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關於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行權價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回購價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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