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umina | SC 13G/A: Statement of acquisition of beneficial ownership by individuals (Amendment)-The Vanguard Group(10.05%)
Illumina | SC 13G/A: Statement of acquisition of beneficial ownership by individuals (Amendment)-The Vanguard Group(10.05%)
Illumina | SC 13G/A:超過5%持股股東披露文件(修正)-The Vanguard Group(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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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先鋒集團公佈了Illumina10.05%的所有權,持有15,942,546股股份。該文件是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d-1(b)條提交的。Vanguard擁有對15,554,676股股票的唯一處置權,對387,870股股票擁有共同處置權。它擁有104,750股股票的共享投票權,沒有唯一的投票權。股票代表客戶持有,包括投資公司和管理帳戶。該文件證實,收購這些證券並不是爲了影響對Illumina的控制權。該報告由全球基金管理主管阿什利·格里姆於2024年12月6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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