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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騰訊自選股 ·  2020/04/29 00:00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0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2,195,437.0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288,549.2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88,549.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8,476,324.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5,187,775.56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0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预计2020 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预算及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定,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1/2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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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