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国泰君安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國泰君安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二條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第三十條情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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