)期间内,作为

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之保证。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科斯伍德受让标的资产完成交割过户次日起至

承诺期届满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有)期间内,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将持有

的龙门教育股份不得向除科斯伍德外其他方转让或质押。

(十一)交易完成后的安排

1、龙门教育组织架构

(1)交易各方同意交割日后 1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交

割日后 3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确保:

① 龙门教育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科斯伍德提名人

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其中科斯伍德法定代表人吴贤良任龙

门教育董事长,马良铭任副董事长。

② 龙门教育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科斯伍

德提名人员担任,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龙门教育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③ 龙门教育财务总监由科斯伍德提名委派,负责组建龙门教育的财务管理

团队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④ 各方同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对龙门教育公司章程重新修订以确保上述事

项符合修订后龙门教育公司章程的规定。

(2)科斯伍德有权不定期委派内审团队对龙门教育的财务、采购、运营等

19

方面实施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由龙门教育负责整改。

(3)龙门教育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为经营管理机构,负责龙门教育日常

经营及管理工作。由龙门教育董事会编制通过龙门教育执行委员会的管理制度,

明确其人员构成、选聘方式、职权范围等。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为了保证执行

委员会的独立经营,在不违反龙门教育章程的情况下,该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原则

上由马良铭提名,经龙门教育董事会同意后担任。若在业绩承诺期间,龙门教育

董事会终止对于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则视为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完成《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前述业绩承诺(下述(4)情况下除外)。执行

委员会的存续期与业绩承诺期一致。

(4)如执行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科斯伍德及

龙门教育之公司章程、内部规范制度及三会决议,或龙门教育出现明显业绩下滑

及核心人员变动等情况,龙门教育董事会有权对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及人

员进行调整,具体事项由双方本着对企业有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该等调整不

应视作前述项下所指终止对于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

(5)本次交易期间以及完成后科斯伍德将充分支持龙门教育及其相关教育

产业的发展。龙门教育向科斯伍德披露的本次交易前签署的并购协议、已经设立

的并购基金,科斯伍德承诺遵照执行并支持该等协议的条款和安排,除非在合同

执行中存在重大风险、不合理或有失公允的情况,科斯伍德有权召集董事会,终

止该等合同。

2、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同意董事会提名马良铭及其指定的另一自然

人为科斯伍德董事,并提名马良铭为科斯伍德副董事长。

3、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

(1)马良铭、马良彩、董兵、徐颖、明旻及龙门教育总经理黄森磊为竞业

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

(2)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

议》生效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经营

20

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科斯伍德及龙门教育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3)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

议》生效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未经科斯伍德书面同意不得在除龙门

教育及其附属企业外其他单位任职。

(4)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如违反承诺,相关收入所得归龙门教育所

有,如同时造成科斯伍德和/或龙门教育损失的,须全额赔偿相关损失。

(5)《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3 日内,竞业禁止及兼业

禁止义务人应分别与科斯伍德、龙门教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并就竞业禁止及

兼业禁止义务出具公开承诺。

(十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资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比较如

下: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 龙门教育

2016 年度 占上市公 龙门教育 占上市公

项目 2016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数 司相同指 49.22%股权交 司相同指

经审计数

据[2] 标的比例 易作价 标的比例

资产总额 80,943.97 30,490.11 37.67% 74,936.08 92.58%

21

上市公司 龙门教育

2016 年度 占上市公 龙门教育 占上市公

项目 2016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数 司相同指 49.22%股权交 司相同指

经审计数

据[2] 标的比例 易作价 标的比例

营业收入 48,973.97 24,116.58 49.24%

资产净额

70,509.06 26,300.83 37.30% 74,936.08 106.28%

[1]

注:1、资产净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龙门教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资产总额以龙门

教育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龙门教育的营业收入为准,

资产净额以龙门教育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净额(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且超过 5,000 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吴贤良先生和吴艳红女士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三、本次重组的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一)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为

754,337,759.6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

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

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

22

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749,360,780 元。

(二)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龙门教育为

股转公司挂牌企业,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同意按照股转公司认可的交易方式完成

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四、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中企华评估。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评估

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

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并以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对象 评估方法

A B C=B-A D=C/A

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 25,541.07 158,444.54 132,903.47 520.35% 收益法

龙门教育 49.22%股权 12,571.31 77,986.40 65,415.09 520.35% -

注:1、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2、龙门教育 49.22%股权的账面值和评估值为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的相应数乘以

49.2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

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

股权为 754,337,759.6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

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

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

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749,360,780 元。

23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自环保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近年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缓慢,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

获得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增加发展前景广阔的教育培训业务。伴随着优质

资产的注入,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财务指标 (合并) (备考合并) (合并) (备考合并)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302.85 191,736.48 80,943.97 185,932.30

总负债 8,208.53 95,416.58 10,118.99 90,416.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70,778.40 77,219.07 70,509.06 76,500.36

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10.35% 49.76% 12.50% 48.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2.92 3.18 2.91 3.15

股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6,383.36 11,663.89 48,973.97 73,090.55

净利润 418.73 831.16 3,600.92 9,49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18.73 745.72 3,600.00 7,040.15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24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财务指标 (合并) (备考合并) (合并) (备考合并)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注: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数据未考虑并购贷款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成为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

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组的批准;

2、其他涉及的审批或备案(如有)。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25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若本人/本企业因直接/间接持有科斯伍德股票、于科斯伍德任职等原因成为科斯伍德关联方的,则: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斯伍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斯伍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科斯伍德及其分、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马良铭、明旻、方锐铭、董 关于规范和减

不要求科斯伍德及其分、子公司向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本

1 兵、马良彩、徐颖、丁文波、 少关联交易的

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田珊珊、翊占信息 承诺函

3、本人/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

/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科斯伍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

照科斯伍德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1、除龙门教育外,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

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

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

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

2 马良铭、马良彩 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竞争的承诺函

2、本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

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或者,若本人在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任职

的,则自本人与龙门教育或者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亦遵守

上述承诺。”

3 明旻、方锐铭、董兵、徐颖、关于避免同业 “1、除龙门教育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

26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丁文波、田珊珊 竞争的承诺函 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

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

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

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或者,若本人在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任职

的,则自本人与龙门教育或者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亦遵守

上述承诺。”

“1、除龙门教育外,本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

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

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

关于避免同业

4 翊占信息 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

竞争的承诺函

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

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作为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就消除和避免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与龙门教

育同业竞争、规范与龙门教育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

关于消除和避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投资的主体与龙门教育主营业务存在相似情况如下:

免同业竞争、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5 马良慧

规范关联交易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的承诺函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

本人持股 20%

限公司 地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

27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展业务地区为北京。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限公司 持股 7.692%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

展业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询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语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先行教

研修学校 务地区为北京

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务地区为北京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

服务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区为:重庆。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过程中

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 80%;

中高考课外补习,一对一辅导(仅限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地区)——2017 年 3 月 23 日注

有限公司 持股 70%

28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

训学校 为唯一举办人

区为:北京

除前述情形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

事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

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促使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进一步

明晰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逐步解决与龙门教育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如无法消除重合

部分业务,则本人承诺将该主体注销或将本人所持有的该主体的份额转让给与龙门教育及科斯伍德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人及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杜绝一切占用龙门教育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龙门教

育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及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龙门教育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按照龙门教育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龙门教育及其股东科斯伍德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就消除和避免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主体与龙门教育同业

关于消除和避

竞争、规范与龙门教育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

免同业竞争、

6 马璐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参与管理、投资的主体与龙门教育主营业务存在相似情况如下:

规范关联交易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的承诺函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 本人持股 80%并任执行董事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29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限公司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

地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

展业务地区为北京。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

持股 7.692%; 地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限公司

本人任执行董事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

展业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持股 100%;

询有限公司 务地区为北京

本人任执行董事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语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先行教

研修学校 务地区为北京

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务地区为北京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

服务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区为:重庆。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过程中

30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 80%;

本人任执行董事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高考课外补习,一对一辅导(仅限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

持股 70%; 北京地区)——2017 年 3 月 23 日注

有限公司

本人任执行董事 销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

训学校 为唯一举办人

区为:北京

除前述情形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

事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

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促使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进一步

明晰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逐步解决与龙门教育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如无法消除重合

部分业务,则本人承诺将该主体注销或将本人所持有的该主体的份额转让给与龙门教育及科斯伍德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人及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杜绝一切占用龙门教育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龙门教

育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及本人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龙门教育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按照龙门教育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龙门教育及其股东科斯伍德的合法权益。”

31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关于提供资料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真实性、准确

7 法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性和完整性的

2、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承诺函

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西安丰皓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以下诚信有失的情况,包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括但不限于: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律处分;未履行有关公开承诺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关于诚信状况 明确结论意见;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8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等相关事宜的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承诺函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3、本人/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他权益关系,本人/本企业没有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券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其他关联关系。

32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西安丰皓 4、除业务关系外,本人/本企业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相关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本人/本企业合法拥有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履行全额出资义务,对该股权有完

关于合法拥有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整的处置权;本人/本企业为标的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

9 标的资产的承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该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纠纷

诺函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西安丰皓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关于不存在不 “经自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得参与上市公 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司重大资产重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10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组情形的承诺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函 重组的情形。”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33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西安丰皓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关于不存在泄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露内幕信息及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消息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11 内幕交易的承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形。”

诺函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西安丰皓

“本人作为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就龙门教育附属公司中存在的经营范围包含“不含教育培训”

等类似表述的及经营范围未包含“教育培训”等类似描述的公司承诺如下:

关于经营范围 如未来国家或地方的立法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

12 马良铭

变更的承诺函 具体管理细则,导致龙门教育及其附属公司需要因此办理相关许可或法律手续的,本人应确保龙门

教育及其附属公司能够按要求办理,以使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承担办理相关许可或法律手续的一

切费用,及因无法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而给龙门教育、科斯伍德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租赁、消 “本人作为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对龙门教育(包括龙门教育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

13 马良铭

防相关事项的 司)租赁房产存在权属瑕疵、消防备案瑕疵事项承诺如下:

34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函 如果因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签署的租赁协议存在的法律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本次重组完

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进行足额补偿。

如果因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使用的物业存在的消防备案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本次重组

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进行足额补偿。”

“本人作为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就龙门教育下属的华美校区和咸宁东路校区及西安龙门补习培

训中心下属的长安南路校区通过合作办学形式,从合作办学方处获得使用权的办学场地尚未取得完

备权属事项承诺如下:

关于合作办学 (1)如由于未取得土地权证或房屋权证,导致合作办学场地被政府或出租方收回,本人承诺积极寻

14 马良铭 场地权属相关 找替代办学地址,并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及相关办学设施的迁移工作;

事项的承诺 (2)如由于上述迁移给龙门教育及其附属机构、科斯伍德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承诺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补偿;

(3)鉴于西安当地教育资源丰富,存在较多闲置校区,本人将敦促龙门教育在教学经营的过程中持

续关注相关闲置校区信息,确保如遇需要进行校区搬迁的特殊情况,确有合理替代措施。”

“截至目前龙门教育部分子公司少数股东尚未履行/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前

关于龙门教育 龙门教育之实际控制人,就该等事项承诺如下:

部分子公司少 一、承诺人将保证该等少数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其出资义务承担

15 马良铭

数股东出资的 连带责任;

承诺函 二、若因该等少数股东未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对科斯伍德、龙门教育和/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害的,

承诺人将保证该等少数股东进行足额赔偿,并对其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 与实际控制人 “1、本人/本企业与科斯伍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贤良、吴艳红不存在任何股权控制或受同一

铭、马良彩、丁文波、徐颖、 不存在特殊安 主体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可对对方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6

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 排承诺函 2、本人/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未在科斯伍德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 理人员等职务。

35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 3、本人/本企业与科斯伍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提供融资的安排。

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 4、本人/本企业与科斯伍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

管理人管理的汇君资产新 利益关系或安排。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 5、本人/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不存在持有或享有科斯伍德及控股股东任何股

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 份或权益的情形。

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6、除本次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交易文件外,本人/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与科斯伍德及其控股股东、

权投资基金)、新材料创投、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或应当认定为一致行动关系的其他关联关系。”

西安丰皓

“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存在经营范围包含“不含教育培训”等类似表述的公司,本公司承诺如下:

关于超经营范 本公司将就该类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事宜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持续沟通,并承诺在《全

17 龙门教育

围的承诺函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及该类公司注册

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正式实施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目前使用的租赁房产存在租赁瑕疵、消防

方面瑕疵情况,承诺如下:

对于租赁瑕疵而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营业场

所,本公司将(或敦促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立即将相关经营场所搬移至权

关于租赁、消 属证书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

18 龙门教育 防情况的承诺 对于部分管理、办学场所存在的消防验收/备案瑕疵问题,本公司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

函 成全部场所的消防备案或验收工作。如部分场所因客观原因仍无法取得消防备案或验收,本公司将/

或敦促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通过调整学生到就近教学场所上课的方式,或采

取变更办学场地重新租赁已完成消防备案工作的办学场地的方式等,予以解决上述问题。

前述租赁及消防方面的瑕疵不会影响龙门教育正常的教学经营开展,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

碍。”

36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保持上市 “本人作为科斯伍德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9 吴贤良、吴艳红 公司独立性的 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承诺函 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本人作为科斯伍德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指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下同)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来也

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二、针对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实质性获得的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实质性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商

业机会:

1、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关于避免同业 争。本人亦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

20 吴贤良、吴艳红

竞争的承诺函 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

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

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

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上市公司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本

人将予以全额赔偿。

37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主要内容

四、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本人作为科斯伍德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

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

关于减少和避 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

21 吴贤良、吴艳红 免关联交易的 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函 2、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

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公司尚有部分无形资产(包括商标、著作权、域名)的权利人仍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

关于资产权利 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拥有的域名注册

22 龙门教育 人名称变更承 人仍为“西安龙门补习学校”(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前身)该等情况,本公司承诺如下:

诺函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合法拥有相关商标权、域名、著作权,本公司承诺在 6 个月

内办理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不会导致相关资产权属存在纠纷,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38

九、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未参与 IPO 或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IPO)申请文件受理后未成功或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成功的情况。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上市公司相关制度,于本次重组过程中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

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1、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最近一年一期,上市公司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备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指标变动如下: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18.73 745.72 3,600.00 7,040.15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注: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数据未考虑并购贷款的影响。

39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7 年 1-2 月和 2016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2、防止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深度挖掘龙门教育的盈利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不断挖掘龙门教育的

盈利潜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

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

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

地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3、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

40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详情请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十)业绩承诺及

补偿方案”。

(四)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按比例享

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扣除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则亏损

部分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辅导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十一、标的公司经专项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原先公告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股转公司挂牌企业。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本报告书所披露的龙门教育的

财务数据与之前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就此差异,立信审计已出具

《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申报文件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报告差异的专项说明》。

41

十二、不同交易对方交易作价不同

本次交易涉及的转让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润补偿责任

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

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根据是否承担盈利补偿义务从而

享有不同交易作价的做法符合权利义务相匹配原则,具有合理性。

十三、标的公司下属培训中心的后续安排

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

定”),该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是继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13 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

“《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 年修订)》所做修订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

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龙门教育下属培训中心持续经营相关的《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

修订的内容主要如下:(1)《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第十九条的规定: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

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

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

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

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2)删除

了《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 年修订)》第六十六条关于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规

定。(3)《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016 年 11 月 7 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

者问中提出,《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

利于各地依据法律,从实际出发解决相关问题,一校一策、稳妥处理,要为各地

42

制定具体办法留出较为充分的时间,保证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基于上述

修订的主要相关内容及答记者问中的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年修订)》

确立了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明确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

是,对于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是否应归类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经营性民办培训机

构如何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已进行法人登记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是否需要取

得办学许可及如何取得办学许可等事项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修改决定将制定分类

登记和管理具体办法的权力交给了各地立法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同时,修改决

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就是基于各地的实际情况,给予各地制定具体分

类管理的具体办法留出时间,保证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下属的龙门培训和新龙门培训存在的形式均

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

偿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 90 日内,龙门教育下属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全部改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改制行为发生的费用将由利

润补偿责任人承担。”

十四、标的公司部分办学场所尚未取得消防合规证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管

理、办学场所合计 86 处,其中租赁物业 82 处(面积合计 35,701.79 平方米),自

有物业 1 处(面积合计 229.8 平方米),合作办学场所物业合计 3 处(面积合计

约 80,000 平方米),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文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

证明文件的办学场所 53 处,面积合计 102,569.63 平方米,占办学场所总面积约

88.5%;其余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文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证明文

件的办学场所均为租赁物业。

根据龙门教育出具的说明、承诺函,对上述教学场所存在的消防验收瑕疵问

题,龙门教育已制定整改规范计划,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成全部

教学场所的消防备案或验收工作;同时租赁物业房产具有可替代性,无法取得消

防备案或验收的办学场所,可以通过调整学生到就近教学场所上课的方式,或采

43

取变更办学场地重新租赁已完成消防备案工作的办学场地的方式等予以解决。上

述瑕疵不会影响龙门教育正常的教学经营开展。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出具承诺:如果因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已使用的物业存在的消防备案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遭受损失的,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进行足额补偿。

综上所述,龙门教育针对上述教学场所存在的消防验收瑕疵问题制定的整改

规范计划具有可行性,租赁物业房产具有可替代性,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

已承诺承担补偿责任,消防验收备案瑕疵问题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

性障碍。

十五、标的公司部分下属公司存在经营范围瑕疵

标的公司下属从事初、高中一对一课外培训和小班课外培训的公司制主体中,

有 6 家公司经营范围描述中存在(不含教育培训)等类似表示,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名称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武汉龙门尚学教

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软件开发(依

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龙门尚学教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育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软件开发。

咸宁分公司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太原市龙门尚学 教育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培训、家教);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

教育科技有限公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教育项目的研究、开发及交流,教育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文

武汉龙门天下教 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育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教学

长沙龙百门尚纳 仪器销售;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补习及升学、留学中介);经济

学教育科技有限 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公司长沙县泉塘 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软件开发;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分公司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龙百门尚纳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教学

44

学教育科技有限 仪器销售;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补习及升学、留学中介);经济

公司长沙县星沙 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分公司 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软件开发;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就该类经营范围包含“不含教育培训”等类似表述的公司,根据龙门教育办

理该类公司注册或经营范围变更具体经办人员及龙门教育的说明,该类公司曾申

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基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

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或其经营范围登记系统目录中不含“培

训”或“教育培训”表述等事由,未受理该类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类公司不存在因“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被工商行政主管

部门处罚的情形,且该类公司数量占龙门教育合并范围内公司数量比例不足 10%,

该类公司 2016 年度合计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归母净利润比例不足 5%,占比较

小。

根据龙门教育出具的承诺,龙门教育将就该类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事

宜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持续沟通,并承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及该类公司注册地的具

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正式实施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此外,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出具承诺:如未来国家或地方的立法机构或

政府主管部门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管理细则,

导致龙门教育及其附属公司需要因此办理相关许可或法律手续的,本人应确保龙

门教育及其附属公司能够按要求办理,以使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承担办理相关

许可或法律手续的一切费用,及因无法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而给龙门教育、科斯伍

德造成的一切损失。

综上所述,龙门教育部分子(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存在“(不含教育培训)”

等类似表述的情形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六、标的公司部分下属部分无形资产权利人尚未办理名称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尚有部分无形资产(包括商标、著作权、

45

域名)的权利人仍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标的

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拥有的域名注册人仍为“西安

龙门补习学校”(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前身)。

就该等情况,标的公司已出具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

业法人合法拥有相关商标权、域名、著作权,本公司承诺在 6 个月内办理完成相

关变更手续,不会导致相关资产权属存在纠纷,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46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因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

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5、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47

(三)拟购买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

权为 754,337,759.65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后龙门教育 49.22%股权交易价格为

人民币 749,360,780 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增幅,

增值率为 520.3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并同意在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时,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对科斯伍德进行补偿。业绩承诺系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

目前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但是,如遇宏观经济波

动、不可抗力、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等冲击因素,均可能出现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

情况。尽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

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龙门教育在

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和盈利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

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本次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将形成

较大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

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行业产生波动、龙门教育产品和

服务市场口碑有所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其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上市公

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48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上市公

司将在原有主业以外,新增教育培训业务。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

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发展战略、品牌宣传、技术开发、

销售渠道资源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虽然上市公司的环保型油墨用于学生绿

色教材的印刷,间接服务于文化教育行业,但是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目

前业务领域不同,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

理、公司文化、群体协同、业务系统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发挥本次收购的绩

效。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七)本次交易存在融资风险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用于本次收购的现金约为 7.49

亿元。为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上市公司使用约 40%的自有资金,其余通过银

行并购贷款的方式取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相关程序正在

办理中,预计于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

签署正式银行借款文件。上述融资安排尚未形成正式的合同,因此本次交易存在

融资风险。

为完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动用较大规模的自有资金,同时并购贷款的安

排也将使上市公司增加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导致上市公司可能因本次交易面临

一定的财务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征决定其经营场所分布较广,在全国各地拥有较多网点。

随着标的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张,资产、业务和人员将呈现逐渐分散的趋势,对标

49

的公司在统筹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人员调配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标

的公司不能对下属网点经营加强管控,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监管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的教育培训行业经营和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和教育制

度等方面的深远影响。目前,政府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纲要》、《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行业法规及产业政策,总体对该行业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但目前关于营利性教育机构的监管法规及各地的配套办法尚不明确。

如龙门教育及下属公司经营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针对民办教育行业,特别是

关于营利性教育机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

龙门教育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所属教育培训行业拥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市场化程度高、企业数量

众多、竞争激烈。未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教育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家庭教育支

出的不断增加,教育培训行业将继续保持高景气度。这势必引起产业投资力度加

大,国内诸多企业将加速进入该行业,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虽然标的公司

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未来若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继

续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将会存在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部分校区所在的土地、房屋存在瑕疵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属的华美校区和咸宁东路校区,以及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下属

的长安南路校区均是和相关学校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

合作方为项目提供教学场地,其中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和食堂等配套设施,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合作方并未提供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证明;但是合作方就房屋及

土地在《合作协议》中保证:“为合作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具有完整权利,与第三

方不存在任何纠纷”。

50

虽然合作办学方就此问题出具了保证,但是如若合作方提供的房屋和土地存

在权属纠纷,将直接波及教学活动的开展,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有可能对标的公司教学和经营产生影响的房屋和土地权属问题,标的公

司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经签署了承诺,承诺如下:“(1)如由于未取得土地权证

或房屋权证,导致合作办学场地被政府或出租方收回,本人承诺积极寻找替代办

学地址,并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及相关办学设施的迁移工作;(2)如由于上述迁

移给龙门教育及其附属机构、科斯伍德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承诺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补偿;(3)鉴于西安当地教育资源丰富,存在较多闲置校区,本人将敦促龙门

教育在教学经营的过程中持续关注相关闲置校区信息,确保如遇需要进行校区搬

迁的特殊情况,确有合理替代措施。”

(五)人才流动及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教育培训行业属于比较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的讲师

队伍是保持企业业务稳步增长、教研能力持续发展的关键。尽管标的公司已通过

合理的薪酬体系、温馨的公司文化等机制降低人才流失,并形成一套完整的人员

招录、培训、晋升体系。但该行业的特征决定了行业内从业人员流动率较高,不

排除部分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由于自身发展规划等原因离职而导致短期内标的公

司管理人员、培训人员不足,可能对标的公司的品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资源成为稀缺资源,人工成本逐渐

升高。标的公司的主要成本是人工成本,如果人工成本上升,会使标的公司的盈

利空间缩小,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标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人力资源计划,将通过健全的培训系统与招聘体系,建立

丰富的人才储备,从而降低人力成本风险。

(六)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龙门教育的主要营业成本是人力成本。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生

活成年的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工资薪酬呈上

升趋势。若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工成本进一步上升,龙门教育存在毛利率下降

51

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

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

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对本次交易事项本身的阐述

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

在波动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

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5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缓慢,需新的盈利增长点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自环保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年来,

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稳定,增长缓慢,上市公司需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

持续业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 K12 阶段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龙门教育立足于满

足中高考学生获得个体提高的需求,面向中考、高考的学生,以主要课程的面授

培训,以及支持课程的相关辅助软件产品为基础,向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由于学习时间跨度长、在校学生数量大,K12 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市场规模最

大的细分领域。由于 K12 教育处于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因此,与 K12 教育相

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的市场规模巨大。

3、国家大力扶持民办教育

近年来,国家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与完善,一直有计划的引导民

营资本进入教育行业,最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附则第 66 条规定了以企业

法人形式存在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身份合法性:“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上述规定从法

律层面允许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以公司法人形式存在。在国家支持多种形式民办

教育培训机构的政策环境下,各地对于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将更加明确、

规范,也进一步加快了民办教育类企业的发展。

53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经审阅的上

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

每股收益均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股东。

2、战略布局教育服务产业,提升上市公司发展空间

随着政府大力支持民办教育行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教育及辅导培训

市场需求将呈现爆发性增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得龙门教育 49.22%

的股权,增加发展前景广阔的教育培训业务。本次交易的实施,也将使龙门教育

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在业务规模、品牌建设、骨干团队、发展潜力

和融资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显著提升,并入上市公司后使得科斯伍德资产质量得到

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发展空间,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树立

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组的批准;

2、其他涉及的审批或备案(如有)。

54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

马良彩、丁文波、徐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

申瑞汇赢、慕远投资、谢闻九、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汇君

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新材料创投、西安丰皓持有的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

担业绩补偿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

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749,360,780 元。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承

序 担业绩 转让单价(元 转让比 转让对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号 补偿责 /股) 例(%) (元)

1 马良铭 是 11.95 11,812,000 9.11 141,153,400

2 明旻 是 11.95 21,000,000 16.20 250,950,000

3 董兵 是 11.95 2,625,000 2.02 31,368,750

4 方锐铭 是 11.95 2,800,000 2.16 33,460,000

5 马良彩 是 11.95 1,023,000 0.79 12,224,850

6 丁文波 是 11.95 2,085,000 1.61 24,915,750

7 徐颖 是 11.95 525,000 0.40 6,273,750

8 田珊珊 是 11.95 210,000 0.16 2,509,500

9 翊占信息 是 11.95 1,890,000 1.46 22,585,500

10 孙淑凡 否 11.28 1,398,000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否 11.28 4,200,000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否 11.28 3,144,000 2.42 35,464,320

55

是否承

序 担业绩 转让单价(元 转让比 转让对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号 补偿责 /股) 例(%) (元)

13 申瑞汇赢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否 11.28 980,000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否 11.28 2,205,000 1.70 24,872,400

汇君资产新

17 三板成长 1 否 11.28 2,100,000 1.62 23,688,000

号基金

汇君资产汇

18 盈 5 号股权 否 11.28 1,470,000 1.13 16,581,600

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

盈 6 号股权

19 否 11.28 819,000 0.63 9,238,320

投资私募基

20 新材料创投 否 11.28 1,470,000 1.13 16,581,600

21 西安丰皓 否 11.28 105,000 0.08 1,184,400

合计 63,821,000 49.22 749,360,78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为龙门教育单一

最大股东;同时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关于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安排,龙门教育董事会 5 名董事中将有 3 名董事由科斯伍德提

名人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同时科斯伍德法定代表人吴贤良

任龙门教育董事长。

同时,为实现并维护上市公司对龙门教育之控制权,龙门教育股东翊占信息、

丁文波、方锐铭将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持有的龙门教育合计 3,410,000(占龙

门教育总股份数的 2.629%)股份对应之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和出

席龙门教育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龙门教育章程需要股

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委托上市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自上市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实施,直

56

至翊占信息、丁文波、方锐铭不再持有该等股权后终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龙门教育的控制权,龙门教育

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丁文波、徐

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瑞汇赢、慕远投资、

谢闻九、汇君资管(包括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

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新材料创投、西安丰皓。其中,马良铭、明旻、方锐铭、董兵、马良彩、徐颖、

翊占信息、丁文波、田珊珊为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三)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门教育 49.22%股权。

(四)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

1、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筹资方式

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其中自有资金主要

为货币资金及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银行借款主要拟通过并购贷款方式取得,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的使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

金需求。

2、上市公司拟在本次收购中使用自有资金的比例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 749,360,780 元,上市公司拟

在本次收购中使用自有资金的比例约 40%。

3、上市公司是否已经与银行签订借款框架协议

5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相关程序正在

办理中,预计于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

签署正式银行借款文件。

(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为

754,337,759.6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

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

对价为 11.28 元/股,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 19,851,000 股,因此,龙门教育 49.22%

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 749,360,780 元。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八)股权交割及相关安排

1、交割过户方式

因龙门教育为股转公司挂牌企业,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同意按照股转公司认

可的交易方式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2、交割过户时间

全体转让方转让股权须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办理转让股权解除限售手续,并

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过户。如

果届时明旻可以选择在新加坡缴纳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则明旻须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割过户。

58

若届时因股转公司交易规则限制导致无法于前述规定时间完成交割过户的,

本次交易双方须根据交易规则尽快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交割先后顺序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 马良铭 9.11 141,153,400

2 明旻 16.20 250,950,000

3 方锐铭 2.16 33,460,000

4 董兵 2.02 31,368,750

5 马良彩 0.79 12,224,850

6 徐颖 0.40 6,273,750

7 翊占信息 1.46 22,585,500

8 丁文波 1.61 24,915,750

9 田珊珊 0.16 2,509,500

10 孙淑凡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1.70 24,872,400

17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1.62 23,688,000

18 新材料创投 1.13 16,581,600

19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1.13 16,581,600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 0.63 9,238,320

20

21 西安丰皓 0.08 1,184,400

合 计 49.22 749,360,780

3、若届时明旻转让股权交割过户日确定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的,则上表

中排位于明旻后之转让方相应提前至马良铭之后明旻之前。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按比例享

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扣除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则亏损

部分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科斯伍德有权在交

59

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十)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1、利润补偿责任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买入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1)本次交易经科斯伍德股东大会通过后 10 日内,科斯伍德与利润补偿责

任人须共同开设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合计向前述账户存入人民币现金 14,200 万元,具

体步骤及方式如下:

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按下述约定向前述账户存入人民币,具体金额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比例(%)

1 马良铭 31,569,200 22.23

2 明旻 64,245,876 45.24

3 方锐铭 10,566,117 7.44

4 董兵 8,030,734 5.66

5 马良彩 3,132,750 2.21

6 徐颖 1,606,147 1.13

7 翊占信息 5,782,129 4.07

8 丁文波 16,424,588 11.57

9 田珊珊 642,459 0.45

合计 142,000,000 100

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目标资产能够一次性完成交割过户,则

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科斯伍德受让龙门教育股权完成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

按照前述比例向前述账户足额存入资金。

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标的资产须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则前

述各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每笔转让股权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所取得的转

让价款全额存入前述账户直至其存款义务履行完毕;若利润补偿责任人未能按时

履行存款义务,科斯伍德有权暂停标的资产受让及转让价款支付并有权要求利润

补偿责任人回购科斯伍德已受让的龙门教育股权,价格按本次交易价格计算加计

对应的同期银行借款利息,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回购比例由其本次出让的股权比例

确定,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就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前述账户余额不足 14,200

6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利润补偿责任人均不得动用其所获得的目标资产转让款,

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就按时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各方同意由利润补偿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成立专项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利润补偿责任人以前述账户内全部现金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4)前述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仅可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5)自前述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履行完

毕业绩补偿责任(如有),利润补偿责任人不得赎回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得以

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出质,亦不得擅自动用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内资金(用于

业绩补偿的情形除外)。

2、业绩承诺

为保护科斯伍德中小投资者利益,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

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7 年度完成,则科斯伍德和利润补偿责任人应就 2020 年

度承诺净利润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的计算

如龙门教育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利润补偿责任人应在承诺期

内科斯伍德各年度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科斯伍德支付

补偿。

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若业绩承诺期各年度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

61

不冲回。

交易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龙门教育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3 个月内聘请经科斯伍德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2)补偿的具体方式

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原则上按本次转让股份之相对比例计算各自应补偿金额,

但同时各利润补偿责任人之间就补偿义务向科斯伍德承担连带责任。利润补偿责

任人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

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质押给科斯伍德之龙门教育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

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

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科斯伍德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龙门教育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在《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目标资

产作价-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须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利润补偿责任人累计补偿金额,则利润补

偿责任人应对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超过累计补偿金额部分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质押给科斯伍德之龙门教育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

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进行补偿。

4、剩余股权质押及锁定

(1)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订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将持有的龙门教育股份(以下简称

“剩余股权”)质押给科斯伍德作为履约保证直至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科斯伍德

名下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履行完毕前述存款义务。

62

前述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利润补偿责任人须继续质押合计龙门教育总股本

的 20%给科斯伍德直至业绩承诺期满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有)期间内,作为

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之保证。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科斯伍德受让标的资产完成交割过户次日起至

承诺期届满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有)期间内,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将持有

的龙门教育股份不得向除科斯伍德外其他方转让或质押。

(十一)交易完成后的安排

1、龙门教育组织架构

(1)交易各方同意交割日后 1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交

割日后 3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确保:

① 龙门教育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科斯伍德提名人

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其中科斯伍德法定代表人吴贤良任龙

门教育董事长,马良铭任副董事长。

② 龙门教育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科斯伍

德提名人员担任,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龙门教育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③ 龙门教育财务总监由科斯伍德提名委派,负责组建龙门教育的财务管理

团队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④ 各方同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对龙门教育公司章程重新修订以确保上述事

项符合修订后龙门教育公司章程的规定。

(2)科斯伍德有权不定期委派内审团队对龙门教育的财务、采购、运营等

方面实施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由龙门教育负责整改。

(3)龙门教育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为经营管理机构,负责龙门教育日常

经营及管理工作。由龙门教育董事会编制通过龙门教育执行委员会的管理制度,

明确其人员构成、选聘方式、职权范围等。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为了保证执行

委员会的独立经营,在不违反龙门教育章程的情况下,该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原则

63

上由马良铭提名,经龙门教育董事会同意后担任。若在业绩承诺期间,龙门教育

董事会终止对于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则视为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完成《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前述业绩承诺(下述情况下除外)。执行委员

会的存续期与业绩承诺期一致。

(4)如执行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科斯伍德及

龙门教育之公司章程、内部规范制度及三会决议,或龙门教育出现明显业绩下滑

及核心人员变动等情况,龙门教育董事会有权对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及人

员进行调整,具体事项由双方本着对企业有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该等调整不

应视作前述项下所指终止对于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

(5)本次交易期间以及完成后科斯伍德将充分支持龙门教育及其相关教育

产业的发展。龙门教育向科斯伍德披露的本次交易前签署的并购协议、已经设立

的并购基金,科斯伍德承诺遵照执行并支持该等协议的条款和安排,除非在合同

执行中存在重大风险、不合理或有失公允的情况,科斯伍德有权召集董事会,终

止该等合同。

2、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同意董事会提名马良铭及其指定的另一自然

人为科斯伍德董事,并提名马良铭为科斯伍德副董事长。

3、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

(1)马良铭、马良彩、董兵、徐颖、明旻及龙门教育总经理黄森磊为竞业

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

(2)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

议》生效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经营

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科斯伍德及龙门教育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3)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

议》生效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未经科斯伍德书面同意不得在除龙门

教育及其附属企业外其他单位任职。

(4)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如违反承诺,相关收入所得归龙门教育所

64

有,如同时造成科斯伍德和/或龙门教育损失的,须全额赔偿相关损失。

(5)《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3 日内,竞业禁止及兼业

禁止义务人应分别与科斯伍德、龙门教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并就竞业禁止及

兼业禁止义务出具公开承诺。

(十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自环保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近年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缓慢,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

获得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增加发展前景广阔的教育培训业务。伴随着优质

资产的注入,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财务指标 (合并) (备考合并) (合并) (备考合并)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302.85 191,736.48 80,943.97 185,932.30

总负债 8,208.53 95,416.58 10,118.99 90,416.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70,778.40 77,219.07 70,509.06 76,500.36

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10.35% 49.76% 12.50% 48.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2.92 3.18 2.91 3.15

股净资产(元/股)

65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财务指标 (合并) (备考合并) (合并) (备考合并)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6,383.36 11,663.89 48,973.97 73,090.55

净利润 418.73 831.16 3,600.92 9,49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18.73 745.72 3,600.00 7,040.15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注: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数据未考虑并购贷款的影响,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使用并

购贷款,则可能对实际每股收益造成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合并范

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66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Kingswood Printing Ink Co., Ltd

股票简称: 科斯伍德

股票代码: 300192

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14 日

上市时间: 2011 年 3 月 3 日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 98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45569066M

法定代表人: 吴贤良

董事会秘书: 张峰

注册资本: 24,255 万人民币

联系电话: 86-512-65370257

电子邮箱: szkinks@szkinks.com

生产、销售:油墨;销售:纸张、印刷机械及配件、

PS 版、橡皮布、印刷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

科斯伍德系由苏州科斯伍德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有限”)整

67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8 日,经科斯伍德有限股东会决议

将科斯伍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吴贤良、吴艳红、苏州市元盛市政工

程有限公司、盛建刚和徐莹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各自在科斯伍德有限

所拥有的全部权益投入股份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949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科斯伍德有限的净资产为 57,564,384.34 元,

按照 1.15:1 的折股比例折成 5,000 万股,每股 1.00 元,余额 7,564,384.34 元计

入资本公积。2008 年 1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08)第 20009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净资产折股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3 月 11 日,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科斯伍德

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5070000137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贤良。

(二)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加

2009 年 12 月 18 日,科斯伍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

股东并增资 500 万元的议案》:同意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科斯伍德支付

增资价款合计人民币 1,024.5454 万元,350 万元记入科斯伍德注册资本,674.5454

万元计入科斯伍德资本公积;同意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科斯

伍德支付增资价款合计人民币 439.0909 万元,150 万元记入科斯伍德注册资本,

289.0909 万元计入科斯伍德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科斯伍德注册资本增加

至 5,5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

第 2481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9 年 12 月 28 日,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科斯伍德领

取了注册号为 3205070000137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5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吴贤良。

68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1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13 号《关于核准苏州科斯

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科斯伍

德向社会公开科斯伍德人民币普通股 1,850 万股(公司股票代码 300192),其中

网上定价发行 1,480 万股,网下询价配售 370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后,科斯伍德

的总股本变更为 7,350 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10990 号《验资报告》。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2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4 月 30 日,科斯伍德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科斯伍德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进行

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523 号《验资报告》。

2、2014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 年 9 月 10 日,科斯伍德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1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科斯伍德以公司总股本 11,025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三、最近三年控制权变更情况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69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印刷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东吴牌”和

“Kingswood”品牌的油墨销量已多年位居国内胶印油墨市场的龙头。上市公司油

墨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平稳发展,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油墨业务将以提质增效为发展导向,深入挖掘客户多层次消费需求,以

强大的研发力量为支撑,以积极的创新观念为引导,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

务。

上市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将产品直接销往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已销售地覆盖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印度等世

界主要油墨制造国在内的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被广泛运用于食品、电子、

化妆品、化工等多个行业世界一流企业在内的众多终端客户群体。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0,943.97 80,292.28 81,415.40

总负债 10,118.99 12,422.63 16,375.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824.98 67,869.65 65,04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0,509.06 67,869.65 65,040.03

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2.91 2.80 2.68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70

营业收入 48,973.97 49,507.85 52,102.17

营业利润 3,955.19 3,678.10 3,933.23

利润总额 4,382.94 4,072.41 4,619.44

净利润 3,600.92 3,472.21 3,95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00.00 3,472.21 3,952.47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5,867.65 4,649.26 4,209.7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313.45 -2,981.47 -10,040.29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897.75 -517.65 -551.25

现金净增加额 2,822.91 909.08 -6,830.73

期末现金余额 18,095.23 15,272.32 14,363.25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吴贤良先生和吴艳红女士合计持有科斯伍

德 10,971.25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45.23%,其中,吴贤良先生持有科斯伍德 9,084

万股股份,吴艳红女士持有科斯伍德 1,887.25 万股股份,吴贤良先生和吴艳红女

士为姐弟关系。

2003 年 1 月至今,吴贤良先生任职科斯伍德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 11 月

至今,吴贤良先生任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吴贤良先

生任全斯福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 1 月-2014 年 12 月,吴艳红女士任科斯伍德财务总监。

71

(二)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

关系图如下:

吴贤良 吴艳红

37.45% 7.78%

科斯伍德

八、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其中 22,710,000 股

1 吴贤良 90,840,000 37.45

为无限售流通股

2 吴艳红 18,872,500 7.78 无限售流通股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阳光

3 3,579,900 1.48 无限售流通股

举牌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卓泰

4 2,867,625 1.18 无限售流通股

阳光举牌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5 黄晓军 2,059,175 0.85 无限售流通股

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国

6 2,040,000 0.84 无限售流通股

创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基金-上海银行-天治-聚盈 2

7 2,029,017 0.84 无限售流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前海安卓股权投资基金有

0.83

8 限公司-唐商安卓稳健 1 号私募 2,008,439 无限售流通股

基金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阳光

9 1,927,900 0.79 无限售流通股

举牌 3 号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阳光

10 1,686,920 0.70 无限售流通股

举牌 2 号证券投资基金

72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1、2017 年 5 月 11 日,苏州市规划局向科斯伍德出具苏规罚字(2017)第

04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科斯伍德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

处罚款 48,000 元,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

科斯伍德已按时足额支付前述罚款。苏州市规划局相城分局已就前述事项就

出具《证明》,证明科斯伍德已接受行政处罚并按规定申请规划许可,案件目前

已结案。

2、2016 年 6 月 6 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城区大队向科斯伍德出具苏相

公(消)行罚决字(2016)008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科斯伍德因消防设施失

效、老化被处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整。

同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城区大队向科斯伍德出具苏相公(消)行罚决

字(2016)008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科斯伍德因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

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 5,000 元整。

科斯伍德已按时足额支付前述罚款。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城区大队已就前

述事项出具《证明》,证明科斯伍德前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合格,科斯伍德管理

规范,能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73

或公开谴责的情况。

7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龙门教育 49.22%股权的交易对方系龙门

教育 21 名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持有龙门教育股份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 马良铭 11,812,000 9.11% 141,153,400

2 明旻 21,000,000 16.20% 250,950,000

3 方锐铭 2,800,000 2.16% 33,460,000

4 董兵 2,625,000 2.02% 31,368,750

5 马良彩 1,023,000 0.79% 12,224,850

6 徐颖 525,000 0.40% 6,273,750

7 翊占信息 1,890,000 1.46% 22,585,500

8 丁文波 2,085,000 1.61% 24,915,750

9 田珊珊 210,000 0.16% 2,509,500

10 孙淑凡 1,398,000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4,200,000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3,144,000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980,000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980,000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980,000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2,205,000 1.70% 24,872,400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

17 2,100,000 1.62% 23,688,000

基金

18 新材料创投 1,470,000 1.13% 16,581,600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

19 1,470,000 1.13% 16,581,600

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

20 819,000 0.63% 9,238,320

资私募基金

21 西安丰皓 105,000 0.08% 1,184,400

合 计 63,821,000 49.22% 749,360,780

一、马良铭

(一)基本情况

姓名 马良铭/MA LIANGMING

75

性别 男

国籍 新加坡

护照号码 E449****F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

住所

元 15 层 11528 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

通讯地址

元 15 层 1152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Singina

Holdings Pte 2010年-至今 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Ltd

北京见龙云

课科技有限 2015 年 8 月-至今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公司

陕西龙门教

育科技股份 2016 年 1 月-至今 董事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良铭控制的核心企业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教育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及交

流;教育科技产品的研究、开

发与销售;文化教育信息咨

询;非学历短期培训管理(不

含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

陕西龙门教育科 国家认可的一般经营项目执

1 陕西 12,965.40 36.44%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证书培训管理);文化教育

项目网络交流服务、文化艺术

咨询;网络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ingina Holdings

2 新加坡 - 100% 无实际经营业务

Pte Ltd

76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马良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马良铭出具的《承诺函》,马良铭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马良铭出具的《承诺函》,马良铭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明旻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明旻/MING MIN

性别 女

国籍 新加坡

护照号码 E449****F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

住所

元 15 层 11529 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

通讯地址

元 15 层 1152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77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Singina

Holdings Pte 2010 年 9 月-至今 董事 无

Ltd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 2010 年 9 月-至今 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Ltd

Touchstone

Education

2011 年 7 月-至今 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Holding Co.

Pte Ltd

Touchstone

International

2014 年 7 月-至今 董事 实际控制人

Institute Pte

Ltd

陕西龙门教

2016 年 1 月-2017 年 1 与马良铭共同控股、实际

育科技股份 董事

月 控制人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明旻控制的核心企业如下:

注册资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中高考教育培训

服务及教学软件销售业务。公司以

全日制的面授培训,配合教学软件

的辅佐,通过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学

陕西龙门教 生提供服务。龙门教育面授培训包

1 育科技股份 陕西 12,965.4 36.44% 括龙门教育、龙门培训和新龙门培

有限公司 训两家培训中心。其中龙门教育目

前包括两个校区:华美校区、咸宁

东路校区;龙门培训包括两个校区:

东仪路校区、长安南路校区;新龙

门培训仅有东关校区。

Golden Touch

2 Capital Pte 新加坡 - 100% 教育咨询

Ltd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明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78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明旻出具的《承诺函》,明旻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明旻出具的《承诺函》,明旻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等情况。

三、方锐铭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方锐铭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1319******0420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 1 楼 705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 1 楼 70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2014 年 11 月 18 日-

翊占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持股比例 40.4%

至今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锐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如下:

79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信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营销策

1 翊占信息 上海市 20 40.4%

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

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

调查、民意测验),网络工程。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方锐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方锐铭出具的《承诺函》,方锐铭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方锐铭出具的《承诺函》,方锐铭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四、董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董兵

80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252519******0016

住所 陕西省山阳县城关镇西关居委会三组 166 号

通讯地址 陕西省山阳县城关镇西关居委会三组 166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陕西龙门教

2015 年 1 月-2016 年 1

育科技有限 执行校长 是,持股比例 8.10%

公司

陕西龙门教

育科技股份 2016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持股比例 8.10%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兵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董兵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董兵出具的《承诺函》,董兵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董兵出具的《承诺函》,董兵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等情况。

81

五、马良彩

(一)基本情况

姓名 马良彩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42519******1727

住所 陕西省礼泉县阡东镇阡东村三组

通讯地址 陕西省礼泉县阡东镇阡东村三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陕西龙门教

2015 年 1 月-2016 年 1

育科技有限 财务部总监 是,持股比例 3.16%

公司

陕西龙门教

育科技股份 2016 年 1 月-至今 财务部资金总监 是,持股比例 3.16%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良彩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马良彩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马良彩出具的《承诺函》,马良彩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82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马良彩出具的《承诺函》,马良彩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徐颖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徐颖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0419******0012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22-1-2-501 号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22-1-2-50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北京京翰英

2011 年 1 月-2015 年 3

才教育科技 副总裁 否

有限公司

陕西龙门教

育科技股份 2016 年 1 月-至今 监事会主席 是,持股比例 1.62%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颖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徐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83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徐颖出具的《承诺函》,徐颖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徐颖出具的《承诺函》,徐颖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等情况。

七、翊占信息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锐铭

上海市崇明县中兴镇兴工路 18 号 5 号楼 317 室(上海

注册地:

广福经济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崇明县中兴镇兴工路 18 号 5 号楼 317 室(上海

广福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3131275G

经营期限: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信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化

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

84

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网络

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14 年 11 月 5 日,方锐铭与李君签订合伙协议,合计认缴出资 20 万元,

设立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其中方锐铭出资 10.6 万元,李君出资

9.4 万元。

2016 年 3 月 24 日,方锐铭、李君、王艳平、梁丽娜签订《变更决定书》一

致同意李君将 17%财产份额作价 3.4 万元转让给方锐铭,李君将 18%财产份额作

价 3.6 万元转让给王艳平,李君将 4%财产份额作价 0.8 万元转让给梁丽娜,李君

与方锐铭、王艳平、梁丽娜分别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同日,方锐铭、

李君、王艳平、梁丽娜签订了新的合伙协议。

2016 年 4 月 6 日,方锐铭、李君、王艳平、梁丽娜、吴国祥、练秀芝签订

《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方锐铭将持有翊占信息 22.2%财产份额作价 300 万元转

让给吴国祥,方锐铭将持有翊占信息 7.4%财产份额作价 100 万元转让给练秀芝,

方锐铭与吴国祥、练秀芝分别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同日,方锐铭、

李君、王艳平、梁丽娜、吴国祥、练秀芝签订了新的合伙协议。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翊占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方锐铭 8.08 40.40%

2 吴国祥 4.44 22.20%

3 王艳平 3.60 18.00%

4 李君 1.60 8.00%

5 练秀芝 1.48 7.40%

6 梁丽娜 0.80 4.00%

合计 20.00 100.00%

85

(四)主营业务情况

翊占信息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

技术咨询服务、电子科技等,并同时经营网络通讯文化教育、企业营销策划及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相关业务。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未经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未

项目

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4.45 869.85

总负债 356.30 -

所有者权益 -141.85 869.85

营业收入 - 900.00

利润总额 -313.17 869.85

净利润 -313.17 869.85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翊占信息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翊占信息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翊占信息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翊占信息出具的《承诺函》,翊占信息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翊占信息出具的《承诺函》,翊占信息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86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八、丁文波

(一)基本情况

姓名 丁文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219******0032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 200 号 242 室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 200 号 24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丁文波最近三年处于待业状态,无任职单位。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丁文波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丁文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丁文波出具的《承诺函》,丁文波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87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丁文波出具的《承诺函》,丁文波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九、田珊珊

(一)基本情况

姓名 田珊珊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22319******032X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沪 17 号 87 楼 1 单元 22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沪 17 号 87 楼 1 单元 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关系

仁慈安康(北

京)健康管理 2013 年 1 月-至今 副总裁 否

有限公司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田珊珊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田珊珊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88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田珊珊出具的《承诺函》,田珊珊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田珊珊出具的《承诺函》,田珊珊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孙淑凡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孙淑凡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5020419******0629

住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一号街坊楼 10 栋 45 号

通讯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一号街坊楼 10 栋 4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孙淑凡最近三年处于待业状态,无任职单位。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淑凡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89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孙淑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孙淑凡出具的《承诺函》,孙淑凡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孙淑凡出具的《承诺函》,孙淑凡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一、德睦投资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德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田立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 438 号全幢楼

注册地:

3 层 35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 438 号全幢楼

3 层 355 室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7721W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S64927

90

经营期限: 2015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0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15 年 5 月 20 日,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合计认缴出资 6,200 万元,设立上海德睦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其中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承担无限责任,北京盛

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6,000 万元,承担有限责任。

2015 年 8 月 3 日,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签订了《退伙协议》,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退伙方式退出德

睦投资,同时,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陆家嘴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杭州华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入伙协

议》及《合伙协议》,同意新合伙人入伙,合计认缴出资 23,708.7929 万元。其中,

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37.0879 万元,陆家嘴财富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出资 18,471.705 万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杭州华视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000 万元。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睦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91

德睦投资的管理人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登记编号为 P1016024。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

人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德睦投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及德睦投资

其它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决策的权力,为德睦投资控制方。

(四)主营业务情况

德睦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

重点为医疗健康、TMT、高端制造、消费等。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经

项目

审计) 审计)

总资产 36,531.79 25,587.45

总负债 581.15 389.61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 35,950.65 25,197.85

营业收入 1,941.36 2,350.39

92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经

项目

审计) 审计)

营业利润 719.26 1,489.05

净利润 719.26 1,489.05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睦投资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睦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睦投资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德睦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德睦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德睦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德睦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二、智百扬投资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兆鑫

注册地: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93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35G4YNXU

经营期限: 2016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4 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16 年 1 月 4 日,金兆鑫与杨珩签订合伙协议,合计认缴出资 100 万元,

设立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金兆鑫出资 99.9 万元,承担无

限责任,杨珩出资 0.1 万元,承担有限责任。

2016 年 11 月 21 日,金兆鑫、杨珩与蔡晓彬签订《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

协议》,同意蔡晓彬出资 501 万元入伙,承担有限责任,并同意智百扬投资的出

资额由 100 万元变更为 601 万元。金兆鑫、杨珩与蔡晓彬于同日签订了《合伙企

业入伙协议》与《合伙协议》。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百扬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兆鑫 99.9 16.62%

2 杨珩 0.1 0.02%

3 蔡晓彬 501 83.36%

合计 601 100.00%

(四)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百扬投资主要持有龙门教育和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票,没有其他业务。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4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633.17

总负债 14,632.28

所有者权益 0.89

注:智百扬投资于 2016 年 01 月 05 日成立,无 2015 年财务数据。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百扬投资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百扬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百扬投资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智百扬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智百扬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智百扬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智百扬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三、申瑞汇赢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

注册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

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5 单元 X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

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5 单元 X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备案编码: S3247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2XRW4949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08 月 23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

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

(二)历史沿革

2016 年 11 月 18 日,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陕西华路新型塑料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合计认缴出资 10,010

万元,设立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厦门国都申

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 万元,承担无限责任,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陕西华路新型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000 万元、9,000 万元,承担有限

责任。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申瑞汇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96

(四)主营业务情况

申瑞汇赢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企业股权投资。

(五)主要财务数据

申瑞汇赢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成立,成立未满一年。申瑞汇赢执行事务合

伙人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1,397.95

总负债 1,316.87

所有者权益 81.08

营业收入 -18.41

利润总额 -18.80

净利润 -18.92

注: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故无 2015 年财务数据。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申瑞汇赢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报告期内,

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共设立 4 支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以及未上市/挂

牌公司的股权。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基金情况如下:

97

产品 基金 认缴规模 实缴规模

基金名称 状态

形式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国都申瑞创赢股权投资

清算 契约式 2016/8/29 3,000 3,000

基金

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正常运作 合伙企业 2016/12/22 10,010 2,224

伙)

厦门国都申瑞智赢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正常运作 合伙企业 2017/1/6 3,750 3,750

伙)

国都申瑞鼎鑫私募基金 备案中 契约式 2017/1/12 1,000 300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申瑞汇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申瑞汇赢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申瑞汇赢出具的《承诺函》,申瑞汇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申瑞汇赢出具的《承诺函》,申瑞汇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98

十四、慕远投资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广西慕远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宁

注册地: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 103 号金信苑一层商场

主要办公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 103 号金信苑一层商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KFD5B3E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05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0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除国家专项规定外);食品销售(具体项目

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二)历史沿革

2016 年 11 月 16 日,广西贵港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成

立慕远投资,并通过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西贵港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慕远投资唯一股东,

出资额为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广西贵港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

建而成的一家以制糖业为龙头,辅以房地产、板业共同建设的企业集团,注册资

本 1 亿元,集团总部位于贵港市德宝大厦。

慕远投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99

(四)主营业务情况

慕远投资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食品销售等,目前的主要业务为投

资龙门教育的股权。

(五)主要财务数据

慕远投资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成立,成立未满一年。慕远投资控股股东广西

贵港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未经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未

项目

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10,920.18 136,549.13

总负债 36,408.59 29,841.69

所有者权益 74,511.59 106,707.44

营业收入 68,213.13 101,782.99

利润总额 1,809.91 8,012.92

净利润 1,422.12 6,914.09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慕远投资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100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慕远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慕远投资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慕远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慕远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慕远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慕远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五、谢闻九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谢闻九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519******0423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 121 楼 1001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 121 楼 100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以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谢闻九最近三年处于待业状态,无任职单位。

101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闻九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谢闻九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根据谢闻九出具的《承诺函》,谢闻九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说明

根据谢闻九出具的《承诺函》,谢闻九最近 5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六、汇君资管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伟

注册资本: 5,108.87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楼 37 层 4208 内 0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楼 37 层 4208 内 01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1790223X9

成立时间: 2014 年 09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9 月 15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

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

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14 年 8 月 28 日,李伟、王婧、费慎建、李焕渔、王志如发起设立了汇君

资管,注册资本为为 5,000 万元,汇君资管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2016 年 6 月 10 日,汇君资管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83.33

万元,新增股东陈彦正、王进、张化,汇君资管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取得了新的

营业执照。

2016 年 11 月 30 日,汇君资管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5,108.87

万元,新增股东李歌,汇君资管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103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伟 2898.91 56.74%

2 王婧 800 15.66%

3 王志如 450 8.81%

4 李焕渔 250 4.89%

5 费慎建 250 4.89%

6 张化 150 2.94%

7 王进 150 2.94%

8 陈彦正 83.33 1.63%

9 李歌 76.63 1.50%

合计 5,108.87 100.00%

(四)主营业务情况

汇君资管主要从事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提供基金管理服

务及基金认购服务。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审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经

项目

计) 审计)

总资产 3,171.82 1,846.13

总负债 17.75 318.68

所有者权益 3,154.08 1,527.45

营业收入 80.20 15.53

利润总额 -353.37 -113.10

净利润 -0.04 -0.01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管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

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

青然投资管理(北 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

1 69.1%

京)有限公司 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

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

易咨询。

君诺信(北京)咨

2 51%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

询有限公司

104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管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七、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4 日

私募基金备案时间: 2015 年 8 月 12 日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S33682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要投资领域: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105

基金名称: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4 日

系统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债券、证券回购、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权证、收益互换、信托

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并由具有相关

资质机构托管的私募基金(包括契约型私募基金、合伙

企业型私募基金及公司型私募基金)。本基金可以参与融

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

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为 P1006752,基本信息详见“第

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十一、汇君资管”。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四)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106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八、新材料创投

(一)基本情况

名称: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耿健

注册地: 宝鸡市高新大道 195 号科技创业园钛谷大厦七层

主要办公地点: 宝鸡市高新大道 195 号科技创业园钛谷大厦七层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1305311731K

成立时间: 2014 年 03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3 月 2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咨询(除

证劵、理财、期货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13 年 7 月 2 日,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宝鸡力兴钛业有限公司、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合计认缴出资 25,500

万元,设立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设立时各合伙人出

资情况如下:

107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9.61%

2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9.61%

3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9.61%

4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3,000 11.76%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技术创

5 2,000 7.84%

业服务中心

6 宝鸡力兴钛业有限公司 3,000 11.76%

7 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 7.84%

8 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1.96%

合计 25,500 100%

2015 年 6 月 1 日,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宝鸡力兴钛业有限公司、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修正案,合计认缴出资

25,600 万元。变更后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9.53%

2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9.53%

3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9.53%

4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3,000 11.72%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技术创

5 2,000 7.81%

业服务中心

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6 5,100 19.92%

(有限合伙)

7 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1.95%

合计 25,600 100%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材料创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108

新材料创投的管理人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登记编号为 P1001952。基金管理人陕西

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新材料创投、投资项目及其退出、及新材料创

投其它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决策的权力,为新材料创投控制方。

(四)主营业务情况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前仍在基金投资期,将继

续发掘高成长性的优秀企业,以资本的力量助力企业发展,并以“投资+金融服

务+产业运营”为手段为被投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审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经

项目

计) 审计)

总资产 26,405.78 26,509.62

109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经审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经

项目

计) 审计)

总负债 170.30 185.68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

26,235.48 26,323.94

资产合计

营业收入 417.57 1,753.37

利润总额 -88.46 1,038.70

净利润 -88.46 1,038.70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材料创投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材料创投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材料创投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新材料创投出具的《承诺函》,新材料创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新材料创投出具的《承诺函》,新材料创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10

十九、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6 日

私募基金备案时间: 2016 年 7 月 14 日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SJ2039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品种(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

未上市企业股权、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

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

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 ETF 基

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期权、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收益互换、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

主要投资领域:

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含

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

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

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托管的契约式私募

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

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

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为 P1006752,基本信息详见“第

111

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十一、汇君资管”。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四)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十、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

私募基金备案时间: 2016 年 9 月 9 日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SL8044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12

1.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资金闲置

主要投资领域:

时,可投资或存放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君资产管理(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为 P1006752,基本信息详

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十一、汇君资管”。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不存在向上市公

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汇君资管出具的《承诺函》,汇君资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13

二十一、西安丰皓

(一)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洋

注册地: 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政通大道 2 号曲江文化创

意大厦第 1 幢 1 单元 11 层 11101 号房

主要办公地点: 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政通大道 2 号曲江文化创

意大厦第 1 幢 1 单元 11 层 11101 号房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3MA6TX5ND09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

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二)历史沿革

2015 年 11 月 13 日,李正、张琳、白洋、张娜、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合计认缴出资 100 万元,设立西安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李正出资 5

万元,张琳出资 10 万元,白洋出资 20 万元,张娜出资 20 万元,陕西迪亚士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5 万元。

2016 年 6 月 1 日,西安丰皓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 万元并

调整股东股权。此次变更后,李正出资 25 万元,白洋出资 100 万元,张娜出资

100 万元,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275 万元。

114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安丰皓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四)主营业务情况

西安丰皓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企业咨询管理。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66.97

总负债 21.16

所有者权益 45.81

主营收入 -

利润总额 -0.06

净利润 -0.06

注:西安丰皓成立于 2015 年末,无 2015 年财务数据。

(六)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安丰皓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安丰皓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安丰皓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115

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西安丰皓出具的《承诺函》,西安丰皓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根据西安丰皓出具的《承诺函》,西安丰皓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十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一)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和明旻之一致行动关系

龙门教育自成立之初,马良铭和明旻即为龙门教育的股东,共同控制和决定

公司经营的方针、战略,对龙门教育的重大事项产生影响;马良铭、明旻合计持

有龙门教育 60.74%的股份,因此,马良铭、明旻为龙门教育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1 月 16 日,马良铭与明旻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龙门教育设

立之初至今的决策进行追认,并约定:

1、二人在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

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2、二人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

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

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3、二人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协议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

116

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二)其他关联关系

1、汇君资管与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

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本次交易对方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

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之基金管理人均为汇君资管,同时汇君

资管也是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上述 4 名交易对方具有关联关系。

2、德睦投资、西安丰皓和新材料创投

德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德

同(北京)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耿健为德同(北京)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股东,耿健亦为西安丰皓的第一大股东陕西迪亚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 5%股

东,同时耿健为新材料创投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德睦投资、西安丰皓和新材料

创投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方锐铭和翊占信息

翊占信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方锐铭,方锐铭亦为翊占信息第一大股东,持

股 40.40%,故方锐铭和翊占信息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117

第四节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门教育 49.22%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869936802

注册地: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元 15 层 11528-1153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办公楼 1 幢

1 单元 15 层 11528-11532 号

法定代表人: 马良铭

注册资本: 12,965.4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6 年 0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教育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及交流;教育科技产品的研

究、开发与销售;文化教育信息咨询;非学历短期

培训管理(不含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国家认

可的一般经营项目执业证书培训管理);文化教育项

目网络交流服务、文化艺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龙门教育审计报告》,龙门教育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118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7,935.41 30,490.11 7,960.33

负债总计 12,394.34 5,361.47 2,173.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41.07 25,128.63 5,78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965.16 26,300.83 5,858.31

合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280.53 24,116.58 15,059.72

利润总额 621.41 6,492.57 6,274.15

净利润 412.43 5,889.12 5,11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64.33 6,989.34 5,183.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65.24 6,948.61 5,000.84

(3)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负债率(%) 32.67 17.58 27.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50 42.97 149.03

东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 -

119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19.8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13.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79 -36.93 0.61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0.70 -3.06 -32.0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税后) 1.18 13.02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0.91 40.73 182.32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业务以外的偶发性收

益,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较小,不具有可持续性。

2、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 5 月 3 日,龙门教育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

分配议案》,根据议案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龙门公司股份总数 129,65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51,861,600 元。

除上述事项外,龙门教育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利润分配情况。

3、主营业务情况

龙门教育所处教育培训行业,主营业务分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

外培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三大部分。

(二)历史沿革

1、2006 年 6 月设立

龙门教育前身为龙门有限,龙门有限于 2006 年 6 月 14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由马良铭、明旻和董兵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其中,马良铭出

资 300 万元,明旻出资 150 万元,董兵出资 50 万元,所有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6 月 14 日,西安泾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西泾渭设验字(2006)

39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6 月 14 日,前述股东均按规定缴纳货币

120

出资共计人民币 500 万元。

2006 年 6 月 14 日,龙门有限取得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6100002080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龙门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元)

1 马良铭 300 60

2 明旻 150 30

3 董兵 50 10

合计 500 100

2、2009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3 月 2 日,龙门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马良铭将其持有龙门有

限 6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刘璐,同意明旻将其持有龙门有限 30%的股权无偿转

让给杨爽。

2009 年 3 月 3 日,刘璐与马良铭、杨爽与明旻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并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龙门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元)

1 刘璐 300 60

2 杨爽 150 30

3 董兵 50 10

合计 500 100

根据马良铭与明旻的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刘璐和杨爽代马良铭与明旻持

有龙门有限的股权。就该股权代持情况,根据龙门有限的工商档案资料、各方签

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股东就本次股权代持事项作出的承诺等资料,确认如下:

(1)股权代持原因

2009 年 3 月,马良铭和明旻因个人原因未在西安长期居住,而龙门有限登

记机关和其他监管机关很多事项均要求股东当面签署,因此,为了方便龙门有限

121

经营和提高龙门有限经营效率,股东马良铭和明旻分别委托刘璐和杨爽代持其在

龙门有限持有的股权。

(2)股权代持事实

2009 年 3 月 3 日,刘璐、杨爽分别签署出具《承诺书》,说明龙门有限股东

马良铭/明旻因个人原因不能参与龙门有限日常经营,委托其代持龙门有限股份,

并承诺;在股权代持期间,未经实际股东马良铭/明旻允许的情况下,不对所代

持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如马良铭/明旻欲对其代持的股份做出任何形式

的处置,其承诺无条件给予配合。

2015 年 8 月 15 日,刘璐、杨爽分别出具《承诺书》,对股权代持的行为进

行确认并承诺:“1、在股权代持期间,未在不经被代持人(实际出资人)允许的

情况下,对所代持的股权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未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不存

在悬而未决的诉讼、仲裁等其他程序和政府调查;2、代持人未对所代持的股权

作出任何越权处理,未因代持关系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否则代持人自愿承担

所有责任;3、所有涉及代持关系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会因为代持关系

追究被代持人任何责任。”

3、2014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25 日,龙门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刘璐将其持有的龙门

有限 55%的股权(出资额 275 万元)转让给陈维萍;同意杨爽将其持有的龙门有

限 30%的股权(出资额 150 万元)转让给陈维萍;同意刘璐将其持有的龙门有限

5%的股权(出资额 25 万元)转让给马良彩。

2014 年 6 月 26 日,刘璐与马良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璐将其持有的

龙门教育 5%的股权以 25 万元价格转让给马良彩;刘璐与陈维萍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刘璐将其持有的龙门有限 55%的股权以 275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维萍;杨

爽与陈维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杨爽将其持有的龙门有限 30%的股权(出资

额 150 万元)以 150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维萍。龙门有限已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

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

本次变更后,龙门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维萍 425 85

2 马良彩 25 5

3 董兵 50 10

合计 500 100

根据马良铭、明旻、陈维萍的说明,刘璐和杨爽将其代马良铭与明旻持有龙

门有限合计 85%的股权转让给陈维萍,实为股权代持人的变更。就本次股权代持

人变更情况,根据龙门有限的工商档案资料、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代

持协议及相关股东就本次股权代持事项作出的承诺等资料,确认如下:

(1)变更代持人的原因

根据马良铭和明旻的说明,杨爽曾担任新龙门培训的举办者,龙门有限于

2014 年 6 月收购新龙门培训,杨爽亦不在新龙门培训继续任职,不再参与教育

行业的商业事务,因此马良铭、明旻选择变更股权代持人为陈维萍。

(2)股权代持事实

2014 年 6 月 26 日,马良铭、明旻分别与陈维萍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

定马良铭、明旻分别指示刘璐、杨爽将代持龙门有限 55%、30%的股权由陈维萍

代持。虽然陈维萍与刘璐、杨爽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对

价,但根据马良铭和明旻的说明及陈维萍的确认,因本次股权转让实为股权代持

人变更,故不涉及转让价款支付。

前述股权代持人变更的事实均为相关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马良铭、明旻、

刘璐、杨爽、陈维萍确认就前述股权代持人变更事项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上的纠

纷,前述股权代持人变更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15 年 11 月股权变更

2015 年 10 月,股东马良铭和代持人刘璐、股东明旻和代持人杨爽分别以

龙门有限股东陈维萍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付款义务为由,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刘璐、杨爽与陈维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23

陈维萍分别向马良铭、明旻返还龙门有限 55%、30%的股权并配合马良铭、明旻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陈维萍向马良铭、明旻分别承担违约损失 5

万元、4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1 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西中民四初

字第 00553 号、0055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杨爽、刘璐与被告陈

维萍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签署的《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陈维萍向原告明旻、马良铭分别返还龙门有限 30%、

55%的股份,并协助原告明旻、马良铭办理变更登记;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被

告陈维萍分别赔偿原告明旻、马良铭人民币 2 万元、3 万元。原告杨爽、刘璐、

被告陈维萍在判决书送达 15 日内,原告明旻、马良铭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上诉。

2015 年 11 月 26 日,陈维萍出具《承诺书》,承诺服从前述判决,不再上诉,

如由此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2015 年 11 月 27 日,陕西省西安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证明》,证明陈维萍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

2015 年 11 月 26 日,龙门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同意按照(2015)西中

民四初字第 00554 号和第 005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将陈维萍持有的龙门有限 55%的股权(275 万元),恢复为原股东

马良铭名下;将陈维萍持有的龙门有限 30%的股权(150 万元),恢复为原股东

明旻名下。龙门有限已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诉讼各方并未提出上诉,股权变更已无争议情形。

本次变更后,龙门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马良铭 275 55

2 明旻 150 30

3 董兵 50 10

4 马良彩 25 5

合计 500 100

根据马良铭与明旻的说明,本次因诉讼引起的股东变更实为股权代持关系的

124

解除。就本次股权代持人关系解除情况,根据龙门有限的工商档案资料、法院判

决文件、及相关股东就本次股权代持关系解除事项作出的承诺等资料,确认如下:

(1)选择诉讼方式解决股权代持问题的原因

1)在龙门教育挂牌上市的过程中,根据股转公司相关规定,为了明晰股权

结构,股权回归实际控制人,马良铭、明旻决定解除股权代持。

2)马良铭、明旻和陈维萍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约定了被代持人有权随

时根据自身需要决定取消代持委托,代持人须在被代持人提出要求后立即配合被

代持人办理有关手续,将股权无偿归还被代持人。但是在马良铭、明旻后期办理

股权代持解除的过程中,由于陈维萍事务繁忙,相应的手续无法迅速完成,为了

加快股权回归实际控制人的时间,尽快确认实际控制权,双方达成一致用诉讼的

方式解决股权代持问题。

(2)诉讼的主张和代持实际情况之间差别

马良铭与陈维萍和明旻与陈维萍对于股权关系共发生两次诉讼。第一次为股

权代持纠纷诉讼,但在诉讼长时间未有进展的情况下,诉讼代理律师建议马良铭、

明旻撤诉并以股权转让纠纷另行起诉。马良铭、明旻和陈维萍均已对该等情况予

以了确认,各方均认可股权代持事实。

(3)代持关系的解除

2015 年 11 月 11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具(2015)西中民四初字

第 00554 和(2015)西中民四初字第 00553 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判令解除马

良铭的代持人刘璐、明旻的代持人杨爽与陈维萍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5、2015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27 日,龙门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同意马良铭将其持有的

龙门有限 2.7%的股权、4 %的股权、0.3%的股权、3 %的股权按出资额分别转让

给翊占信息、方锐铭、田珊珊、丁文波;同意马良彩将其持有的龙门有限 1%的

股权、0.1%的股权按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徐颖、汇君资管。同日,股权转让各方分

125

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龙门有限已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2015 年 11 月 30 日,龙门有限取得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号为 916100007869936802 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龙门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马良铭 225 45

2 明旻 150 30

3 董兵 50 10

4 方锐铭 20 4

5 马良彩 19.5 3.9

6 丁文波 15 3

7 徐颖 5 1

8 田珊珊 1.5 0.3

9 翊占信息 13.5 2.7

10 汇君资管 0.5 0.1

合计 500 100

6、2016 年 1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7 日,龙门有限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龙门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

司名称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16)第 102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龙门

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40,111,481.76 元。

2016 年 1 月 16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6]第 020016 号《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龙门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

4,320.68 万元。

2016 年 1 月 16 日,龙门教育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整体变更设立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议

案,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126

(2016)第 102007 号《审计报告》,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龙门有限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0,111,481.76 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股本总额

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由龙门有限全部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龙门有限净资产认购,剩余经审计的净资产计入龙门教育

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1 月 18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

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2003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 月 16 日止,龙

门教育已将龙门有限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净资产中的 40,111,481.76 元折合为:

股本 500 万元整, 其余未折股部分 35,111,481.76 元计入资本公积。

龙门教育已就前述变更事宜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 年 2 月 3

日,龙门教育取得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869936802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马良铭 225 45

2 明旻 150 30

3 董兵 50 10

4 方锐铭 20 4

5 马良彩 19.5 3.9

6 丁文波 15 3

7 徐颖 5 1

8 田珊珊 1.5 0.3

9 翊占信息 13.5 2.7

10 汇君资管 0.5 0.1

合计 500 100

7、2016 年 1 月增资扩股

2015 年 12 月 24 日,徐颖、丁文波、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

基金、德睦投资与龙门教育及其股东马良铭、明旻、董兵、马良彩、方锐铭、田

珊珊、翊占信息签订《增资协议》(注)。徐颖、丁文波、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

三板成长 1 号基金、德睦投资分别以人民币 500 万元、1,500 万元、1,000 万元、

1,000 万元、2,000 万元对龙门教育进行增资。

127

2016 年 1 月 17 日,龙门教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同意

龙门教育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5,600,000.00 元,即普通股 5,600,000 股;本次

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徐颖、丁文波、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德

睦投资分别认购 50,000 股、150,000 股、100,000 股、100,000 股、200,000 股,

认购价格为 100 元/股,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 元,即增加普通股

600,000 股。本次增资未安排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

2016 年 2 月 4 日,龙门教育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述议案。

2016 年 3 月 19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

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2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止,

龙门教育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0 万

元,股本溢价 5,94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0 日,龙门教育取得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869936802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龙门教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马良铭 2,250,000 40.18

2 明旻 1,500,000 26.79

3 董兵 500,000 8.93

4 丁文波 300,000 5.36

5 方锐铭 200,000 3.57

6 马良彩 195,000 3.48

7 徐颖 100,000 1.79

8 田珊珊 15,000 0.27

9 德睦投资 200,000 3.57

10 翊占信息 135,000 2.41

11 汇君资管 105,000 1.88

12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100,000 1.79

合计 5,600,000 100.00

注:《增资协议》约定了股权回购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128

“1、如遇有以下情形,投资方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要求龙门教育实

际控制人马良铭回购其根据本协议增资后持有的龙门教育的股权:

(1)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龙门教育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

(2)龙门教育就本次交易向投资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龙门教

育的生产经营或价值受到重大影响;

(3)马良铭、龙门教育实质性地违反其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并对龙

门教育的生产经营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

(4)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

2、回购股权价款的计算,按照以下两者价高者执行:

(1)按 10%的年投资回报收益率,以投资方的认购价款为基数进行计算;

(2)按投资方提出回购请求之日,其所持有龙门教育股份对应的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

(该时点龙门教育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持股比例)。

3、马良铭自收到投资方要求马良铭回购投资方持有的龙门教育的股份的通知函后三十

(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如马良铭未按时向投资方支

付股权回购价款,则需另行每日支付回购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截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龙门教育已收到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函,故不存在前述回购条

款中“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龙门教育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的情

况。

8、2016 年 7 月股转系统挂牌

2016 年 4 月 22 日,龙门教育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26 日,龙门教育向股转公司《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报告》(龙门教育字【2016】第 6 号)。

2016 年 7 月 27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743 号)。2016

年 8 月 22 日起,龙门教育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 838830,

证券简称为“龙门教育”。

129

9、2016 年 9 月定向发行股票

2016 年 8 月 24 日,龙门教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9 月 9 日,龙门教育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龙门

教育拟以不确定发行对象的方式发行不超过 644,000 股的股份,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每股 133.93 元(含)。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

字(2016)第 BJ03-0024《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龙门教育

已收到 9 名特定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76,875,820 元,其中:新增股本

57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80,000 元后余额 74,021,082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1 名特定对象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出资额视为放弃认购。变更后注册

资本为 6,174,000 元,变更后股本为 6,174,000 元。

根据股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8332 号《关于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龙门教育本次股票发

行新增股份 574,000 股,新增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1 孙淑凡 70,000

2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70,000

3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39,000

4 新材料创投 70,000

5 西安丰皓 5,000

6 国都申瑞创赢股权投资基金 140,000

7 国都证券 80,000

8 红塔证券 50,000

9 财富证券 50,000

合计 574,000

龙门教育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

登记。2016 年 12 月 12 日,龙门教育取得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869936802 的《营业执照》。

130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龙门教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马良铭 2,250,000 36.44

2 明旻 1,500,000 24.30

3 董兵 500,000 8.10

4 丁文波 300,000 4.86

5 方锐铭 200,000 3.24

6 马良彩 195,000 3.16

7 徐颖 100,000 1.62

8 田珊珊 15,000 0.24

9 孙淑凡 70,000 1.13

10 德睦投资 200,000 3.24

11 翊占信息 135,000 2.19

12 国都申瑞创赢股权投资基金 140,000 2.27

13 汇君资管 105,000 1.70

14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100,000 1.62

15 国都证券 80,000 1.30

16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70,000 1.13

17 新材料创投 70,000 1.13

18 红塔证券 50,000 0.81

19 财富证券 50,000 0.81

20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39,000 0.63

21 西安丰皓 5,000 0.08

合计 6,174,000 100.00

10、2017 年 1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 年 12 月 7 日,龙门教育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以截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的资本公积 168,483,301.76 元每 10 股转增 200 股,共

计转增 123,480,000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使用的 123,480,000 元全部为龙

门教育资本(股本)溢价部分,股东无需纳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

龙门教育的股本由 6,174,000 股变更为 129,654,000 股。

2017 年 1 月 18 日,龙门教育取得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869936802 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3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

1 马良铭 47,250,000 36.443 境外自然人

2 明旻 31,500,000 24.295 境外自然人

3 董兵 10,500,000 8.098 境内自然人

4 方锐铭 4,200,000 3.239 境内自然人

5 马良彩 4,095,000 3.160 境内自然人

6 丁文波 3,150,000 2.430 境内自然人

7 徐颖 2,100,000 1.620 境内自然人

8 孙淑凡 1,398,000 1.078 境内自然人

9 谢闻九 980,000 0.756 境内自然人

10 田珊珊 315,000 0.243 境内自然人

11 翊占信息 2,835,000 2.187 普通合伙企业

12 德睦投资 4,200,000 3.239 有限合伙企业

13 智百扬投资 3,144,000 2.425 有限合伙企业

14 申瑞汇赢 980,000 0.756 有限合伙企业

15 慕远投资 980,000 0.756 有限责任公司

16 汇君资管 2,205,000 1.701 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新三板

17 2,100,000 1.620 契约型基金

成长 1 号基金

18 新材料创投 1,470,000 1.134 有限合伙企业

汇君资产汇盈 5

19 1,470,000 1.134 契约型基金

号股权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20 号股权投资私募 819,000 0.632 契约型基金

基金

21 国都证券 1,680,000 1.296 股份有限公司

22 红塔证券 1,050,000 0.810 股份有限公司

23 财富证券 1,050,000 0.810 股份有限公司

24 西安丰皓 105,000 0.081 股份有限公司

25 顾金妹 50,000 0.039 境内自然人

26 崔岩 9,000 0.007 境内自然人

27 杨珩 6,000 0.005 境内自然人

28 王幼华 4,000 0.003 境内自然人

13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

旭方股票精选 1

29 3,000 0.002 契约型基金

号基金

30 李岩 2,000 0.002 境内自然人

31 李永忠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2 孙少文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3 朱海波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4 张水来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29,654,000 100.00 --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最近三年曾进行 2 次增资(不包括 2017 年

1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 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的的审议、批准程序及验资、工

商登记等情况,详见本节“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二)历史沿革”。

1、最近三年历次增资情况

龙门教育最近三年历次增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协议或增 龙门教育股

序号 事件 背景及目的

资决议日期 权估值

徐颖、丁文波、汇君资

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扩展

1 长 1 号基金、德睦投资 2016.1 5.6 亿元

和深入开发业务线条

对龙门教育合计增资

60,000,000 元

孙淑凡、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

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

满足标的公司 K12 教育培训

资私募基金、新材料创 中心和中、高考补习 VIP 培训

投、新材料创投、国都 班的设立、拼课网业务和网上

2 2016.9 8.27 亿元

申瑞创赢股权投资基 直播教育的开发和教学辅助

金、国都证券、红塔证 软件的研发以及之后相应的

市场营销推广的资金需求

券、财富证券对龙门教

育合计增资 76,875,820

本次交易是向第三方转让,采用收益法等市场化估值方法进行价值评估,造

133

成历次增资的定价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

2、最近三年历次股权转让及划转情况

龙门教育最近三年历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协议或增 龙门教育股

序号 事件 背景或目的

资决议日期 权估值

马良铭将其持有的龙

门教育 2.7%的股权、

4 %的股权、0.3%的股

权、3 %的股权分别转

优化标的公司股权结构,通过

让给翊占信息、方锐

1 2015.11 新增核心员工持股,提高经营 按注册资本

铭、田珊珊、丁文波;

效率

马良彩将其持有的龙

门教育 1%的股权、

0.1%的股权分别转让

给徐颖、汇君资管

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

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及龙门教育挂牌之后股东间的协议转让外,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其他增减资、股权转让的情况。

(四)股权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亦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

(五)股权及控制关系

1、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良铭持有龙门教育 36.443%股权,明旻持有龙门教

育 24.295%股权,合计持有龙门教育 60.738%的股份。根据马良铭与明旻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马良铭、明旻为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3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

1 马良铭 47,250,000 36.443 境外自然人

2 明旻 31,500,000 24.295 境外自然人

3 董兵 10,500,000 8.098 境内自然人

4 方锐铭 4,200,000 3.239 境内自然人

5 马良彩 4,095,000 3.160 境内自然人

6 丁文波 3,150,000 2.430 境内自然人

7 徐颖 2,100,000 1.620 境内自然人

8 孙淑凡 1,398,000 1.078 境内自然人

9 谢闻九 980,000 0.756 境内自然人

10 田珊珊 315,000 0.243 境内自然人

11 翊占信息 2,835,000 2.187 普通合伙企业

12 德睦投资 4,200,000 3.239 有限合伙企业

13 智百扬投资 3,144,000 2.425 有限合伙企业

14 申瑞汇赢 980,000 0.756 有限合伙企业

15 慕远投资 980,000 0.756 有限责任公司

16 汇君资管 2,205,000 1.701 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新三板

17 2,100,000 1.620 契约型基金

成长 1 号基金

18 新材料创投 1,470,000 1.134 有限合伙企业

汇君资产汇盈 5

19 1,470,000 1.134 契约型基金

号股权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20 号股权投资私募 819,000 0.632 契约型基金

基金

21 国都证券 1,680,000 1.296 股份有限公司

22 红塔证券 1,050,000 0.810 股份有限公司

23 财富证券 1,050,000 0.810 股份有限公司

24 西安丰皓 105,000 0.081 股份有限公司

25 顾金妹 50,000 0.039 境内自然人

26 崔岩 9,000 0.007 境内自然人

27 杨珩 6,000 0.005 境内自然人

28 王幼华 4,000 0.003 境内自然人

13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

旭方股票精选 1

29 3,000 0.002 契约型基金

号基金

30 李岩 2,000 0.002 境内自然人

31 李永忠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2 孙少文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3 朱海波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34 张水来 1,000 0.001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29,654,000 100.00 --

2、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

3、原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利润补偿协议》,对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的人员安排进行了如下约定: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独立法人

地位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不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科

斯伍德提名人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其中科斯伍德法定代表

人吴贤良任龙门教育董事长,马良铭任副董事长。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同

意董事会提名马良铭及其指定的另一自然人为科斯伍德董事,并提名马良铭为科

斯伍德副董事长。

(3)本次交易完成,标的公司的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

事由科斯伍德提名人员担任,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龙门教育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

(4)龙门教育财务总监由科斯伍德提名委派,负责组建龙门教育的财务管

理团队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136

4、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其资

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子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拥有的主

要资产如下:

(1)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拥有注册商标 3 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证号 分类号 专用期限

1 龙门有限 18694792 9 2017/4/21-2027/4/20

2 龙门有限 18694790 38 2017/1/28-2027/1/27

3 龙门有限 18694788 41 2017/1/28-2027/1/27

上述商标的权利人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为龙门教育的原名,龙门教育于 2016 年 2 月改为现名。龙门教育的注册

商标权利人名称未及时变更不会影响其商标的权属。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拥有软件著作权 11 项,具

体情况如下:

序 著作权 登记批准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

号 人 日期 方式 范围

跃龙门教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1 2014SR027520 2014/1/5 2014/3/6

学档案管 龙门 取得 权利

137

序 著作权 登记批准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

号 人 日期 方式 范围

理系统软

件 V1.0

跃龙门培

训管理系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2 2014SR180958 2014/1/5 2014/11/25

统软件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跃龙门电

子多媒体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3 2014SR181125 2014/3/11 2014/11/25

阅读软件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跃龙门远

程教育培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4 2015SR117101 2013/12/30 2015/6/27

训系统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跃龙门移

动教育平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5 2015SR117106 2014/5/26 2015/6/27

台软件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跃龙门交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6 互式教学 2015SR117194 2014/7/15 2015/6/27

龙门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跃龙门无

线教学评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7 2015SR117578 2014/12/22 2015/6/27

估系统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跃龙门校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8 区管理系 2016SR147349 2015/8/27 2016/6/20

龙门 取得 权利

统 V1.0

跃龙门儿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9 童读写平 2016SR147353 2015/10/21 2016/6/20

龙门 取得 权利

台 V1.0

跃龙门家

庭教育社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10 2016SR147420 2015/9/22 2016/6/20

区平台 龙门 取得 权利

V1.0

龙门单词

深圳跃 原始 全部

11 突击集训 2017SR126067 2017/3/6 2017/4/19

龙门 取得 权利

赢软件

138

序 著作权 登记批准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

号 人 日期 方式 范围

V1.0

3)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拥有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作品登记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

1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16-F-00246011 龙门有限 2016/1/11

限公司标志

4)域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拥有域名 7 项,具

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注册人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longmenedutech.com 龙门有限 2015/12/3 2018/12/3

2 longmenedu.com.cn 西安龙门补习学校 2006/2/8 2018/2/8

3 pkedu.com 上海隆门 2012/10/22 2018/10/22

4 wordtraining.cn 深圳跃龙门 2016/12/16 2017/12/16

5 51pkedu.net 北京见龙云课 2016/11/22 2017/11/22

6 lmedusz.com 苏州龙学门 2016/9/28 2017/9/28

7 lmsxedu.com 北京龙们尚学 2016/5/13 2021/5/13

注:龙门教育部分无形资产的权利人仍为龙门有限,龙门培训的域名权利人仍为西安龙

门补习学校,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房地产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权利类型 面积(㎡)

号 限制

西安市高新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陕(2016)西安市不

1 龙门教育 新路 51 号 1 幢 办公 权/房屋(构筑物) 45.96 无

动产权第 1139762 号

11528 室 所有权

西安市高新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陕(2016)西安市不

2 龙门教育 新路 51 号 1 幢 办公 权/房屋(构筑物) 45.96 无

动产权第 1139744 号

11529 室 所有权

139

西安市高新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陕(2016)西安市不

3 龙门教育 新路 51 号 1 幢 办公 权/房屋(构筑物) 45.96 无

动产权第 1139743 号

11530 室 所有权

西安市高新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陕(2016)西安市不

4 龙门教育 新路 51 号 1 幢 办公 权/房屋(构筑物) 45.96 无

动产权第 1139745 号

11531 室 所有权

西安市高新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陕(2016)西安市不

5 龙门教育 新路 51 号 1 幢 办公 权/房屋(构筑物) 45.96 无

动产权第 1139764 号

11532 室 所有权

(3)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举办的培训中心取得的业务许可及资质

证书情况如下:

序 许可证名

单位名称 编号 核准范围 有效期限/签发日期 颁发单位

号 称

民办学校

中考、高 西安市雁塔区

1 龙门培训 办学许可 教民 161011370000110 号 2017.4.1-2020.6.30

考补习 教育局

民办学校 高考补

新龙门培 2015.9.21 颁发,有效期 西安市碑林区

2 办学许可 教民 161010370001601 号 习、考前

训 限3年 教育局

证 辅导

西安龙门 西安市长安区

餐饮服务 陕餐证字

3 补习培训 学校食堂 2015.11.5-2018.11.4 食品药品监督

许可证 2015610116001210 号

中心食堂 管理局

西安龙门 西安市灞桥区

餐饮服务 陕餐证字

4 补习培训 食堂 2015.5.12-2018.5.11 食品药品监督

许可证 2015610111000114 号

中心 管理局

西安龙门 西安市灞桥区

餐饮服务 陕餐证字

5 补习培训 食堂 2015.9.7-2018.9.6 食品药品监督

许可证 2015610113000704 号

中心 管理局

西安龙门

西安市灞桥区

补习培训 餐饮服务 陕餐证字

6 食堂 2015.10.30-2018.10.29 食品药品监督

中心(第二 许可证 2015610111000202

管理局

餐厅)

西安碑林

西安市碑林区

新龙门补 食品经营 热食类食

7 JY36101030003933 2016.4.13-2020.12.20 食品药品监督

习培训中 许可证 品制售

管理局

心食堂

140

西安雁塔区食

食品经营 热食类食

8 龙门培训 JY36101130008078 2016.4.29-2021.4.28 品药品监督管

许可证 品制售

理局

2、房屋租赁

根据龙门教育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

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总计 82 项,面积总计 35,701.79 平方米,其

中:

1)有效租赁

根据出租人提供的产权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面积约 32,860.63 平方米的租赁

房产的出租人有权出租相应房产,包括出租人即为租赁房产产权人,或出租人非

产权人本人,但租赁房产的产权人已同意转租或委托出租人出租相应房产。龙门

教育及其子公司、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有权依据相关租赁合同使用上述租赁房

产。

2) 瑕疵租赁

①面积约 2,441.16 平方米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存有权属瑕疵,即出租人非产

权人本人,出租人尚未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或授权出租人出租相应房产的证明文

件。

②面积约 400 平方米的租赁房产由于出租人未提供租赁房产相关的权属证

明文件,无法判断上述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该等房产。

根据龙门教育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

法人、控股子公司虽部分租赁房产存在瑕疵,但未对龙门教育使用该等物业造成

实际影响。为避免瑕疵租赁损害龙门教育及上市公司利益,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

马良铭已出具承诺,如果因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签署的租赁协议存在的法

律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将以现金方

式及时向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进行足额补偿。此外,为进一步控制经营风险,龙

门教育亦出具承诺,对于上述租赁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

141

人、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营业场所,龙门教育将(或敦促其控制的民办

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立即将相关经营场所搬移至权属证书齐全或合法租赁

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

综上所述,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

产存在权属瑕疵,租赁关系存在被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责令终止或认定

无效的风险;但鉴于该等瑕疵租赁房产所占面积比例不高,该等租赁房产具有可

替代性,且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承担补偿责任的承诺及龙门教育采取有效

措施的承诺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对龙门教育正常经营的影响,

因此龙门教育存在租赁房产瑕疵的情况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

碍。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龙门教育合并口径经审计的主要负债结构如下表所

示:

2017 年 2 月 28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应付账款 78.83 0.64

预收款项 10,308.40 83.17

应付职工薪酬 775.24 6.25

应交税费 1,010.60 8.15

其他应付款 221.27 1.79

负债总计 12,394.34 100.00

龙门教育的主要负债为预收学生学费款,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系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不涉及龙门教育债权债务转移事宜,龙门教育的债权债务仍由其享

有或承担。

4、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无对外担保情况。其资产未设置任何形式的

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

142

5、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无重大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事项。

6、或有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无可能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龙门教育所处教育培训行业,主营业务分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

外培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三大部分。

(八)最近 12 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及目前未决诉讼、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龙门教育子公司目前存在的诉讼情况如下:

(1)网络域名权属纠纷

2016 年 11 月 11 日,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翰英

才”)以北京见龙云课、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世德”)、

上海隆门为被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京翰英才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京翰英才于 2012 年 10 月指派员工(案外人)徐颖注册了网络域名

“pkedu.com”,2015 年 3 月,徐颖从原告京翰英才离职后到北京见龙云课任职,

未经原告京翰英才允许将其注册的域名“pkedu.com”转让给与北京见龙云课存

在关联关系的上海隆门。北京见龙云课公开表示其为使用该域名进行运营的“拼

课网”现在的经营主体。原告京翰英才认为网络域名“pkedu.com”为徐颖因从

事职务行为形成的工作成果,原告京翰英才应享有该域名的所有权。徐颖未经原

143

告京翰英才同意转让域名的行为属于非法转让行为;北京百世德、北京见龙云课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该域名从事经营活动侵犯了原告京翰英才的合法权益。

2)原告京翰英才的诉讼请求

原告京翰英才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海淀法院判令:

原告京翰英才为计算机网络域名“pkedu.com”的所有权人;被告北京见龙云课、

北京百世德、上海隆门向原告京翰英才返还网络域名“pkedu.com”;被告北京见

龙云课、北京百世德、上海隆门共同赔偿原告京翰英才经济损失 15 万元。

(2)不正当竞争纠纷

2016 年 11 月 11 日,京翰英才以北京见龙云课、北京百世德、上海隆门为

被告,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京翰英才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京翰英才于 2014 年创办在线教育培训网站“拼课网”,指派员工案外人

徐颖等人成立了北京百世德负责“拼课网”的具体运营工作,原告京翰英才承担

“拼课网”和北京百世德的相关运营费用;2015 年徐颖等人从京翰英才离职后

到被告处工作,利用自己负责“拼课网”日常管理经营工作的便利条件,在京翰

英才不知情及未允许的情况下,将网站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北京见龙云课,网站运

营所使用的域名转让给上海隆门。北京见龙云课利用原告京翰英才已形成之品牌

影响力及客户信息等商业资源开展教育培训类经营活动,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2)原告京翰英才的诉讼请求

原告京翰英才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海淀法院判令

被告北京见龙云课、北京百世德、上海隆门:立即停止使用“拼课网”“pkedu.com”

进行经营活动;在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首页连续 15 天刊登道歉声明,进行

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京翰英才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

承担原告京翰英才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共计人民

币 15 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144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前述诉讼案件已经一审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龙门教育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目前重大未决诉讼、为关联方的担保情况的情形。

(九)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相关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内,除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所做的资产评估以及本次交

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外,标的公司未进行过其他资产评估工作。标的公司改制时的

评估情况如下:

2015 年 12 月 27 日,龙门有限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龙门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

司名称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16)第 102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龙门

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40,111,481.76 元。

2016 年 1 月 16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6]第 020016 号《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龙门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

4,320.68 万元。

本次交易是向第三方转让,采用收益法等市场化估值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因

此与标的公司改制时的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

(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为购买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主营业务涉及备案登记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举办的培训机构已取得经营所需要的以下经营

许可或资质文件:

145

序 许可证名

单位名称 编号 核准范围 有效期限/签发日期 颁发单位

号 称

民办学校

中考、高 西安市雁塔区

1 龙门培训 办学许可 教民 161011370000110 号 2017.4.1-2020.6.30

考补习 教育局

民办学校 高考补

新龙门培 2015.9.21 颁发,有效期 西安市碑林区

2 办学许可 教民 161010370001601 号 习、考前

训 限3年 教育局

证 辅导

(十二)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前置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龙门教育章程规定的前置条款障碍。

(十三)下设培训中心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共设培训中心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培训中心名称 地址

号 证书 证号

教民

西安市雁塔区东

1 龙门培训 52610113750225989T 161011370000110

仪路 136 号

教民

西安市东关南街

2 新龙门培训 52610103757800392U 161010370001601

龙渠堡 29 号

1、龙门培训

(1)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成立时间:2003年7月7日

开办资金:100.00万元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董兵

校长:董兵

业务主管单位: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业务范围:中考和高考文化补习

146

学校类型: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2)历史沿革

由于龙门培训(原西安龙门补习学校)档案存在遗失情况,根据龙门培训提

供的部分工商档案、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提供的部分档案资料和西安龙门补习学

校创办者马良铭先生出具的承诺函、龙门培训执行校长董兵出具的说明函,龙门

培训现任举办者出具的说明函,龙门培训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3 年 7 月设立

龙门培训前身为西安龙门补习学校,2003 年 3 月 18 日,西安龙门补习学校

成立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马良铭、金宗博、董兵、明旻、张兴平组成,马

良铭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校长;投资总额 100 万元。

2003 年 7 月 7 日,西安市教育局向西安龙门补习学校下发市教职发[2003]57

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西安龙门补习学校的批复》,同意成立西安龙门文化

补习学校,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全日制中考、高考文化补习。

龙门培训设立时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马良铭 49 49

2 金宗博 51 51

合计 100 100

2)2008 年 2 月,举办者变更

2008 年 2 月 18 日,西安龙门补习学校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由马良

铭、明旻、董兵、张革命、汪志成组成,马良铭担任董事长。

2008 年 2 月 28 日,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向西安龙门

补习学校出具备案批复:“你校报来的《西安龙门补习学校章程》已在我局职成

科备案,新章程的出资比例变更为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90 万元,占

总资产的 90%;安博思华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 万元,占总资产 10%。”

2008 年 5 月 28 日,陕西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陕地验字(2008)

147

3-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5 月 26 日止,龙门培训已收到安博思华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龙门有限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

本次举办者变更后,龙门培训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门有限 90 90

2 安博思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 10

合计 100 100

3)2011 年 4 月,更名为“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2011 年 4 月 26 日,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下发雁教发[2011]91 号《关于规范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命名的通知》,西安龙门补习学校更名为“西安龙门补习培

训中心”。

4)2012 年 6 月,举办者变更

2012 年 6 月 28 日,安博思华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董事会决议,决议

撤出龙门培训项目并退出 10%的出资比例,出资金额 10 万元由龙门培训退还,

并由龙门有限出资 10%比例的资金 10 万元整。

同日,龙门培训召开董事会,决议:1、同意安博思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

出龙门培训 10%的出资比例,由龙门有限承担龙门培训 100%的出资;2、成立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包括:马良铭、明旻、董兵、明昊、马良彩。

2012 年 11 月 7 日,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向龙门培训下发雁教发[2012]137

号《关于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的批复》,同意龙门培训举办者变更

为龙门有限。

本次举办者变更后,龙门培训的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门有限 100 100

合计 100 100

148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培训下属东仪路校区、长安南路校区主要从事全

封闭中考补习培训业务。

2、新龙门培训

(1)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开办资金:3万元

住所:西安市东关南街龙渠堡29号

法定代表人:马良彩

校长:董兵

业务主管单位: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业务范围:高考补习、考前辅导

学校类型: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2)历史沿革

由于新龙门培训(原西安树人高考补习学校)档案存在遗失情况,通过西安

树人高考补习学校创办者齐定基先生出具的确认函和新龙门培训举办者杨爽女

士出具的确认函以及龙门教育提供的部分档案资料,新龙门培训历史沿革情况如

下:

1)新龙门培训设立

新龙门培训的前身是西安树人高考补习学校,设立于 1999 年,举办者为齐

定基,开办资金为 3 万元。

新龙门培训设立时的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齐定基 3 100

合计 3 100

2)2009 年 4 月,举办者变更

149

2009 年 4 月 15 日,齐定基将其持有的 100%股权转让予杨爽。经西安市碑

林区教育局碑教发[2009]71 号文件批准,西安树人高考补习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

为杨爽。

本次变更后,新龙门培训的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爽 3 100

合计 3 100

3) 2012 年 5 月,更名为“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2012 年 5 月 14 日,经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碑教发[2012]83 号文件批准,原

校名“西安树人高考补习学校”变更为“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4)2014 年 6 月,举办者变更

2014 年 6 月 12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中联(陕)评

报字[2014]第 1201 号《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杨爽持有的西安碑林

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100%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新龙门培训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9,134.84 元,根据陕西合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陕合信审字(2014)109 号《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审计报告》,新龙门

培训 2014 年 1 月至 5 月实现的净利润为-629.16 元。

2014 年 6 月 15 日,新龙门培训召开理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杨爽辞去举办者,

变更举办者为龙门有限,承担新龙门培训 100%的出资比例;杨爽辞去法人职务,

由马良彩担任。

2014 年 11 月 19 日,经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碑教发[2014]151 号文件批准,

新龙门培训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马良彩,同时举办者变更为龙门有限,承担新龙门

培训 100%的出资比例。

本次变更后,新龙门培训的举办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门有限 3 100

150

合计 3 100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龙门培训下属东关校区主要从事全封闭高考补习培训业务。

3、培训中心的存在形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培训和新龙门培训存在的形式均为民办非企业单

位(法人),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本次

交易完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 90 日内,龙门教育下属非营利性民办学

校应全部改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改制行为发生的费用将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

担。”

4、培训中心的业务规模

龙门培训 2016 年度收入、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总收入比重为 19.86%和

7.55%,2015 年度收入、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总收入比重为 19.69%和 5.80%;

新龙门培训 2016 年度收入、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总收入比重为 2.74%和 1.05%,

2015 年度收入、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总收入比重为 3.33%和 0.18%。

(十四)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如下表:

直接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股比例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151

直接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股比例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教育软件、计算机软硬件、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

售;科技信息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项目投资

深圳市南 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不

山区招商 含股票、债券、期货、基

街道蛇口 金投资及限制项目);投

深圳跃龙 工业五路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1 180 100 2013.6

门 蛇口网谷 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

万联大厦 B (不含股票、债券、期货、

栋 4 层 02 基金投资及限制项目);

号房 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

务。(以上均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营)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北京市海 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

淀区中关 务除外);软件开发;文

北京龙们

2 500 100 2016.1 村东路 18 化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

教育

号 1 号楼 9 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

层 B-1001 向全国招生)。(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152

直接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股比例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含营业性演出);经济贸

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

北京市海

计;教育咨询;文化咨询;

淀区翠微

北京见龙 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

3 3000 66.67 2015.8 中里 14 号

云课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楼三层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A696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

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国(上 技术转让,网络工程,计

海)自由贸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设计、

上海隆门 易试验区 制作、发布各类广告,电

4 信息科技 100 100 2016.4 富特北路 脑图文设计,公关策划,

有限公司 399 号 2 幢 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

1 层 1085 交流与策划,电子商务(不

室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3

直接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股比例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教育项目的研究、开发及

交流,教育科技产品的研

究、开发及销售,文化教

武汉市东 育信息咨询(不含中小学

武汉龙门

湖生态旅 文化类教育培训),信息

天下教育

5 100 100 2017.1 游风景区 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科技有限

黄家塆 40 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公司

号 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

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直接控股公司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

或净利润绝对值占龙门教育同期相应财务指标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主体为

深圳跃龙门。

1、深圳跃龙门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工业五路蛇口网谷万

联大厦 B 栋 4 层 02 号房

法定代表人: 马良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9298116G

经营范围: 教育软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与销售;科技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

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项目投资信息咨询;投

资管理(不含股票、债券、期货、基金投资及限

154

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股票、债券、期货、基金投

资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

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

1)2013 年 6 月设立

深圳跃龙门系于 2013 年 6 月 8 日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下发的深外资南复

[2013]266 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

注册于新加坡的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 30 万美元

设立深圳跃龙门。2013 年 6 月 7 日,深圳跃龙门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

外资粤深南外资证字[2013]0057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深圳跃龙门为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新华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深圳瑞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瑞博验外字[2013]063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深圳跃龙门已收到股东出资 30 万

美元。

2)2015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13 日,经深圳跃龙门股东决议,同意股东新华控股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深圳跃龙门 100%的股权以 18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龙门有限;同

日,新华控股有限公司与龙门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5 年 10 月 22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下发深外资南复[2015]636 号

《关于外资企业“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

批准前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后,深圳跃龙门变更为内资企业。

15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跃龙门为龙门有限全资子公司。

3)2015 年 11 月,深圳跃龙门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挂牌

2015 年 11 月 2 日,深圳跃龙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跃龙门在深圳前

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2016 年 1 月 21 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跃龙门

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挂牌的通知》,同意深圳跃龙门挂牌,企业代码为

667225。

4)2016 年 6 月,深圳跃龙门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摘牌

2016 年 6 月,深圳跃龙门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终止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

中心挂牌。

2016 年 6 月 21 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向深圳跃龙门出具

的《关于同意终止企业挂牌服务的通知》。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证明》,证明深圳跃龙门挂牌期

间仅进行服务协议内的挂牌展示服务。未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过股权

转让、股权质押、股权增减资等交易行为。

(3)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龙门教育持有深圳跃龙门 100%股权。

2)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安排

深圳跃龙门《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公司章

程亦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

3)原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跃龙门现有高管和核心人员暂无调整的计划,并

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156

4)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跃龙门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

排。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深圳跃龙门的主要业务为向教育机构提供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开发,为学

校、培训机构、学生和家长等教育消费环节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软件设计、

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和软件维护。

(5)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跃龙门最近两年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69.94 4,752.02 2,211.01

总负债 1,289.70 132.45 383.12

归属母公司股东

4,880.24 4,619.58 1,827.89

的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06.14 3,537.74 2,889.90

利润总额 298.00 2,790.12 1,857.87

归属于母公司

260.66 2,791.69 1,857.87

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主要包括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收入、K12 课外培

训收入和教学辅助软件销售收入。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收入

公司按补习的学期收取学费,于收到学费款项时确认预收款项,并在学期内

157

按直线法摊销相关的预收款项并确认营业收入。

2、K12 课外培训收入

公司按课外辅导的课时收取课时费用,于收到课时款项时确认预收款项,每

月按实际消耗课时结转确认收入。

3、教学辅助软件销售收入

教学辅助软件软件销售收入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

的软件产品,无需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实质上

就是销售转让商品的所有权,公司以软件产品交付购买方并收取对价时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房租费、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

折旧费等。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公司

利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

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以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600661.SH)(以下简称“新南洋”)为同行业

案例,对存在差异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进行如

下比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龙门教育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账款

或占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款项和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其他应收款或占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

158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除无风险组合和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单

账龄组合 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款项按

账龄划分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股东借款、职工社保确认不存在回收

无风险组合

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新南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款项余

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除个别计提坏账准备外的应收款项余额,按照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5%的坏账

准备;

对比可见,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龙门教育采

用的账龄分析法与新南洋采用的余额百分比法存在差异。鉴于龙门教育应收款项

159

的金额和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较低,故会计估计的差异造成的利润表影响较小。

2、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龙门教育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龙门教育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年 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年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办公家具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年 5%

新南洋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龙门教育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50 年 5%-1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2 年 5%-1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年 5%-1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6 年 5%-1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10%

对比可见,龙门教育除固定资产类别与新南洋存在差异外,同类别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与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预

期实现方式相关。鉴于龙门教育所属教育培训行业轻资产的特征,固定资产的金

额和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较低,故会计估计的差异造成的利润表影响较小。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内龙门培训和新龙门培训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科斯

160

伍德与翊占信息等 5 家合伙企业、汇君资管等 6 名法人及马良铭等 10 名自然人

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马良铭、马良彩、董

兵、方锐铭、徐颖、丁文波、明旻、田珊珊和翊占信息为利润补偿责任人,科斯

伍德取得标的公司 49.22%股权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 90 日内,标的公司

下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全部改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且因改制行为发生的费用

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因此,龙门培训和新龙门培训采用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

务报表编制基础。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标的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标的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

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标

的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标的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161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标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

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标的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

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标的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162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标

的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龙门培训 是 是 是

2 新龙门培训 是 是 是

3 深圳跃龙门 是 是 是

4 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5 武汉龙门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6 北京龙们教育 是 是 -

7 北京见龙云课 是 是 是

8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 北京龙们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0 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1 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2 郑州龙跃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3 南昌龙百门尚纳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

14 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5 成都龙跃门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

16 太原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7 合肥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8 苏州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9 天津龙门尚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是 - -

20 长春市见龙云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是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6 年起龙门

教育开始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展以一对多和小班授课为教学模式的 K12 课外培训,

新增多家公司制主体,同时出于全国业务布局和发展的考虑,关停或注销了个别

子公司。

(四)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

报告期发生变更或按规定将要进行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固

163

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与上市公司略有不同,但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相关会计政策

(1)上市公司应收款项相关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该应收款

项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无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并入正常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

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个别认定法 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和长期应收款

除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预付款项之外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

账龄分析法

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 年以上 100% 100%

(2)标的公司应收款项相关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账款

或占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款项和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其他应收款或占

164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除无风险组合和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单

账龄组合 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款项按

账龄划分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股东借款、职工社保确认不存在回收

无风险组合

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固定资产相关会计政策

(1)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年限平均法)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年 2.5%-5% 0%-5%

机器设备 4-15 年 6.67%-25% 0%-5%

运输工具 4-5 年 20%-25% 0%-5%

电子设备 3-10 年 10%-33.33% 0%-5%

其他设备 3-10 年 10%-33.33% 0%-5%

(2)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年限平均法)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30 年 5% 5%

电子设备 3年 5% 5%

运输工具 5年 5% 5%

办公家具及其他设备 3-5 年 5% 5%

3、无形资产相关会计政策

165

(1)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折旧政策(年限平均法)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载明

专有技术 10 年 预计经济年限

软件 3-10 年 预计经济年限

(2)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折旧政策(年限平均法)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5-10 年 预计经济年限

三、标的公司的业务与技术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

规及政策

1、所处行业及主管部门

龙门教育主要为初、高中学生提供中高考培训和课外辅导服务,并由其子公

司深圳跃龙门提供配套相关的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龙门教育所处行业为“教育(P8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

指引》,龙门教育所处行业为“13121110 教育服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龙门教育所处行

业为“P8299 其他未列明教育”。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民办教育行业所涉及的行业法规及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

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总体对该行业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2016 年 11 月 7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对《中华人

166

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修订,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

的分类管理。目前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体规则,

通常由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掌握。其中,上海和重庆已经颁布了具体的规则,

龙门教育的主要经营地区如西安、北京、武汉等地具体的细则和制度仍需要进一

步完善。

2010 年 5 月 7 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13 号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

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

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

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

育部于 2012 年 6 月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拓宽民

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等提出了支持的意见。

2010 年 6 月 6 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中发[2010]6 号),规划中提出“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

性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

我国已经从战略意义上开始重视人才培训的必要性,同时鼓励除学历教育外的

专业化培训机构发展,为培训服务行业提供了生存及拓展空间。

2010 年 7 月 29 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要(2010-2020 年)》,规划中提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

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其战略目标要求构建体系完备的终

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使

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规划纲要》同时明确指

出:“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

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

教育领域”。非学历教育作为学历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建设现代教育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相较于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产业可利用的各项社会资源远远不

能满足其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非学历教育

167

产业,有利于加快现代教育体系的建成。

深圳跃龙门主要向教育机构和学生提供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开发。其主管部

门为工信部,行业内部管理机构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

登记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主管部门为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

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

近年来,随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高速发展,国务院和各级部门不断

出台产业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颁布时间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对教育机构的设立、运营、管理进行了

2015 年修订 国务院

法 规定,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

2016 年修订 全国人大

教育促进法 分类管理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

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 2010 年 5 月 7

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 国务院

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 日

意见

和社会培训机构。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 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

2010 年 6 月 6

规划纲要(2010-2020 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发 国务院

年) 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

2010 年 7 月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 国务院

29 日

(2010-2020 年) 资源。

未来五年,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

绕深入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有力支撑“中

国制造 2025”“互联网+”网络强国,

海洋强国,航天强国,健康中国建设,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 2016 年 7 月

军民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京 国务院

新规划” 28 日

津翼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

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

业迈向中高端,增添发展新动能,拓展

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中的

核心引领作用。

(纲要)为“网络强国”建设明确了方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向目标和“三步走”具体方案,提出 2016 年 7 月 国务院办公

纲要 “增强信息化发展能力”“提高信息化 27 日 厅

应用水平”“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三

168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颁布时间 颁发机构

大战略任务,从经济,政治,文化,民

生等各个层面,全方位绘制出做强信息

产业,提升综合国力的内容,方法和步

骤。

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增强经济社

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加强类人智能,

自然交互与虚拟世界,微电子与光电子

等技术研究,推动宽带移动互联网,云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 2016 年 5 月 国务院办公

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高性能计算,

略纲要 19 日 厅

移动智能终端等技术研发和综合应用,

加大集成电路,工业控制等自主软硬件

产品攻关和推广力度,为我国经济转型

升级提供保障。

取消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

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

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 财政部,国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 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软件, 家税务总

2016 年 5 月 4

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 局,发展改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 革委,工业

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集 和信息化部

成电路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

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

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符合 2011 年 02 月 国务院办公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 09 日 厅

业所得税

加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我国未来将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

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投融资 2006 年 02 月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国务院

环境,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进一步 09 日

(2006-2020 年)

开拓国际市场,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龙门教育的封闭式中、高考培训模式自 2003 年成立以来便开始开展相关业

务,通过“导师+讲师+专业班主任+分层次滚动教学+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5+”

龙门教育模式,帮助数以万计的中、高考学子在升学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龙门教育的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目前主要在西安地区的华美校区、咸宁

东路校区和长安南路校区开展。与当地单位开展合作办学是全封闭中、高考补习

培训校区的主要运营模式。通常由当地单位提供校区(包含教学楼、住宿楼、食

堂等配套设施),龙门教育提供品牌、师资、教学等全方位的服务,并派驻核心

169

管理团队,全面负责招生、运营、日常教学管理、人事招聘等工作。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正在生效中的合作办学协议情况如下:

办学方 合作方 校区 期限 协议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长安区

航天大道杜陵东路 61 号

场地,占地 70 亩;地面

龙门教育(甲 西安华美专修学 华美

2014.10.15-2025.6.30 各项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方) 院(乙方) 校区

5 万平方米;

乙方根据补充协议约定

收取相应学生的学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灞桥区

半坡南路 038 号场地,

占地 36 亩;地面各项配

龙门教育(甲 西安建筑工程学 咸宁东路

2014.9.1-2024.8.30 套设施建筑面积 1.4 万

方) 院(乙方) 校区

平方米;

乙方根据补充协议约定

收取相应学生的学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雁塔区

长安南路 4 号场地,占

地 40 亩;地面各项配套

龙门教育(甲 西安外事学院 长安南路

2016.7.1-2021.6.30 设施建筑面积 1.6 万平

方) (乙方) 校区

方米;

乙方根据补充协议约定

收取相应学生的学费。

学生方面,所有在龙门教育参加培训的学生,首先要参加学科测验。学校根

据能力水平将学员分为普通班、精品班、实验班、精品实验班,因材施教,根据

不同的班型安排与本班型学生能力水平相适宜的课程。

教师方面,龙门教育实行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采用优胜劣汰的聘用方式,

通过学生成绩考评、学生打分考评以及工作绩效考核等标准对教师进行筛选。

教学管理方面,龙门教育采用“导师+讲师+专业班主任+分层次滚动教学+

现代化管理”的教育模式,通过科学的运作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报告期内,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的学生规模及分布情况如下:

(1)按校区统计

校区分布 2015.12.31 2016.12.31 2017.2.28

华美十字校区(人) 3,447 4,368 5,015

咸宁东路校区(人) 1,809 2,495 2,589

170

长安南路校区(人) 2,792 1,914 1,939

东仪路校区(人) 867 380 340

东关路校区(人) 106 104 104

合计 9,021 9,261 9,987

(2)按班型统计

班型分布

2015.12.31 2016.12.31 2017.2.28

年级 班型

普通班 600 926 873

精品班 1,632 2,917 3,644

高补

实验班 987 447 268

承诺班 106 104 104

普通班 2,766 881 772

精品班 1,865 3,087 3,371

中补

实验班 945 768 816

承诺班 120 131 139

合计 9,021 9,261 9,987

2、K12 课外培训

龙门教育旗下初、高中一对多课外培训和小班课外培训主要在北京龙们尚学、

武汉龙门尚学等公司制主体开展业务,业务分布于北京、武汉、合肥、长沙等多

个地市。龙门教育开设 K12 课外培训主要目的为积累客户基础,以初中成绩中

等、高中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为目标群体,为全封闭 VIP 校区开设流

量入口。

标的公司旗下从事初、高中一对一课外培训和小班课外培训的公司制主体中,

有 6 家公司经营范围描述中存在(不含教育培训)等类似表示,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名称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武汉龙门尚学教

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软件开发(依

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龙门尚学教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育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软件开发。

咸宁分公司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太原市龙门尚学 教育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培训、家教);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

教育科技有限公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龙门天下教 教育项目的研究、开发及交流,教育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文

育科技有限公司 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71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教学

长沙龙百门尚纳 仪器销售;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补习及升学、留学中介);经济

学教育科技有限 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公司长沙县泉塘 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软件开发;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分公司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教学

长沙龙百门尚纳 仪器销售;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补习及升学、留学中介);经济

学教育科技有限 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公司长沙县星沙 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软件开发;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分公司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就该类经营范围包含“不含教育培训”等类似表述的公司,根据龙门教育办

理该类公司注册或经营范围变更具体经办人员及龙门教育的说明,该类公司曾申

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基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

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或其经营范围登记系统目录中不含“培

训”或“教育培训”表述等事由,未受理该类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类公司不存在因“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被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处罚的情形,且该类公司数量占龙门教育合并范围内公司数量比例不足 10%,

该类公司 2016 年度合计净利润占龙门教育合并归母净利润比例不足 5%,占比较

小。

根据龙门教育出具的承诺,龙门教育将就该类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事

宜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持续沟通,并承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及该类公司注册地的具

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正式实施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此外,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出具承诺:如未来国家或地方的立法机构或

政府主管部门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管理细则,

导致龙门教育及其附属公司需要因此办理相关许可或法律手续的,本人应确保龙

门教育及其附属公司能够按要求办理,以使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承担办理相关

许可或法律手续的一切费用,及因无法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而给龙门教育、科斯伍

德造成的一切损失。

172

综上所述,龙门教育部分子(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存在“(不含教育培训)”

等类似表述的情形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3、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龙门教育的子公司深圳跃龙门主要向教育机构提供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开

发,为学校、培训机构、学生和家长等教育消费环节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软

件设计、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和软件维护。深圳跃龙门提供的信息技术软件服

务及产品主要包括:

(1)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

按内容和用户端需求,该产品分为两个版本: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版和龙

门精讲版。

1)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版

为了实现教育闭环,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教师

在教学中的总结及龙门教育整体的教学体系和思路进行专项研发,形成用以支持

相关课程的《跃龙门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辅助软件产品,供学生在完成面授培

训的同时,对所学知识点进行快速、准确的梳理,定位学习中的问题,并对所学

内容进行测验考评。

该产品结合龙门教学研究院对当年中高考命题方向预测、挖掘重点知识点,

并结合个性化学习设计学习流程。通过自适应测试、智慧图谱、认知诊断、按

需学习四个步骤,帮助学生精准定位问题,优先解决最重要、最容易、最基础

的知识点,选择最优学习路径,准确推送精品资源以帮助学生快速和高效提

分。

产品系列 产品介绍 适用对象

173

1、产品运用 HTML5 技术将互联网语义化,形成计算

器可理解的语言,对中、高考知识点进行编辑补充;

2、产品具有自适应综合测评功能,帮助学生快速、准

确地梳理已学知识点,定位学习中的问题,为课程培训

提供学习数据指导;

3、产品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可根据历年中、高考学

生知识点掌握情况,提炼出高频考点,整理成知识树,

《跃龙门中高考

供学生进行针对性学习; 中、高考学生

知识点挖掘机》

4、产品设有海量数据存储管理系统,教师可通过数据

库中学生的测验考评和反馈进行总结,并针对学生薄弱

知识点设计出相关课程,再统一进行讲解,为教师辅导

教学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和依据;

5、产品将相关学科的知识结构细分为近 3,000 个知识节

点,并精心编制 30 万道试题,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

辅导。

2)龙门精讲版

《龙门精讲》特邀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师大实验中学、北京

101 中学等重点学校一线特、高级教师,以及部分中高考命题组专家,紧扣最新

中高考大纲,针对学生在复习备考中常见的知识盲点、误区、易错点、障碍点,

精心编辑,细致讲解,帮学生全面梳理考点,强化训练考能。中、高考各个学科

都配套“考点考能排查试卷”,通过 6-12 个专题、120-400 道试题,帮助学生逐

一排查考点和考能中的弱项;每项考点和能力,均进行详细的讲解,以期全视角

筛查考生对考点的掌握程度,全方位训练考能的熟练程度,进而达到在有限时间

内,快速复查、不留死角、突破弱项、获得高分。每学科配备考点考能排查试卷

名师精讲视频,每科 6-12 个专题,1 个综述(由学科主编主讲),每科讲解时长

超过 25 小时,全部配有字幕和演示,将教师讲解分步骤进行详细展示和标注,

便于考生理解和掌握。

(2)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交互式教学系统旨在为培训机构、学校日常教学提供可靠的教研体系和教学

174

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平台。

教研体系以教案、学案、综合题库、视频形式展现。技术功能包括教师端后

台管理、点播视频管理、随机组题管理、学生端自适应纠错管理、CC 直播视频

答疑管理、个人学情统计与分析管理。

(3)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

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是一款 SAAS 模式的单词记忆软件,适用于大学、中

小学学生进行快速单词记忆。主要功能包括单词识记模块、单词测试模块、学习

驱动模块、学习行为记录与分析模块。

175

(4)培训管理系统

培训管理系统是对学员咨询、报名、收费、发听课证、发放教材、分班、考

证报名、导入成绩、合格证书分发、奖金发放等所有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

账目有序、重要操作有记录,强化不同人员的责任意识。系统设计中完善了导入

导出功能,可参照一线使用人员意见对相关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实现细化分解,

批量操作。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根据西安地区封闭式校区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情况,就学生入学管理、学生

学习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等流程,归纳如下:

176

(1)学生入学管理流程图

177

(2)学生学习管理流程图

178

(3)学生教育管理流程图

179

2、K12 课外培训

根据 K12 课外培训的开展情况,归纳其咨询、教务流程图如下:

(1)咨询业务流程

180

(2)教务业务流程

181

3、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根据教学辅助软件的研发与销售情况,归纳其业务流程图如下:

产品研发前期 产品经理提出 与客户讨论需 产品经理制定

市场调研

研讨会 需求大纲 求大纲 基本产品需求

技术组完成技 技术组与产品

产品经理主导 技术组执行开 技术副总制定

术测试后交产 组联席会议讨

产品功能测试 发任务 开发计划

品经理 论技术可行性

集团内试用测 重复试用与修

反馈与修改 定版 反馈与修改

试 改至产品定型

与兄弟单位合 教研组开发产

市场、合同签 营销总监主导

反馈与修改 作立项销售产 品使用守则与

订 对外销售

品 教学法

发货与收款

(四)主要经营模式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1)销售模式

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全日制中、高考培训、高一、高二教学培训,同时兼顾校

内外个性化辅导及其他短期服务项目:

1)宣传:各校区的宣传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对外发布。通过报纸、网络、

公交车车体广告、站牌广告、宣传页等,对学校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办学效

果、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宣传,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解龙门教育的有效途径。

2)咨询接待:有意向进行全日制培训的中、高考学生及高中学生通常会通

过电话咨询、进校考察、假期体验等方式了解校区的实际情况。藉此学校招生人

员会再次将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推荐给学生和家长,并对学生进行面试。

3)入学测试:对于初三、高三的的学生,学校会定期组织统一的入学考试,

182

对考试合格的学生进行通知,由学生进行报名缴费,领取入学通知等资料。

4)名师风采体验课:正式开学前,学校会组织 2-3 周的体验课,由学校各

学科知名老师进行面授,完全按照正式开课的教学、管理模式进行,使学生全面

感受和体验入校后的教学、师资、管理特色、后勤服务等;对尚未报名缴费的学

生进行再次的宣传。

5)口碑宣传:龙门教育在教学管理过程中注重过程、注重细节,注重学生

的口碑。学期中会不定期让学生进行评教,对学校教学、管理、后勤等各方面进

行满意度评价和意见建议的征集,对教学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同时

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让学生取得良好的成绩,积攒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和口碑,

使得口碑宣传成为最有力和最有效的宣传途径。

6)销售人员的管理:学校所有招生人员都经过统一的招聘和培训,通过在

校区一定时间的工作,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模式,并由学校统一安排调配至各校

区。各校区的招生政策及费用由学校统一出台和制订,确保招生人员在面对咨询

时标准统一,不存在政出多门的情形。招生人员每天上报汇总招生情况,便于学

校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人员,提高外界的认可度。

(2)采购模式

龙门教育的日常采购主要为一些低值易耗品,以文具、后勤用品等为主,该

部分采购由各校区、各部门按需提出计划,经学校办公室、财务部门审核后统一

完成购买。

教辅方面,中考部使用学校自主研发的校本教材;高考部由教研组讨论选择

教辅资料,汇总至教学处并上报学校同意后采购;高中部根据市教育局版本要求

统一在新华书店订购教材。所有教辅的采购均遵循财务部门订制的采购预算控制。

(3)盈利模式

龙门教育主要通过为初、高中生提供封闭式教学服务,收取学费、住宿费和

资料费的方式实现盈利。

183

(4)结算模式

龙门教育中、高考培训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分两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

和资料费等;各项费用在每学期开学入校前收取,学期过程中如学生有特殊情况

需要退学,则遵循《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比例实施退款。

每学期末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

2016 年下半年开始的高中教学业务,以学期为单位收取学费、住宿费、教

辅费和资料费等。各项费用在每学期开课前收取,学期末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确认收入。

2、K12 课外培训

(1)销售模式

1)市场开发方式:主要通过品牌推广,调研各校区周边学情、校情、考情

热点的推广,网站推广,短信推广,活动讲座的推广,与知名教育论坛合作内容

到访推广等。

2)咨询跟进:市场开发推广所带来资源导流,通过咨询跟进的方式继续推

进。通过销售人员跟进并维护邀约到访者,到访后通过测评、面谈、试听等方式

达成成交。公司对销售人员要求的必备技能包括提高电话营销签约率的技巧,提

高当面咨询签约率的技巧,课程顾问疑难情景解决方法的技巧等。

3)产品及定价:根据班型不同、课时不同,年级和教学辅导服务不同,制

定不同的课程价格。

(2)采购模式

1)兼职教师选聘:遵循“校区筛选简历→校区面试(教师资格审查)→校

区试讲→岗前指导→排课→启用”的流程。

2)专职教师选聘:遵循“校区筛选简历→校区初试→教学部复试→教学部

两周培训→排课→启用”的流程。

3)教师培训:侧重师德风范的规范,教学基本功、教材、考纲、教法的规

184

范,执教范畴的知识程度考察等。

4)办公器材采购:各校区的日常采购主要为一些低值易耗品,以文具等为

主,该部分采购由运营中心辅导各校区按需购买,预算控制由财务部门负责订制。

在校区新设或改造过程中,经运营中心审定批准后,由运营中心人行部统一负责

拟定装修材料采购明细,签订装修合同,确保装修费用不超预算。龙门尚学的采

购物品,在市场上都有着充足供应,不存在供应商集中或重大依赖等情况。

(3)服务模式

1)教师备课:分析学生的首测试卷,确定学生存在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学

情及个性特点,据本依纲进行备课,并准备个性化的教案。教案包括:复习前次

课程内容、梳理知识、典型例题、课堂练习、课堂小结、下节课程内容。

2)教师上课: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案、学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学生作

业的反馈制定当节课讲解内容。课堂包含板书、讲解和例题。教学方式包括互动、

提问、总结等。教师填写《课堂内容记录表》,反映学生上课情况、前次作业完

成情况、课下需要完成的作业等。

3)课程评估:每四次课会对学生进行一次测试,测试内容为近期所学内容。

测试旨在反馈学生近期的学习情况及教师的授课成果,方便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

容,提升教学质量。教务班主任不定期向学生了解教师满意度,组织召开家长会

等。

(4)组织管理模式

龙门尚学的组织管理采用矩阵管理方式,即在行政管理流程上,形成了“运

营中心—职能、运营校长—校区”三个层级的纵向结构,各运营校长能够发挥专

业及业务所长的优势,有效支撑校区发展。同时,在财务、教研等职能部门管理

中执行横向一体化管理,确保总部制定的各项职能部门工作标准得到贯彻。

185

运营中心(总经理)

职能经理(市场、教研、财务) 运营校长

校区(校长) 校区(校长) 校区(校长)

(5)网点管理模式

公司在选址时通常会将营业网点设定在目标周边有学校、居民收入层次为中

高档、有其他学校设施的区域;楼层选择 4 层以下,建筑面积通常为 300-500 平

方米;通风采光较好,周边环境安静且适宜学习;要求租赁房产的产权清晰,优

先考虑有招牌或广告位的房产。

(6)盈利模式

龙门尚学的盈利主要基于为付费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教辅服务,收取教辅服务

费用。具体而言,单网点盈利的主要来源为课程费用与各类管理成本、讲师人工

费用的差额;为了获得更多的盈利空间,各网点都会进行单体的开源节流。公司

同时也在寻求课外教辅服务与封闭式教学业务的互补,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

学员等方面实现互补。

3、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1)业务模式

深圳跃龙门致力于教育软件、教材体系、校务云三类产品的开发,业务面向

C 端和 B 端,依照教育的规律,结合线下教学的有效流程,对应记忆、认知、理

解、应用四个层面分别开发相应的 C 端产品,从 B 端的市场、招生、教学、校

务管理、财务监管与核算等环节出发开发完善校务云 ERP 系统。

(2)销售模式

深圳跃龙门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面向 B 端的销售和面向 C 端的销售。对于

186

B 端客户,公司主要负责提供产品、技术维护和免费课程客服;B 端负责开拓市

场、招生及场地准备;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制定招生计划,实现分工合作。对于

C 端客户,由公司直接提供产品与课程远程客服,C 端在公司远程指导下进行自

主学习。

(3)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四个阶段进行产品研发:

1)需求调研:由产品经理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调研产品应用场景,归纳

功能需求,并与技术副总进行多轮技术架构的可行性论证。

2)立项编码:技术副总与产品经理确立最终版产品功能需求后,组建技术

团队,并进行技术会议,分配开发人员的任务与进度,最终合成代码,上传服务

器进行测试。

3)测试验证:初期版本完成后,由技术副总首先进行多轮压力测试,产品

经理组建团队进行多轮功能测试,之后两方联席会议,就软件测试结果进行沟通,

修改产品至测试版。销售副总将测试版发往测试用户群,进行一线实地检验并搜

集反馈,产品经理与技术副总依据反馈进行升级修改,推进产品至 1.0 版本。

4)产品成型:公司提交 1.0 版本至公信委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软件著作权,

完成最终开发认定。

(五)主要竞争优势

1、教学模式的优势

龙门教育的教学模式强调“教、管、学”一体化,并根据中高考全封闭培

训、中高考课外培训和软件服务的特点,在教、管、学三个环节,设定不同的

“变量”,形成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公司主营业务“VIP 全封闭校

区”,教学模式的核心是“5+教学”,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吸收,在科学的时

间管理之下,也能保证学生对知识接收的效率效果和速度,教学效果明显优于

一般的培训业态。

187

2、商业模式的优势

全封闭培训是盈利能力最强的培训业态,龙门教育线下业务采取“VIP 全

封闭校区+课外学习中心”联动发展模式,在扩张城市中,龙门教育先开设 K12

课外学习中心积累客户基础,以初中成绩中等、高中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下的

学生为目标群体,为全封闭 VIP 校区开设流量入口。线下业务作为“支点”,

利用大数据技术作为“杠杆”,提升运营效率和教学效率;共享共创的“教育

合伙人”模式探索,为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降低异地招生成本提供机制创新。

3、技术研发优势

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已研发成型多款智能教学产品。公司软件产品

主要面向已有生源销售以配合线下教学。深圳跃龙门还将继续深入研发校务管

理系统,开发英语语法、阅读、作文等教育产品,推动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在教学中的应用。深圳跃龙门研发成型的软件服务及产品如下表所示:

软件服务及产品 产品用途

供学生在完成面授培训的同时,对所学知识点进行

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版 快速、准确的梳理,定位学习中的问题,并对所学

内容进行测验考评

特邀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师大实验

中学、北京 101 中学等重点学校一线特、高级教师,

以及部分中高考命题组专家,紧扣最新中高考大纲,

龙门精讲版

针对学生在复习备考中常见的知识盲点、误区、易

错点、障碍点,精心编辑,细致讲解,帮学生全面

梳理考点,强化训练考能。

为培训机构、学校日常教学提供可靠的教研体系和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教学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平台。

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 适用于大学、中小学学生进行快速单词记忆。

对学员咨询、报名、收费、发听课证、发放教材、

分班、考证报名、导入成绩、合格证书分发、奖金

培训管理系统

发放等所有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账目有序、

重要操作有记录,强化不同人员的责任意识。

4、管理团队优势

以龙门教育创始人马良铭先生和明旻女士为代表的教学和教研团队,在中

高考“中等生”培训方面有 20 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在近年开始探索将教学与

DT 数据技术结合的创新之路。以总经理黄森磊先生为代表的运营管理团队,有

188

多家全国规模教育类上市企业的管理经验。“平台+创业”的教育合伙人模式及

内部激励机制,吸引大批行业创业者,有利于公司整合教育资源并进行区域运

营人才储备。

(六)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销售情况

龙门教育的主要辅导对象为初、高中学生,主要客户群体为初、高中学生家

长,均属于自然人客户。单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极小,客户集中度非常低。因

此,很难对全国各网点的单个客户收入进行排序,且信息价值很小。

龙门教育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营业收入 50%的情况,未形

成对单一客户的严重依赖,不会因此生产重大经营风险。

2、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营业成本主要为房租租赁款、讲师人工成本、空调、

电脑和文具纸张等其他低值易耗品等。由于龙门教育开展的业务遍布全国多个城

市和地区,单个营业网点的租赁金额、人工成本、空调、电脑和低值易耗品的占

比较小。综合上述情况,龙门教育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其采购金额较低且较为分散。

2015 年度,龙门教育对前 5 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1 陕西远通空调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否 749.20 16.04%

2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兴装饰部 否 662.24 14.17%

3 西安树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否 547.00 11.71%

4 西安华福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否 541.28 11.59%

5 西安鑫海航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否 465.00 9.95%

合计 2,964.72 63.46%

2016 年度,龙门教育对前 5 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1 陕西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1,300.00 15.43%

2 西安华美专修学院 否 530.00 6.29%

3 北京天圆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否 499.00 5.92%

189

2016 年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4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兴装饰部 否 435.16 5.17%

5 陕西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否 315.00 3.74%

合计 3,079.16 36.55%

2017 年 1-2 月,龙门教育对前 5 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1-2 月

1 陕西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112.64 10.06%

2 西安华美专修学院 否 38.00 3.40%

3 西安市莲湖区智果书屋 否 27.03 2.42%

4 上海慈睦科技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否 26.67 2.38%

5 陕西隆昌印刷有限公司 否 35.43 3.17%

合计 239.77 21.42%

龙门教育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50%的情形,未形成对单一供应

商的严重依赖,不会因此产生重大经营风险。

(七)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不存在龙门教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之

权益的情形。

(八)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或在境外拥有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不存在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或在境外拥有资

产的情况。

(九)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安全生产情况

龙门教育针对教学培训安全运营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安全制度,包括《培

训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

人、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90

以及由于安全生产的原因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管

理、办学场所合计 86 处,其中租赁物业 82 处(面积合计 35,701.79 平方米),自

有物业 1 处(面积合计 229.8 平方米),合作办学场所物业合计 3 处(面积合计

约 80,000 平方米),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文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

证明文件的办学场所 53 处,面积合计 102,569.63 平方米,占办学场所总面积约

88.5%;其余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文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证明文

件的办学场所均为租赁物业。

根据龙门教育出具的说明、承诺函,对上述教学场所存在的消防验收瑕疵问

题,龙门教育已制定整改规范计划,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成全部

教学场所的消防备案或验收工作;同时租赁物业房产具有可替代性,无法取得消

防备案或验收的办学场所,可以通过调整学生到就近教学场所上课的方式,或采

取变更办学场地重新租赁已完成消防备案工作的办学场地的方式等予以解决。上

述瑕疵不会影响龙门教育正常的教学经营开展。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出具承诺:如果因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已使用的物业存在的消防备案瑕疵,而导致龙门教育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遭受损失的,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进行足额补偿。

综上所述,龙门教育针对上述教学场所存在的消防验收瑕疵问题制定的整改

规范计划具有可行性,租赁物业房产具有可替代性,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

已承诺承担补偿责任,消防验收备案瑕疵问题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

性障碍。

2、环保情况

龙门教育所在行业不属高危险和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未因安全生产及环境

保护的原因受到处罚。

(十)质量管理体系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191

(1)分层教学:招生入校时进行入学测试,按学生的成绩进行分班教学,

不同班型老师的会根据本班级学生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调整教学难度、课堂内容、

课后作业等,注重从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出发,使教学与学情相结合。

(2)过程控制:每节课要求老师根据班级学情充分备课,有详细的教案;

教学处不定期组织组长推门听课,抽查教师常规教学情况;

(3)月考绩效: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月考检验每个班级、每位教师的教学和

学习成果,并将成绩直接与教师的绩效工资相挂钩。

(4)定期教学评估:学校每月组织进行学生民主评议,评价各班教学和学

校管理的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限期内改进和完善。同时每学期组织两次

家长会,每周放学接送学生时和家长及时沟通,不断发现问题并据此改进方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K12 课外培训

(1)教学咨询:咨询师会与学生及家长初步制定学员的整体辅导计划,学

员完成三次听课后学科老师会给出单科教学计划。

(2)学生反馈:通过在校考试和校区的阶段性测试发现授课或学习中的问

题,并就该问题及时沟通和访谈。

(3)教学质量评估:通过记录授课教师所辅导学员在校重要考试成绩的变

化轨迹来判定对该学员的辅导是否有效,实现对教师聘用管理和排课的权重分

配。

3、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深圳跃龙门以总经理、技术副总、产品经理、技术骨干人员、教研人员为

主体,组建和参与客户产品客服实时微信群,第一时间搜集产品应用反馈,并

加以修正和完善。产品形态均以云端部署,公司负责产品上线之后的性能监控

和运维保障,服务器升级等,确保产品数据安全和稳定。

192

(十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龙门教育的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和 K12 课外培训主要提供教育培训劳

务服务,不涉及生产技术。

龙门教育的子公司深圳跃龙门为其提供教学辅助软件研发及销售,致力于教

育软件、教材体系、校务云三类产品的开发。公司业务面向 C 端和 B 端,遵循

教育教学的规律,结合线下教学的有效流程,对应记忆、认知、理解、应用四

个层面分别开发相应的 C 端产品,从 B 端的市场、招生、教学、校务管理、财

务监管与核算等环节出发开发完善校务云 ERP 系统。目前公司 C 端产品包括跃

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跃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正在开发英语阅读赢、自动批改

作文赢等后续产品。B 端产品包括跃龙门校务云 ERP 系统(研发升级中)机构

版、学校版。

(十二)龙门教育及其下属公司师资和人员情况

1、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报告期内,封闭式校区按专职和兼职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专职(人) 965 826 546

兼职(人) - - -

合计 965 826 546

报告期内,封闭式校区按年龄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20-29 岁(人) 291 236 130

30-39 岁(人) 326 273 162

40-49 岁(人) 140 124 109

50 岁及以上(人) 208 193 145

合计 965 826 546

报告期内,封闭式校区按学历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大专及以下(人) 397 308 289

本科(人) 528 482 229

硕士及以上(人) 40 36 28

193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合计 965 826 546

报告期内,随着龙门教育在西安地区封闭式校区中高考培训业务规模的扩大,

教师人数呈现上升趋势。为保证教师的培训质量,龙门教育要求每位应聘教师必

须为全职,并与龙门教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龙门教育聘用的授课教师学历多数

在本科及以上,报告期内本科以上教师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

了授课教师储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2、K12 课外培训

报告期内,K12 课外培训按专职和兼职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专职(人) 33 25

兼职(人) 275 137

合计 308 162

报告期内,K12 课外培训按年龄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29 岁(人) 64 38

30-39 岁(人) 184 97

40-49 岁(人) 43 20

50 岁及以上(人) 17 7

合计 308 162

报告期内,K12 课外培训按学历分类的教师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大专及以下(人) 22 15

本科(人) 243 125

硕士及以上(人) 43 22

合计 308 162

报告期内,随着 2016 年龙门教育的一对多和小班课业务开始在全国多个城

市开展业务,教师人数呈现上升趋势。鉴于其课外培训的属性,对所聘教师没有

全日制授课的要求,故教师总数中兼职占比较高。龙门教育聘用的授课教师学历

绝大多数在本科及以上,报告期内本科以上教师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在一定程

度上体现了授课教师储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194

3、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报告期内,深圳跃龙门按职能划分的员工分类及变动情况如下:

员工类型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研发人员(人) 12 12 19

销售人员(人) 7 8 4

行政及管理人员(人) 8 7 6

合计 27 27 29

报告期内,深圳跃龙门按学历划分的员工分类及变动情况如下:

学历分布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大专以下(人) 7 6 5

大专(人) 7 8 8

本科及以上(人) 13 13 16

合计 27 27 29

报告期内,深圳跃龙门按年龄划分的员工分类及变动情况如下:

年龄分布 2017.2.28 2016.12.31 2015.12.31

20-29 岁(人) 9 8 13

30-39 岁(人) 10 11 9

40-49 岁(人) 1 1 3

50 岁及以上(人) 7 7 4

合计 27 27 29

报告期内,深圳跃龙门的员工基本维持稳定水平,数量和结构无较大波动。

195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中企华评估。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评估报

告》,本次评估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方

法采用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并以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如

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对象 评估方法

A B C=B-A D=C/A

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 25,541.07 158,444.54 132,903.47 520.35% 收益法

龙门教育 49.22%股权 12,571.31 77,986.40 65,415.09 520.35% -

注:1、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2、龙门教育股权的账面值和评估值为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的相应数乘以 49.2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 万元,扣除龙门

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 万元后对应 49.22%部分为 75,433.77 万元,经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后龙门教育 49.22%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74,936.08 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在 127,200-179,600 万

元之间。收益法评估结果处于市场法估值区间,本次评估结论选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收益法评估主要是从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

业价值,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并受企业未来现金流、经营状况、

196

资产质量及风险应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龙门教育作为一家主营中高考封闭式培

训、软件销售及 K12 课外辅导的轻资产公司,凭借其良好的口碑、多年的办学

经验、完备的师资力量,使龙门教育在 K12、中高考培训行业拥有一定市场地位。

收益法能较综合的体现企业在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较为合理的

反映企业的价值。

其次,考虑到在理性投资者眼中的股权价值是基于未来给投资者的预期现金

流回报来估算的。收益法中预测的主要参数与基于评估假设推断出的情形一致,

评估程序实施比较充分,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有比较充分、合理的依据,对细分行

业、细分市场的历史、现状及未来进行了合理分析,预测符合市场规律。因此收

益法评估结果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的预期盈利能力,体现出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再者,市场法则需要在选择可比交易案例的基础上,对比分析龙门教育与可

比交易案例的财务数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收益法所采用的龙门教育自身信

息相比,市场法采用的可比交易案例比较法,受市场公开信息限制,对价值比率

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

综上,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投资者更看重的是龙门教育未来的经营状况和

获利能力,故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龙门教育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58,444.54 万元。

2、评估增值的原因

(1)龙门教育为轻资产类型企业,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品牌、人力资源等方

收益法评估主要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并受企业未来现金流、

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风险应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龙门教育作为一家主营中、

高考封闭式培训、教育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及 K12 课外培训的轻资产公司,凭

借其良好的口碑、多年的办学经验、完备的师资力量,使龙门在 K12、中高考培

训行业拥有一定市场地位。

197

收益法能综合体现企业在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合理的反映

出企业的价值,而上述给企业持续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却并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反

映其真实价值,故收益法结果较企业账面值产生增值。

(2)龙门教育所处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德勤的研究报告指出,无论从整体行业规模还是市场活跃度来看,中国教育

产业均处于扩张阶段,且产业的总体规模将在 5 年内翻倍,即从 2015 年的 1.6

万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3 万亿元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将高达 12.7%,其中 K12

教育市场规模约为 5,000 亿元,而到 2020 年,这一数据有望达到 8,800 亿元,未

来五年复合增长率约 12%,未来随着二胎教育政策的放开,新生儿人口将成为

K12 教育持续输出的新用户。

综上,龙门教育具有较好的行业发展空间,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3)龙门教育具有一定核心竞争优势,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龙门教育自 2002 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在长期的

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在陕

西地区中高考培训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一定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

1)教学模式的优势

龙门教育的教学模式强调“教、管、学”一体化,并根据软件和在线教学服

务、中高考课外培训、中高考全封闭培训的特点,在教、管、学三个环节,设定

不同的“变量”,形成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公司主营业务“VIP 全封闭

校区”,教学模式的核心是“五+教学”,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吸收,在科学的时

间管理之下,保证学生对知识接收的效率效果和速度,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一般的

培训业态。

2)商业模式的优势

全封闭培训是盈利能力最强的培训业态,龙门教育线下业务采取“VIP 全封

闭校区+课外学习中心”联动发展模式,在扩张城市中,龙门教育通过先开设 K12

198

课外学习中心积累客户基础,获得学生深度资料,以初中成绩中等、高中成绩在

二本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为目标群体,为全封闭 VIP 校区开设流量入口。线下业

务作为“支点”,利用大数据技术作为“杠杆”,提升运营效率和教学效率;共享

共创的“教育合伙人”模式探索,为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降低异地招生成本提供

机制创新。

3)技术研发优势

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已研发成型多款智能教学产品。公司软件产品主

要面向已有生源销售以配合线下教学。深圳跃龙门还将继续深入研发校务管理系

统,开发英语语法、阅读、作文等在线教育产品,推动其在公办学校的应用。

4)人才优势

以龙门教育创始人马良铭先生和明旻女士为代表的教学和教研团队,在中高

考“中等生”培训方面有 20 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在近年开始探索将教学与大数

据技术结合的创新之路。以总经理黄森磊先生为代表的运营管理团队,有多家全

国规模教育类上市企业的管理经验。“平台+创业”的教育合伙人模式及内部激励

机制,吸引大批行业创业者,有利于公司整合教育资源并进行区域运营人才储备。

(二)主要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大变化;

(4)假设和龙门教育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

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

199

当其职务;

(6)假设龙门教育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龙门教育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龙门教育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4)假设企业拥有的办学许可证等各项经营资质可以续期;

(5)假设龙门教育因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享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持续至预

测期末,其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的全资子公司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拥有的高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持续享有。

(6)假设龙门教育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到期后可正常续期。

(三)收益法

1、收益法具体模型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

现法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标的公司

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200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长

期股权投资价值-少数股东权益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收益法预测中,对于龙门教育及其旗下控

股公司,采用合并口径预测,以反映标的公司的整体企业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企业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Fn——永续期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i——收益期计算年

n——预测期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其他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

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

阶段。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

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预测期预测到企业生

201

产经营稳定年度,根据企业提供的未来发展规划及其所处行业的特点,预测期

至 2022 年末。

3)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及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

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预估假设标的公司评估基

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4)净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

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5)终值的确定

收益期为永续,终值

按预测末年现金流调整确定。具体调整事项主要包括折旧、资本性支

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的调整原则是按永续年在不扩大规模的条件下能够持续经

营所必需的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

6)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净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公式:

202

式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权益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公式:

式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7)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

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8)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

估。

9)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本次收益法测算中,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合并预测。对非控股

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投资以审定后的净资产乘以龙门教

203

育所持股权比例作为评估值。

10)少数股东权益

本次收益法测算中,评估人员根据少数股东股权比例,确定预测期及永续

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以少数股东损益占各年预测利润合计数占比确定应当扣除

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合并预测范围

本次收益法采用合并口径对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龙门教育及

其控股子公司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控股比例 预测方法 公司主营

1 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预测 封闭式培训

2 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100.00% 合并预测 封闭式培训

3 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100.00% 合并预测 封闭式培训

4 武汉龙门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合并预测 封闭式培训

5 北京见龙云课科技有限公司 66.67%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5-1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6 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合并预测 空壳公司

7 跃龙门育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00% 合并预测 软件销售

8 北京龙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1 北京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2 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3 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4 郑州龙跃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5 南昌龙百门尚纳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6 株洲新龙百门尚千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7 苏州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8 太原市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9 合肥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10 成都龙跃门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8-11 天津龙门尚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1.00% 合并预测 K12 课外培训

204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空壳公司,无正常业

务,主要是为了持有相关资质证书设立的子公司,本次收益法中根据企业历史

年度成本、费用的情况,依据实际情况对上海隆门未来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测。

对于北京龙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新余龙线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单独加回;对其拥

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北京奇点天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虚拟现实在线科

技有限公司)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单独加回。

3、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

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评估报告》假设标

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

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

阶段。

龙门教育主营业务为中高考封闭式培训、K12 课外辅导培训及教学软件销

售业务。在升学考试培训市场,龙门教育已发展成为陕西省行业领先企业。

从市场发展来看,中国教育产业均处于扩张阶段,且产业的总体规模将在

5 年内翻倍,即从 2015 年的 1.6 万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3 万亿元左右,年均复

合增长率将高达 12.7%,其中,K12 教育市场规模约为 5,000 亿元,而到 2020

年,这一数据有望达到 8,800 亿元,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约 12%。

从中高考录取情况来看,龙门教育封闭式补习学校中,高三重点班一本上

线率 53%,二本上线率 94%,中考部上线率 92%,规模和教学质量同步提升,

205

近年来居于区域行业前列。此外,龙门新增的 K12 课外辅导业务,从区域转战

全国,已覆盖 12 个城市,开设 62 个校区,将成为龙门教育未来发展的新动力。

综合上述行业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运营情况等因素,管理层对企业未来收

益进行了五年的预测,并预计在 2023 年及以后年度企业进入稳定期。

4、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1)历史年度营业收入分析

根据龙门教育审定合并报表,企业历史年度收入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封闭式培训 124,331,570.00 180,054,486.48 33,904,127.51

软件销售 28,899,009.05 35,377,448.23 4,061,449.29

K12 课外培训 - 20,758,156.38 14,483,046.17

合并抵消 7,150,694.10 312,215.83 491,238.74

合计 146,079,884.95 235,877,875.26 51,957,384.23

增长率(%) 61.47%

由上表可看出,2015 年-2016 年龙门教育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其中,封

闭式培训、软件销售 2016 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44.82%、22.42%。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通过新设校区、新增业务类型,丰富龙门服务网点,

使招生量进一步增长,实现收入大幅增长。

①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2015-2017 年 1~2 月龙门教育封闭式培训各个班型的报名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报名收入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206

中补 69,003,960.00 91,230,741.00 53,756,900.00

高补 56,618,460.00 62,772,200.00 24,064,700.00

高一高二 - 15,976,600.00 19,582,000.00

新业务 - 14,295,916.66 859,548.00

合计 125,622,420.00 184,275,457.66 98,263,148.00

由上表可看出,2016 年及 2017 年 1~2 月同期封闭式培训各个班型的报名收

入都出现了大幅增长,具体增长率如下所示:

报名收入增长率(%)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同期比较)

中补 32.21% 29.78%

高中教育 39.09% 11.64%

受行业发展及龙门教育自身校区的增长,口碑和竞争力的提升,历史年度,

企业封闭式培训部分报名收入出现了大幅增长。其中,中补相较高补增长较快。

②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深圳跃龙门的主营业务是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软件销售通过向龙门教

育旗下封闭式培训学校学生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供课外学习、教学软件,以此

获取收益。软件销售对象主要是龙门教育旗下封闭式培训学校学生,软件销售数

量多少取决于龙门教育封闭式培训学校学生人数。

咨询服务是深圳跃龙门与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机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

合作。深圳跃龙门提供教学培训方法、培训人员等,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机

构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场地、学生,双方共同培训学生,收益以分成的形式

确认,目前进行的主要合作培训项目是“单词突击集训赢项目”。

2015-2017 年 1~2 月深圳跃龙门的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软件销售收入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软件销售收入 28,899,009.05 35,262,104.73 265,382.31

207

软件销售收入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咨询服务收入 115,343.51 3,796,066.98

合计 28,899,009.05 35,377,448.23 4,061,449.29

由上表可看出,2015-2017 年 1~2 月,随着深圳跃龙门和龙门教育封闭式培

训学校、龙们尚学 K12 培训学校的合作进程加快,深圳跃龙门的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较快;同时,深圳跃龙门重视外部业务发展,也促进了咨询服务的增长。软

件收入具体增长率如下:

销售收入增长率

项目

2016 年

软件销售收入 22.42%

咨询服务收入 -

2015-2017 年 1~2 月深圳跃龙门的销售数量占现龙门封闭式学校人数比情况

如下所示:

人次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软件销售数量 10,166.00 15,003.00 5,370.00

西安龙门补习学生人数 15,084.00 21,972.00 10,354.00

占比 67.40% 68.28% 51.86%

由上表可看出,2015-2016 年深圳跃龙门软件销售数量占龙门教育封闭式培

训学校人数比一直保持在 67%以上。

③K12 课外培训

根据龙们科技审定报表,企业历史年度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报名收入

产品名称 分类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一对一培训 小学 4,813,624.10 911,008.28

208

报名收入

产品名称 分类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初中 18,291,853.67 8,770,743.21

高中 15,608,252.80 6,793,392.60

综合 86,300.00 23,800.10

合计 38,800,030.57 16,498,944.19

小学 1,654,609.96 453,096.50

初中 4,044,117.71 2,114,493.56

高中 1,207,707.88 996,855.70

班课培训

其他 - 1,941,000.00

单词赢 1,294,400.00 1,032,812.00

合计 8,200,835.55 6,538,257.76

合计 47,000,866.12 23,037,201.95

由上表可看出,报告期内,龙们科技大力发展 K12 教育培训“一对一”和

“班课”等业务。同时,通过加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加强软件产品对“一对一”

培训服务贡献力,提升龙门品牌影响力,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

2)可比公司收入增长情况

收入增长比例(%)

可比公司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好未来 38.94% 38.25% 42.86%

新东方 18.65% 9.47% 18.57%

新南洋 25.06% 30.39% 24.97%

达内科技 46.72% 38.91% 20.36%

正保远程 36.21% 11.30% 8.66%

ATA 4.91% -8.97% 19.13%

平均 28.42% 19.89% 21.92%

注:新南洋为教育与服务业务的收入增长率

由上表可看出,2014-2016 年龙门教育可比上市公司均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2016 年龙门教育收入增长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9

3)未来收入预测

未来收入预测以企业历史年度的实际经营为基础,对比同行业企业的经济

指标,并结合企业历史业绩增长情况及管理层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年

度的营业收入。

①主营业务收入测算公式

A、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根据龙门教育的经营特点和收入确认方式,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西安碑林新龙门补习培训中心的主营业务是针对初、高

中学生进行封闭式面授辅导培训。

在每年的 8 月份至 9 月份以及次年的 1 月份至 2 月份集中收取学费,收入按

照直线法在当学期内进行摊销。其中三个较大的校区:咸宁东路校区、华美校区

和长安南路校区为合作办学模式,分别与西安建筑工程学院、华美专修学院以及

西安外事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每学期约定一部分学生的学费作为合作

方收取的合作办学费用。中企华评估根据报告期内企业与合作办学方签订的补充

协议,确定历史各年合作办学费用占比。故其未来收入预测思路为:

主营业务收入=(当年报名收入+合作办学收取学费)×(1-合作办学费占比)

×(1-退费率)

合作办学费占比=合作办学收取学费/(当年报名收入+合作办学收取学费)

退费率=退费金额/当年报名收入

其中:

“当年报名收入”系龙门教育收入的学生学费,“合作办学收取学费”系合

作办学单位收取的学生学费;下述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预测中的“报名收入”

为“当年报名收入+合作办学收取学费”。

B、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210

深圳跃龙门的主营业务是软件销售和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系向龙门教育旗下

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学校学生和其他 K12 培训机构提供课外学习、教学软

件,以此获取收益。

咨询服务是通过与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机构或其他 K12 教育培训机构合

作获取的收益,目前进行的主要合作项目是“单词突击集训赢”。故其未来收入

预测公式为:

主营业务收入——软件销售=销售单价×销售数量

主营业务收入——咨询服务=单词赢培训收入×分成比率

单词赢培训收入=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机构及其他合作培训机构收取的单

词赢收入×(1-当年退费率)

C、K12 课外培训

根据龙们科技的经营特点和收入确认方式,其收入在课程结束时确认收入,

故其未来收入预测思路为:

主营业务收入=当年的报名收入×(1-当年退费率)×转换率+上年报名收入

×(1-当年退费率)×(1-上年转换率)

转换率=当年报名收入经审计审定后可在当期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

(当年报名收入×(1-当年退费率))

②报名收入的预测

A、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

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业务报名收入的测算根据报名人次和平均单价确定,

其中:

关于报名人次,未来年度现有校区报名人次按照企业招生计划及未来发展规

划确定,其中 2017 年根据企业规划确定,中补、高补部分 2018 年按照 2017 年

人数增长 2%,以后年度人次维持不动;2018 年、2019 年高一高二培训招生分别

211

较上年增长 2%,以后年度招生人次维持不动。新增校区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情况

及龙门教育管理层对未来经营的预计综合确定。

关于单价,根据企业提供的学生收费台账,高补的平均单价历史年度逐渐下

降,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2016 年以前都是高补精品班,2016 年起开设普通班,普

通班价格较低导致平均价格下滑,到目前为止,现有校区人数已趋于饱和,未来

预测以现有班型布局,高补课程单价在 2017 年保持不变,2017 年以后,每年在

上一年度单价基础上递增 5%。高一高二课程为 2016 年新设,未来年度按照 2017

年上半学期平均单价每年递增 5%确定。

根据企业提供的历史数据,中补课程平均单价历史年度增幅较大,2017 年

上半年学费较 2016 年上半年增加约 25%,本次预测中补学费以每年 5%递增。

中企华评估收集了报告期内企业与合作办学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内

容其合作费用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合作费占比 11.51% 9.60% 9.01%

平均 10.04%

*其中:合作费占比=合作办学收取学费/(当年报名收入+合作办学收取学费)

本次评估中,中企华评估参照合作协议及上述占比,以历史平均数确定未来

年度预测合作办学费占比 10.04%。

B、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A)软件销售数量分析如下:

软件销售数量

软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 10,166.00 7,964.00 -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42.00 - -

跃龙门教学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V1.0 85.00 - -

跃龙门培训管理系统软件 V1.0 16.00 50.00 -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21.00 - -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 - 6,938.00 -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PAD 版) - 51.00 -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3(pvc 学习卡) 14,850.00

212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PAD) - - 69.00

合计 10,330.00 29,918.00 69.00

软件销售数量占龙门教育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学校人次比如下表:

占龙门教育封闭式学校人次比

软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 67.40% 36.25%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0.28%

跃龙门教学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V1.0 0.56%

跃龙门培训管理系统软件 V1.0 0.11% 0.23%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0.14%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 31.58%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PAD 版) 0.23%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PAD) 0.67%

合计 67.40% 68.28% 0.67%

由上表看出,2015 年、2016 年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此系统为跃龙门移

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 的升级版本,测算时认为是同一系列产品)占龙门教育封

闭式学校人次均保持 67%以上。而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跃龙门电子多媒体

阅读软件、跃龙门教学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已被淘汰,

不再销售。

关于销售数量,根据历史年度软件销售数量占龙门教育封闭式学校人次比,

销售给封闭式学校学生的软件将保持现有水平,销售外部培训机构将有一定增长。

本次评估中,本着谨慎性原则,未来销售给封闭式学校学生软件数量不增长,销

售外部培训机构数量按一定比率增长。

(B)软件销售单价分析

单价(元)

软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 2,240.00 2,300.00 -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72,500.00 -

跃龙门教学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V1.0 62,500.00 -

213

跃龙门培训管理系统软件 V1.0 72,500.00 72,500.00 -

跃龙门电子多媒体阅读软件 V1.0 72,500.00 - -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 - 2,300.00 -

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V1.0(PAD 版) - 4,500.00 -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3(pvc 学习卡) - 200.00 -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V1.0(PAD) - - 4,500.00

由上表可看出,除跃龙门移动教育平台软件 2016 年较 2015 年有小幅度增长

外,其他均无增长。

关于单价,根据企业预测,客户群体对单价的敏感度较高,根据企业管理层

提供信息,历史年度各个软件产品均无明显单价上涨。本次评估中,本着谨慎性

原则,未来软件产品单价均保持不变。

(C)咨询服务收入分析

咨询服务收入系深圳跃龙门与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学校、其他教育培训

机构咨询合作产生的收入分成,根据深圳跃龙门提供的合同,历史年度收入按双

方各 50%分成。本次评估,深圳跃龙门与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学校的合作单

词赢培训咨询收入,按照龙门教育旗下 K12 培训学校收入按合作培训收入进行

分成;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咨询收入按历史年度收入增长率增长。

C、K12 课外培训

K12 课外培训培训业务报名收入的测算根据报名人次和平均综合单价综合

确定,其中:

报名人次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及龙们科技管理层对未来经

营的预计综合确定。未来年度,考虑龙们科技系 2016 年成立,2017 年报名人次

将得到较快增长,之后增速将逐年放缓。

关于单价,根据企业预测,客户群体对单价的敏感度并不高,由于上述一对

一及班课业务于 2016 年刚刚起步,2016 年单价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评估

中,根据企业规划及未来课程单价的预测,2017 年度各个板块单价涨幅为 15%,

214

以后年度涨幅均为 5%。

③转换率及退费率的确定

A、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

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业务的报名收入在当年均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故

无需测算转换率;其退费率参考企业历史数据经分析后确定,具体如下所示: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未来预测年度

本期收款 125,622,420.00 184,275,457.66 98,263,148.00

退费金额 297,600.00 2,905,459.00 21,400.00

退费率 0.24% 2% 0.02% 2%

B、K12 课外培训

K12 课外培训培训业务转换率及退费率参考企业历史数据经分析后确定,具

体如下所示: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未来预测年度

项目

转换率 退费率 转换率 退费率 转换率 退费率

小学 48.69% 5.92% 95.76% 13.83% 72.23% 9.87%

初中 48.98% 5.83% 62.87% 3.21% 55.93% 4.52%

一对一

高中 41.00% 5.09% 57.72% 3.22% 49.36% 4.16%

综合 64.32% 0.00% 81.29% 0.00% 72.81% 0.00%

小学 66.49% 3.25% 84.35% 3.63% 75.42% 3.44%

初中 61.12% 6.32% 72.99% 3.20% 67.06% 4.76%

班课 高中 64.45% 6.81% 94.38% 5.05% 79.41% 5.93%

其他

单词赢 9.15% 0.37% 152.48% 7.24% 100.00% 7.24%

④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测算,企业未来年度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215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封闭式培训 208,248,142.91 278,134,420.65 318,306,765.25 333,008,580.87 348,458,290.36 364,694,568.59 364,694,568.59

K12 课外培

143,560,369.20 275,688,278.64 366,550,450.12 455,912,112.91 535,248,966.65 600,277,073.90 600,277,073.90

软件销售 39,803,900.31 55,911,171.03 61,472,242.19 64,868,059.73 67,766,093.23 69,854,653.78 69,854,653.78

合并抵消 235,000.00 258,500.00 284,350.00 312,785.00 344,063.50 378,469.85 378,469.85

合计 391,377,412.42 609,475,370.32 746,045,107.56 853,475,968.50 951,129,286.75 1,034,447,826.42 1,034,447,826.42

⑤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为封闭式培训学校外包给第三方的食堂管理收入。评估人员收

集分析了食堂承包合同、现有校区规模、在校学生人数等情况;未来年度,已有

校区依照历史年度食堂承包收入确定,新开校区以现有同等规模校区承包收入确

定,具体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其他业务收入 6,190,066.04 7,037,961.20 7,037,961.20 7,037,961.20 7,037,961.20 7,037,961.20 7,037,961.20

(2)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教务教学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折旧及摊

销、材料印刷费、技术服务费、装修费等。

教务教学人员人数根据未来新增校区及业务增长等因素综合确定,工资薪金

按该项费用历史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预测期的收入确定。

装修费为现有校区装修维护发生的历史费用,预测期的装修分摊分别为新校

区的装修和以后年度各个校区的维护性装修,后续新校区的装修费用参照老校区

新建时发生的装修费用综合确定,以后年度的翻新装修参照历史年度装修费用水

平确定。

材料印刷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教学成本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标的公司历史

教学成本增长情况,按历史年度占收入比例,并对其合理性和趋势性进行分析后

确定。

216

经测算,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主营业务成本 165,265,369.73 263,345,643.51 320,641,011.41 367,215,228.97 409,361,420.83 439,876,123.94 440,833,390.46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标的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

基金、车船税和房产税。

根据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增值税)的 7%、

5%进行缴纳;车船税为车辆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登记所有的车辆种类,按照规定

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房产税是企业为租赁方代缴的房产税,按照

房租费用的 12%代缴。

根据企业 2016 年税收缴纳情况,龙门教育各个分、子公司培训收入均需缴

纳增值税,其中:深圳跃龙门软件销售业务的税率为 17%,咨询服务的税率为

6%,北京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税率

为 6%,其他公司的税率皆为 3%;本次评估中,按照相关计税依据及各个子公

司实际增值税税率,计算得出应缴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收益法预测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346,572.46 4,384,199.40 5,322,978.48 6,089,866.41 6,778,685.90 7,358,184.39 7,358,184.39

(4)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部门工资社保、广告宣传费、差旅费、办公费、材

料印刷费、会议费以及与销售部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等。

对于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相一致的销售费用,参考历年情况,结合同行

业类似企业的经验,确定该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预测的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未来这部分销售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差旅费、办公费、

217

材料印刷费、会议费等。

对于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不相关的项目,则按个别情况具体分析预

测。如: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用等,职工薪酬按该项费用历史年度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预测期的收入进行预测;折旧及摊销费用则根据企

业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和存续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进行预测。

预测期内的销售费用总额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收益法预测表-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销售费用 62,735,030.41 102,859,481.96 130,048,035.62 151,531,952.68 171,251,046.53 187,077,486.78 187,068,435.84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部门工资和社保、中介服务费、会议费、水电费、办

公费、研发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与管理部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等。评

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对于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相一致的管理费用,参考历年情况,结合同行

业类似企业的经验,确定该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预测的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未来这部分管理费用。如会议费、水电费、办公费、研发费

用等。

对于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不相关的项目,则按个别情况具体分析预测。

如:职工薪酬、中介服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折旧及摊销费用,职工薪酬按

该项费用历史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预测期的收入进行预测;

中介服务费根据目前签订的协议,考虑未来一定的增幅进行预测;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根据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考虑企业职工人数综合确定;折旧及

摊销费用则根据企业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和存续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

况进行预测。

预测期内的管理费用总额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218

收益法预测表-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管理费用 54,316,131.04 74,287,996.94 80,898,111.63 86,756,938.31 92,730,365.82 99,319,528.94 99,346,623.67

(6)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历史财务费用

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手续费根据历史年度占收入比进行测算。未来

年度,企业财务费用测算如下:

收益法预测表-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财务费用 826,177.20 1,595,771.90 2,114,889.59 2,634,465.32 3,095,746.41 3,471,926.64 3,647,540.07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企业历年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由于深圳跃龙门的主营业务为软件

销售,财政部《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中针对软件

销售企业征收增值税作如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

即退政策。经考虑,政府补助的预测公式如下:

政府补助=(深圳跃龙门主营业务收入-咨询服务费收入) 14%

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均为偶发性收入支出,故未来不再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门教育主营业务含网络远程教育服务收入及网络视听节

目技术服务、开发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中鼓励

类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 4 条“远程教育”及第 12

条“网络视听节目技术服务、开发”,第三十二项商务服务第 8 条“培训”项目,

219

因此享有 15%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

知》(国发[2011]4 号),深圳跃龙门认定为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未来年度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征收企

业所得税;其余企业所得税率均为 25%。本次预测中,根据本次评估假设,龙门

教育和深圳跃龙门所得税优惠政策可续展至预测期末,其余所有公司税率均按

25%计算。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所得税率单独测算每家所得税,则预测期内需缴纳的所得

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利润总额 114,656,212.41 175,178,332.09 219,478,009.61 251,727,919.38 280,393,103.94 309,833,212.53 303,231,613.19

税率 12.95% 14.56% 18.44% 19.54% 19.94% 20.17% 23.66%

所得税 14,844,798.69 25,499,388.10 40,465,608.67 49,196,600.03 55,912,714.92 62,496,205.93 71,746,116.64

(9)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对于企业未来的折旧费用,本次评估是根据企业基准日固定资产的类别、原

值、折旧方法确定折旧率,同时考虑资本性支出对固定资产原值的影响进行测算。

评估人员以基准日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并

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车辆设备、电子设备及其

他)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额。

摊销主要为标的公司基准日存在的长期待摊费用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按照

尚可摊销年限测算。

综上,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收益法预测表-折旧及摊销

单位:元

220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折旧及摊销 15,123,125.82 25,418,247.61 28,370,923.60 31,734,235.73 34,166,600.51 30,957,906.58 31,933,547.54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企业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包括新设备购置、资产更新投资和新校区装修、老

校区维护性装修等部分支出的测算,主要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及规划确定。

企业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资本性支出 31,499,246.40 24,356,000.00 24,809,447.28 28,032,013.27 25,908,705.43 39,131,056.78 32,003,296.44

(11)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

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先收学费后培训),并结合历史年度数据分析,企业

未来不需要追加营运资金。

(12)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

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所得税+利息

费用×(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经测算,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如下表:

收益法预测表-净自由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息税前利润 114,656,212.41 175,178,332.09 219,478,009.61 251,727,919.38 280,393,103.94 309,833,212.53 303,231,613.19

减:所得税 14,844,994.65 25,499,388.10 40,465,608.67 49,196,600.03 55,912,714.92 62,496,205.93 71,746,116.64

221

净利润 99,811,217.75 149,678,944.00 179,012,400.94 202,531,319.34 224,480,389.02 247,337,006.60 231,485,496.55

少数股东权益 6,643,320.81 20,185,205.94 28,052,722.66 38,648,602.82 47,526,982.10 55,316,262.46 55,736,339.49

归母净利润 93,167,896.95 129,493,738.06 150,959,678.28 163,882,716.52 176,953,406.92 192,020,744.14 175,749,157.06

加:折旧及摊

15,123,125.82 25,418,247.61 28,370,923.60 31,734,235.73 34,166,600.51 30,957,906.58 31,933,547.54

减:资本性支

31,499,246.40 24,356,000.00 24,809,447.28 28,032,013.27 25,908,705.43 39,131,056.78 32,003,296.44

营运资金追加

- - - - -

营业现金流量 83,435,100.00 150,741,200.00 182,573,900.00 206,233,500.00 232,738,300.00 239,163,900.00 231,415,700.00

(13)永续期企业现金流的计算

考虑到企业 2023 年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故确定永续期的年现金流与预测

末年的情况基本相同,按 2022 年的现金流调整确定。具体需要调整的事项为所

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

1)所得税

如上文分析,企业预测期后每年的所得税金额为 7,174.61 万元。

2)折旧及摊销

如上文分析,预测期后每年的折旧费为 3,193.35 万元。

3)资本性支出

如上文分析,预测期后每年的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200.33 万元。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2017 年 2 月 28 日 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3.2921%,本次评估以 3.2921%作为无

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222

标的公司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 L 1 1 t D E β U

式中:β 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 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

D E :标的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国内外教

育培训类的可比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β ,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标的公司

的β 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u 值

1 TAL.N 好未来 0.6918

2 EDU.N 新东方 1.0667

3 600661.SH 新南洋 1.5508

4 TEDU.O 达内科技 1.2517

5 DL.N 正保远程 1.0097

6 ATAI.O ATA 公司 0.9057

βu 平均 1.0794

根据上市公司经营数据及企业的经营特点分析,同类上市公司均无有息负债。

评估基准日,龙门教育账面无有息负债。根据企业先收款后培训的经营模式,未

来经营无需借款,故本次评估目标资本结构取 0,企业所得税率按照合并口径下

的综合税率测算。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6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

均收益差 6.24%;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86%。

223

则:MRP=6.24%+0.86%

=7.10%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是根据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企业特殊经

营环境、企业成立时间、企业规模、经营管理、业务状况、特殊因素所形成的优

劣势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综合考虑现有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和业务

状况等方面的情况,综合以上分析,确定企业特有的风险调整系数为 2.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1)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标的公司的权益资

本成本,由于采用合并口径测算,企业实际所得税率每年稍有不同,则 Ke 为:

K e R f β MRP Rc

=12.96%

2)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企业日常经营模式为先收钱后培训,未来经营无需借款,同类上市公司无有

息负债,故本次评估 D/E 取 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

式,计算得出标的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为: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12.96%

(6)预测期后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上述公式测算,预测期后折现率为 12.96%。

224

6、预测期后的价值确定

预测期后的价值是永续期预期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7、测算过程和结果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12 月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永续

营业现金流量 83,435,100.00 150,741,200.00 182,573,900.00 206,233,500.00 232,738,300.00 239,163,900.00 231,415,700.00

折现期 0.42 1.33 2.33 3.33 4.33 5.33 5.33

折现率 WACC 12.96% 12.96% 12.96% 12.96% 12.96% 12.96% 12.96%

折现系数 0.9505 0.8501 0.7526 0.6663 0.5898 0.5222 4.0305

历年折现值 79,305,535.77 128,140,687.22 137,399,478.30 137,403,221.05 137,276,712.34 124,886,630.73 932,720,978.85

经营性现金流现值 1,677,133,244.26

8、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非经营性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门教育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控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方法 评估值

1 北京虚拟现实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4% 2,000,000.00 账面净资产*股权比例 77,581.13

2 北京奇点天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 500,000.00 账面净资产*股权比例 63,378.05

合计 140,959.18

对于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审定净资产乘以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经测算: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174,644.35 元。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减最低现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考虑企业

经营所必须的人员工资、扣除折旧摊销后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等,

225

经测算溢余资产为 240,363,105.62 元。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门教育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控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方法 评估值

新余龙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1 41% 25,000,000.00 账面净资产*股权比例 24,587,412.35

限合伙)

对于上述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以审定净资产乘以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为 24,587,412.35 元。

(4)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测算中,评估人员根据少数股东股权比例,确定预测期及永续期

内少数股东损益,以少数股东损益占各年预测利润合计数占比确定应当扣除的少

数股东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为 359,812,979.75 元。

9、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

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

=1,677,133,244.26+2,174,644.35+240,363,105.62+24,587,412.35

-359,812,979.75

=1,584,445,427.00 元(取整)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26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584,445,427.00– 0.00 元

=1,584,445,427.00(取整)

(四)市场法

1、市场法具体方法的选择

(1)市场法的定义和原理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

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

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

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截止评估基准日,国内教育行业上市公司只有三家,其中紫光学大于 2015

年完成并购重组,但基准日近两年紫光学大业绩都为亏损,故不适合采用上市

公司比较法。

教育行业近两年并购市场较为活跃,且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

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获知,可以对其价值

做出分析,因此,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2、可比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基本步骤

(1)选择可比案例

227

1)选择资本市场

在明确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后(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

质、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选择 A 股市场

作为交易案例的资本市场;

2)选择准可比交易案例

在明确资本市场后,选择与标的公司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交易类型一致、时间跨度接近、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交易实例作为准可比交易

案例;

3)选择可比交易案例

对准参考可比交易案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

范围、主要目标市场、业务结构、经营模式、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所处经营阶

段等方面。通过对这些准参考案例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以选取具

有可比性的参考案例。

(2)分析调整财务报表

对所选择的参考案例的业务和财务情况与标的公司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并做必要的调整。首先收集参考案例的各项信息,如与交易相关的交易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行业统计数据、

上市公司公告、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对上述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市场、业务、

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调整,以使参考企业的财务信息尽可能准确及客观,使其与

标的公司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3)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在对参考案例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

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4)运用价值比率

在计算并调整参考案例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

228

乘,计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

(5)其他因素调整

其他因素调整包括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少数股东权益、货币资金等的调整。

3、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与概况

(1)教育行业近期交易情况

2014 年来涉及境内上市公司收购教育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企业 所在行业 首次披露日

(亿元)

1 电光科技 雅力信息 55%股权 0.704 教育培训 2016/8/1

2 立思辰 叁陆零教育 100%股权 3.44 教育培训 2016/7/17

3 勤上光电 广州龙文教育 100%股权 20 教育培训 2015/12/31

4 秀强股份 全人教育 100%股权 2.1 教育培训 2015/12/18

5 威创视讯 金色摇篮 100%股权 8.57 教育培训 2015/9/8

6 银润投资 学大教育 100%股权 3.69 亿美元 教育培训 2015/7/26

7 研途宝 3000 万元收购才志教育 0.3 教育培训 2015/7/15

8 网龙网络 Promethean World 1.3 亿美元 教育培训 2015/6/16

9 全通教育 介诚教育 100%股权 0.1042 教育培训 2015/4/17

10 威创视讯 红缨教育 100%股权 5.2 教育培训 2015/2/3

11 全通教育 继教网 100%股权 10.5 教育培训 2015/1/27

12 盛通股份 乐博教育 100%股权 5.6 教育培训 2016/4/29

13 文化长城 联汛教育 80%股权 12.87 教育信息化 2015/9/1

14 文化长城 水晶球教育 100%股权 10.00 教育信息化 2015/8/1

教育服务,互联

15 拓维信息 海云天 100%股权 10.60 2015/4/18

网软件与服务

教育服务,互联

16 拓维信息 长城教育 100%股权 7.23 2015/4/18

网软件与服务

17 李苒 光华教育部分股权 0.00 教育服务 2016/12/8

18 雷诺尔 春华教育 60%股权 1.73 教育服务 2016/11/17

Sherman

19 枫叶教育 6.1%股权 0.00 教育服务 2015/6/4

Investment

229

交易金额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企业 所在行业 首次披露日

(亿元)

中信资本中

20 国并购基金 学尔森教育 100%股权 0.00 教育服务 2014/11/27

二号

恒企教育 100%的股权;

21 开元仪器 12.00 教育服务 2016-08-17

大英才 70%的股权

(2)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标准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标的公司

有可比性的公司或者案例。本次评估确定的可比案例选择原则如下:

1)同处一个行业,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

2)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3)企业规模和成长性可比,盈利能力相当;

4)交易行为性质类似;

5)最新完成进度:完成、发审委通过、证监会批准;

6)交易数据可以被获取。

(3)可比交易案例的确定

根据上述原则,围绕以教育为核心,同时考虑交易性质等因素,通过公开

信息搜集了 2014 年-2016 年完成交易的 6 个案例作为可比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企业 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勤上光电

1 龙文教育 提供基础教育阶段(K12 阶段)的 1 对 1 课程培训服务。

(002638.SZ)

全通教育 提供为 K12 基础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提供系统平台建设、

2 继教网

(300359.SZ) 课程内容开发和培训体系构建等服务的教育培训服务。

盛通股份 提供国内儿童科技启蒙教育服务,产品主要为儿童提供

3 乐博教育

(002599.SZ) 机器人的设计、组装、编程与运行等培训服务

拓维信息

4 海云天 主营考试服务、标准化考场和教育测评业务

(002261.SZ)

5 拓维信息 长征教育 主营幼儿教育、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育服务

230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企业 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002261.SZ)

开元仪器

6 恒企教育 主营会计培训、IT 培训教育服务

(300338.SZ)

根据龙门教育和可比交易案例的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合适的价值比率,并

根据公开的市场数据分别计算 6 家可比交易案例的价值比率。

4、价值比率的选择

教育行业近两年并购市场较为活跃,且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格

的某些特定的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获知,可以对其价值做出

分析,因此,本次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公共

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 比率(EV/EBIT)、价

值-EBITDA 比率(EV/EBITDA)等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通过对被评估单位

与可比交易案例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被评

估单位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 比率(EV/EBIT)、

价值-EBITDA 比率(EV/EBITDA),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点,被评估单位属于教育培训行业,系典型的轻

资产企业,因此不适合采用市净率(P/B)比率估值模型;同时,由于净利率、毛

利率等盈利能力指标对于价值影响较大,P/S 乘数更适用于净利率、毛利率等盈

利能力指标相当的企业,因此不适合采用市销率(P/S)比率估值模型。

EV/EBIT 模型没有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的不同对估值结果影响

较大,因此不适合采用企业价值比率(EV/EBIT)估值模型。

EV/EBITDA 模型虽然避免了折旧方法不同对价值倍数的影响,但是教育培

训企业属轻资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值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小,此外,该模型

没有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的不同对估值结果影响较大,因此不适合采

用企业价值比率(EV/EBITDA)估值模型。

231

动态市盈率模型把价格和收益联系起来,并考虑到了企业的增长性,能较合

理的反映股权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择动态市盈率模型进行测算。

采用市盈率比率(P/E)公式为: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交易案例企业调整后动态市盈率×被

评估单位净利润)+非经营性资产+现金及其等价物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未纳入合

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少数股东权益

5、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确定

(1)P/E 市场法下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根据收益法盈利预测 ,龙门教育 2017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9,981.12 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高值 低值 均值

1 修正后 P/E 比率 18.93 13.68 16.30

2 目标公司归母净利润 9,981.12 9,981.12 9,981.12

3 经营性资产价值 188,912.35 136,492.86 162,657.77

5 溢余资产价值 24,036.31 24,036.31 24,036.31

6 非经营性资产 217.46 217.46 217.46

7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458.74 2,458.74 2,458.74

8 少数股东权益 35,981.30 35,981.30 35,981.30

9 被评估公司股权价值(取整) 179,600.00 127,200.00 153,400.00

(2)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采用市盈率模型,对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时点的

价值进行了评估,其股权评估值在 127,200~179,600 万元之间。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

232

(六)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主要说明

1、培训学校相关

截至评估基准日,由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举办人的民办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经营资质

西安市雁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西安龙门补习

1 2003 年 7 月 7 日 区东仪路 100% 中考、高考补习。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培训中心

136 号 161010370001601

西安碑林新龙 西安市东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 门补习培训中 1999 年 南街龙渠堡 100% 高考补习、考前辅导。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心 29 号 161011370000110

学校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两个学校 2015、2016、2017 年 1~2 月报表中列示的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66.83 万元,5,452.27 万元,1,002.72 万元。未来年度,

龙门教育会将上述两个学校的经营业务逐渐转移至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期后分红事项

2017 年 5 月 8 号,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6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该公告,龙门教育于 2016 年发放的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

人民币 51,861,600.00 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培训场所权属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华美校区、咸宁东

路校区,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下属的长安南路校区均和相关学校签署的合作办

学协议,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 合作方为项目提供教学场地,其中包括教学

楼、宿舍楼和食堂等配套设施,截至目前,合作方并未提供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证

明;北京龙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租赁的场地中,部分租赁房产的出

租人存有权属瑕疵,即出租人非产权人本人,出租人尚未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或

授权出租人出租相应房产的证明文件,本次评估未考虑培训场地权属问题对未来

233

经营办学的影响。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以及其他对评估或

估值结果产生影响的事项。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标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

的相关性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的中企华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现实

的及预期的利益或者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

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企华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上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

规规定、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企华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

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234

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

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二)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情况、标的资产的财务预测情况及评估依据的

合理性

1、行业情况、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及主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

2、标的资产的财务预测及评估依据合理性

龙门教育的主要产品包括封闭式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辅导及教学软

件销售业务等,评估机构依据龙门教育各个业务在报告期内的历史情况,预测了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

支、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自由现金流量、永续

期企业现金流等,结合符合龙门教育情况的折现率,测算得出收益法评估结果。

标的公司的财务预测符合客观现状,预测结果与标的公司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相

符。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资产评估情况/(四)收益法”。

3、行业发展情况

(1)品牌教育综合化发展

在教育培训市场竞争化的时代,品牌优势是竞争的一个核心,面对教育培训

235

领域的广阔市场和丰厚利润,中、小型培训机构的另一个竞争策略就是不求“大”

而求“深”,即认真分析细分市场,选准某一个需求点,再精准地深入下去。合

理兼并重组,组建出有中国地方特色的教育培训公司,打出自己的品牌,才能在

教育市场站住自己的脚跟。

(2)专业教育机构连锁化和品牌教育项目连锁

在品牌机构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下,专业机构注重在纵深发展,这种品牌化各

地区开设分公司或加盟的模式有助于快速启动二三级市场,这种模式将是二三级

市场快速成长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中国教育培训业走向全国地方城市的一个重

要途径。最终会形成大品牌教育机构占领全国各级城市的大格局。

(3)技术革新推动教育机构往线上发展

发达国家在线教育服务行业的发展从 2000 年以来已经持续走强到今天,据

GSV 全球教育行业报告显示,2013 年在线教育服务全球市场规模为 1,116.27 亿

美元,到 2017 年全球在线教育市场规模预计将增至 2,555.00 亿美元,保持 23.00%

的年复合增长率。随着世界各国对在线教育重要性认识的逐渐提升,全球各国在

线教育市场规模将实现快速增长。

从国内在线教育服务用户数量来看,2013 年在线教育用户人数达 6,720.00

万人,同比增长 13.80%;2014 年有将近 1 亿互联网用户尝试通过在线渠道获取

教育信息和学习资源。随着在线教育服务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线教育、网络

学习习惯的养成,我国在线教育用户市场规模还将有持续增长,预计到 2017 年

将达到 14,032.60 万人。一方面,中国网民规模极其庞大并在稳步扩大,这给在

线教育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发展空间和稳定基础。另一方面,国内在线教

育产品数量快速增长,教育方式通过互联网推陈出新,给予用户差异化体验,吸

引更多用户参与其中。

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用户数量,通过对比我国和西方国家的在线教育服务

行业市场可以发现,我国在线教育服务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一方面,我国教育行

业支出与 GDP 比值不到美国的一半,甚至仅为印度的 3/4,未来教育行业支出仍

236

有巨大的提升空间,这也给教育信息化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

面,我国互联网渗透率由 2008 年的 23.00%提升至 2014 年的 50.00%,随着互联

网的飞速发展,教育从线下逐渐转移到线上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据艾瑞咨询数据

显示,2014 年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 934.70 亿元,同比增长 22.90%。随着内

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平台提供商的相继入场,用户习惯的养成,在线教育将

会有持续的增长,未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向线上发展将成为大势所趋。

4、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1)龙门教育核心竞争力

1)教学模式的优势

龙门教育的教学模式强调“教、管、学”一体化,并根据中高考课外培训

的特点,在教、管、学三个环节,设定不同的“变量”,形成差异化的产品和

服务。其中,公司主营业务“VIP 全封闭校区”,教学模式的核心是“5+教

学”,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吸收,在科学的时间管理之下,也能保证学生对知

识接收的效率效果和速度,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一般的培训业态。

2)商业模式的优势

全封闭培训是盈利能力最强的培训业态,龙门教育线下业务采取“VIP 全

封闭校区+课外学习中心”联动发展模式,在扩张城市中,龙门教育先开设 K12

课外学习中心积累客户基础,以初中成绩中等、高中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下的

学生为目标群体,为全封闭 VIP 校区开设流量入口。线下业务作为“支点”,

利用大数据技术作为“杠杆”,提升运营效率和教学效率;共享共创的“教育

合伙人”模式探索,为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降低异地招生成本提供机制创新。

3)技术研发优势

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已研发成型多款智能教学产品。公司软件产品

主要面向已有生源销售以配合线下教学。深圳跃龙门还将继续深入研发校务管

理系统,开发英语语法、阅读、作文等教育产品,推动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在教学中的应用。深圳跃龙门研发成型的软件服务及产品如下表所示:

237

软件服务及产品 产品用途

供学生在完成面授培训的同时,对所学知识点进行

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版 快速、准确的梳理,定位学习中的问题,并对所学

内容进行测验考评

特邀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师大实验

中学、北京 101 中学等重点学校一线特、高级教师,

以及部分中高考命题组专家,紧扣最新中高考大纲,

龙门精讲版

针对学生在复习备考中常见的知识盲点、误区、易

错点、障碍点,精心编辑,细致讲解,帮学生全面

梳理考点,强化训练考能。

为培训机构、学校日常教学提供可靠的教研体系和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教学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平台。

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 适用于大学、中小学学生进行快速单词记忆。

对学员咨询、报名、收费、发听课证、发放教材、

分班、考证报名、导入成绩、合格证书分发、奖金

培训管理系统

发放等所有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账目有序、

重要操作有记录,强化不同人员的责任意识。

4)管理团队优势

以龙门教育创始人马良铭先生和明旻女士为代表的教学和教研团队,在中

高考“中等生”培训方面有 20 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在近年开始探索将教学与

DT 数据技术结合的创新之路。以总经理黄森磊先生为代表的运营管理团队,有

多家全国规模教育类上市企业的管理经验。“平台+创业”的教育合伙人模式及

内部激励机制,吸引大批行业创业者,有利于公司整合教育资源并进行区域运

营人才储备。

(2)行业地位

龙门教育处于 K12 教育培训行业,聚焦中高考升学培训细分市场,是集教

育培训、产品研发、教学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教育服务机构。其主营业务是面向初

中、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培训以及教学辅助软件

销售。

龙门教育在国内教育培训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在 2007 年

-2015 年期间,先后获得“最具影响力的教育品牌”、“改革开放 30 年中国十大品

牌高考复读教育机构”、 最具公信力的教育品牌”等十二余项荣誉。升学率方面,

2014 届中考上线率 91.20%,重点上线率 83.00%;2014 届高考本科上线率 85.00%,

重点班二本上线率 93.20%。

238

龙门教育以严格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优异的中高考成绩受到家长、学生的

认可,同时积淀品牌与客户口碑,形成公司的品牌优势,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龙门教育以“教育+互联网”为核心发展战略,通过产业升级,扩大自身在中高考

培训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三)未来变化趋势对评估值的影响

龙门教育主要为初、高中学生提供中高考培训和课外辅导服务,并由其子公

司深圳跃龙门提供配套相关的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产品,属于 K12 教育培训行

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在经营中所需遵循

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和社会政治、经济政策、行业技术、税收

优惠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上述协同效应难以量化,本次评估对协同效应未予以考虑。

(五)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了龙门教育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

本次评估选取收入变化率作为估值敏感性分析的指标。

假设营业收入变化率发生变动,估值对营业收入变动的敏感性测试如下:

营业收入变化率 评估值(万元) 变动(万元) 估值变动率

减少 9.29% 150,859.24 -7,585.30 -4.79%

减少 6.05% 155,694.77 -2,749.77 -1.74%

减少 3.21% 157,630.39 -814.15 -0.51%

158,444.54 -

增加 3.21% 162,313.12 3,868.58 2.44%

增加 6.06% 164,436.04 5,991.50 3.78%

增加 9.27% 166,751.80 8,307.26 5.24%

综上,由上表敏感性分析看出,本次评估结果对于选取的核心指标的敏感程

度在合理范围内。

239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 万元,扣除龙门

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 万元后对应 49.22%部分为 75,433.77 万元,经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后龙门教育 49.22%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74,936.08 万元。

收益法评估的龙门教育价值为人民币 158,444.54 万元,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在 126,900-179,100 万元之间,收益法评估结果处于市场法估值区间,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1、可比交易法分析

截止评估基准日,国内教育行业上市公司只有三家,其中紫光学大于 2015

年完成并购重组,但基准日近两年紫光学大业绩都为亏损,故不适合采用上市

公司比较法。

教育行业近两年并购市场较为活跃,且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

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获知,可以对其价值

做出分析,因此,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可以交易法具体过程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资产评

估情况/(三)市场法”。

2、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分析

(1)龙门教育市盈率、市净率

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 万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 5,186.16 万元后对应 49.22%部分为 75,433.77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后龙门教育 49.22%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74,936.08 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净率(P/B) 市盈率(P/E)

1 600661.SH 新南洋 7.86 40.28

2 603377.SH 东方时尚 10.40 68.94

3 300010.SZ 立思辰 2.69 51.63

240

4 002230.SZ 科大讯飞 5.03 73.38

5 300359 全通教育 6.22 121.84

平均值 6.44 71.21

龙门教育(2016 年实现数) 5.79 21.77

龙门教育(2017 年预测数) 15.24

注:1、市盈率(P/E)=(股票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截至当日公司总股本)/归属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市净率(P/B)=股票在指定交易日期的收盘价×截至当日公司总

股本)/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龙门教育 2017 年预测利润=2017 年 1-2 月实际数+2017

年 3-12 月预测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 71.21 倍,标的公司 2016

年的市盈率为 21.78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若以 2017 年预测数据计

算,交易对价对应的市盈率为 15.25 倍,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标的公司市净率为 5.79,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

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 158,444.54 万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 5,186.16 万元后对应 49.22%部分为 75,433.77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49.22%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74,936.08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以

及其他对评估或估值结果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龙门教育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龙门教育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值为 25,541.07 万元,在《评估报告》所列

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龙门教育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8,444.54 万元,相比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账面值评估增值 132,903.47 万元,增值率 520.35%。

241

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 158,444.54 万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 5,186.16 万元后对应 49.22%部分为 75,433.77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

49.22%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74,936.08 万元,略低于龙门教育评估值对应 49.22%

部分,具有公允性。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就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的中企华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现实

的及预期的利益或者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

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企华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上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

规规定、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企华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

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242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

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243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科斯伍德于 2017 年 7 月与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徐颖、

丁文波、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瑞汇赢、慕远

投资、谢闻九、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

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新材料创投、西安丰皓签

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资产定价及支付方式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徐颖、丁文

波、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瑞汇赢、慕远投资、

谢闻九、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新材料创投、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西安丰皓持有的龙门

教育 49.22%的股权,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

付对价为 11.95 元/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合计人民

币现金 749,360,780 元。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 马良铭 11,812,000 9.11% 141,153,400

2 明旻 21,000,000 16.20% 250,950,000

3 方锐铭 2,800,000 2.16% 33,460,000

4 董兵 2,625,000 2.02% 31,368,750

5 马良彩 1,023,000 0.79% 12,224,850

6 徐颖 525,000 0.40% 6,273,750

7 翊占信息 1,890,000 1.46% 22,585,500

8 丁文波 2,085,000 1.61% 24,915,750

9 田珊珊 210,000 0.16% 2,509,500

10 孙淑凡 1,398,000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4,200,000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3,144,000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980,000 0.76% 11,054,400

244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4 慕远投资 980,000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980,000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2,205,000 1.70% 24,872,400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

17 2,100,000 1.62% 23,688,000

基金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

18 1,470,000 1.13% 16,581,600

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

19 819,000 0.63% 9,238,320

资私募基金

20 新材料创投 1,470,000 1.13% 16,581,600

21 西安丰皓 105,000 0.08% 1,184,400

合 计 63,821,000 49.22% 749,360,780

(二)标的资产定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

商确定。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为

774,567,866 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

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95 元/股,涉及的

龙门教育股份数 43,970,000 股;其他转让方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11.28 元/股,

涉 及 的 龙 门 教 育 股 份 数 19,851,000 股 , 因 此 标 的 资 产 交 易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749,360,780 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龙门教育为

股转公司挂牌企业,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同意按照股转公司认可的交易方式完成

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245

二、标的股权的交割

(一)交割过户方式

因龙门教育为股转公司挂牌企业,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同意按照股转公司认

可的交易方式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二)交割过户时间

全体转让方转让股权须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办理转让股权解除限售手续,并

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过户。如

果届时明旻可以选择在新加坡缴纳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则明旻须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割过户。

若届时因股转公司交易规则限制导致无法于前述规定时间完成交割过户的,

本次交易双方须根据交易规则尽快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交割先后顺序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转让对价(元)

1 马良铭 11,812,000 9.11% 141,153,400

2 明旻 21,000,000 16.20% 250,950,000

3 方锐铭 2,800,000 2.16% 33,460,000

4 董兵 2,625,000 2.02% 31,368,750

5 马良彩 1,023,000 0.79% 12,224,850

6 徐颖 525,000 0.40% 6,273,750

7 翊占信息 1,890,000 1.46% 22,585,500

8 丁文波 2,085,000 1.61% 24,915,750

9 田珊珊 210,000 0.16% 2,509,500

10 孙淑凡 1,398,000 1.08% 15,769,440

11 德睦投资 4,200,000 3.24% 47,376,000

12 智百扬投资 3,144,000 2.42% 35,464,320

13 申瑞汇赢 980,000 0.76% 11,054,400

14 慕远投资 980,000 0.76% 11,054,400

15 谢闻九 980,000 0.76% 11,054,400

16 汇君资管 2,205,000 1.70% 24,872,400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17 2,100,000 1.62% 23,688,000

号基金

18 新材料创投 1,470,000 1.13% 16,581,600

246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

19 1,470,000 1.13% 16,581,600

投资基金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

20 819,000 0.63% 9,238,320

投资私募基金

21 西安丰皓 105,000 0.08% 1,184,400

合计 63,821,000 49.22% 749,360,780

注:若明旻转让股权交割过户日确定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的,则上表中排位于明旻后之

转让方相应提前至马良铭之后明旻之前。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一)利润补偿责任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买入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1、本次交易经科斯伍德股东大会通过后 10 日内,科斯伍德与利润补偿责任

人须共同开设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合计向前述账户存入人民币现金 14,200 万元,具体

步骤及方式如下:

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按下述约定向签署账户存入人民币,具体金额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比例

1 马良铭 31,569,200 22.23%

2 明旻 64,245,876 45.24%

3 方锐铭 10,566,117 7.44%

4 董兵 8,030,734 5.66%

5 马良彩 3,132,750 2.21%

6 徐颖 1,606,147 1.13%

7 翊占信息 5,782,129 4.07%

8 丁文波 16,424,588 11.57%

9 田珊珊 642,459 0.45%

合 计 142,000,000 100%

(1)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标的资产能够一次性完成交割过

户,则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科斯伍德受让龙门教育股权完成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

日内按照前款比例向前述账户足额存入资金。

(2)若根据届时有效之股转公司交易规则标的资产须分批次完成交割过户,

则各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每笔转让股权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所取得的转

让价款全额存入前述账户直至其存款义务履行完毕;若利润补偿责任人未能按时

247

履行存款义务,科斯伍德有权暂停标的资产受让及转让价款支付并有权要求利润

补偿责任人回购科斯伍德已受让的龙门教育股权,价格按本次交易价格计算加计

对应的同期银行借款利息,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回购比例由其本次出让的股权比例

确定,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就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前述账户余额不足 14,20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利润补偿责任人均不得动用其所获得的标的资产转让款,各

利润补偿责任人就按时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各方同意由利润补偿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成立专项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作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之保证。利润补偿责任人以前述账户内全部现

金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4、前述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仅可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5、自前述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履行完毕

业绩补偿责任(如有),利润补偿责任人不得赎回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得以该

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出质,亦不得擅自动用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内资金(用于业

绩补偿的情形除外)。

(二)业绩承诺

为保护科斯伍德中小投资者利益,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

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7 年度完成,则交易双方应就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友好

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上述业绩承诺中国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之净利润中孰低者。

(三)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的计算

如龙门教育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利润补偿责任人应在承诺期

248

内科斯伍德各年度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科斯伍德支付

补偿。

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金额-已补偿金

若业绩承诺期各年度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

不冲回。

交易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龙门教育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3 个月内聘请经科斯伍德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2、补偿的具体方式

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原则上按本次转让股份之相对比例计算各自应补偿金额,

但同时各利润补偿责任人之间就补偿义务向科斯伍德承担连带责任。利润补偿责

任人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

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质押给科斯伍德之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份及相应

收益权进行补偿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科斯伍德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龙门教育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在《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目标资

产作价-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须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利润补偿责任人累计补偿金额,则利润补

偿责任人应对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超过累计补偿金额部分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质押给科斯伍德之股份、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或由前述

249

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之理财产品所取得现金进行补偿。

(四)剩余股权质押及锁定

1、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订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将持有的龙门教育股份质押给科斯伍

德作为履约保证直至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科斯伍德名下且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履

行完毕前述存款义务。

前述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将其各自持有的龙门教育总股

权的 20%继续质押给科斯伍德直至业绩承诺期满,作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之保证。

2、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在科斯伍德受让标的资产完成交割过户次日起至承

诺期届满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有)期间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向除科

斯伍德外其他方质押剩余股权。

四、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按比例享

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扣除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则亏损

部分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科斯伍德有权在交

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五、交易完成后人员及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独立法人地

位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不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同意交割日后 1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董事

会、监事会,交割日后 30 日内龙门教育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确保:

(1)龙门教育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科斯伍德提名

人员担任,2 名董事由马良铭提名人员担任,其中科斯伍德法定代表人吴贤良任

250

龙门教育董事长,马良铭任副董事长;

(2)龙门教育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科斯

伍德提名人员担任,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龙门教育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龙门教育财务总监由科斯伍德提名委派,负责组建公司的财务管理团

队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4)各方同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对龙门教育公司章程重新修订以确保上述

事项符合修订后龙门教育公司章程的规定。

3、科斯伍德有权不定期委派内审团队对龙门教育的财务、采购、运营等方

面实施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由龙门教育负责整改。

4、龙门教育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为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及

管理工作。由龙门教育董事会编制龙门教育执行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明确其人员

构成、选聘方式、职权范围等。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为了保证执行委员会的独

立经营,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该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原则上由马良铭提名,

经龙门教育董事会同意后担任。若在业绩承诺期间,龙门教育董事会终止对于执

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则视为利润补偿责任人已完成《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利润补偿协议》前述业绩承诺(下述情况下除外)。执行委员会的存续期与业绩

承诺期一致。

5、如执行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科斯伍德及龙

门教育之公司章程、内部规范制度及三会决议,或龙门教育出现明显业绩下滑及

核心人员变动等情况,龙门教育董事会有权对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及人员

进行调整,具体事项由双方本着对企业有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该等调整不应

视作前款所指终止对于执行委员会的经营管理授权。

6、本次交易期间以及完成后科斯伍德将充分支持龙门教育及其相关教育产

业的发展。龙门教育向科斯伍德披露的本次交易前签署的并购协议、已经设立的

并购基金,科斯伍德承诺遵照执行并支持该等协议的条款和安排,除非在合同执

行中存在重大风险、不合理或有失公允的情况,科斯伍德有权召集董事会,终止

251

该等合同。

7、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同意董事会提名马良铭及其指定的另一自然

人为科斯伍德董事,并提名马良铭为科斯伍德副董事长。

8、马良铭、马良彩、董兵、徐颖、明旻及龙门教育总经理黄森磊为竞业禁

止及兼业禁止义务人,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至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

名义从事与科斯伍德及龙门教育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未经科斯伍德书面同意

不得在除龙门教育及其附属企业外其他单位任职。前述义务人如违反承诺,相关

收入所得归龙门教育所有,如同时造成科斯伍德和/或龙门教育损失的,须全额

赔偿相关损失。《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生效后 3 日内,前述义务

人应分别与科斯伍德、龙门教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并就竞业禁止及兼业禁止

义务出具公开承诺。

六、违约责任

1、除非《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如未能

履行其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

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

协议》。

2、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下列情况的,科斯伍德有权向利润补偿责任

人发出书面回购通知,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收到该等通知后 10 日内回购科斯伍

德所持龙门教育的股份,回购价格按本次交易价格加科斯伍德持有标的资产期间

本次交易价格对应的同期银行借款利息计算,减去标的公司已经补偿的金额,再

减去实际的分红金额。各利润补偿责任人回购比例由其自行协商确定,各利润补

偿责任人就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52

1)龙门教育在 2017 年的业绩低于业绩承诺的 70%,则触发利润补偿责任人

回购条件,利润补偿责任人需回购比例为=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乘以 50%;

2)龙门教育在 2018 年的业绩低于业绩承诺的 70%,则触发利润补偿责任人

回购条件,利润补偿责任人需回购比例为=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乘以 30%;

3)龙门教育在 2019 年的业绩低于业绩承诺的 70%,则触发利润补偿责任人

回购条件,利润补偿责任人需回购比例为=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乘以 10%。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下列情况的,科斯伍德有权向利润补偿责任

人发出书面通知,利润补偿责任人须在收到该等通知后 10 日内对该等损失进行

赔偿,各利润补偿责任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科斯伍德有证据证明交易对方或龙门教育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

重大隐瞒等行为;

2)龙门教育下属培训、补习学校因办学资质等问题被主管政府部门责令关

停或整改,对龙门教育持续经营造成影响的,因此发生的损失由利润补偿责任人

承担;

3)龙门教育日常经营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因此发生的

损失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

4)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 90 日内,龙门教育下属非营

利性民办学校应全部改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改制行为发生的费用由利润补偿

责任人承担;

5)利润补偿责任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龙门教育下属培训、补习学校

因自有、租赁(包括合作办学)房屋权属、消防等问题需要搬迁的,因搬迁给龙

门教育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

6)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

质监、教育、税务、劳动用工等)导致标的公司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

偿协议》签署后承担补缴、处罚及支付滞纳金等义务,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相

253

关责任。

(3)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未向科斯伍德明示的标的公司所承担的担保、承诺

等事项导致标的公司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后发生支出的

情形,由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4)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相关事项或潜在纠纷导致标的公司于《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后发生诉讼、仲裁等并产生支出的情形,由利润补

偿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上述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责任方式:优先以现金方式进

行补偿;若现金不足补偿,则科斯伍德有权选择以利润补偿责任人本次交易完成

后仍持有之龙门教育股份及相应收益权进行补偿或由前述资管计划赎回所持有

之理财产品取得现金进行补偿。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在经交易双方签署(法人需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即对交易双方有约束力,并在下列条件全

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交易双方内部的适当批准;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如需)。

2、《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变更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签

署书面形式进行。

3、《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可在以下情形下解除: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

面形式解除;

(2)《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后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

协议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除非双方同意延长,则《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

补偿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254

(3)如发生非经科斯伍德事先书面同意的标的公司重大不利事件,科斯伍

德有权按有利于科斯伍德的原则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如科斯伍德认为确

有必要,有权单方解除《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交易一方按照协议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解除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255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龙门教育的主营业务分为

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培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三大部分。龙

门教育的主营业务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所列的限制或禁止类的产业。

2、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符合环保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发现龙门教育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最

近三年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3、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门教育及其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控股子公司所

拥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为其自身生产经营之用,不存在房地产

开发情况,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4、符合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不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56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

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

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重组为现金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且由各方协商确定。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已由科斯伍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科

斯伍德的独立董事和监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了肯定性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为马良铭、明旻、董兵、方锐铭、马良彩、

丁文波、徐颖、田珊珊、翊占信息、孙淑凡、德睦投资、智百扬投资、申瑞汇赢、

慕远投资、谢闻九、汇君资管、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新材料创投、汇

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西安丰皓

合计持有的龙门教育 49.22%股权。

257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导

致科斯伍德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成为科斯伍德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公司法人;

科斯伍德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科斯伍德实际控制人吴贤良与吴艳红共同出具承诺函,

保证科斯伍德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科斯伍德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

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科斯伍德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也不会涉及科斯伍德重大经营决策规则与程序、

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机制方面的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斯伍德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58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重组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259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302.85 80,943.97 80,292.28

负债总额 8,208.53 10,118.99 12,422.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70,778.40 70,509.06 67,869.65

者权益

注:1、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6,383.36 48,973.97 49,507.85

营业利润 26.68 3,955.19 3,678.10

利润总额 436.51 4,382.94 4,072.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18.73 3,600.00 3,472.21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一)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8,589.60 23.44% 18,095.23 22.36% 16,144.23 20.11%

应收票据 7,105.00 8.96% 7,835.07 9.68% 9,370.84 11.67%

应收账款 11,371.26 14.34% 13,614.95 16.82% 13,129.60 16.35%

预付账款 571.89 0.72% 155.18 0.19% 415.86 0.52%

应收利息 67.63 0.09% 68.71 0.08% 59.09 0.07%

其他应收款 750.97 0.95% 427.79 0.53% 307.36 0.38%

存货 7,226.36 9.11% 6,535.87 8.07% 6,708.27 8.35%

其他流动资产 5.95 0.01% - - - -

流动资产合计 45,688.65 57.61% 46,732.79 57.73% 46,135.25 57.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4.00 1.17% 924.00 1.14% - -

260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29,596.00 37.32% 30,049.80 37.12% 30,684.95 38.22%

在建工程 38.51 0.05% 57.43 0.07% 185.43 0.23%

无形资产 2,929.91 3.69% 2,877.80 3.56% 2,853.42 3.55%

商誉 10.29 0.01% 10.29 0.01% 10.29 0.01%

长期待摊费用 - - 0.83 0.00% 10.83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49 0.15% 130.14 0.16% 112.56 0.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60.89 0.20% 299.54 0.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14.21 42.39% 34,211.18 42.27% 34,157.03 42.54%

资产总计 79,302.85 100.00% 80,943.97 100.00% 80,292.28 100.00%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9,302.85

万元、80,943.97 万元和 80,292.28 万元。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比较稳

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要构成科

目,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要构成科目。

(1)流动资产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45,688.65

万元、46,732.79 万元和 46,135.25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要

构成科目。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61%、57.73%和

57.46%。

1)货币资金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8,589.60 万元、18,095.23 万元和 16,144.2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44%、22.36%和 20.11%。货币资金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各期

有小幅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取得的资金收入小幅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71.26 万元、13,614.95 万元和 13,129.6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34%、16.82%和 16.35%。应收账款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主要为销售商

品和提供劳务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各期变动较小。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主

261

要为 1 年以内,坏账比例较低。

3)应收票据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7,105.00 万元、7,835.07 万元和 9,370.8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6%、

9.68%和 11.67%。应收票据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各期有所下降,

主要系公司增加了以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货款的金额。

4)存货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存货分别为 7,226.36

万元、6,535.87 万元和 6,708.2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1%、8.07%

和 8.35%。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报告期内各期变动较小。

5)固定资产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 29,596.00

万元、30,049.80 万元和 30,684.9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32%、37.12%

和 38.22%。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少

量新增和正常折旧,报告期内各期变动较小。

6)无形资产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分别为 2,929.91

万元、2,877.80 万元和 2,853.4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9%、3.56%

和 3.55%。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软件和商标权的正常摊销,

报告期内各期变动较小。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 0.00% - 0.00% 2,272.40 18.29%

应付账款 7,203.68 87.76% 8,198.07 81.02% 8,440.58 67.95%

262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收款项 145.94 1.78% 126.08 1.25% 58.91 0.47%

应付职工薪酬 798.43 9.73% 1,080.57 10.68% 1,133.40 9.12%

应交税费 -176.04 -2.14% 595.14 5.88% 471.49 3.80%

其他应付款 47.83 0.58% 51.32 0.51% 45.85 0.37%

流动负债合计 8,019.85 97.70% 10,051.19 99.33% 12,422.63 100.00%

长期应付款 122.38 1.49% - 0.00% -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0 0.06% 4.80 0.05% -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61.50 0.75% 63.00 0.62%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8.68 2.30% 67.80 0.67% - 0.00%

负债合计 8,208.53 100.00% 10,118.99 100.00% 12,422.63 100.00%

1)应付账款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分别为 7,203.68

万元、8,198.07 万元和 8,440.5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76%、81.02%

和 67.95%。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占负债总额比例较高,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工程

款和设备款等。报告期内各期末负债总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下

降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末,上市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798.43 万元、1,080.57

万元和 1,133.4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3%、10.68%和 9.12%。应付

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告期内变动较小。

(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383.36 48,973.97 49,507.85

营业成本 5,170.12 37,484.30 38,798.24

税金及附加 26.54 451.50 235.87

销售费用 487.24 3,360.14 2,960.02

管理费用 691.54 3,819.87 4,051.16

财务费用 62.90 -258.38 -290.98

资产减值损失 -81.66 161.35 75.43

营业利润 26.68 3,955.19 3,678.10

营业外收入 429.43 437.39 408.64

营业外支出 19.60 9.64 14.34

利润总额 436.51 4,382.94 4,072.41

26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所得税费用 17.78 782.02 600.20

净利润 418.73 3,600.92 3,472.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8.73 3,600.00 3,472.21

少数股东损益 - 0.93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印刷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东

吴牌”和“Kingswood”品牌的油墨销量多年位居国内胶印油墨市场的龙头。公司油

墨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平稳发展,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

限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形势,

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滑,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8,973.97 万元,较

之 2015 年度有小幅下降。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费、职工薪酬、差旅费和展览费等与

产品销售密切相关的费用项目;管理费用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研发人员薪酬、

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招待费、能源类费用等;财务费用主要为利

息收入和汇兑损益。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未出现较大变动。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按照库龄计提的跌价准备、

应收类款项按照账龄计提的坏账损失等。

4、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少量处

置固定资产的利得;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和其他少量其他损失。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收支未出现较大变动。

(三)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上市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26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867.65 4,649.2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313.45 -2,9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313.45 -517.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22.91 909.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72.32 14,363.2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95.23 15,272.3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合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不存在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者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财务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偿债比率情况如下

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5.70 4.65 3.71

速动比率 4.62 3.93 3.11

资产负债率 10.35% 12.50% 15.47%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上升,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

表明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趋于合理,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均有所提升。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

转率等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66 3.69

存货周转率 5.66 6.22

总资产周转率 0.61 0.6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总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基本维持稳

265

定,表明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

(五)上市公司财务性投资分析

最近一期末,上市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及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1、龙门教育所属行业简介

(1)行业概况

龙门教育主要业务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和 K12 课外培训服务,并由

其子公司深圳跃龙门负责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主要业务归属于中小学生辅

导行(即 K12 辅导行业)。K12 指从小学到高中的 12 年,中小学生教育阶段是

指从小学至高中这一年龄阶段的基础教育。由于我国优质教育资源有限,升学竞

争激烈的局面长期存在。龙门教育聚焦中高考教育培训,以全封闭补习、课外培

训的模式,辅以配套教学软件产品,为初、高中学生提供服务。

K12 辅导行业是中国教育辅导行业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

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1)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腾讯教育的统计数据,2014 年我国教育市场总规模约

为 6 万亿元,主要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1)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2)

社会的教育固定资产投资;(3)家庭教育支出;三者对教育市场贡献分布约为

50%、10%、40%。随着我国整体教育产业化的不断深入,多家行业研究机构预

计:到 2017 年中国教育市场总体规模将超过 9 万亿元,2014 年至 2017 年的复

合增长率将超过 10%。

德勤的研究报告指出,无论从整体行业规模还是市场活跃度来看,中国教育

266

产业均处于扩张阶段,且产业的总体规模将在 5 年内翻倍,即从 2015 年的 1.6

万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3 万亿元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将高达 12.7%,其中,

K12 教育市场规模约为 5,000 亿元,而到 2020 年,这一数据有望达到 8,800 亿元,

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约 12%,未来随着二胎教育政策的放开,新生儿人口将成为

K12 教育持续输出的新用户,家庭年均教育消费支出的逐年增长,未来万亿市场

可期。

2)升学竞争激烈,辅导需求旺盛

就潜在客户市场而言,由于竞争激烈催生家长继续投入,潜在市场发展机会

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 2014 年末,我国中小学生在校人数总

共为 1.62 亿人。同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37.5%,据此艾瑞

资讯等机构推算,现阶段我国一流大学的录取率约为 7~8%。211 重点大学的入

学率约为 5%,985 重点大学的录取率仅为 2%。中小学阶段的竞争依然十分激烈,

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课外辅导是家长普遍采用的弥补学校教育差距、

提高孩子成绩的方式。根据 2011 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的调查

显示,有 76%的家庭有课外辅导或培训支出;其中同时参加两个课外班的占 38%,

参加 3 个课外班的占 16.7%,18.7%的学生同时参加了 4 个或 4 个以上的课外班。

由此可见,K12 辅导服务潜在目标客户群体即未成年学生群体基数巨大,学生家

长参加各类辅导课程意愿迫切。

3)个性化教育需求增加,1 对 1 辅导扩容

就 K12 辅导服务方式而言,1 对 1 个性化细分市场增长趋势明显,未来发展

前景依然看好。通常采用的辅导方式包括:大班授课、小班授课、1 对 1 个性化

辅导、网络课程等。从总体来看,四种模式大班及小班授课仍占据 K12 阶段辅

导服务主流地位,1 对 1 个性化辅导增长迅速,市场占比不断增加。根据搜狐教

育发表的《中国 K-12 课外辅导行业发展与投资趋势报告》,2009 年至 2014 年期

间,1 对 1 个性化辅导在课外辅导细分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从约 28%提升到了约

31%,且规模继续保持增长;而同期大班及小班授课等均略有下降,网络课程 2014

年占市场份额仅为 3%,尚处于培育期。辅导服务行业的主流机构,例如新东方、

267

学而思等纷纷新增开设 1 对 1 辅导产品,这也说明了行业主流机构对于该细分市

场的持续看好。由此可见,1 对 1 辅导业务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4)“互联网+”,主流辅导服务机构迎来新机遇

互联网从技术上实现了教育资源更为便捷的共享,一批互联网企业投身 K12

辅导服务行业,在内容汇编、辅导方式、互动体验等多方面作了大量创新尝试。

但互联网企业的大量涌入,也使得在线教育普遍存在投资项目同质化、产品前期

投入严重超支等问题;由此,引发了后续创业公司资金短缺、盈利模式始终无法

确立等局面。根据芥末堆(一家专注于教育产业信息挖掘的网站)数据统计,仅

2014 年,就有近 60 家较知名的互联网教育创业公司倒闭或转变方向,其中涉及

到 K12 辅导服务类型的共计 12 家。由此可见,互联网企业从事在线教育创业目

前正处于大浪淘沙初式的创期阶段。

与此同时,主流辅导服务机构也在快速掌握互联网应用技术,借助互联互通

的信息化方式,将原有的网点、授课产品等融入“互联网+”的时代发展潮流之中,

继续扩大所覆盖的客户群体。行业内的知名企业或是推出了网络学校和网络版课

程,或是搭建 O2O 线上线下结合的辅导运营模式,或是研发了各类 APP 应用软

件,例如”59 错题”等,协助提高辅导针对性。就市场反应而言,这些产品或商

业模式正在被学生及家长快速接受和使用,市场效果良好。

(2)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由于我国接受教育的学员基数庞大、分布广阔,教育培训行业细分市场众多,

每个培训机构在自己的细分领域深入发展,决定了该行业很难形成一家独大的局

面。以细分行业 K12 辅导服务为例,根据 IDC 的数据,2014 年 K12 辅导服务市

场规模约为 2,200 亿元,而行业前五位集中度小于 4%,行业空间广阔且集中度

有待提高。

(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就 K12 辅导服务行业而言,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及市场份额主要情况如下:

1)学大教育

268

学大教育主要面向中小学生,以个性化 1 对 1 智能辅导为主业,包括个性化

1 对 1、个性化小组课、国际教育等产品。2007 年以后在全国各地迅猛扩张。目

前是这个市场上在全国范围内营业网点最多、覆盖城市最广的辅导机构之一。

2)京翰英才

京翰英才成立于 2009 年,是专注中小学个性化辅导的专业教育辅导机构。

京翰英才通过旗下辅导机构向客户提供的非学历辅导业务主要涵盖:少儿教育、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艺考辅导、留学咨询服务等多元化非学历教育服务。

3)好未来(原学而思)

学而思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依托奥数教学起家,该机构凭借精英教育的理

念、过硬的教学质量和优异的办学成绩在北京赢得了不错的口碑。目前,好未来

重点发展另一主打产品智康 1 对 1,该产品定位是为国内中小学生提供 1 对 1 教

育服务的高端品牌。近年来,好未来除了精耕北京,也正在向全国快速扩张。

K12 辅导服务行业内从业企业较多,行业分散程度较高;龙门教育及其主要

竞争对手,均为行业内的主要大型辅导机构,占据行业各细分领域主要市场份额。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教育培训服务行业涌入大量企业,既有服务于学龄前儿童、中小学

员的学前教育和 K12 教育,也有面向成年人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既有连

锁化经营覆盖全国市场的大型机构,也有集中优势服务于区域性市场的中型机构

以及诸多地方性机构;既有专注于学员学科辅导的,也有从事学员兴趣爱好、科

技类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为:现阶段我国主要家庭对于

孩子综合素质的高期望所产生的高投入,教育支出在家庭支出中的占比和排位始

终居于前列。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虽然近年来教育培训服务行业整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

低,行业内企业间的利润水平、发展前景相差较大。一般而言,行业内的主流知

269

名企业,一直通过不断推出更为个性化、便捷性的产品来获取更多新客户和收入,

并通过集团化管理、连锁化运营有效控制成本,发挥企业规模效应,确保自身利

润空间,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均较强。而诸多小型培训机构由于产品单一、

同质化竞争激烈,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均较弱。

2、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策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教育

法》、《高等教育法》的修改案,取消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同年 4 月,

教育部完成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起草工作,经各部门会签,报送至国务院审定;该意见明确提出了对于公办教育、

民办教育采用分类管理的方法,备受民办教育界的广泛关注。

2016 年 11 月 7 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获得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下简

称“新民促法”),新民促法将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新民促法对民办学

校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民办

学校的法律属性,进一步为促进民办教育的资本运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将带动更

多的资本进入教育行业投资,为整个民办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本助力。

民办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正在全面展开,未来民办教育将在我国教育

产业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加,教育消费备受重视

随着全民生活和文化水平及人均收入的提高,国内对于教育越来越重视。一

方面,居民教育成本已经成为大部分居民家庭主要的经济支出之一;另一方面,

国家和社会对教育的投资也不断加大力度。教育经费由 1991 年约 731 亿元增加

至 2014 年约 32,806 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 17%;城镇人均教育支出由 1995 年

165.7 元增加至 2012 年 819.62 元,年均增长率约 10%。

27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3)学生人口基数过亿,二胎政策全面实施

2015 年处于 K12 阶段的学龄人口 1.64 亿,庞大的学生基数奠定了该领域教

育产业规模化的基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家庭教育过程中对子女 K12、高

中阶段的投入不遗余力,基础教育消费一直是中国家庭消费的重头戏。在当前中

国教育体制下,K12 教育的最终导向依然是应试结果,尤其是解决学生小升初、

初升高以及高考的巨大压力,因此 K12 教育培训市场呈现刚性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信息,自我国实施“单独二胎”后,截至 2014 年

271

底,全国共有 106.9 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预计 2015 年,我国出生人口比

2014 年将多 100 万左右。目前,全国符合政策单独夫妇共计 1100 万对,其中“80

后”约占 70%。据此多家机构测算,“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我国每年新增出生

人数将保持在 100 万至 200 万区间。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这

将更有利于促进我国未来儿童数量的增加。

(2)不利因素

1)监管制度不完善

K12 辅导服务属于新兴行业,通过这些年的较快发展,该行业才初具规模。

所以,相关的监管制度及法规等均尚未同步完善,相关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也尚

未建立。行业内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经营不规范的作坊式辅导中心、私人家教

中介等,利用虚假广告、不实宣传欺骗不明真相的家长和学生并牟取钱财,造成

较坏的社会影响。

2)成本不断上升

教育培训服务属于人力资源型行业,面对终端消费者的主要是提供教学任务

的讲师。因此,师资成本是行业中影响较大的成本之一。优秀的讲师资源需要长

年的积累和沉淀,并且具备一定的稀缺性,在中国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大趋势下,

教育培训服务行业面临着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同时,由于教育培训机构所

提供的教育服务需要在一定的场所内举办,场所的租赁费用也可能随着社会经济

的发展有所提升。

3)受国家政策影响的风险大

教育培训行业是典型的政策敏感型行业。对比其他国家,我国教育培训行业

仍处于早期阶段,国家相关政策的不稳定,相关法律不健全,是教育培训机构面

临的最大风险。面对政策风险,培训机构应时刻关注教育培训行业政策及法规的

变化,对未来发展方向做好预判。

3、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272

(1)品牌壁垒

培训服务业是一个“口碑”市场,体验、效果和口碑是决定客户购买意愿和客

户粘性的关键。培训服务细分市场繁多,企业多而分散,各类企业在行业内竞争

非常激烈,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才能够在竞争中获胜,因此形成一定的品牌壁垒。

对于培训服务业的新进入者而言,短期内难以积累起相应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

任感,较规模、市场影响力较大的机构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2)人才壁垒

培训服务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讲师队伍对于各家机构均至关重要,讲师

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还必须要有良好的表达能

力。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讲师是培训机构进入行业的必

要条件。培训服务机构往往需要在师资投入,课程课件研发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

力、物力和财力以形成自身独有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特色,而这些均需要多年人力

资源管理经验的积累,这也是区别知名机构与中小机构的重要标志。目前行业内

的知名机构都已经建立了自身较为完善的人才招聘、激励、升职等人事制度,在

人才招聘市场积累了较好的口碑,具有较明显的先发优势。这也形成了对同行业

中小及新设机构的人才壁垒。

(3)管理壁垒

由于辅导服务属于新兴行业,行业内的各家机构普遍缺乏规模化管理的经验

和能力。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一般机构都会存在讲师队伍建设跟不上网点扩张、

网点管理缺乏监督存在较多盲区、总部行政指令低效传达造成内部管理混乱等问

题。所以,规模化管理能力是行业内中小辅导机构加速发展的主要障碍。

(4)资金壁垒

培训服务行业要想实现规模化发展及全国性扩张,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

品研发、人才培养以及分支机构的设立等,且该部分资金较难全部从银行等金融

机构获得贷款。因此庞大的资金需求可能会成为一些希望进入者的障碍。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等特征

273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教研体系的建立健全

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改革的全面深入,当前辅导课程产品的时效性、针对性

越发受到关注。不同地区、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教育大纲任何一次调整,都可

能使得考试侧重点有所不同;同样,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学科的竞争内容也不断

发生着变化。这都要求专业辅导服务机构的课程内容要能够覆盖上述情况所带来

的教学内容的调整及变化。

为了满足各种不同年级课程产品的不断更新,主流辅导服务机构均采用了建

立独立教学研究体系的方式。通过教研课题组的长期跟踪积累与调研分析,辅导

机构才能设计出符合应试变化趋势的课程产品。部分辅导服务机构还基于自身的

教研成果,出版了一些应试书籍,以扩大自身教研水平的市场影响力。

2)辅导服务方式的多样化

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普遍自制力较弱;通常在学习过程中,难以保持较

长时间的专注度,同时学习的主动性受情绪影响较大,易波动。基于此,中小学

辅导服务机构针对性推出了多种辅导方式,包括大班授课、小班授课和一对 N

模式(N 通常不超过 5 人)。比较各种方式的不同之处,如下表:

项目 特点

适合标准化课程;最为常见的授课方式,对于授课场地、课程满座率、讲师

大班 综合素质有着较高要求,若某一环节出现状况,均会造成不良影响;授课方

式依然采用填鸭式,无法有效互动;收费较其他两种方式,较为便宜。

适合标准化或小群体特色课程;由于人数规模较为适中,开办率通常较好;

小班

授课讲师可以与学生进行部分互动;收费水平居中。

课程设置针对性强,满足学生及家长的个性化教育需求;讲师与学生可以充

1对N

分互动,确保辅导效果;场地要求较低;收费水平最高。

随着互联网技术革新迅速发展的教育培训模式,优点是培训时间、地点灵活,

在线

相对价格较低,课程选择灵活。缺点是缺乏线下互动可能会降低教学效率。

(2)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培训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连锁经营模式已成为各培训服务机构扩

大经营规模的首要选择。根据搜狐教育 2015 年发布的《中国 K12 课外辅导行业

现状及走向》,行业内的主要辅导服务机构均采用了连锁经营的模式。通过连锁

274

化经营,不仅可以增加培训网点,覆盖不同区域的潜在客户群体,有利于扩大营

业收入;更能实现内部管理的集约化,有效降低课程设计、设备采购、讲师培训

等成本。

(3)周期性

我国历来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特别是目前现行的应试教育制度,很大一

部分家庭会选择让孩子参加校外辅导机构的课外学习辅助,各级政府和社会对教

育也给予高度的重视。因此,无论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如何,行业整体用户规模保

持稳定,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4)区域性

K12 教育培训行业中,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固定场地开设课外辅导班或学校,

以方便学生集中学习。由于交通、区域内学校数量、学生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学

生在综合交通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的因素,一般采取就近报名入学。因此,不

同位置的场地可覆盖区域相对有限,不同交汇点和开班地点主要招收该区域内的

生源。

(5)季节性

K12 教育培训行业主要服务人群是正在完成小学、初高中教育的在校学生,

因此,由于在校学生课程安排和假期安排的不同,行业经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在我国,一般在春季、秋季学生集中入学完成在校学习,因此,在此期间教育培

训行业公司收费会比较集中;夏季和冬季学校将会放假,面授培训业务的收入也

会随之产生波动。

5、龙门教育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对该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1)龙门教育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教育培训服务行业的上游是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衍生出的知识成果,主要为

各类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师范毕业生、专职教师等均接受过规范化、体系化的

275

教学培养,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其中专职教师更是具有较丰富的从教经验。

K12 辅导服务机构通过社会化招聘向这些师范学校和中小学校招聘培训讲师,组

建自身的专职讲师团队。

教育培训服务行业的下游是接受教育的对象,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居

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和教育意识的提升,下游基数不断增长。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该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由于近年来我国大学整体持续扩招,师范类毕业生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

我国统计局相关统计:2008 年至 2013 年,我国师范毕业生人数增长约 13%,2013

年我国师范普通本科毕业生人数约为 30.33 万。然而,我国不少地区中小学校教

师编制有限、工资待遇水平整体较低的局面长期未得到有效改善。众多的从业者

以及有限的编制、收入待遇,这都因素使得当前 K12 辅导服务机构能够较为便

捷地获得较多具有发展潜力的讲师,满足发展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 2014

年末,我国普通高中、初中生和小学生在校人数合计约为 1.64 亿人。由于我国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基本可以估算约 1.5 亿户以上的三口之家构成了中小学

生辅导服务机构的潜在客户市场。由此可见,K12 辅导服务行业的目标客户群体

数量庞大,客户消费意愿明显,该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乐观。

上、下游行业对于 K12 辅导服务行业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若我国体制内教师

待遇在未来的稳定上升,则将造成从业人员意愿的减弱;以及若随着教育体制改

革,学生家庭对于教育辅导态度的发生转变,则将造成的本行业需求市场的萎缩。

(二)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龙门教育核心竞争力

(1)教学模式的优势

龙门教育的教学模式强调“教、管、学”一体化,并根据软件服务、中高考

课外培训、中高考全封闭培训的特点,在教、管、学三个环节,设定不同的“变

276

量”,形成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公司主营业务“VIP 全封闭校区”,教学

模式的核心是“5+教学”,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吸收,在科学的时间管理之下,

也能保证学生对知识接收的效率效果和速度,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一般的培训业

态。

(2)商业模式的优势

全封闭培训是盈利能力最强的培训业态,龙门教育线下业务采取“VIP 全封

闭校区+课外学习中心”联动发展模式,在扩张城市中,龙门教育先开设 K12 课

外学习中心积累客户基础,以初中成绩中等、高中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下的学

生为目标群体,为全封闭 VIP 校区开设流量入口。线下业务作为“支点”,利用

大数据技术作为“杠杆”,提升运营效率和教学效率;共享共创的“教育合伙人”

模式探索,为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降低异地招生成本提供机制创新。

(3)技术研发优势

龙门教育子公司深圳跃龙门已研发成型多款智能教学产品。公司软件产品

主要面向已有生源销售以配合线下教学。深圳跃龙门还将继续深入研发校务管

理系统,开发英语语法、阅读、作文等教育产品,推动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在教学中的应用。深圳跃龙门研发成型的软件服务及产品如下表所示:

软件服务及产品 产品用途

供学生在完成面授培训的同时,对所学知识点进行

中高考知识点挖掘机版 快速、准确的梳理,定位学习中的问题,并对所学

内容进行测验考评

特邀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师大实验

中学、北京 101 中学等重点学校一线特、高级教师,

以及部分中高考命题组专家,紧扣最新中高考大纲,

龙门精讲版

针对学生在复习备考中常见的知识盲点、误区、易

错点、障碍点,精心编辑,细致讲解,帮学生全面

梳理考点,强化训练考能。

为培训机构、学校日常教学提供可靠的教研体系和

跃龙门交互式教学系统

教学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平台。

龙门单词突击集训赢 适用于大学、中小学学生进行快速单词记忆。

对学员咨询、报名、收费、发听课证、发放教材、

分班、考证报名、导入成绩、合格证书分发、奖金

培训管理系统

发放等所有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账目有序、

重要操作有记录,强化不同人员的责任意识。

277

(4)管理团队优势

以龙门教育创始人马良铭先生和明旻女士为代表的教学和教研团队,在中

高考“中等生”培训方面有 20 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在近年开始探索将教学与 DT

数据技术结合的创新之路。以总经理黄森磊先生为代表的运营管理团队,有多

家全国规模教育类上市企业的管理经验。“平台+创业”的教育合伙人模式及内部

激励机制,吸引大批行业创业者,有利于公司整合教育资源并进行区域运营人

才储备。

2、行业地位

龙门教育处于 K12 教育培训行业,聚焦中高考升学培训细分市场,是集教

育培训、产品研发、教学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教育服务机构。其主营业务是面向初

中、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培训以及教学辅助软件

销售。

龙门教育在国内教育培训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在 2007 年

-2015 年期间,先后获得“最具影响力的教育品牌”、“改革开放 30 年中国十大品

牌高考复读教育机构”、“最具公信力的教育品牌”等十二余项荣誉。升学率方面,

2014 届中考上线率 91.20%,重点上线率 83.00%;2014 届高考本科上线率 85.00%,

重点班二本上线率 93.20%。

龙门教育以严格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优异的中高考成绩受到家长、学生的

认可,同时积淀品牌与客户口碑,形成公司的品牌优势,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龙门教育以“教育+互联网”为核心发展战略,通过产业升级,扩大自身在中高考

培训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78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8,366.50 23,051.77 5,289.74

非流动资产 9,568.92 7,438.34 2,670.59

资产总计 37,935.41 30,490.11 7,960.33

流动负债 12,394.34 5,361.47 2,173.99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2,394.34 5,361.47 2,173.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41.07 25,128.63 5,786.34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7,935.41

万元、30,490.11 万元和 7,960.33 万元。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呈现上升的趋势。

其中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为主要构成科目,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

用为主要构成科目。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5,729.18 67.82% 20,853.20 68.39% 4,463.35 56.07%

应收账款 366.33 0.97% - 0.00% - 0.00%

预付款项 1,535.97 4.05% 1,606.82 5.27% 121.21 1.52%

其他应收款 680.18 1.79% 534.71 1.75% 701.33 8.81%

存货 54.83 0.14% 57.04 0.19% 3.86 0.05%

流动资产合计 28,366.50 74.78% 23,051.77 75.60% 5,289.74 66.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 0.66% 250.00 0.82% -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491.75 6.57% 499.98 1.64% - 0.00%

固定资产 2,556.96 6.74% 2,520.42 8.27% 1,688.94 21.22%

在建工程 1,268.65 3.34% 1,156.01 3.79% - 0.00%

无形资产 30.50 0.08% 31.28 0.10% 10.92 0.14%

长期待摊费用 2,767.70 7.30% 2,777.20 9.11% 744.87 9.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3.37 0.54% 203.44 0.67% 225.86 2.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68.92 25.22% 7,438.34 24.40% 2,670.59 33.55%

资产总计 37,935.41 100.00% 30,490.11 100.00% 7,960.33 100.00%

龙门教育资产的主要构成科目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长

期待摊费用等。

(1)货币资金

标的公司主要为初、高中学生提供中高考培训和课外辅导服务,并由其子公

司深圳跃龙门提供配套相关的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产品。中高考培训和课外辅

279

导服务在学期期初或辅导周期期初预收学费、住宿费和资料费,同时确认预收款

项,待教育教学服务提供后确认收入。中高考培训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分两

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资料费等,每学期开学入校前收取,按课程进度确认收

入;课外辅导服务在课程报名时收取课时费,按课程进度确认收入。配套相关的

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和产品主要面向培训机构的学生,客户分散,一般在完成销售

的同时确认收入。由于所有业务的主要收款方式均为现金或 POS 机刷卡,故货

币资金在资产总额中占比较高。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25,729.18

万元、20,853.20 万元和 4,463.3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7.82%、68.39%

和 56.07%。

(2)预付款项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为 1,535.97

万元、1,606.82 万元和 121.2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5%、5.27%和

1.52%。主要系深圳跃龙门预付给软件企业的课件和软件制作费,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无重大坏账风险。

(3)长期股权投资

2017 年 2 月末和 2016 年末,标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2,491.75 万元、

499.9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7%和 1.64%。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主要

为标的公司对其联营企业新余龙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其中

2016 年投资 500 万元,2017 年初追加投资 2,000 万元,间接持股比例 40.98%,

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4)固定资产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 2,556.96

万元、2,520.42 万元和 1,688.9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74%、8.27%

和 21.22%。由于标的公司采取轻资产的经营模式,固定资产主要为教学用的办

公家具及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等,随着各校区招生人数的扩大,规模效应

280

凸显,故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下降。

(5)在建工程

2017 年 2 月末和 2016 年末,标的公司的在建工程分别为 1,268.65 万元和

1,156.0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4%和 3.79%。主要系 2016 年新增的

教学楼装修改造工程。

(6)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2,767.70 万元、2,777.20 万元和 744.8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0%、

9.11%和 9.36%。标的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主要为支付的各校区教学场地的

装修费,在 5 年的时间内直线摊销。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78.83 0.64% 268.16 5.00% 69.05 3.18%

预收款项 10,308.40 83.17% 3,188.74 59.47% - -

应付职工薪酬 775.24 6.25% 596.81 11.13% 121.51 5.59%

应交税费 1,010.60 8.15% 1,085.75 20.25% 1,907.65 87.75%

应付股利 - 0.00% - - 34.46 1.59%

其他应付款 221.27 1.79% 222.01 4.14% 41.33 1.90%

流动负债合计 12,394.34 100.00% 5,361.47 100.00% 2,173.99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总计 12,394.34 100.00% 5,361.47 100.00% 2,173.99 100.00%

(1)预收款项

2017 年 2 月末和 2016 年末,标的公司的预收款项分别为 10,308.40 万元和

3,188.7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17%和 59.47%,2015 年末,标的公

司账面无预收款项。报告期内各期末,预收款项金额逐年增加的原因主要系 K12

课外培训业务的规模逐期扩大所致,该部分培训费在报名时一次收取,伴随课时

的完成结转确认收入。

(2)应付职工薪酬

281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标的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775.24 万元、596.81 万元和 121.5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5%、11.13%

和 5.59%。由于龙门教育在全国的业务规模扩张,师资规模逐年扩大,因此计提

的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加。

(3)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55.79 206.87 295.93

营业税 2.84 2.84 140.94

企业所得税 653.83 772.57 1,361.78

城建税 17.93 14.77 27.60

教育费附加 12.77 10.49 21.85

个人所得税 65.64 75.63 53.81

水利基金 1.79 2.59 3.66

印花税 0.03 0.01 2.08

合计 1,010.60 1,085.75 1,907.65

2017 年 2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应交税费中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分

别为 653.83 万元、772.57 万元和 1,361.7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应交企业所得

税金额逐年减少主要系,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58 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第 15 号令),本公司(仅含母公司)于 2017 年 03 月 09 日取得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6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 15%优惠税率

计缴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280.53 24,116.58 15,059.72

营业成本 2,954.05 9,608.96 4,214.61

税金及附加 45.69 353.53 512.43

销售费用 905.11 3,017.02 1,294.87

管理费用 874.90 5,225.38 3,020.02

财务费用 -12.94 -66.56 -9.14

资产减值损失 28.56 -9.30 25.88

投资收益 -8.24 -0.02 -

其他收益 147.26 - -

282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利润 624.20 5,987.52 6,001.06

营业外收入 1.23 555.88 273.09

营业外支出 4.02 50.83 -

利润总额 621.41 6,492.57 6,274.15

所得税费用 208.98 603.45 1,162.95

净利润 412.43 5,889.12 5,111.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64.33 6,989.34 5,183.16

少数股东损益 -251.90 -1,100.22 -71.97

1、营业收入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龙门教育审计报告》,2015 年-2016 年龙门教育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较快,K12 课外培训从 2016 年开展业务,而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

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2016 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44.82%和 22.42%。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按照业务分类的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3,475.20 18,540.23 12,884.89

K12 课外培训 1,448.30 2,075.82 -

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406.14 3,537.74 2,889.90

合并抵消 49.12 37.21 715.07

合计 5,280.53 24,116.58 15,059.72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按照区域分类的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陕西省内 3,475.20 18,540.23 12,884.89

陕西省外 1,805.33 5,576.35 2,174.83

合计 5,280.53 24,116.58 15,059.72

报告期内,作为龙门教育主要的业务类型,西安地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的收入逐年增长;其他业务类型,龙门教育通过新设校区、新增业务类型,丰富

龙门服务网点,使招生量进一步增长,实现收入大幅增长。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营业成本主要为教务教学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

折旧及摊销、材料印刷费、技术服务费、装修费等。营业成本逐期增加主要原因

283

为各校区学生人数增加,教育教学规模扩大,教学教务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相应

的人工成本提升;此外,随着报告期内 K12 课外培训业务的开展和规模的扩大,

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的

金额逐年增加。

3、其他成本及费用

报告期内,较之营业成本,其他成本及费用的占比较小。

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车船税和房产税、印花税等。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能力无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税 - 182.81 395.6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47 85.58 62.09

教育费附加 17.42 61.03 44.35

水利基金 3.07 14.88 10.31

印花税 0.72 5.96 -

房产税 - 2.64 -

车船税 - 0.63 -

合计 45.69 353.53 512.43

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工资社保、广告宣传费、差旅费、办公费、材料印

刷费、会议费以及与之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等。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能

力无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695.03 1,681.99 344.69

广告宣传费 82.11 811.90 599.60

办公费 32.33 159.84 80.86

租赁费 5.60 82.51 5.06

差旅费 6.07 49.98 12.17

服务费 6.52 49.75 -

印刷费 11.19 46.77 21.60

累计折旧 5.32 36.37 31.38

摊销费 1.06 33.79 -

水电费 - 28.25 3.48

业务招待费 4.06 21.60 2.69

市场开发费 33.35 12.62 190.60

培训费 12.54 - -

28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其他 9.92 1.64 2.71

合计 905.11 3,017.02 1,294.87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社保、中介服务费、会议费、水电费、办

公费、研发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与之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等。报告期内

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能力无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520.68 2,323.04 686.72

研发费 41.94 1,158.92 1,627.76

聘请中介机构 19.87 335.26 32.68

服务费 29.76 220.91 73.56

差旅费 18.40 159.90 48.44

保险费 31.54 145.66 9.31

租赁费 31.17 144.15 36.95

累计折旧 40.47 171.12 110.05

办公费 59.20 129.34 86.87

会议费 7.21 83.86 123.56

培训费 - 78.27 -

业务招待费 14.04 66.09 47.82

水电费 - 55.63 17.77

维修费 12.36 52.86 20.86

摊销费 36.73 41.64 12.19

税费 - 16.69 28.56

印刷费 - 8.92 38.57

其他 11.53 33.13 18.36

合计 874.90 5,225.38 3,020.02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存款利息

收入、手续费等。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能力无重大影响。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由于深圳跃龙门的主营业务为软件销售,财政

部《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中针对软件销售企业

征收增值税作如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该部分超税负返还系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

能力无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285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0.2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29 -

政府补助 - 543.57 272.48

其他 1.23 12.01 0.61

合计 1.23 555.88 273.09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0.2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29 -

政府补助 - 50.00 -

其他 1.23 12.01 0.61

合计 1.23 62.30 0.61

营业外支出主要为 K12 课外培训个别校区因战略调整而停业注销的固定资

产处置损失。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或对盈利能力无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9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0.03 -

其他 4.02 48.91 -

合计 4.02 50.83 -

标的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按照属性全部确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9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0.03 -

其他 4.02 48.91 -

合计 4.02 50.83 -

4、毛利率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2 月,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86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280.53 24,116.58 15,059.72

主营业务成本 2,954.05 9,608.96 4,214.61

毛利率 44.06% 60.16% 72.01%

注: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按照业务种类列示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 43.36% 57.20% 66.69%

K12 课外培训 31.55% 14.87% -

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 85.28% 98.83% 99.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的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主要原因系封闭式培训业务人工成本上升所致。K12 课外培训业务自 2016 年开

始开展业务,随着招生人数逐渐增加,规模效应提升,导致毛利率有所提升。教

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的毛利率较高,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报告期内随着人工

成本的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由于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业务在标的公司业务

收入中占比较高,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在报告期内逐期下降。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9 4.30 2.43

速动比率 2.16 3.99 2.38

资产负债率 32.67% 17.58% 27.3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报告期内,2016 年末较之 2015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有所提高,资

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表明龙门教育的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高。由于龙门教育在报

告期内不存在非流动负债,因此短期偿债能力可以反映公司整体的偿债能力。

2017 年 2 月末较之 2016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上

升的原因为龙门教育 K12 课外培训业务规模扩大,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导致

账面确认了较大金额的预收款项;同时,2017 年 2 月末全封闭中高考培训业务

287

的培训周期尚未结束,相关学费仍在预收款项中列报。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周转率 1.25 3.13

净资产周转率 1.56 4.53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净额+期末资产净额)/2

报告期内,2016 年末较之 2015 年末,总资产周转率和净资产周转率的比例

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龙门教育于 2016 年进行了两次增资扩股,导致资产规模

大幅上升所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立信审计对上市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2 月的备考财务报表及附

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344 号《备考审阅报告》。

1、业务整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自环保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年来,

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稳定,增长缓慢,上市公司需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

持续业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 K12 阶段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龙门教育立足于满

足中高考学生获得个体提高的需求,面向中考、高考的学生,以主要课程的面授

培训,以及支持课程的相关辅助软件产品为基础,向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由于学习时间跨度长、在校学生数量大,K12 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市场规模最

大的细分领域。由于 K12 教育处于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因此,与 K12 教育相

288

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的市场规模巨大。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收购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龙门教育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加教育

培训服务的相关业务。

根据龙门教育相关股东作出的业绩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由此可见,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盈利能力和主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1)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2 月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对比如下:

2017 年 1-2 月,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6,383.36 11,663.89 5,280.53 82.72%

营业成本 5,170.12 8,124.17 2,954.05 57.14%

税金及附加 26.54 72.23 45.69 172.16%

销售费用 487.24 1,392.34 905.11 185.76%

管理费用 691.54 1,566.44 874.90 126.51%

财务费用 62.90 49.95 -12.94 -20.58%

资产减值损失 -81.66 -53.10 28.56 -34.97%

投资收益 - -8.24 -8.24 -

其他收益 - 147.26 147.26 -

营业利润 26.68 650.88 624.20 2339.40%

营业外收入 429.43 430.66 1.23 0.29%

营业外支出 19.60 23.62 4.02 20.53%

利润总额 436.51 1,057.92 621.41 142.36%

所得税费用 17.78 226.76 208.98 1175.38%

净利润 418.73 831.16 412.43 98.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8.73 745.72 326.98 78.09%

少数股东损益 -0.00 85.44 85.45 -

289

2016 年度,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48,973.97 73,090.55 24,116.58 49.24%

营业成本 37,484.30 47,093.25 9,608.96 25.63%

税金及附加 451.50 805.04 353.53 78.30%

销售费用 3,360.14 6,377.17 3,017.02 89.79%

管理费用 3,819.87 9,045.25 5,225.38 136.79%

财务费用 -258.38 -324.94 -66.56 25.76%

资产减值损失 161.35 152.05 -9.30 -5.76%

投资收益 - -0.02 -0.02 -

营业利润 3,955.19 9,942.71 5,987.52 151.38%

营业外收入 437.39 993.27 555.88 127.09%

营业外支出 9.64 60.47 50.83 527.49%

利润总额 4,382.94 10,875.51 6,492.57 148.13%

所得税费用 782.02 1,385.47 603.45 77.17%

净利润 3,600.92 9,490.04 5,889.12 163.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600.00 7,040.15 3,440.15 95.56%

少数股东损益 0.93 2,449.89 2,448.96 264376.92%

由于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显著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2 月备考营业收入较同期实际营

业收入分别增长了 49.24%和 82.72%,净利润分别增长了 163.54%和 98.50%,盈

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2)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收入结构从原有的以

环保胶印油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转型至与教育培训服务相结合的业务布

局。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年初完成,上市公司备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油墨化工 6,380.11 55.12% 5,106.26 63.35%

教育培训 5,195.74 44.88% 2,954.05 36.65%

合计 11,575.85 100.00% 8,060.30 100.00%

单位:万元

290

2016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油墨化工 48,888.73 67.46% 37,439.58 79.58%

教育培训 23,586.91 32.54% 9,608.96 20.42%

合计 72,475.64 100.00% 47,048.54 100.00%

教育培训类资产 2017 年 1-2 月和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

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88%和 32.54%;2017 年 1-2 月和 2016 年度的营业

成本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65%和 20.42%。置入的教

育培训类资产毛利率高于上市公司原有油墨化工业务,有利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提高。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及因本次交易增加负债情况

1)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负债结构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10.35% 12.50% 15.47%

短期负债占总负债比例 97.70% 99.33% 100.00%

注:上表中 2017 年 2 月 28 日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已经审计。

上市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10.35%、12.50%及 15.47%,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上市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短

期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7.70%、99.33%及 100.00%,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2)同行业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负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资产负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债/总负

债率

1 300037.SZ 新宙邦 279,712.14 58,881.29 49,236.67 21.05% 17.60%

2 300041.SZ 回天新材 182,622.10 24,482.48 22,031.49 13.41% 12.06%

3 300054.SZ 鼎龙股份 298,759.99 52,457.91 50,059.66 17.56% 16.76%

4 300067.SZ 安诺其 144,347.51 37,657.59 37,314.54 26.09% 25.85%

29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负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资产负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债/总负

债率

5 300072.SZ 三聚环保 1,851,071.31 1,198,213.18 842,107.57 64.73% 45.49%

6 300082.SZ 奥克股份 532,213.01 246,018.03 186,415.01 46.23% 35.03%

7 300109.SZ 新开源 130,990.14 8,332.15 5,768.63 6.36% 4.40%

8 300121.SZ 阳谷华泰 141,197.43 75,916.56 49,543.34 53.77% 35.09%

9 300135.SZ 宝利国际 290,224.84 171,481.69 162,561.76 59.09% 56.01%

10 300214.SZ 日科化学 147,611.68 11,719.98 11,367.84 7.94% 7.70%

11 300236.SZ 上海新阳 147,010.30 21,442.06 19,618.86 14.59% 13.35%

12 300261.SZ 雅本化学 189,541.82 84,364.62 80,567.62 44.51% 42.51%

13 300285.SZ 国瓷材料 223,322.37 46,910.73 44,879.10 21.01% 20.10%

14 300387.SZ 富邦股份 119,971.76 47,587.70 47,269.35 39.67% 39.40%

15 300405.SZ 科隆精化 167,786.88 75,065.46 71,236.05 44.74% 42.46%

16 300437.SZ 清水源 149,329.29 31,435.68 30,146.75 21.05% 20.19%

17 300459.SZ 金科娱乐 536,170.27 35,305.94 27,765.41 6.58% 5.18%

18 300568.SZ 星源材质 187,609.57 60,807.75 26,036.18 32.41% 13.88%

19 300575.SZ 中旗股份 143,788.09 53,182.92 45,766.02 36.99% 31.83%

20 603002.SH 宏昌电子 151,076.05 48,242.35 48,242.35 31.93% 31.93%

平均值 300,717.83 119,475.30 92,896.71 30.48% 25.84%

中位数 175,204.49 50,350.13 46,517.68 29.01% 23.02%

上表为 2016 年末证监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总额排名前 20 的公

司相关财务数据。2016 年末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 30.48%,中位

值为 29.01%;2016 年末行业可比公司的短期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平均值为 25.84%,

中位值为 23.02%。

3)上市公司负债的合理性

对比可比上市公司相关负债结构的数据,上市公司 2016 年末资产负债率低

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及中位值,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上市公司 2016 年末短期

负债占总负债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较为充裕,

对资金需求较小,且在对外融资时优先选择综合融资成本较低的短期借款。

4)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增加负债情况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预计将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

相应将增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

本次交易后,龙门教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负债

292

总额预计因此上升。详见本节“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三)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

况指标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

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实现龙门教

育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管理和业务的连贯性,使其在运营管理延续自主独立性,

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不做重大调整,现有管理层将保持基本稳

定。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将在公司治理、人员稳定性等方面对龙门教育进行整

合:

业务整合方面,在油墨业务领域保持平稳发展,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的基础

上,根据市场环境,公司油墨业务将以提质增效为发展导向,深入挖掘客户多层

次消费需求,以强大的研发力量为支撑,以积极的创新观念为引导,为客户提供

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充分给予标的公司管理团队自主性,积极支持标

的公司以其原有管理模式和既定发展目标开展业务,借助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平台,

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规模,在中高考培训领域做到全国领先。

人员整合方面,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公司的员工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继续聘任。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龙门教育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利润补偿协议》,龙门教育将在完成交割后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改选龙门教育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总监,同时,上市公司拟提名马良铭为科斯

伍德副董事长,并提名其指定的另一自然人为科斯伍德董事。详情请参见本报告

书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五、交易完成后人员及其他安排”。

财务整合方面,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财务管理体系之中,财务系统、

293

财务管理制度将与上市公司财务系统实现全面对接,参照上市公司的统一标准,

对标的公司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融资、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管理。标的公司将

制定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和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治理整合方面,科斯伍德将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完善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在机构设置、调整和运营方面的独立自主性。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在胶印油墨业务方面,上市公司未来仍将以环保型胶印油墨为产品,重点发

展环保型油墨、UV 油墨,印客无忧电商平台。

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用于杂志、包装的印刷,目前在该细分领域内占据行业龙

头的位置。上市公司目前油墨年产销量约 2 万吨,胶印油墨产能达 2.6 万吨/年。

本次交易后,随着销售渠道的不断深入和拓展,上市公司将通过优化生产模式、

拓展市场领域、强化产品品质、加大工艺创新等多种措施促进现有主营业务的发

展,巩固油墨主业的领先优势。

在教育服务业务方面,龙门教育将紧紧围绕全国发展封闭式中高考培训战略

目标,重点开拓中西部市场,并从区域转战全国,推动业务网点全面发展,逐步

释放全国化战略布局带来的业绩红利。同时,龙门教育将继续加强软件研发,持

续优化服务品质,强化培训效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教育服务。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预期将大幅提升,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交易前后的财务指标有所改善。根据立

信审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指标的影响

294

单位:万元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合并) (备考合并)

资产总计 79,302.85 191,736.48 80,943.97 185,932.30

负债合计 8,208.53 95,416.58 10,118.99 90,416.54

所有者权益 71,094.32 96,319.90 70,824.98 95,515.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70,778.40 77,219.07 70,509.06 76,500.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2.92 3.18 2.91 3.15

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10.35% 49.76% 12.50% 48.63%

流动比率(倍) 5.70 0.78 4.65 0.77

速动比率(倍) 4.62 0.66 3.93 0.67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均显著增加。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都有所提升,说明通过本次交

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原

因系本次交易通过现金支付完成,支付对价在其他应付款中体现,增加了流动负

债的金额。

另外,由于标的资产的中高考培训和课外辅导服务在学期期初或辅导周期期

初收取学费、住宿费、资料费等,预收账款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上市

公司,故增加了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后的资产负债率。该部分预收款项在学期中逐

月分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风险较小。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合并) (备考合并)

营业收入 6,383.36 11,663.89 48,973.97 73,090.55

净利润 418.73 831.16 3,600.92 9,49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18.73 745.72 3,600.00 7,040.15

利润

295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合并) (备考合并)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0.15 0.29

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3 0.15 0.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59% 0.97 5.17 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 0.21% 0.62 4.75 9.0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数据未考虑并购贷款的影响,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使用并购

贷款,则可能对实际指标造成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7 年 1-2 月和 2016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提升。

1)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绩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净利

润、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近年来在坚持原有经营规划并按需投入资金的正常经营情况下,财

务表现和盈利能力及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连续盈利,本次交

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基于上市公司两年一期审阅报告编制基础,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

益,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备考合并口径业绩下滑。同时,根据标的公司管

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标的公司预计未来几年不会产生经营亏损,不会因本次交

易后标的公司并表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业绩下滑。

此外,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承诺人签订了《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因此,上市公司预计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报

告期内备考合并口径及未来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且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296

合并的盈利水平将有切实保障,在未发生不可控的重大风险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出

现显著业绩下降的情况。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投入不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龙门教育是一家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有较强盈

利能力的公司,标的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足以满足其现有业务发展的需

要。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短期内将继续保持相对独立的市场化运营,预计

不会对上市公司存在投资依赖。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周转能力指标的影响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合并)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1 0.39

净资产周转率(次) 0.69 0.77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净额+期末资产净额)/2

由于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支付对价超过其在被合并

企业中享有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导致资产总额增加,故总

资产周转率下降。净资产周转率备考合并前后基本稳定。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暂无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对标的公司未来

资本性支出的计划。但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

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

3、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9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立信审计对龙门教育编制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2 月的财务报

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龙门教育审计报告》。立信审计认为:龙门教

育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门教

育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

及财务状况,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2 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

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龙门教育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2 月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8,366.37 23,051.77 5,289.74

非流动资产 9,568.92 7,438.34 2,670.59

资产总计 37,935.41 30,490.11 7,960.33

流动负债 12,394.34 5,361.47 2,173.99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2,394.34 5,361.47 2,17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965.16 26,300.83 5,858.31

少数股东权益 -1,424.09 -1,172.19 -71.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41.07 25,128.63 5,786.34

(二)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280.53 24,116.58 15,059.72

营业成本 4,795.36 18,129.04 9,058.67

营业利润 624.20 5,987.52 6,001.06

利润总额 621.41 6,492.57 6,274.15

净利润 412.43 5,889.12 5,11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4.33 6,989.34 5,183.16

29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5.12 9,267.60 5,937.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9.14 -6,326.48 -2,224.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18.72 620.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75.98 16,359.85 4,332.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823.20 4,463.35 130.4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99.18 20,823.20 4,463.35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立信审计对上市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2 月的备考财务报表及附

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344 号《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阅的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2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简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4,055.14 69,784.56

非流动资产 117,681.34 116,147.73

总资产 191,736.48 185,932.30

流动负债 95,350.28 90,348.74

非流动负债 66.30 67.80

负债合计 95,416.58 90,416.54

所有者权益 96,319.90 95,515.75

(二)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1,663.89 73,090.55

营业成本 8,124.17 47,093.25

营业利润 650.88 9,942.71

利润总额 1,057.92 10,875.51

净利润 831.16 9,49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5.72 7,040.15

299

第十节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龙门教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

龙门教育的实际控制人为马良铭和明旻(二人为一致行动人)。

2、龙门教育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龙门培训 是 是 是

2 新龙门培训 是 是 是

3 深圳跃龙门 是 是 是

4 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5 武汉龙门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6 北京龙们教育 是 是 -

7 北京见龙云课 是 是 是

8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 北京龙们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0 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1 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2 郑州龙跃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3 南昌龙百门尚纳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

14 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5 成都龙跃门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

16 太原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7 合肥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8 苏州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

19 天津龙门尚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是 - -

20 长春市见龙云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是

3、龙门教育的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的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300

是否属于联营企业核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新余龙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本次交易前,龙门教育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马璐 马良铭之妹

2 马良慧 马良铭之妹

马良铭持股 100%;明旻、马良铭任董

3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

事、马可任董事

明旻持股 100%;马良铭任董事、明旻

4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 Ltd.

任董事长

马璐持股 80%、马良慧持股 20%;马

5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璐任执行董事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6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7.692%、新余龙线持股 92.308%,马璐

任执行董事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00%;马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

8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培训学校

唯一举办人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

9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培训学校

唯一举办人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

10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语研修学校 子公司北京启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

司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1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0%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2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80%;

13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训学校 马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报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

14

告期内存续,2017 年 3 月 23 日注销) 举办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301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年度 年度

1-2 月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训学校 提供劳务 93.88 - -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80.66 - -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 123.93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培训学校 出售商品 - 61.97 -

北京市石景山区爱华外语研修学校 出售商品 - 37.18 -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培训学校 出售商品 - 86.75 -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Ltd 接受劳务 6.94 20.83 -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19.40 -

马良铭 采购商品 - 9.00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马良铭 220,000.00 2014-12-3 2015-12-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1,645,000.00 2013-6-1 2015-11-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212,996.81 2013-6-1 2015-12-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130,000.00 2014-9-30 2015-11-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拆出

马良铭 7,440,000.00 2014-8-22 2015-2-26 双方未约定利息

深圳跃龙门教育 2014-2-1 2015-12-2 双方按一年期银行贷

696,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款利率计息,2015 年

深圳跃龙门教育 2015-1-1 2015-12-2 度的资金占用费为

210,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36,595.62 元。

马良彩 18,000,000.00 2015-6-18 2015-9-2 双方未约定利息

4、关联租赁

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明旻 房屋建筑物 - - 3.44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9.36 267.00 21.29

302

6、其他关联交易

(1)2016 年 5 月,标的公司与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世德”)签订《关于五家标的学校权益转让合作的锁定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先向

百世德支付定金 22,000,000.00 元,百世德则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合同中五个标

的学校 100%的控制权。2016 年 8 月,百世德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五个标的学校

100%的控制权,因此,百世德退回公司 22,000,000.00 元定金及孳息 198,729.78

元。

(2)2016 年 6 月,标的公司与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

学百纳”)签订《学生接受协议》,根据协议尚学百纳将所属 8 个校区 619 名学生

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由本公司承担上述 619 名学生剩余的未消耗课时的授课义务

并收取对应的课时费用 2,898,292.78 元。

(三)关联交易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龙门教育与关联方产生的应收、应付项目的余额为: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Ltd 预付账款 20.37 6.94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 应付股利 - - 34.46

明旻 其他应付款 - - 3.44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关联方情况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303

关联方 与本公司的关系

吴贤良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37.45%的股权

吴艳红 吴贤良先生的姐姐,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7.78%的股权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考虑本次交易的影响后,2017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情

况如下: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 工业生 投资设

连云港市 100% -

司 产企业 立

苏州科斯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投资管 投资设

苏州市 100% -

司 理 立

法国 工业生 投资设

BRANCHER KINGSWOOD 100% -

Tremblay-Les-Villages 产企业 立

Brancher Central Europe Sp. z 工业生 投资设

波兰 Piaseczno - 100%

o.o. 产企业 立

印客无忧网络科技(苏州)有 销售印 投资设

苏州市 - 100%

限公司 刷耗材 立

苏州金智合印刷耗材销售中心 销售印 投资设

苏州市 - 68.50%

(有限合伙) 刷耗材 立

教育培 股权转

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教育培 股权转

新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软件研 股权转

深圳跃龙门 深圳市 100% -

发销售 让

技术开 投资设

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100% -

发咨询 立

文化教

武汉龙门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 投资设

武汉市 育信息 100% -

司 立

咨询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龙们教育 北京市 100% -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见龙云课 北京市 66.67% -

询 立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 咨询服 投资设

西安市 - 51%

司 务 立

北京龙们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武汉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 教育咨 投资设

长沙市 - 51%

限公司 询服务 立

304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郑州龙跃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 教育咨 投资设

郑州市 - 51%

公司 询服务 立

南昌龙百门尚纳学教育咨询有 教育咨 投资设

长沙市 - 51%

限公司 询服务 立

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 教育咨 投资设

株洲市 - 51%

有限公司 询服务 立

成都龙跃门尚学教育咨询有限 教育咨 投资设

成都市 - 51%

公司 询服务 立

太原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太原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合肥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 - 51%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苏州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 - 51%

询服务 立

天津龙门尚学教育信息咨询有 教育咨 投资设

天津市 - 51%

限公司 询服务 立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 工业生 投资设

连云港市 100% -

司 产企业 立

苏州科斯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投资管 投资设

苏州市 100% -

司 理 立

法国 工业生 投资设

BRANCHER KINGSWOOD 100% -

Tremblay-Les-Villages 产企业 立

Brancher Central Europe Sp. z 工业生 投资设

波兰 Piaseczno - 100%

o.o. 产企业 立

印客无忧网络科技(苏州)有 销售印 投资设

苏州市 - 100%

限公司 刷耗材 立

苏州金智合印刷耗材销售中心 销售印 投资设

苏州市 - 68.50%

(有限合伙) 刷耗材 立

教育培 股权转

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教育培 股权转

新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软件研 股权转

深圳跃龙门 深圳市 100% -

发销售 让

技术开 投资设

上海隆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100% -

发咨询 立

文化教

武汉龙门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 投资设

武汉市 育信息 100% -

司 立

咨询

北京龙们教育 北京市 教育咨 100% - 投资设

305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见龙云课 北京市 66.67% -

询 立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 咨询服 投资设

西安市 - 51%

司 务 立

北京龙们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武汉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 教育咨 投资设

长沙市 - 51%

限公司 询服务 立

郑州龙跃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 教育咨 投资设

郑州市 - 51%

公司 询服务 立

南昌龙百门尚纳学教育咨询有 教育咨 投资设

长沙市 - 51%

限公司 询服务 立

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 教育咨 投资设

株洲市 - 51%

有限公司 询服务 立

成都龙跃门尚学教育咨询有限 教育咨 投资设

成都市 - 51%

公司 询服务 立

太原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 教育咨 投资设

太原市 - 51%

司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合肥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 - 51%

询服务 立

教育咨 投资设

苏州龙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 - 51%

询服务 立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 工业生 投资设

连云港市 100% -

司 产企业 立

苏州科斯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投资管 投资设

苏州市 100% -

司 理 立

法国 工业生 投资设

BRANCHER KINGSWOOD 100% -

Tremblay-Les-Villages 产企业 立

Brancher Central Europe Sp. z 工业生 投资设

波兰 Piaseczno - 100%

o.o. 产企业 立

印客无忧网络科技(苏州)有 研发销 投资设

苏州市 - 100%

限公司 售软件 立

教育培 股权转

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教育培 股权转

新龙门培训 西安市 100% -

训 让

深圳跃龙门 深圳市 软件研 100% - 股权转

306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质 直接 间接 式

发销售 让

教育咨 投资设

北京见龙云课 北京市 66.67% -

询 立

长春市见龙云课教育科技有限 教育信 投资设

长春市 - 51%

公司 息咨询 立

西安见龙拼课网络科技有限公 咨询服 投资设

西安市 - 51%

司 务 立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考虑本次交易的影响后,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联营企业核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 月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新余龙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

4、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考虑本次交易的影响后,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马璐 马良铭之妹

2 马良慧 马良铭之妹

马良铭持股 100%;明旻、马良铭任董事、马

3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

可任董事

明旻持股 100%;马良铭任董事、明旻任董事

4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 Ltd.

马璐持股 80%、马良慧持股 20%;马璐任执

5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行董事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692%、

6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余龙线持股 92.308%,马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马

7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举

8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培训学校

办人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举

9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培训学校

办人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语研修学校 北京启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

11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12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80%;

13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训学校 马璐任执行董事

14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307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存续,2017 年 3 月 23 日注销)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考虑本次交易的影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Ltd 接受劳务 6.94 20.83 -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19.40 -

马良铭 采购商品 - 9.00 -

合计 6.94 149.23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培训学校 提供劳务 93.88 - -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80.66 - -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 123.93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草培训学校 出售商品 - 61.97 -

北京市石景山区爱华外语研修学校 出售商品 - 37.18 -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语培训学校 出售商品 - 86.75 -

合计 274.54 309.83 -

3、关联租赁情况

上市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明旻 房屋建筑物 - - 3.44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马良铭 22.00 2014-12-3 2015-12-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164.50 2013-6-1 2015-11-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21.30 2013-6-1 2015-12-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马良铭 13.00 2014-9-30 2015-11-30 双方未约定利息

308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马良铭 744.00 2014-8-22 2015-2-26 双方未约定利息

双方按一年期银行贷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69.60 2014-2-1 2015-12-2

款利率计息,2015 年

度的资金占用费为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1.00 2015-1-1 2015-12-2

36,595.62 元。

马良彩 1,800.00 2015-6-18 2015-9-2 双方未约定利息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7.26 245.39 228.86

6、其他关联交易

(1)2016 年 5 月,龙门教育与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世德”)签订《关于五家标的学校权益转让合作的锁定协议》,根据协议龙门教育

先向百世德支付定金 22,000,000 元,百世德则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合同中五个标

的学校 100%的控制权。2016 年 8 月,百世德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五个标的学校

100%的控制权,因此,百世德退回龙门教育 22,000,000 元定金及孳息 198,729.78

元。

(2)2016 年 6 月,龙门教育与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尚学百纳”)签订《学生接受协议》,根据协议尚学百纳将所属 8 个校区 619

名学生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由本公司承担上述 619 名学生剩余的未消耗课时的授

课义务并收取对应的课时费用 2,898,292.78 元。

(三)关联交易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考虑本次交易的影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应收、应付项

目的余额为: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Ltd 预付账款 20.37 6.94 -

309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2015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2 月 年度 年度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 应付股利 - - 34.46

明旻 其他应付款 - - 3.44

(四)本次交易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科斯伍德的控股子公司,为减少和规

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利润补偿责任人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若本人/本企业因直接/间接增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斯伍德”)股票、于科斯伍德任职等原因成为科斯伍德关联方的,则: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斯

伍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

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科斯伍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科斯伍德及其分、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科斯伍德及其分、子公司向本人、本人近亲属及

本人、本人近亲属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

属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科斯伍德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科斯伍德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2、科斯伍德实际控制人吴贤良、吴艳红出具《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

310

承诺函》就规范与科斯伍德之间的关联交易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

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

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

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未从事与上

市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龙门教育 49.22%的股权,本次交易未导

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致使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

龙门教育的部分关联方与龙门教育主营业务相近,具体情况如下:

311

公司名称 与龙门教育关联关系 业务介绍

Golden Touch Capital

明旻实际控制的企业 教育咨询

Pte. Ltd.

Singina Holdings Pte

马良铭实际控制的企业 无实际经营

Ltd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马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地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

良慧、马璐实际控制的企 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有限公司

业;马璐任执行董事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

业务地区为北京。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公司持股 7.692%、龙门教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地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

育参股公司新余龙线持股 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有限公司

92.308%的企业;马璐任执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

行董事 业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公司持股 100%;马璐任执

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为北京

行董事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草培训学校 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语研修学校 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为北京

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语培训学校 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地区为北京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一”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区为:

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重庆。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

公司持股 80%; 注销过程中

育咨询有限公司

马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 中高考课外补习,一对一辅导(仅限北

公司持股 70%;马璐任执行

技有限公司 京地区)——2017 年 3 月 23 日注销

董事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一”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区为: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直接控制的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目前无实

际经营业务,实际控制人明旻直接控制的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 Ltd.目前主要

从事少量教育咨询业务,虽与龙门教育在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层面有相同之处,

但其面对的市场为新加坡,而龙门教育主营业务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培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且面对的市场是中国大陆,因此不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

312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马良慧、马璐管理/投资的上述主体,业务

范围与龙门教育存在一定同业竞争。就消除和避免与龙门教育的同业竞争、规范

和减少与龙门教育关联交易事宜,马良慧、马璐已分别出具承诺:除前述表格所

列情形外,其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

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

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

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促使其管理、投资或控

制的主体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逐步解决与龙门教育存在

的同业竞争情形。如无法消除重合部分业务,则其承诺将该主体注销或将其所持

有的该主体的份额转让给与龙门教育及科斯伍德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其及其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杜绝一切占用龙门教育资金、资产的行为,

不要求龙门教育向其及其投资或控制的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其及其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龙门教育的关联交

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龙门教育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龙门教

育及其股东科斯伍德的合法权益。

(三)科斯伍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与科斯伍德产生同业竞争,科斯伍德实际控

制人吴贤良、吴艳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指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下同)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来也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313

业的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针对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实质性获得的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实质

性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

1、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上市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人亦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

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

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上市公司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

产生的损失或开支,本人将予以全额赔偿。

四、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四)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利润补偿责任人明旻、方锐铭、董兵、徐颖、丁文波、田珊珊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除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教育”)外,本人及

314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

从事其他任何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及其分

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

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

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或者,若本人

在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任职的,则自本人与龙门教育或者科斯伍

德及其他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利润补偿责任人马良铭、马良彩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

“1、除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教育”)外,本人将

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苏州科斯

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

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

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

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或者,若本人

在龙门教育或科斯伍德及其他分子公司任职的,则自本人与龙门教育或者科斯伍

德及其他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利润补偿责任人翊占信息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除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教育”)外,本企业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苏州科

315

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

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

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

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

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斯伍德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遵守上述承

诺。”

(五)标的公司关联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龙门教育的部分关联方与龙门教育主营业务相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与龙门教育关联关系 业务介绍

Golden Touch Capital

明旻实际控制的企业 教育咨询

Pte. Ltd.

Singina Holdings Pte

马良铭实际控制的企业 无实际经营

Ltd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马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地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

良慧、马璐实际控制的企 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有限公司

业;马璐任执行董事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

业务地区为北京。

深圳跃龙门教育发展有限 1、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

公司持股 7.692%、龙门教 对一”以及小班课业务,主要开展的地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

育参股公司新余龙线持股 区为:长沙、重庆、北京;

有限公司

92.308%的企业;马璐任执 2、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

行董事 业务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公司持股 100%;马璐任执

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为北京

行董事

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叶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草培训学校 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地区为北京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市石景山爱华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语研修学校 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为北京

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市海淀区爱华英 北京三叶草国际教育咨询 少儿英语课外辅导业务,唯一开展业务

语培训学校 有限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地区为北京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一”

重庆千才教育信息咨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区为:

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重庆。

316

公司名称 与龙门教育关联关系 业务介绍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美途百纳国际教

公司持股 80%; 注销过程中

育咨询有限公司

马璐任执行董事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北京尚学百纳教育科 中高考课外补习,一对一辅导(仅限北

公司持股 70%;马璐任执行

技有限公司 京地区)——2017 年 3 月 23 日注销

董事

K12 课外辅导走读业务,包括“一对一”

北京市海淀区金钥匙 北京百世德教育科技有限

以及小班课业务,开展业务的地区为:

培训学校 公司为唯一举办人

北京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直接控制的 Singina Holdings Pte. Ltd.目前无实

际经营业务,实际控制人明旻直接控制的 Golden Touch Capital Pte. Ltd.目前主要

从事少量教育咨询业务,虽与龙门教育在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层面有相同之处,

但其面对的市场为新加坡,而龙门教育主营业务为全封闭中高考补习培训、K12

课外培训、教学辅助软件研发与销售且面对的市场是中国大陆,因此不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

龙门教育实际控制人马良铭之妹马良慧、马璐管理/投资的上述主体,业务

范围与龙门教育存在一定同业竞争。就消除和避免与龙门教育的同业竞争、规范

和减少与龙门教育关联交易事宜,马良慧、马璐已分别出具承诺:除前述表格所

列情形外,其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

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

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斯伍德及其分公司、

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促使其管理、投资或控

制的主体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逐步解决与龙门教育存在

的同业竞争情形。如无法消除重合部分业务,则其承诺将该主体注销或将其所持

有的该主体的份额转让给与龙门教育及科斯伍德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其及其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杜绝一切占用龙门教育资金、资产的行为,

不要求龙门教育向其及其投资或控制的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17

其及其管理、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龙门教育的关联交

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龙门教育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龙门教

育及其股东科斯伍德的合法权益。

318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3、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因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

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5、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319

(三)拟购买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

权为 754,337,759.65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后龙门教育 49.22%股权交易价格为

人民币 749,360,780 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增幅,

增值率为 520.3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龙门教育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000 万元、16,000

万元,并同意在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时,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对科斯伍德进行补偿。业绩承诺系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

目前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但是,如遇宏观经济波

动、不可抗力、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等冲击因素,均可能出现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

情况。尽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

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龙门教育在

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和盈利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

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本次收购龙门教育 49.22%股权将形成

较大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

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行业产生波动、龙门教育产品和

服务市场口碑有所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其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上市公

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320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门教育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上市公

司将在原有主业以外,新增教育培训业务。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

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发展战略、品牌宣传、技术开发、

销售渠道资源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虽然上市公司的环保型油墨用于学生绿

色教材的印刷,间接服务于文化教育行业,但是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目

前业务领域不同,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

理、公司文化、群体协同、业务系统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发挥本次收购的绩

效。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七)本次交易存在融资风险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用于本次收购的现金约为 7.49

亿元。为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上市公司使用约 40%的自有资金,其余通过银

行并购贷款的方式取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相关程序正在

办理中,预计于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

签署正式银行借款文件。上述融资安排尚未形成正式的合同,因此本次交易存在

融资风险。

为完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动用较大规模的自有资金,同时并购贷款的安

排也将使上市公司增加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导致上市公司可能因本次交易面临

一定的财务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征决定其经营场所分布较广,在全国各地拥有较多网点。

随着标的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张,资产、业务和人员将呈现逐渐分散的趋势,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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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在统筹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人员调配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标

的公司不能对下属网点经营加强管控,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监管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的教育培训行业经营和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和教育制

度等方面的深远影响。目前,政府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纲要》、《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行业法规及产业政策,总体对该行业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但目前关于营利性教育机构的监管法规及各地的配套办法尚不明确。

如龙门教育及下属公司经营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针对民办教育行业,特别是

关于营利性教育机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

龙门教育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所属教育培训行业拥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市场化程度高、企业数量

众多、竞争激烈。未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教育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家庭教育支

出的不断增加,教育培训行业将继续保持高景气度。这势必引起产业投资力度加

大,国内诸多企业将加速进入该行业,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虽然标的公司

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未来若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继

续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将会存在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部分校区所在的土地、房屋存在瑕疵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属的华美校区和咸宁东路校区,以及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下属

的长安南路校区均是和相关学校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

合作方为项目提供教学场地,其中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和食堂等配套设施,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合作方并未提供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证明;但是合作方就房屋及

土地在《合作协议》中保证:“为合作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具有完整权利,与第三

方不存在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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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合作办学方就此问题出具了保证,但是如若合作方提供的房屋和土地存

在权属纠纷,将直接波及教学活动的开展,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有可能对标的公司教学和经营产生影响的房屋和土地权属问题,标的公

司实际控制人马良铭已经签署了承诺,承诺如下:“(1)如由于未取得土地权证

或房屋权证,导致合作办学场地被政府或出租方收回,本人承诺积极寻找替代办

学地址,并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及相关办学设施的迁移工作;(2)如由于上述迁

移给龙门教育及其附属机构、科斯伍德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承诺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补偿;(3)鉴于西安当地教育资源丰富,存在较多闲置校区,本人将敦促龙门

教育在教学经营的过程中持续关注相关闲置校区信息,确保如遇需要进行校区搬

迁的特殊情况,确有合理替代措施。”

(五)人才流动及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教育培训行业属于比较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的讲师

队伍是保持企业业务稳步增长、教研能力持续发展的关键。尽管标的公司已通过

合理的薪酬体系、温馨的公司文化等机制降低人才流失,并形成一套完整的人员

招录、培训、晋升体系。但该行业的特征决定了行业内从业人员流动率较高,不

排除部分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由于自身发展规划等原因离职而导致短期内标的公

司管理人员、培训人员不足,可能对标的公司的品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资源成为稀缺资源,人工成本逐渐

升高。标的公司的主要成本是人工成本,如果人工成本上升,会使标的公司的盈

利空间缩小,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标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人力资源计划,将通过健全的培训系统与招聘体系,建立

丰富的人才储备,从而降低人力成本风险。

(六)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龙门教育的主要营业成本是人力成本。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生

活成年的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工资薪酬呈上

升趋势。若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工成本进一步上升,龙门教育存在毛利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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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

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

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对本次交易事项本身的阐述

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

在波动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

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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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及因本次交易增加负债情况

(一)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负债结构

关联方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10.35% 12.50% 15.47%

短期负债占总负债比(%) 97.70% 99.33% 100.00%

注:上表中 2017 年 2 月 28 日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已经审计。

上市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10.35%、12.50%及 15.47%,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上市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短

期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7.70%、99.33%及 100.00%,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资产负债 短期负债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率 /总负债

1 300037.SZ 新宙邦 279,712.14 58,881.29 49,236.67 21.05% 17.60%

2 300041.SZ 回天新材 182,622.10 24,482.48 22,031.49 13.4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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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资产负债 短期负债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率 /总负债

3 300054.SZ 鼎龙股份 298,759.99 52,457.91 50,059.66 17.56% 16.76%

4 300067.SZ 安诺其 144,347.51 37,657.59 37,314.54 26.09% 25.85%

5 300072.SZ 三聚环保 1,851,071.31 1,198,213.18 842,107.57 64.73% 45.49%

6 300082.SZ 奥克股份 532,213.01 246,018.03 186,415.01 46.23% 35.03%

7 300109.SZ 新开源 130,990.14 8,332.15 5,768.63 6.36% 4.40%

8 300121.SZ 阳谷华泰 141,197.43 75,916.56 49,543.34 53.77% 35.09%

9 300135.SZ 宝利国际 290,224.84 171,481.69 162,561.76 59.09% 56.01%

10 300214.SZ 日科化学 147,611.68 11,719.98 11,367.84 7.94% 7.70%

11 300236.SZ 上海新阳 147,010.30 21,442.06 19,618.86 14.59% 13.35%

12 300261.SZ 雅本化学 189,541.82 84,364.62 80,567.62 44.51% 42.51%

13 300285.SZ 国瓷材料 223,322.37 46,910.73 44,879.10 21.01% 20.10%

14 300387.SZ 富邦股份 119,971.76 47,587.70 47,269.35 39.67% 39.40%

15 300405.SZ 科隆精化 167,786.88 75,065.46 71,236.05 44.74% 42.46%

16 300437.SZ 清水源 149,329.29 31,435.68 30,146.75 21.05% 20.19%

17 300459.SZ 金科娱乐 536,170.27 35,305.94 27,765.41 6.58% 5.18%

18 300568.SZ 星源材质 187,609.57 60,807.75 26,036.18 32.41% 13.88%

19 300575.SZ 中旗股份 143,788.09 53,182.92 45,766.02 36.99% 31.83%

20 603002.SH 宏昌电子 151,076.05 48,242.35 48,242.35 31.93% 31.93%

平均值 300,717.83 119,475.30 92,896.71 30.48% 25.84%

中位数 175,204.49 50,350.13 46,517.68 29.01% 23.02%

上表为 2016 年末证监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总额排名前 20 的公

司相关财务数据。2016 年末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 30.48%,中位

值为 29.01%;2016 年末行业可比公司的短期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平均值为 25.84%,

中位值为 23.02%。

(三)上市公司负债的合理性

对比可比上市公司相关负债结构的数据,上市公司 2016 年末资产负债率低

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及中位值,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上市公司 2016 年末短期

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远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四)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增加负债情况

1、上市公司因实施本次交易拟增加负债情况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预计将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

相应将增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

326

2、上市公司因合并龙门教育拟增加负债情况

本次交易后,龙门教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负债

总额预计因此上升。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指标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

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资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同

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目前,公司已形成了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上述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

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

327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公司章程》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有

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

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切实保障股东

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本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保持和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

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本公司

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

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地

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运作。督促本公司董事认真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职责,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

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

328

序、责任和权利等方面合法合规。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

事会和监事监督机制。本公司将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

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

程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

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证人员的稳定。本公司建立了《独

立董事制度》,该制度对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职责范围及工作条

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确保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

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6、利益相关者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尊重银行及其他

债权人、职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关注员

工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本公司的社会责任。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保证主动、

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

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329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

述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330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

过 8,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超

过 8,000 万元。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

批准。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分配条件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 3 项规定

处理。

331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

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充分

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收益率的摊薄等影响因素。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行使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

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

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

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

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

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要对此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应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公

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

332

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董事会应充分论

证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并在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

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科斯伍德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为建立

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了《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

展目标、未来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外部融

资环境及股东要求、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

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

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333

(2)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3、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收

益率的摊薄等影响因素。

(2)利润分配的周期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确定的投资项目、技

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33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超过 8,000 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不得用于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并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

规定处理。

(5)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

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

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影响因素。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

营状况拟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

335

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行使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

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

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应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

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

公司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论证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并在议案

中详细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

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

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调整

时亦同。”

336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关于上市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创业板指数、深

圳成分指数和 Wind 化工行业指数波动情况进行自查比较如下:

上市公司股价 创业板指 深圳成分指数 Wind 化工行业指

日期

(元/股) (点) (点) 数(点)

2017/2/6(开盘价) 14.17 1,877.14 10,004.22 5,371.05

2017/3/3(收盘价) 15.28 1,928.29 10,397.05 5,649.01

涨跌幅 7.83% 2.72% 3.93% 5.18%

本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7.83%,扣除创业板指上涨 2.72%因素

后,波动幅度为 5.11%;扣除深圳成份指数上涨 3.93%的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3.90%;

扣除 Wind 化工行业指数上涨 5.18%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2.65%。

综上,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7 年 3 月 6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科斯伍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即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相关中介机构、具体业

务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买卖股票情况及说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

337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无交易科斯伍德股份的行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合伙人及

其直系亲属的买卖股票情况及说明

根据交易对方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

负责人)、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科斯伍德股票的情况如下:

谈蓉,智百扬投资合伙人杨珩的配偶,自查期间交易科斯伍德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变更日期 股份性质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变更摘要

谈蓉 2017-01-09 无限售流通股 6,700 6,700 买入

谈蓉 2017-01-26 无限售流通股 -6,700 0 卖出

智百扬投资合伙人杨珩已出具说明:“本人从未向谈蓉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其在买入及卖出科斯伍德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其在

科斯伍德股票停牌前买入及卖出科斯伍德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科斯伍德股价

走势的独立判断。上述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谈蓉亦出具说明:“本人系科斯伍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智百扬投

资合伙人杨珩之配偶,在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5 日之间买卖科斯伍德

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买卖科斯伍德股票的行为

发生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日之前。本人此次买卖系基于市场信息作出的独立

判断。本人上述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相关中介机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买卖股票情况及说明

(1)海通证券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停牌之日(2017 年 3 月 6 日)前六个月内,海通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

况如下:

338

1)权益投资交易部买卖情况及说明

业务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生日期

买入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300192 科斯伍德 2016-09-02 - 2,100

300192 科斯伍德 2016-10-24 3,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2016-10-27 - 3,000

海通证券出具书面说明,“本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权益

投资交易部及其工作人员未参与本次交易方案的论证和决策,亦不知晓本次交易

相关的内幕信息,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量化策略的交易,与本次交

易事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资管部买卖情况及说明

业务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基金名称 发生日期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股) (股)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1 - 200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09-01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1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1 - 5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1 - 5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02 15,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2 1,1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2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2 9,838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2 7,7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2 3,3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5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5 - 5,5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5 - 5,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5 - 3,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6 2,200 2,1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6 6,000 3,1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6 5,000 4,4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6 5,500 4,2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7 - 2,2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7 3,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7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7 - 3,3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8 3,3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8 10,900 7,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8 5,700 4,000

339

业务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基金名称 发生日期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股) (股)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8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09 - 3,3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9 6,600 12,021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09 4,400 5,5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09 - 3,3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12 - 11,5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2 - 21,417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2 - 12,1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12 - 1,1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13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13 1,1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3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3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13 5,500 1,1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14 4,400 1,1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4 1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4 7,7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14 7,700 2,2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19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9 10,000 6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19 6,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19 4,4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20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09-20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21 3,3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1 5,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1 2,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21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22 9,5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22 1,1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2 9,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2 5,1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22 3,3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3 3,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3 1,1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26 8,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09-26 3,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6 4,000 16,5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6 400 10,5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26 5,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09-27 2,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7 4,4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7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27 - 4,400

340

业务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基金名称 发生日期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股) (股)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8 3,3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8 2,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09-29 10,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2 号 2016-09-29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9 1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09-29 5,5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6-09-30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10-10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0 - 2,1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0 - 9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10-10 2,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10-11 - 1,1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2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13 1,9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14 5,7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10-14 - 36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4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4 2,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10-17 - 1,100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10-17 1,2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7 - 5,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7 - 4,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8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8 2,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10-18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19 3,6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9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19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20 3,6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0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0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21 10,8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10-24 - 2,84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4 2,000 31

300192 科斯伍德 量化对冲 5 号 2016-10-25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6 - 926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0-27 4,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7 - 2,074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8 - 3,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28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0-31 1,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10-31 - 2,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蓝宝银 2016-11-01 - 165,900

300192 科斯伍德 半年升 2016-11-01 - 10,700

341

业务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基金名称 发生日期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股) (股)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通宝银量化对冲 1 号 2016-11-01 - 47,969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卓越量化对冲 1 号 2016-11-01 - 24,000

300192 科斯伍德 宝银量化对冲 2 号 2016-11-01 - 24,4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6-11-03 - 1,0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6-12-15 8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6-12-16 1,6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05 - 8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10 - 1,6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13 9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16 - 900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20 1,600 -

300192 科斯伍德 海量阿尔法 1 号 2017-01-24 - 1,600

300192 科斯伍德 铁投 1 号 2017-02-23 300,000 -

300192 科斯伍德 铁投 1 号 2017-02-27 300,000 -

海通证券出具书面说明,“本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海

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未参与本次交易方案的论证和决策,亦

不知晓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次交易事项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本次交易方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本公司及交易

对方为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

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核查意见。

(三)依法履行程序,关联方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按程序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在交易中涉及到关

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有关关联方将在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42

(四)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防止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对本次交易

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重组后的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

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

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八)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上市公司已聘请境内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

资产定价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并出具了意见。

(九)严格遵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按照法定

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

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343

第十三节 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苏

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

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本次

交易的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重组方案逐一审

议并获得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

进行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在参考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

则下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拟购买标的定价合理、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独立性,我们对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独立性均无异议。

6、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备案程序及交易风险因素已在《苏州科斯伍

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文件中进行了充

344

分提示,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总体安排,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草

案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公平性、合理性;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重要评估

参数取值合理,结论具备公允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在长期角度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重组各方如约履行重组协

议并遵守各自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7、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后不能获得相应对价;

345

8、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

及发生资产减值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该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9、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认为:

“(一)科斯伍德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整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科斯伍德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科斯伍德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交易对方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内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五)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已经获得

的批准和授权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主体的公司

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

批准程序。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

性条件。

(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权利完整、权属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交易

标的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自身债权债务的处理。

346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与科斯伍德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斯伍德不存在未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十一)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

(十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科斯

伍德股票的情形。”

347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061

经办人: 陈松、黄科捷、杨轶伦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黄宁宁

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联系电话: 021-5234 1668

传真: 021-5234 1670

经办律师: 许航、徐志豪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021-23280000

传真: 021-2328 0485

经办人: 林闻俊、朱海平

348

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权忠光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联系电话: 010-65881818

传真: 010-65882651

经办人: 简荷叶、胡政

349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全体董事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全体董事签名:

吴贤良 陈建 肖学俊

张峰 俞雪华 刘凤元

袁文雄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全体监事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全体监事签名:

吴伟红 吕志英 徐豪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贤良 肖学俊 张峰

洪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马良铭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明旻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董兵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方锐铭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马良彩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丁文波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徐颖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孙淑凡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谢闻九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人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供

的有关本人的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人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田珊珊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新三板成长 1 号基金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汇盈 5 号股权投资基金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汇君资产稳盈 6 号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海德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广西慕远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厦门国都申瑞汇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提

供的有关本企业的内容已经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西安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

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报告书中引用本公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项目主办人:

陈 松 黄科捷 杨轶伦

法定代表人: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报告书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位负责人:

黄宁宁

经办律师:

许航 徐志豪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内容。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报告书

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

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朱建第

注册会计师:

朱海平 林文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保证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报告书

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

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签字评估师:

简荷叶 胡政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与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科斯伍德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科斯伍德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三)科斯伍德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四)海通证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国浩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立信审计出具的《龙门教育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七)中企华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文件以及出具的相关承诺与声明

二、备查地点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 989 号

电话:0512-65370257

传真:0512-65374760

联系人:张峰、王慧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021-23219719

传真:021-63411061

联系人:陈松、黄科捷、杨轶伦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之签章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